名词是汉语实词的主要类别之一,指称人、事物、时间、方位等概念。作为人类语言中最早出现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词类,与动词共同构成语法表达的基底。可分为本体名词(如专有名词、具体事物名)与附属名词(如抽象概念、时间方位词),主要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定语,在古汉语中还能作状语。。
词义源流
noun的词义源流
(一)雅典学派从成分二分(前 357)到三种成分(前 335)
古希腊学者并非且也不可能一开始就将话语句切分到
单词并区别
词类。实际上,古希腊学者对话语句或言辞的切分,经历了从两大块再到词类细分的过程。
约
公元前357年,
柏拉图(Plato,前 427-前347)在《
智者篇》 中将话语句二分:名称成分和陈述成分。即相当于
句子的「
主语/话题成分」和「
谓语/说明成分」,也暗示「名词」和「
动词」。
因为你的声音给出了两种关于存在的指示……一种叫名称成分(ōnoma),另一种叫陈述成分(rhḗma)。这个表示陈述的符号,我们称陈述成分。另一个表示被陈述者的清晰符号,我们称名称成分……只有将陈述成分与名称成分结合起来,才是合适的话语。
《
智者篇》 中讨论的是最普遍的「种」与「存在」、「同」与「异」之间的关系(见
通种论),以说明对立的
范畴既相对区别又相互联系。这种二分法用到话语分析中,就得出「名称」和「陈述」这两种同样既相对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言辞成分。
前335年,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一前322)在《
诗学》中专门讨论了言辞成分。
话语由下列几种成分组成:
字母、
音节、联接成分、名称成分、陈述成分、屈折或变形(ptṓsis)、句子或
惯用语…联接成分(sýndesmos)是无意指的语音……它可以处于句子的末尾或中间。或者一个无意指的语音处于几个都有意指的语音中,从而能够形成有意指的语音……名称成分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不标记时态……陈述成分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标记时态……名称成分和陈述成分都有屈折变化,以表示组合、状态等关系,或表示数量……句子或惯用语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
亚里士多德明确了三种组句成分:
柏拉图提出的名称和陈述分别称为第一和第二成分,亚里士多德增加的无意指语音即联接则为第三成分。
作为最初的话语分析,
柏拉图的二分实为一体两面既是对
句子成分的粗略二分,也是对言辞成分的粗略二分。
亚里士多德增加的第三成分,似乎只比
柏拉图多迈了一小步,然而把言辞成分分析从一体两面中剥离出来,却是走向最初词类三分的一大步。当然,言辞成分三分还是笼统的,古希腊词类识别仍需长途跋涉。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 中还提到词的构成形式和名词的
性范畴。
词有单纯和双重两种形式。所谓单纯形式,指的是那些由无意义元素组成的形式……所谓双重或复合形式,指的是那些由一个有意义元素和一个无意义元素组成的形式……或由两个有意义元素组成的形式……名词或是
阳性,或是
阴性,或是中性。
这里讨论的形、
性,以及上文提及的
时态、变形、
数,都是
亚里士多德识别言辞成分的手段,并为
斯多噶学派、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所发展。就
方法论而言,
亚里士多德采用的是多重标准:
语音、意指、形态、
词形等。
雅典学派首先给出了分析希腊语言辞成分的基本术语。ōnoma的原义是「名称」,后用于指称一般事物的「名词」。rhéma的原义是「话语」,转用为「陈述」。因为陈述部分最主要的词是动词,故rhma后来演变为专指「动词」。syndesmos的原义是「韧带、纽带」,引申为联接成分(包括后来划分的连词、介词等)。ptóss的原义是「倾斜」,亚里士多德用于指名词的一般「变形」,后来
斯多噶学派用该术语专指名词的「格变」。
(二)
斯多噶学派(前 3-前 2 世纪)从四分、五分到六分
斯多噶学派的创立者是基提翁的
芝诺(Zeno of Citium,约前 334-前 262),该学派提出意义和式二分。其集大成者
克利西波斯(Chrysippus of Soli,约前 279-前 206)提出词类五分法。
前 3 世纪,
斯多噶学派引入新的形态范畴「
格」,推进了言辞成分研究。
第一阶段(前 300 年左右)把
亚里士多德的联接成分划为两类:一类是有
格变化的成分(包括
冠词、
代词),称为结合(árthra);一类是无
格变化的成分(包括连词、介词),仍称联接。
第二阶段(前 3 世纪)把名称成分划为专有名词(ōnoma)和普通名词(prosēgoría)。
第三阶段(前 2 世纪)从普通名词中析出
副词(在形态上多与名词
词干有联系,原视为名词的附属成分),因为处于名动之间而被称为「居中的」(mesόtēs)。
经历了两个世纪,古希腊语的词类体系才从四分、五分到六分(专名、通名、副词、动词、结合成分、联接成分)。
首先是把「
格」作为名词(及变化相同的其他词类)的主要形态范畴(
亚里士多德仅说名词无
时态)。由此提出名、动的区别在于有无格变(见
格变化),进而界定名词的
直接格(
主格)、
间接格(
属格、
与格、
宾格)和
呼格等。
其次从「
时」中区分出两种意义功能:
时态和
语态,进而借助名词格变,以区别
动词的
主动态(及物)、
被动态和
中动态(不及物)。至于区分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此乃基于事物的一般属性与个别属性的
语义差异,对于
语义和
逻辑研究很重要。
斯多噶学派的
哲学、
逻辑学、
语言学思想贯穿整个古代。但就文法学而言,其作用是承前启后。此后,在文法学领域占主导的是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
(三)亚历山大里亚学派的词类八分
亚里士塔尔库斯(Aristarchus of Samothrace,约前 220—前 143)基于
斯多噶学派的成果初步提出词类八分。前 100 年左右,其学生
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Thrax,前 170-前 90)撰写《文法技艺》(Téchnē Grámmatiké),为后世留下了希腊语词类八分说。
《文法技艺》 包括:1. 练习朗读和注意韵律;2. 诗意表达解释;3. 讲解冷僻词和典故;4. 探索词源;5. 类比规则;6. 诗歌批评。其「类比规则」(ἀναλογίας ἐκλογισμός)即通过
类比法识别言辞成分。
§11. 词是组成言辞(λόγου)的最小成分。言辞是
散文中一串词的组合,传达
自足的想法。言辞成分(λόγου μέρη)有八种:名词(ὄνομα)、动词(ῥῆμα)、分词(μετοχή)、
冠词(ἄρθρον)、代词(ἀντωνυμία)、介词(πρόθεcις)、副词(ἐπίρρημα)、连词(ςύνδεcμος)。
狄奥尼修斯对名词的描述如下:
§12. 名词是有
格的言辞成分,表实体或事情……它包括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名词有五种变化:性(γένη)、类(εϊδη)、形(ςχήματα)、数(ἀριθμοί)、格(πτώςεις)。
A. 名词有三种性:阳性、阴性和中性。或增加另两个:群体性和混合性。
B. 名词有两种类:原初类和派生类……派生名词有七种次类:来自父名的、所有格的、比较级的、最高级的、小名的、名义上的和口语的。
C. 名词有三种形:单纯形、复合形、分解形。
E. 名词有五种格:
直接格、
属格、
与格、
宾格、
呼格。
直接格也称
主格和正格,属格也称
所有格和父格……呼格也意味着称呼语。
F. 名词包括以下次类:专有名词、普通名词、形容词、关系名词、准关系名词、同音异义词、同义词、别名、同名、种族名、疑问词、不定名、复指名词(也称同位名词)、指示词和对应词、集合词、个体词、泛义词、拟声名词、行业名词、特殊名词、顺序名词、数词、绝对名词、参与词。
G. 名词有两种式:主动式和被动式。前者如 κριτής,即判断者;后者如 κριτός,即被判断者。
在《文法技艺》 中,形容词(ἐπίθετον)、数词(άριθμητικόν)归入名词次类。在 17-18 世纪形容词独立后,
数词则成为
形容词的次类。在文法学中,数词直到 20 世纪才成为独立的词类。
前 2 世纪中叶,
斯多噶学派的学者克拉底斯(Crates of Mallus,前 2 世纪)访问
罗马,开设了几次文学讲座,很可能涉及
斯多噶学派的文法学说。此后,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的文法学也传入罗马。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相同,罗马学者很容易把希腊文法学的体系和方法导入
拉丁语研究。
瓦罗(Marcus Terentius Varro,前 116-前 27)于前 45年刊行《拉丁语研究》 (De Lingua Latin)。他赞成
斯多噶学派提出的格变和
时态是区分词类的识别手段。通过考察
拉丁语的
性、
数、
格、
时态及其功能,瓦罗把词分为四类:(1)有格的变化(名词),(2)有时态的变化(动词),(3)既有格又有时态的变化(分词),(4)既没有格也没有时态的变化(副词)。
作为
瓦罗的朋友,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的提提马斯(Didymus Chalcenterus,前 63-后 10)曾说,
希腊语的每一文法特征都可在
拉丁语中找到。
总体而言,拉丁文法学家尽力把希腊文法学的术语和范畴用于
拉丁语的描写,如,希腊语的ōnoma(名词)译成拉丁语的 nomen,antōnymía(代词)译成 pronomen,sýndecmoc(连词)译成 coniunctio 等。
斯多噶学派将
冠词、代词归入一类,拉丁文法学家也就无须考虑
拉丁语中没有与
希腊语冠词对应的词类。
自古代晚期以来,最著名的拉丁文法书是
罗马帝国文法学家
多纳图斯(Aelius Donatus,320-380)的《文法技艺》 (Ars Grammatica,约 350)。有两种抄本以其名流通:其一《基础技艺》 (Ars Minor),第一卷论语音、字母、拼音,第二卷论词类;其二《主要技艺》 (Ars Major),主要讲解文章修改以及范文中的隐喻等修辞手法。
《基础技艺》 采用的是问答体例(为后世文法书沿袭,直到 19 世纪的英语语法书),以便学生记住各个规则。
问:有几种言辞成分?答:八种。
问:是哪些?答:名词(nomen)、代词(pronomen)、动词(verbum)、副词(adverbium)、分词(participium)、连词(coniunctio)、介词(praepositio)、叹词(interjectio)。
对名词的定义是:
1. 名词是表示交谈实体或事物的言辞成分。有六种特性:定、级、性、数、形和格。根据定,名词可以是普通或个体名词。根据级,名词可以是平级、比较级和最高级。名词有四种性:阳性、阴性、中性和通性;两种数:单数和复数;以及两种形:单纯形和复合形;还有六种格。
在 4 世纪末,《文法技艺》 已经作为
教科书广泛使用,直到 17 和 18 世纪才从基础教育中退出。
6 世纪早期,
东罗马帝国文法学家
普里西安(Priscian,约 480-560)撰有《文法原理》 (约 525),该书卷三到卷十六讨论词类。普利西安还写有《论名词、代词和动词》 《对〈埃涅阿斯纪〉中 12 行诗的词类分析》 等。他沿袭
多纳图斯的词类八分,但一再赞扬阿波罗尼乌斯,强调每个独立的词类(pars orationis)都是按照其意指内容识别。罗宾斯书中列出其名词的定义:
1. 名词是一种言辞成分,意指具有共同或合适特性的每个实体或话题……名词有五种范畴:类、性、数、形、格。
普里西安的研究,成为古典拉丁文法学和中世纪文法学之间的桥梁。作为通行教科书,《文法原理》 在西欧沿用数百年,其传抄本上千种,几乎一直左右着中世纪的文法学和
语言哲学。
(四)思辨语法的词类划分
中世纪
经院哲学促使文法学进入思辨语法阶段。法国经院哲学家修订并批评
多纳图斯和
普里西安的拉丁语教科书。赫里亚斯(Petrus Helias,1100-1166)在《普利西安〈文法原理〉校订》(1140-1150)中,区分了实体名词(nomen substantivum)和形容名词(nomen adiectivum)。
拉丁语的形容词不独立成类是有原因的。据布雷亚尔(M. Bréal,1832-1915)《神话与语言学的融合》 (1877所考,拉丁语中的形容词 ridiculus(可笑的)是从中性名词 ridiculum(可笑的事物)演变而来的,其构成与 curriculum(课程)、cubiculum(卧室)、vehiculum(交通工具)等名词一样。当 ridiculum 用于人时有
阴性或
阳性的
词尾变化,ridicula 和 ridiculus 正是由于这种形式特征演变为形容词,同时其意义也变得宽泛并排除了事物的成分。
作为摩迪斯泰学派最有影响力的代表,寓居巴黎的德国学者托马斯(Thomas of Erfurt,生卒年不详)撰有《论意指模式》 (约 1310),全称是《关于意指模式或思辨语法的论文》 (Tractatus de modis sig-nificandi seu grammatica speculativa)。
该学派的核心理论是,词、概念和事物之间存在平行关系。意义大体上基于理解,但最终基于存在。单词本身就是特定言辞与事物或其属性关联的产物,句中单词通过其句法角色的词性及其形式获得意指模式。尽管犬类动物拉丁语叫 canis、英语叫
dog,但是相同的意指模式决定了该词在句中的名词性及其单数形式。同时,意指模式反映了
单词在句子和结构中的结合潜力。
托马斯强调,每一意指模式都是来自该事物的某些属性。
既然此类概念的意指或模式并非虚构,那么每一意指模式根本上来自该事物的某些属性。显而易见,既然心智为了表达意义而把声音强加于意指模式,所以事物的自身属性最初来自意指模式的描绘。因为智力是一种自身未确定的被动力,除非另有确定根源,否则不会达成确定行为。由此,为在确定的表意模式中进行表达而强加声音,智力必然被事物的确定属性推动。因此,事物的属性或存在模式对应于其意指模式。
1. 名词是一种意指存在模式或确定领悟模式的言辞成分。存在模式是习以为常和不断流逝的模式。
至于实体名词和形容名词,托马斯则根据在
句法上自立(per sē stantis)还是与其他名词依存(adiacentis)加以区分。
摩迪斯泰学派将其定义词类的意指范畴称为「本性意指模式」(modi significandi essentiales),而将
普里西安定义词类的形态范畴称为「偶性意指模式」(modi significandi accidentales)。
该学派用特定的意指范畴取代了以往的形态变化范畴。虽然有些意指范畴为几个词类共有,但每个词类定义所用的特定意指模式可以区别各个词类。有形态变化词类的定义,参照
经院哲学范畴,其来源是亚里士多德的存在范畴。对无形态变化词类的定义,就只有把句法功能视为意指范畴。
归纳名词和动词的意指模式相对容易,而归纳无形态变化词类的意指模式则非易事,除非把句法功能纳入。尽管摩迪斯泰学派并未公开承认这点,但实际上是这样做的。
约 790 年,英国学者
约克的
阿尔昆(Alcuin of York)撰写了第一部面向英语世界的
拉丁文文法书《文法技艺》(Ars Grammatica),其中第一卷讲解
多纳图斯(A. Donatus)同名著作《文法技艺》中的八大词类。
1534年,里利(W. Lyly)首次用英语撰写了拉丁文文法书《文法基础》(Rudimenta Grammatices),参照的是
普里西安(Priscian,约 480~560)的八大词类。
1586 年,第一部英语文法书《简明英语文法》(A Brief Grammar for English)出版,作者布洛卡(W. Bullokar,1520~1590 年居住于
伦敦)把英语词汇纳入拉丁文词类体系。由于英语
冠词没有对应的词类,因而被视为识别名词的标志。
此后的一些英语文法学家都把英语冠词归入形容名词的小类。只有琼森(Johnson 1640)的《英语文法》第一次把英语的冠词独立成类。维尔金斯(Wilkins 1668)的《论真实字符和哲学语言》基于语义立场,将词类系统分为完整词和辅助词两大类。哈里斯(Harris 1751)在《赫尔墨斯:即语言和普遍语法的哲学研究》中区分了主体词(principals)和配件词(accessories)。
(一)莱恩的四类七种:形容词独立
1700年,英国教师莱恩(A. Lane)出版《学识技艺之钥:或英语是一门有学问的语言》,该书不分篇章(也无目录),只是将相关文法问题归纳为若干标题,然后采用问答形式(沿袭
多纳图斯《文法技艺》中的一问一答形式)展开讨论。
Lane(1700:19-20)在「关于词」这部分将词分为四类:实体词(
substantive)、形容词(adjective)、动词(verb)和辅词(particle)。因为词只能意指四种东西:就整个世界中的任何东西而言,或是事物,或是事物的方式,或是事物的动作,或是动作的方式。事物本身由实体词意指;事物的方式由形容词意指;事物的动作由动词意指;动作的方式由辅词意指。
16 世纪以前的传统文法学一直把名词作为一个大类,包括实体词和形容词等。古希腊
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1996:197)在《读写技艺》中提出,名词包括以下一些次类:专有名词、普通名词、形容词、关系名词、复指名词、行业名词、特殊名词、顺序名词、数词等。在此后的拉丁文法书中,形容词一直包括在名词中。
当然,古拉丁语的形容词未独立成类是有原因的。据法国布雷亚尔(Bréal 1877)的《神话与语言学的融合》所考,拉丁语中的形容词 ridiculus(可笑)是从中性名词 ridiculum(可笑的事物)演变而来,其构成方式与 curriculum(课程)、cubiculum(卧室)、vehiculum(交通工具)等名词一样,-culum 是中性名词的标记。当 ridiculum 用于人时,有阴性或阳性的词尾变化,ridicula 和ridiculus 正是由于这种形式特征而演变为形容词,同时其意义也变得宽泛并排除了事物的含义。
17 世纪中期,
瑞士的雷丁格(Redinger 1659)在《夸美纽斯语言教学》中最先将拉丁语的形容词独立出来。而最先将英语形容词独立出来的就是莱恩。
(二)普里斯特利的八分法:代词独立
1761年,英国博学家
普里斯特利(J. Priestley)刊行《英语文法基础》(下引1762 年版)。他在
柴郡南特威奇担任牧师,在当地建立学校,并为其编写了该教材。
普里斯特利首先提出词类八分,即:名词、形容词、代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和叹词,认为这样做是按照大多数文法学家的习惯;因为,设若在如此任意的事物中必须确定种数,那似乎用任何种数都一样全面而明确。这一分类的所有革新就是除去
分词,而代之以形容词,因为它更明显是一个独特的言辞成分。
普里斯特利所言「词类八分」,是指拉丁文词类八分模式。然而他自诩的「革新」,即用形容词取代
分词,此前莱恩就已完成。
普里斯特利对八种词类的定义如下:
名词或(有时称为)实体词是任何事物的名称;
形容词是表示事物的特性或品质的词;
代词是用来代替名词的词,以防止名词过于频繁和令人厌烦地重复……,而不是每次谈论它们的场合,都专门地说某人在做、做的是某事;动词是表达对事物的断言或描述事物属性的词;
副词是句子的缩略,或句子从句的缩略,通常用于表示动作的方式和其他情状;介词是表达一个词与另一个词关系的词;连词是将句子连接在一起的词,并显示它们相互依存的方式;叹词是不连续的或不完善的词,表示内心的某种情感或激情。
至于冠词,作者认为,
冠词是放在名词之前的词,以确定其意义的范围。但是作者并未将冠词独立,只是认为,「就某些词的语法使用和意义而言,特别是因为我们缺乏相应的屈折变化,迫使我们使用这些词(冠词——引注),以表达其他语言中靠词尾变化产生的效果」(同上)。
与莱恩相比,普里斯特利的词类划分特点就是将英语的代词独立成类。这一英语词类八分体系(冠词未独立)为此后许多英语文法学家沿用。
(三)洛思和默里的九分法:冠词独立
1762年初,英国文法学家洛思(R. Lowth)的《英语文法简论:附批评性注释》刊行。虽然只有 186 页,却是几十年中最有影响的英语文法著作之一。
在该书开篇「文法」「字母」「音节」之后,即「词」这一节中,出现了最接近现代英语词类的九分法,或者通常所说的「言辞成分」:
1)冠词,冠于实体词,位于事物的普通名称之前,指定它们并显示其意义的范围;
2)实体词或名词,认定为存在的任何事物的名称,或者我们拥有的任何概念的名称;
3)代词,代替名词;
4)形容词,添加到名词上,以表示其性质;
5)动词或最凸显的词,表示存在、做某事或遭遇;
6)副词,添加到动词上,也可添加到形容词和其他副词上,以表示属于其某些情状;
7)介词,主要位于名词和代词之前,将它们与其他词关联,并显示它们与那些词的关系;
8)连词,将句子连接在一起;
9)叹词,插入以表达说者的感情,尽管对于句子结构是多余的。
相较而言,洛思的词类九分法比
普里斯特利的八分法略胜一筹,将冠词独立成类。除了数词(洛思书中未涉及),现代英语词类的其他九类已经完备。
(1)克拉克的八分法
1847年,美国文法学家克拉克(S. Clark)刊行《实用文法:词、短语、句按职分类,相互之间的各种关系,并用完整图表系统解说》。
克拉克在「词的分类」一节中写道,在话语中词被用作:
1)人名、地名或事物名;
2)名称或事实的代称;
3)名称的修饰语;
4)断言事实,如行为、存在或状态;
5)限定断言或修饰语;
6)表达事物或思想的关系;
7)介绍或连结词和句;
8)表达突然的情绪。
因此,就词的用途而言,词可被划分为八类:名词、代词、形容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以及叹词。
(3) 里德、凯洛格和纳斯菲尔德的八分法
1880年,美国的里德(A. Reed)和凯洛格(B. Kellogg)出版《英语高级教程:一部关于英语语法和写作的著作》,从词的相似性出发,对词进行了分类,并根据它们在句中用法的相似性对其进行分组,归为八类,称为「言辞成分」(Reed &Kellogg 1880:21)。
名词是任何事物的名称;代词是用为名词的词;动词是断言动作、存在或存在状态的词;形容词是用来修饰名词或代词的词;副词是用来修饰动词、形容词或副词的词;介词是引入修饰性短语的词,并在意义上显示其中心词与修饰词的关系;连词是用于连接词、短语或从句的词;叹词是用来表达强烈或突然发生的情感的词(同上:42)。
与普里斯特利、克拉克、格林尼一样,里德和凯洛格采用的也是八分法(没有冠词)。
1898年,英国的纳斯菲尔德(J. Nesfield)出版《英文文法:过去和现在》,认为词的分类是根据其使用意图,每个这样的类别都称为词类。因此,在分析一个词时,首先要做的是说出它属于何种言辞成分。词类可以这样定义:
1)名词是用来命名某些人或事物的词;
2)代词是用来代替名词或名词等价物的词;
3)形容词是用来修饰名词的词;
4)动词是用来描述某人或某事的词;
5)介词是放置在名词或名词等价物之前的词,以表明名词所指的人或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关系;
6)连词是用于将单词或短语连接在一起的词,或者连接一个
子句到另一个子句的词;
7)副词是用来限定除名词或代词之外的任何词性的词;
8)叹词是突然出现在句子中,以表达某种心智感觉的词或语音(Nesfield 1898:4)。
纳斯菲尔德强调词类划分的根据是「使用意图」:观察一个词属于何种词类,取决于该词使用于特定上下文的意图,同一个词在不同上下文中可能属于不同的词类。由此,
man 在 The man has come.(这个男人已经来了)中是名词,但在 Man the lifeboat.(驾驶救生艇)中却是动词。
(4)斯威特的功能标准与四类七种
英国著名文法学家斯威特(Sweet 1891)出版《新英文文法:逻辑的和历史的》(下引 1900 版)。他在「言辞成分」这一节中提出
依据词在句中的功能,它们被归属于言辞成分的某些类别。各个类别的所有成员都具有共同的特定形式特征,以区别于其他类别的成员。
斯威特的这段论述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主张词类划分依据它们的句中功能;二是所有同词类成员应该都具有共同的形式特征,以区别于其他词汇类别的成员(参见
何容 1942/1985)。
吕叔湘(1979:34)也强调词类划分的「句法功能」,并提出词类划分的理想标准是「对内有普遍性,对外有排他性」。
对于英语中的每一词类,斯威特都按照形式、意义和功能加以层层论述。何为功能(
语法功能)?何为句中功能?作者在「代词的类别」这一节中有阐说:
一组表达相同含义的语法形式——具有相同的功能——构成一个语法类。
斯威特在「言辞成分的分类」中所确定的词类体系如下:
他首先把词划分为「有变形的」和「无变形的」两大部分。然后将「有变形的」分为名词类(名词、名代词、名数词、不定式、动名词)、形容词类(形容词、形代词、形数词、分词)、动词类(限定动词、动词性词汇,后者包括不定式、动名词、分词)。至于「无变形的」,他称之为「辅词类」,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叹词。
实际上,斯威特的词类划分结果就是四类(名词类、形容词类、动词类、辅词类)七种(名词、形容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叹词)。这种分类法不但与 190 年前莱恩的「四类七种」相似,而且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文法学家
瓦罗(M. Varro)的拉丁语词类「四分法」,瓦罗继承了
斯多葛学派的成果,强调形式标准,把拉丁语的词分为四类:1)有格变化的词(名词);2)有时态变化的词(动词);3)既有格又有时态变化的词(分词);4)既没有格也没有时态变化的词(副词等)。
与普里斯特利的看法近似,斯威特把
冠词视为名词最重要的形式词(form-words)。他在论述名词的形式部分中提及:
与名词相关的最重要形式词是不定冠词 a、定冠词 the,以及介词,例如 of、to、with。
至于何为「形式词」?斯威特的论述是这样的:
如在 The earth is round 这样的句子中,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识别 earth 和 round 是根本上自立的意义单位,表达了想要说的两个基本元素——主语和谓语。另一方面,像 the 和 is 这样的词,虽然在形式上是自立的,但是在含义上却并非自立——the 和 is 本身并不像 earth 和 round 那样传达任何观念。我们称 the 和 is 这样的词为形式词,因为它们只是形式上的词。当一个形式词完全没有意义时,我们可以称之为虚词(empty word),与 earth 和 round 这样的实词(full words)完全不同。
因此,斯威特只是将冠词视为名词的附加形式,甚至并未作为任何词类的次类。
noun的翻译源流
(1)死字。
1823年,
马礼逊于澳门刊行 A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自定中文书名 《英国文语凡例传》。将「noun」译为「死字」。
马礼逊《英国文语凡例传》中对英语词类的翻译几乎不涉及,但独独翻译了noun和verb,分别译为「死字」和「活字」,究其来源,大致有二。
一是直接受到中国传统的影响。唐代已出现「实名」「虚名」的用法,但是「不同于后来一般说的实词、虚词,『实名』是指名词,『虚名』是指动词、形容词等」。
到了宋代,「实名」「虚名」演变为「实字」「虚字」,但代表范围已经发生了变化,「当时所谓『实字』相当于名词,『虚字』相当于名词之外其他词」。宋代还对「动字」「静字」作了区分,「古称『动字』固然相当于现在的『动词』,但『静字』并不等于『形容词』,而主要指『名词』,也包括了『形容词』……到清代才将『形容词』从『静字』中分离出来」。
宋代也开始出现「死字」「活字」,明代
屠隆的《
缥缃对类》中对它们之间的关系讲得最为明确:
盖字之有形体者为实,字之无形者为虚。似有而无者为半虚,似无而有者为半实,实者皆是死字,惟虚字则有死有活,死谓其自然而然者,如高下洪纤之类是也。活谓其使然而然者,如飞潜变化之类是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实字指的是死字,虚字包含了死字和活字,死字等于静字,活字等于动字。死字活用,或实字虚用即指
名词活用为动词。所以到了
马礼逊,选的「死字」如果是与传统的「实字」相当,指的就是「名词」,选的「活字」如果是与「动字」相当,指的就是动词,这在中国语言的传统研究中就有,马礼逊有可能受此影响。
二是间接受到之前汉语语法书的影响。在《马氏文通》出版之前,已经出版了多本由传教士撰写的汉语语法书,其中就有
马若瑟在
1728年完成的《汉语札记》,而该书最早的出版「正是马礼逊一手促成的」,于
1831年在
马六甲的英华书院出版了拉丁文原版,后于1847年翻译成英文在广州出版,译者为裨雅各(James Granger Bridgeman, 1820-1850 )。
英译版《汉语札记》中有一段对noun和verb的解释,「中国语法学家将构成汉语的汉字分为两类,一类叫虚字,一类叫实字。……实字对汉语非常重要,可分为活字和死字,就是verb和noun 」。马若瑟这里对「实字」「虚字」的理解与前面论述的中国传统理解有一定的出入,因为传统中「活字」是放在虚字里面的,但「活字」「死字」与verb和noun的对应,正是传统的理解。
(2)物名。
1847—
1848年,
麦都思于上海出版《英华字典》,将noun和verb译成「物名」和「活字,动字」。
「活字,动字」,是汉语传统用法,也是对马礼逊的继承,但是「物名」这个表达却是麦都思的创新,虽然很有可能是来自中国的传统用法。
「物名」指「事物的名称」,在《周礼·春官·司常》中就有「司常掌九旗之
物名」,就是指的这个意思。麦都思选取
双音节词「物名」来表示noun, 从意思上看,倒也比较合适。
(3)名。
1866年—1869年,
罗存德于香港出版四卷本《英华字典》,他把noun和verb译成「名」和「活字,动字」,将麦都思的双音节词「物名」减为单音节「名」。
「名」在中国古代很早就用来表示「名称」的概念。《墨子·经说上》中「名,物,达也。有实必待文多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声出口,俱有名,若姓宇洒。谓:狗犬,命也。」。墨子将名称分为了达名、类名、私名三种,而「名」就是所有物体的总称,符合noun的概念。
麦都思和罗存德没有解释noun,但马礼逊说「凡有人、物、地、所在、事之名目谓之noun」,与「名」的理解相符。
从传教士的路径看,麦都思和罗存德相较马礼逊更进一步,以「物名」「名」代替了「死字」,在译词的选取上做了更合适的选择。而罗存德又比麦都思进了一步,用单音节「名」替代了双音节「物名」。
(1)实字
1878年,广东人郭赞生于香港出版《文法初阶》,此为中国人编译的第一本英语文法书,底本是《英语学校文法》(An English School Grammar),将noun和verb译成「实字」和「虚字,活字」。
(2)静字
1879年,江苏人
汪凤藻(1851—1918)据美国喀而氏(Simon Kerl,1829—1876)《普通学校英语文法》(ACommon School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866)编译《英文举隅》,将noun和verb译成「静字」和「动字」。
郭赞生和汪凤藻显然也受到了中国传统语言研究的影响。前面提到,宋代以来「实字」就是「名词」,「虚字」是包含了「动词」在内的、但不是只有「动词」,所以郭赞生将verb译成「虚字」,这个与中国传统理解有偏差,但他也将verb译成「活字」,这是传统用法。汪凤藻的两个译词则完全继承了中国传统的认知。「静字」在清据时期已经专指「名词」,「动字」也专指「动词」。
(3)名字。
1898年,江苏人
马建忠出版《
马氏文通》,「名字」「动字」的用法与传教士以及郭赞生、汪凤藻他们一样,继承了中国传统的用法,但没能区分「字」和「词」的区别。
(4)名物之字。
1904年,福建人
严复出版《英文汉诂》,将noun译成「名物之字」。
「名物」,指「名号和色号」,在《周礼·天官》中就说「庖人」的责任为「掌管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在《英文汉诂》中,严复首先表示「物各有名,而字为之名者,谓之名物之字nouns。如云『莺飞决天,鱼跃于渊』,若莺若鱼若天若渊,皆名物也」,他后面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名物者何,字之为物名者也;A Noun is a Word Used as a Name」。
严复的理解是,万事万物都是有名字的,而这个对其名字的通称就是noun,就是「名物之字」,翻译偏好为雅训的严复应该是借鉴了古书中的表达。
严复翻译noun时没用先秦诸子惯用的「名」而采用「名物」可能出于两种考虑因素。
一是他在1902年翻译出版的《
穆勒名学》(A System of Logic)中已经将
logic译作「名」,并且在解释为何没有选取
李之藻和傅泛际(FraneoisFurtado. 1587-1653)译的《
名理探》中的「探」字以及王国维译的《辨学》的「辨」字时,表示「欲求其近,故以『名学』译之」,因这里的「名」已表概念之意,所以在后来撰写《英文汉话》时为了区分,而选择了「名物」。
二是因为他在翻译其他的词类时,所用的中心词都是两个字,用「名物」在构词数量上可形成对称。
(4)名物字
1909年,徐铣出版《增广英文法教科书》,将noun和verb分别译成「名物字」和「云谓字」。
(1)名辞
1862年,堀达之助出版《英和对译袖珍辞书》,出版时间介于
麦都思和
罗存德的词典出版时间之间,他将noun和verb译成「名辞」和「动辞」,与传教士和中国译者相比,第一次在翻译语法术语时将「字」和「
词」概念进行了区分。
中国传统
小学都是对字的研究,关注字形、字音、字义,没有现代意义上词的概念,所以前面提到的译者都是直接用的「字」,没有意识到英文中的words和汉语中的「字」有区别。
麦都思的《英华字典》虽然在翻译words时用的是「言,语,言语,猷言,话,辞,訉辞,词」,出现了「词」,体现了他意识到了words和「字」的不对等,但是在翻译语法术语时,他却完全忽略了这一点。
「辞」与「词」一开始并不对等。古代「辞」是「句子、言辞」的意思,如
何九盈(2000)所言「墨子、荀子已经认识到,语言中的单词和句子是不同的」。但随着发「辞」的内涵变窄,如
孙良明所言「东汉郑玄、赵岐、何休、高诱、王逸继续使用『辞』的名称,也写作『词』或『语词』」,《汉语大词典》中,「辞」就有一个释义等于「词」。
再就是古代对「词」的理解与现代意义也有区别。在《
王力古汉语字典》中,「词」有三个意思,其中一义表「言词,词句」,如楚辞《屈原·九章·抽思》中:「结微情以陈词兮,矫以遗夫美人」;还可引申为「文辞、辞章」,如萧统《
文选序》中:「词人才子,则明溢于缥囊」;还能特指虚词,与「字」(实词)相对,如《说文解字》中:「词,意内而言外也」,也就是说「字」和「词」在汉代以后就有表「实词」和「虚词」的区别。
《王力古汉语字典》中还专门做了「词」和「辞」的辨析:在「言词」这个意义上,「词」和「辞」是同义词,但在较古时代多作「辞」,汉代以后渐以「词」代替「辞」。
所以,掘达之助的「名辞」也就是「名词」。他即继承了中国古代对事物总称「名」的用法,也意识到了至少以马礼逊、麦都思为代表的词典编纂者,在翻译noun和verb时选取的「字」和汉语中一直以来所使用的「字」的区别,还注意到了汉语中的「字」和「词」的区别,所以他选择了「名辞」和「动词」。
不过,当时的「词」还没能与现代意义上的「词」的意思完全等同,但至少当时「词」的概念在语言单位上看是大于「字」的。但有一个无法解释的是,为何倔达之助在翻译noun用「辞」、verb用「词」,没有将两者统一。
(2)名词。
1873年,柴田昌吉、子安峻出版《附音插图英和字汇》,noun和verb分别译成了「名词」和「动词」,与现代用法完全一致。
在他们之后的日本译者如斋藤秀三郎《须因顿氏英语学新式直译》(1884)、神田乃武《新译英和辞典》,学者如冈三庆《冈式之支那文典》(1887)、猪狩幸之助《汉文典》(1898)、广池千九郎《支那文典》(1904)都继承了这种用法。
1907年赵灼的《纳氏英文法讲义》和
章士钊《
中等国文典》的出版,不约而同地采用了「名词」和「动词」。赵灼多借鉴斋藤秀三郎的译法,
章士钊在日本留学时就在斋藤秀三郎任校长的正则英语学校学习,他们两人都受斋藤影响颇深,很多语法术语都借鉴了斋藤秀三郎。
「名词」的今义源流
人们对名词本质的认识,随着语法观念的嬗变在不断地变化,大致有以下观点:
(一)从意义或概念的角度看待名词
早期的语法学者、如马建忠、黎锦熙、吕叔湘、王力等大都持这种观点。
以黎锦熙《
新著国语文法》(1924)的看法为代表,他认为「名词是事物的名称,用来表示观念中的实体的。」这种看法一直影响到上个世纪50年代制订的
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在20世纪50年代的词类问题讨论中,语法学者大都摈弃了这种看法。
(二)依据狭义形态看待名词。
这种观点主要是针对
高名凯《汉语的词类分别》(1953)「汉语实词没有狭义形态变化,也无从分类」的观点而发的。
以
陆宗达、
俞敏《现代汉语语法》(1954)为代表,认为汉语有狭义形态,指出「子、头、儿、者、家、学、主义、性、度」等是名词的标志,可以通过这些标志来划分或定义名词。
应该承认,这些标志能够帮助辨认名词,但正如
吕叔湘《关于汉语词类的一些原则性问题》(1954)所言,「谁都得承认这里面没有一个有普遍性。把它们加在一起,甚至再加上一些别的,普遍性也还差得远,绝大多数名词不带这些成分。」这种看法也没能抓住汉语名词的本质。
(三)从句法功能的角度看待名词。
如朱德熙《
语法讲义》(1982)认为名词的语法特点是「(1)可以受
数量词修饰」,「(2)不受
副词修饰」。这种观点得到了大多数语法研究者的赞同。
但是,由于汉语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汉语的词具有多功能性,名词、动词和形容词表现得尤为突出。对这三个词类来说,都很难找出一个对内具有普遍性,对外具有排他性的内涵特征。
朱德熙提出的两条名词的语法特征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名词,例外不在少数,这促使人们对这个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索。
以
袁毓林为代表,袁筑林《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1995)认为汉语的词类不是特征范畴,而是
原型范畴,是人们根据词与词之间在分布上的
家族相似性而聚集成类的,同一类的词不一定共有一项为其他词类所没有的分布特征,因而无法用一项分布特征之间的合取或析取关系为标准来给词类下定义,词类只能从原型理论的角度给出带有概率性的定义。
在这种理论背景下,宽泛的名词定义是「经常作
主语和
宾语、经常受数量词等形式的
定语修饰的一类词。」严格的名词定义是「以能受数量词修饰、但不受
副词修饰的一批词为典型成员的一类词。」对名词的不同定义反映了语法学研究的发展历程。
关于名词的范围,各家的分歧主要表现在
时间词、
处所词和
方位词是不是要归入名词问题上。黎锦熙和吕叔湘将它们归入名词。王力没有明确讲到这三类词,但他将单位词(
量词)归入名词。
丁声树等《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1961)明确地将表示处所或时间的词划归名词范围,并统称为「方位词」。同时,还将「调查、研究、指示、报告、批评、教育、训练」等「双音的动词」也包括在名词当中。
赵元任《
中国话的文法》严格按照语法功能界定名词。认为「可以用定一量式复合词来修饰的
体词」才是名词。
专有名词(该书称「专有名称」)、处所词(该书称「地方词」)和时间词都不在名词范围内,而是另列成类,」
朱德熙界定的名词也不包括处所词、时间词和方位词,但包括
专有名词。对于一些动名、形名
兼类词,没有归入到名词范围内,而是作为名动词和名形词列于动词和形容词之下。
名词的产生
人类最古老的
语言,即原始语言(或称「
祖语」),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只能处于推测或想象之中。就汉语而言,自有文字记录开始,我们所看到的汉语,已经是高度发达的语言了。商代的甲骨刻辞,由于受到书写条件的限制,显得异常古老而单纯。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绝不可能是商代口语最真实的记录。
从发展来说,在商代语言之前,应当还存在原始汉语和远古汉语两个阶段。这里所谈的词类产生问题,自然是以有文字记录的商代语言为起始阶段的。
语言是发展的,
语音、
词汇、
语法都是属于一定的
历史范畴的。汉语词类也是一样,不会古今一貌,自然有其发生、发展的历史。
汉语名词,作为词类,它应当是最早产生的。周生亚推想:在原始汉语里,即从
有声语言产生的第一天算起,周围事物就是人们认知的首要对象。因此,语言中首先产生名词是很自然的。
从上古汉语前期的史料来看,
甲骨文、西周
金文和《尚书》中都涌现出大量名词。这些名词,除少部分为
抽象名词外,大部分都是
具体名词、专用名词、方位名词和时间名词。我们可以通过数据来考察一下各种词类在文献中的分布情况。如:
由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在
甲骨文、
金文以及《尚书》中,名词所处的比重是相当大的。这就促使我们作出另种推测:在原始汉语或稍后的远古汉语里,作为词类产生的顺序,也许名词和
动词本来就是同源的,即同一个
单音节词,既是一个事物的名称,又是对这一名称的陈述或说明。
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后来的上古汉语里,才多有名词用为动词情况的发生。这也许就是上古汉语「
词类活用」问题的最本质的一面。名词和动词是构成
句子最重要的两根支柱,这在甲骨文中也可得到证实。
陈梦家说:「构成
卜辞最重要的两种词,是代表事物本身与事物的动作者,亦即所谓名词与动词。」这个观点是对的。
甲骨文、金文和《尚书》中都存在名词用为动词的情况,并且到了上古汉语中期和后期,这种情况更为普遍。如:
③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尚书·大诰》)
例①,「雨」,动词,指下雨。
例②,「廷」,动词,指到朝廷朝见。
例③,「堂」,动词,指打地基;「构」,动词,指架木为屋。
到了上古汉语的中后期,这种情况更为常见。请比较:
①中田有庐,疆埸有瓜。(《诗经·小雅·信南山》)(庐:名词,窝棚。)
②立戴公以庐于曹。(《左传·闵公二年》)(庐:动词,寄居。)
①从者病,莫能兴。(《论语·卫灵公》)(病:动词,患病。)
②今病小愈。(《孟子·公孙丑下》)(病:名词,疾病。)
①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诗经·卫风·硕人》)(目:名词,眼睛。)
②目于眢井而拯之。(《左传·宣公十二年》)(目:动词,见。)
①祸福无门。(《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福:名词,福气。)
②祭余,余福女。(《左传·成公五年》)(福:动词,赐福。「女」通「汝」)
①䢵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左传·宣公四年》)(乳:动词,哺乳。)
②口中无齿,食乳。(《史记·张丞相列传》)(乳:名词,乳汁。)
①君父之命不校。(《左传·僖公五年》)(命:名词,命令。)
②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左传·隐公元年》)(命:动词,指派,派遣。)
①股无胈,胫不生毛。(《韩非子·五蠹》)(毛:名词,汗毛。)
②君如矜此丧人,锡之不毛之地。(《公羊传·宣公十二年》)(毛:动词,生长。)
①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孟子·梁惠王上》)(利:名词,利益。)
②虞公贪,利其璧与马而欲许之。(《韩非子·十过》)(利:动词,贪图。)
①崔子弑齐君。(《论语·公冶长》)(君:名词,国君,君主。)
②晋灵公不君。(《左传·宣公二年》)(君:动词,不为君道。)
①杀人以挺与刃,有以异乎?(《孟子·梁惠王上》)(刃:名词,有锋刃类的刀剑。)
②与人刃我,宁自刃。(《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刃:动词,杀。)
①弃甲曳兵而走。(《孟子·梁惠王上》)(兵:名词,兵器。)
②左右欲兵之。(《史记·伯夷列传》)(兵:动词,杀。)
①四海之内若一家。(《荀子·儒效》)(家:名词,家庭。)
②乐羊死,葬于灵寿,其后子孙因家焉。(《史记·乐毅列传》)(家:动词,居住。)
①晋作六军。(《左传·成公三年》)(军:名词,军队。)
②楚子伐随,军于汉、淮之间。(《左传·桓公八年》)(军:动词,驻扎。)
①我辞,姬必有罪。(《左传·僖公四年》)(罪:名词,罪过。)
②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左传·庄公十一年》)(罪:动词,责罚。)
①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左传·宣公十五年》)(鞭:名词,鞭子。)
②公子怒,欲鞭之。(《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鞭:动词,鞭打。)
①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论语·宪问》)(官:名词,官吏。)
②诸弟子儒生随臣久矣,与臣共为仪,愿陛下官之。(《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官:动词,授官。)
①夫子休,就舍待命。(《庄子·说剑》)(舍:名词,馆舍。)
②旄象豹胎,必不衣短褐而舍茅茨之下。(《韩非子·说林上》)(舍:动词,居住。)
名动同形,这或许就是原始汉语或远古汉语名动同形同源的残留。但是,随着汉语词类的发展,随着语言表达精准、明确的需要,随着汉语由单音节语过渡到句子结构的需要,名动不可能永远同形同体,必然要产生分化。
分化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借助于上古汉语的语言事实,周生亚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语音手段。
汉语是有
声调的语言。名动同形的词,可以通过声调的变化来显示名动有别。如:
①王好战,请以战喻。(《孟子·梁惠王上》)
②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
③王王赵,非楚意。(《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④会有张良、樊哙之救,卒得免脱,遂王天下。(《论衡·吉验》)
例②④和例③的第二个「王」字,动词,音wàng,义为称王。
又如:
①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左传·闵公二年》)
②解衣衣我,推食食我。(《史记·淮阴侯列传》)
③沛公不好儒,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例②的第二个「衣」字,动词,音yì,义为给衣穿。
例③,第一个「冠」字,动词,音guàn,义为戴帽子。
例②,第一个「
食」字,名词,音shí,食物;第二个「食」字,动词,音sì,义为使…食。
又如:
①丑父使公下,如华泉取饮。(《左传·成公二年》)
②饮余马于咸池兮,总余辔乎扶桑。(《楚辞·离骚》)
③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孟子·公孙丑上》)
④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左传·庄公十年》)
例②,「饮」,动词,音yìn,义为使…饮。
例③,「
间」,名词,音jiān,表方位,与「中」同义。
例④,「间」,动词,音jiàn,义为参与。
当然,上古汉语中也有许多材料可以证实,名动虽同形同体,但也可同音。请比较:
①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孟子·梁惠王上》)(雨:名词,雨水。)
②宋有富人,天雨墙坏。(《韩非子·说难》)(雨:动词,降雨。)
①闻鼓声而进,闻金声而退。(《荀子·议兵》)(鼓:名词,战鼓。)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孟子·梁惠王上》)(鼓:动词,击鼓进攻。)
①寤寐无为,辗转伏枕。(《诗经·陈风·泽陂》)(枕:名词,枕头。)
②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论语·述而》)(枕:动词,枕着。)
①(子舆)裹饭而往食之。(《庄子·大宗师》)(饭:名词,饭食。)
②有一母见信饥,饭信。(《史记·淮阴侯列传》)(饭:动词,给…饭吃。)
①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论语·先进》)(相:名词,司仪,仪式的主持人。)
②季孙相鲁,子路为郈令。(《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相:动词,为相。)
第二,字形手段。
有些名动同形的词,可以通过变换
字形的方式来表示
词性的不同。字形的改变,反映的是
词义的分化。请比较:
①鱼不可脱于渊。(《老子》第三十六章)(鱼:名词,一种水生动物。)
②公将如棠观鱼者。(《左传·隐公五年》)(鱼:动词,捕鱼。)
③譬之若渔深渊,其得鱼也大。(《吕氏春秋·决胜》)(渔:动词,捕鱼。)
①秋,叔孙侨如围棘,取汶阳之田。(《左传·成公三年》)(田:名词,田地,土地。)
②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左传·宣公二年》)(田:动词,
畋猎。)
③荆文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以畋于云梦,三月不反。(《吕氏春秋·直谏》)(
畋:动词,畋猎。)
①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孟子·梁惠王上》)(士:名词,士人。)
②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周礼·地官·载师》)(士:动词,同「
仕」。取
郑玄说,见
贾公彦疏。)
③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仕:动词,做官。)
以上三组,凡九句,「鱼」「鱼」、「田」「田」、「士」「士」,一名一动,名动同形,而「渔」「畋」「仕」当是因词义分化而带来的字形分化的结果。
第三,词汇手段。
名动同形的词,其中的动词也可以被音形不同的另一个同义动词所取代。请比较:
①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左传·庄公二十五年》)(鼓:名词,钟鼓之鼓。)
②儒者鼓瑟乎?(《韩非子·外储说左下》)(鼓:动词,击,弹奏。)
③贺司空入洛赴命,为太孙舍人,经吴阊门,在船中弹琴。(《世说新语·任诞》)(弹:动词,弹奏。)
①僖负羁之妻曰:「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皆足以相国。(《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妻:名词,男子的配偶。)
②妻帝二女而取天下,不可谓义。(《韩非子·忠孝》)(妻:动词,娶。)
③公之未昏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太子忽。(《左传·桓公六年》)(妻:动词,嫁给。)
④开章之淮南见长,长数与坐语饮食,为家室娶妇,以二千石俸奉之。(《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娶:动词,迎女子过门成亲。)
⑤那可嫁女与之?(《世说新语·方正》)(嫁:动词,出嫁。)
①病愈,我且往见。(《孟子·滕文公上》)(病:名词,疾病。)
②弥子瑕母病。(《韩非子·说难》)(病:动词,得病。)
③卫思因,经日不得,遂成病。(《世说新语·文学》)(成:动词,变成,成为。)
④昔摩罗国有一刹利,得病极重,必知定死。(《百喻经·二子分财喻》)(得:动词,得上,患上。)
⑤主人问病,(小儿)曰:「患疟也。」(《世说新语·言语》)(患:动词,得上,患上。)
以上三组,凡十三句,「鼓」「鼓」、「妻」「妻」、「病」「病」,一名一动,名动同形,而「弹」「娶」「嫁」「成」「得」「患」诸词,当是因义分化而用同义动词取代的结果。
第四,语法手段。
所谓
语法手段,就是指通过复音构词或动宾结构形式来达到区分名动同形的目的。请比较:
①楚人执之,将以衅鼓。(《左传·昭公五年》)(鼓:名词,钟鼓之鼓。)
②齐侯亲鼓,士陵城。(《左传·成公二年》)(鼓:动词,击鼓。)
③坎其击鼓,宛丘之下。(《诗经·陈风·宛丘》)(击鼓:动宾结构,与动词「鼓」同义,名动不同形。)
④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左传·庄公二十五年》)(伐鼓:动宾结构,与动词「鼓」同义,名动不同形。)
①孑孑干旌,在浚之城。(《诗经·鄘风·干旄》)(城:名词,都城。)
②陈辕宣仲怨郑申侯之反己于召陵,故劝之城其赐邑。(《左传·僖公五年》)(城:动词,筑城。)
③初,汉闻此言,故筑受降城,犹以为远。(《史记·匈奴列传》)(筑受降城:动宾结构,「筑…城」与动词「城」同义,名动不同形。)
①胡逝我梁,不入我门?(《诗经·小雅·何人斯》)(门:名词,家门。)
②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左传·庄公十八年》)(门:动词,攻打城门。)
③子我归,属徒,攻闱与大门,皆不胜,乃出。(《左传·哀公十四年》)(攻闱与大门:动宾结构,「攻…门」与动词「门」同义,名动不同形。)
①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论语·子罕》)(前:名词,面前。)
②孔子下车而前。(《庄子·盗跖》)(前:动词,前进,前行。)
③至门,刘前进谓抚军曰:「下官今日为公得一太常博士妙选。」(《世说新语·文学》)(前进:复音构词,与动词「前」同义,名动不同形。)
④帝唤司马迁向前。(变文《李陵变文》)(向前:复音构词,与动词「前」同义,名动不同形。)
①是用作歌,将母来谂。(《诗经·小雅·四牡》)(歌:名词,歌曲,歌声。)
②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诗经·魏风·园有桃》)(歌:动词,唱歌,歌唱。)
③歌唱青琴女,弹筝燕赵人。(
刘宋·
鲍照:《代少年时至衰老行》)(歌唱:复音构词,与动词「歌」同义,名动不同形。)
④遂举酒数巡,生起,请玉唱歌。(唐·
蒋防:《
霍小玉传》)(唱歌:复音构词,与动词「歌」同义,名动不同形。)
以上五组,凡十八句,「鼓」「鼓」、「城」「城」、「门」「门」、「前」「前」、「歌」「歌」,一名一动,名动同形,通过复音构词或动宾结构等句法手段,达到了分化名动同形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到了中近古汉语,文献中仍能找到名动同形的用例。不过,这种情况应视为后人的仿古之笔,并不属于发展问题。如:
①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世说新语·政事》)
②既望之夕,张因梯其树而喻焉。(唐·元稹:《莺莺传》)
③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唐·韩愈:《原道》)
④荆公闻其来,以二人肩鼠尾轿,迎于江上。(宋·
王铚:《默记》,卷中)
例①,「病」,用为动词,义指「称母有病」或「咒母有病」。
例②,「梯」,用为动词,义指「爬」。
例③,第一个「人」字,用为动词,义指「还俗于民」;「火」,用为动词,义指「焚毁」;「庐」,用为动词,义指「使…改为民居」。
例④,「肩」,用为动词,义指「抬」。
汉语的书面语言,发展上常常是滞后于口语的。中近古汉语中的名动同形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后人仿古之笔,带有极强的修辞味道,应与发展问题区别开来。
名词的类型
对名词分类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以意义为标准对名词分类,一种是以句法功能为标准对名词分类。
早期的语法著作大都采用前一种方法,即从意义方面进行分类。如《马氏文通》首先将名词分为「公名」和「本名」。「公名」又可分为「群名」和「通名」。马建忠完全是从名词所指事物的特点,或者说是意义来分类的。
黎锦熙将名词分为特有名词、
普通名词和抽象名词三大类,这种分类也是从意义出发的。
其后,王力等学者也是依据名词所指的意义类型特征对名词分类。
丁声树等明确提出「按性质和用法」给词分类,但他们没有给名词划分小类。
赵元任按照跟名词合用的定一量
复合词的性质,把名词分为个体名词、
物质名词、
集体名词和
抽象名词,朱德熙按照名词与
量词的关系将名词分为五类:即可数名词、不可数名词、集合名词、抽象名词和专有名词。这种分类方法的问题是汉语名词没有
数范畴,分出
可数名词和
不可数名词,显然是模仿
屈折语的结果。
在
屈折语中,名词有
数的变化,
谓词也有数的变化,名词和
谓词在句法结构中必须达到形式上数的一致。因此,按照数的变化分出来的名词小类是与其句法特点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分类是语法分析必不可少的。而汉语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名词没有数的变化,不可能分出
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即使勉强分出来,对语法分析也没有作用。
彭容根据名词对量词选择的差异性将名词划分为个体名词、抽象名词、集合名词、物质名词和专有名词五类,王惠、朱学锋按照量词与名词的搭配能力对名词进行分类。首先将名词分为无量名词和有量名词,有量名词分为过程名词和指物名词,指物名词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普通名词分为抽象名词和具体名词,具体名词分为计量名词和集合名词,计量名词分为个体名词和物质名词,集合名词分为可分集合名词和不可分集合名词。
范晓立足于
三个平面理论,将名词分为
指人名词、指物名词、机构名词、
处所名词、时间名词、方位名词、专有名词、
代名词八类。由此可见,在名词的次分类上,人们的意见并不统一。
姚振武《
上古汉语语法史》(2015)将汉语的名词分为本体名词与附属名词两个大类:
(一)本体名词
本体名词是一个开放的类别,指称不依赖任何其他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各种实体及其所代表的类,如动物、物品、建筑物、农作物、人体、自然物等。例如:人、男、女、百姓、匹夫、鸟兽、马、牛、犬、羊、兵甲、弓、刀、布帛、贝、舟车;宗、家室、门、户、宅、寝,禾、黍、麦、田、身、耳、止(趾)、山川、火、水、云、风、雷,侯、白(伯)、众、俘等。
还有所谓
专有名词也属本体名词的范畴,包括人名、国名、地名、神名、先人名等,例如:王、方、齐国、
东阿、师、帝、东母、岳、河、巫、
上甲、
宰我等。
(二)附属名词、
附属名词的概念一般要依附于相应的本体名词才得以存在。它包括:
(1)表关系概念的抽象名词,这也是一个开放的类别,如「祸、害、灾、尤、败、疾、礼、德、福、性、父、母、兄、子」等:
(2)时间名词,如「祀、年、秋、春、月、日、今、夕、旦、采、中日、甲子、乙丑」等:
(3)方位名词,如「东、西、南、北、左、中、右、下、上、内、外、侧、旁、西南、北西、北东」等。
汉语名词这样的分类格局基本保持不变,只是各类别的具体成员随着时代的推移有所替换。例如:西周以后,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本体名词增加了「士、大夫、下民」等,附属名词增加了「礼、德、福、法、道、礼、性」等,方位名词增加了「侧、旁、前、后、间」等,专有名词「
上甲、
报乙、大丁、武乙、望乘」等则基本上看不到了。
周生亚《
汉语词类史稿》(2018)则是将名词分为五类,
具体名词、
抽象名词、
专有名词、方位名词、
时间名词。
具体名词
具体名词是指表示具体的人或事物的词。如:
①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尚书·盘庚》)
②冉子为其母请粟。(《论语·雍也》)
③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荐然兴之矣。(《孟子·梁惠王上》)
④故金石有声,不考不鸣。(《庄子·天地》)
⑤飞龙乘云,腾蛇游雾。(《韩非子·难势》)
⑥兄弟、嫂妹、妻妾窃皆笑之。(《史记·苏秦列传》)
⑦卒然牛马践根,刀镰割茎。(《论衡·累害》)
两汉以后,具体名词仍盛行于世,没什么变化。如:
①虎既死,其妇故活。(《搜神记》,卷五)
②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世说新语·德行》)
③矛戟斧钺,布列左右。(唐·
李公佐:《南柯太守传》)
④阮小五见放箭来,拿着划楸,翻筋斗钻下水里去。(《水浒传》,第十九回)
⑤这包袱里是两匹绸子。(《红楼梦》,第四十二回)
抽象名词
抽象名词是指表示思想、品德、道理或理念等内容的词。如:
①非予自荒兹德。(《尚书·盘庚》)
②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尚书·盘庚》)
③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论语·公冶长》)
④颜渊问仁。(《论语·颜渊》)
⑤礼义由四贤出。(《孟子·梁惠王下》)
⑥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
⑦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庄子·骈拇》)
⑧理贯不乱。(《荀子·天论》)
⑨景公不知用势。(《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①魏其、武安俱好儒术。(《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两汉以后,抽象名词在语言中也是大量存在的。如:
①(施续)有门生,亦有
理意。(《搜神记》,卷十六)
③
佛法难闻,
善心难发。(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
④贤人所以异于圣人,众人所以异于贤人,亦只争这些子
境界,存与不存而已。(《朱子语类·训门人》)
⑤不如听咱劝你,认个自家
悔气。(元据时期·关汉卿:《窦娥冤》,第二折)
上古汉语前期,文献中抽象名词不是很多,到了上古汉语中期,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古代哲学思想的发生、发展,产生了大量表达思想、理念的抽象名词。如:
道、名、心、气、根、鬼、神、谷神、上善、自然、玄同、玄德、天网(见《老子》)
本、道、仁、礼、义、利、和、德、文、命、性、天命、大伦、法度(见《论语》)
仁、义、利、孝、悌、忠、信、礼、志、气、道、德行、邪说、仁政、心志、人性(见《孟子》)
性、道、德、精、神、情、志、祸、福、精神、道理、道术、道德、神明、仁义、礼教、阴阳(见《庄子》)
名、实、道、志、理、心、义、信、枢要、神明、权谋、志意、道义、正义(见《荀子》)
法、术、势、理、德、魂魄、精神、仁义、廉耻、智术、法术、阴阳(见《韩非子》)
专有名词
专有名词是指专门表示人、物、地域、山川、河流、职官、邦国等内容的具有专一称谓的词。如:
①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尚书·金滕》)
②诰告尔多方,非天庸释有夏,非天庸释有殷。(《尚书·多方》)
③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尚书·顾命》)
④季氏旅于泰山。(《论语·八佾》)
⑤三年春,
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左传·桓公三年》)
⑥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孟子·滕文公上》)
⑦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庄子·天运》)
⑧火犯守角,则有战。(《史记·天官书》)
⑨太岁,岁月之神。(《论衡·涧时》)
⑩河发昆仑,江起岷山。(《论衡·效力》)
例①④⑤⑦,「太王」「王季」「文王」「季氏」「武公」「丘」,皆人名。
例②⑥,「有夏」「有殷」「夏」「殷」「周」,皆朝代名。
例③,「太保」「太史」「太宗」,皆职官名。
例④⑩,「泰山」「昆仑」「岷山」,皆山名。
例⑤,「曲沃」「翼」「陉庭」,皆地名。
例⑦,「诗」「书」「礼」「乐」「易」「春秋」,皆书名。
例⑧⑨,「火」「角」「太岁」,皆星名。
例⑩,「河」「江」,黄河、长江之专名。
两汉以后,专有名词也一直沿用下去。如:
④
谢安年少时,请阮光禄道《白马论》。(《世说新语·文学》)
⑤青州刺史
博望侯之孙,
广武将军钜鹿侯之子。(唐·张鷟:《游仙窟》)
⑥东京八十万禁军
教头林冲,为因身犯重罪,断配沧州。(《水浒传》,第八回)
方位名词
方位名词是指表示人或物所处的方向、处所的词。上古汉语的方位名词出现得很早。其类别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表示方向的,一类是表示处所的。
与表示处所的方位名词相比,表示方向的方位名词产生较早,商代的甲骨文里就有了。根据
徐中舒所主编的《
甲骨文字典》。如:
①东土受年。(《甲骨文合集》,9735)
②帝于西。(《殷虚书契前编》,5.13.4)
③王于南门逆羌。(《甲骨文合集》,32036)
④辛亥卜,内贞:帝于北方…(《殷虚文字缀合》,361)
从上古汉语开始,在传世的文献中,这种方位名词就更屡见不鲜了。如:
①一人冕,执戣,立于东垂;一人冕,执瞿,立于西垂。(《尚书·顾命》)
②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论语·子路》)
③东西南北,谁敢宁处?(《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④无南无北,奭然四解,沦于不测。(《庄子·秋水》)
⑤尊长在西,卑幼在东。(《论衡·四讳》)
⑥阮仲容步兵居道南,诸阮居道北。(《世说新语·任诞》)
⑧天地既不辩(辨)东西,昏闇岂知南北?(
变文《破魔变》)
值得注意的是,从上古汉语中期开始,表方向的复音方位名词就开始出现了,而两汉以后,就更加普遍。对此,后面另有论述。
与表方向的方位名词相比,表处所的方位名词在发展中占有绝对优势,且表达精准、细致。如:
内/外
里/外
①王出,在应门之内。(《尚书·顾命》)
②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
③唯圣人能外内无患。(《左传·成公十六年》)
④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孟子·梁惠王下》)
⑤除日无岁,无内无外。(《庄子·则阳》)
⑥墙之外,目不见也。(《荀子·君道》)
⑦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史记·魏公子列传》)
⑧累害自外,不由其内。(《论衡·累害》)
值得注意的是,上古汉语里少用「里」「外」相对。如《左传》就很少用「里」字,仅两例。大约从中古汉语起,语言中常常「里」「外」相对。如:
①而二门之里,两不失雍熙之轨焉。(《世说新语·德行》)
②王之学华,皆是形骸之外。(《世说新语·德行》)
③傍边愚人见其毒蛇变成真宝,谓为恒尔,复取毒蛇内著怀里。(《百喻经·得金鼠狼喻》)
⑤今潜来,裹头隐在杨(卿)宅里,令童子清凉将书来。(唐·[日]释
圆仁:《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⑥台顶独秀,与碧天接连,超然出于众峰之外。(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⑦彼布袋里有明珠。(变文《庐山远公话》)
⑧善庆昨夜随从阿郎入寺,隔在门外,不得闻经。(变文《庐山远公话》)
中/间
①虽在缧线之中,非其罪也。(《论语·公冶长》)
②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论语·先进》)
③东闾之役,臣左骖迫,还于门中,识其枚数,其可以与于此乎?(《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④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左传·僖公四年》)
⑤从许子之道,则市贾不二,国中无伪。(《孟子·滕文公上》)
⑥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孟子·公孙丑上》)
⑦庄子行于山中。(《庄子·山木》)
⑧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庄子·山木》)
⑨蓬生麻中,不扶而直。(《荀子·劝学》)
⑩口耳之间,则四寸耳。(《荀子·劝学》)
⑪臣有客在市屠中,愿枉车骑过之。(《史记·魏公子列传》)
⑫晏子为齐相,出,其御之妻从门间而窥其夫。(《史记·管晏列传》)
⑬天行地中,出入水中乎?(《论衡·说日》)
⑭人生于天地之间,其犹冰也。(《论衡·论死》)
两汉以后,「中」「间」的使用情况同上古汉语也没什么不同。如:
①南人学问,如牖中窥日。(《世说新语·文学》)
②每当至讲时,辄窃听户壁间。(《世说新语·文学》)
③经二宿,去盐汁,内蜜中。(《齐民要术·种梅杏》,卷四)
④竖枝于坑畔,置枯骨、礓石于枝间,下土筑之。(《齐民要术·安石榴》,卷四)
⑤过去有人,共多人众坐于屋中。(《百喻经·说人喜瞋喻》)
⑥世间愚人,亦复如是。(《百喻经·医治脊偻喻》)
⑦白骝璃瓶中,有五粒舍利。(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⑧今此五月犹寒,花开未盛,六七月间,花开更繁。(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左/右
前/后
①太保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尚书·顾命》)
②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论语·子罕》)
③左手据膝,右手持颐以听。(《庄子·渔父》)
④虎狼在前,鬼神在后。(《韩非子·十过》)
⑤强弩在前,锬戈在后。(《史记·苏秦列传》)
⑥佩刀于右,带剑于左。(《论衡·效力》)
两汉以后,「左」「右」「前」「后」也是常见的表处所的方位名词。如:
①此人宜在帝左右。(《世说新语·言语》)
②宣武与简文、太宰共载,密令人在舆前后鸣鼓大叫。(《世说新语·雅量》)
③左折右炊,停则牙生。(《齐民要术·禾》,卷十)
④左右僮竖,不能掩之。(《颜氏家训·名实》,卷四)
⑤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颜氏家训·兄弟》,卷一)
⑥铸金人十二以象之,各重二十四万斤,坐之宫门之前。(《水经注·河水》,卷四)
⑦黄蘖作驴鞦,始知苦在后。(唐·寒山子:《寒山诗·我见》,第一二五)
⑧行爱观牛犊,坐不离左右。(唐·寒山子:《寒山诗·满卷》,第一O七)
上/下
①将行,谋于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②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孟子·梁惠王上》)
③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所轮于堂下。(《庄子·天道》)
④余登箕山,其上盖有许由冢云。(《史记·伯夷列传》)
⑤庞涓死于此树之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⑥使之完廪,火燔其下;令人浚井,土掩其上。(《论衡·吉验》)
两汉以后,「上」「下」也是常用的方位名词。如:
①又床上当有一大蛇衔笔。(《搜神记》,卷三)
②下有黄金一釜。(《搜神记》,卷十一)
③吾家君譬如桂树生泰山之阿,上有万仞之高,下有不测之深。(《世说新语·德行》)
④医以酥涂,上下著板,用力痛压,不觉双目一时并出。(《百喻经·医治脊偻喻》)
⑤下视禾根土,上看桑树头。(唐·寒山子:《寒山诗·人生》,第一三五)
旁(傍)/边/侧/头/次
大约从上古汉语后期开始,汉语表处所的方位名词又增加了「旁(傍)」「边」「侧」「头」「次」等新生形式。如:
①景帝入卧内,于后宫秘戏,仁常在旁。(《史记·万石张叔列传》)
②今者臣从东方来,见道傍有禳田者。(《史记·滑稽列传》)
③二帝之旁,必多贤也。(《论衡·本性》)
④离形更自为鬼,立于人傍。(《论衡·死伪》)
⑤母陈氏,随邺舍于亭傍居。(晋·王嘉:《拾遗记》,卷七)
⑥池傍有树不?(《百喻经·偷犛牛喻》)
⑦观者满路旁,个是谁家子?(唐·寒山子:《寒山诗·董郎》,第一三七)
⑧树在道边而多子,此必苦李。(《世说新语·雅量》)
⑨溪边有二女子,资质妙绝。(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
⑩尔村中有池,在此池边共食牛不?(《百喻经·偷犛牛喻》)
⑪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史记·李斯列传》)
⑫卫瓘在侧,欲申其怀,因如醉跪帝前。(《世说新语·规箴》)
⑬(魏武)自以形陋,不足雄远国,使崔季珪代,帝自捉刀立床头。(《世说新语·容止》)
⑭杨卿使及李侍御不肯归去,相送到长乐坡头去城五里一店里,一夜同宿话语。(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⑮王光禄远避流言,明公蒙尘路次,群下不宁。(《世说新语·言语》)
⑯见一丈夫牵牛渚次饮之。(晋·张华:《博物志》,卷七)
⑰昨因侍从,而伍子胥见强牵过,卒不得舍去,烦劳至尊暴露水次。(晋·葛洪:《神仙传》,卷七)
上古汉语里,方位名词「侧」「次」也有偶见者,但使用频率确实不多。如:
①绵蛮黄鸟,止于丘侧。(《诗经·小雅·绵蛮》)
②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孟子·公孙丑下》)
③喜怒哀乐不入于胸次。(《庄子·田子方》)
④赵王幽死,以民礼葬之长安民冢次。(《史记·吕太后本纪》)
时间名词
时间名词是指表示动作、行为发生、进行或结束所需用的时间的词。汉语的时间名词产生很早,商代的甲骨文里已大量使用。据徐中舒所主编的《甲骨文字典》。如:
①戊寅…□贞:今日不雨。(《殷虚书契前编》,3.17.1)
②中日大启。(《小屯·殷虚文字甲编》,1561)
③贞:王其省盂田,湄日不雨。(《殷契粹编》,929)
④丙辰卜,宾贞:于生八月饮。(《殷虚书契前编》,1.46.5)
⑤壬辰卜,旅贞:今日亡祸,三月。(《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甲骨文字》,1618)
分析汉语时间名词,应当把握住三点:
从上古汉语开始,汉语的时间名词均可分为时点和时段两类。时点表示时间名词在时量计算上是确定的,是集中在某一点上。如:
①
向者先生形体掘若槁木,似遗物离人而立于独也。(《庄子·田子方》)
②吾敬鬼尊贤,亲而行之,无
须臾离居。(《庄子·山木》)
④西门豹曰:「诺,且留待之
须臾。」(《史记·滑稽列传》)
⑦
少时翅长欲飞,支意惜之,乃铩其翮。(《世说新语·言语》)
⑨
向时灌药,我取服之,是故欲死。(《百喻经·倒灌喻》)
①至汉邸,潜以足蹑妃履,妃
登时退阁。(宋·无名氏:《
梅妃传》)
②烦请二位义士同往小寨相会
片时。(《水浒传》,第四十四回)
与时点时间名词相对的就是时段时间名词。表时段的时间名词,其时量计算也是确定的,是表示一段时间,定量而不定时。如:
朝/晨/旦/晓
①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②晨往,寝门辟矣。(《左传·宣公二年》)
③魏其与其夫人益市牛酒,夜洒埽,早帐具至旦。(《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④天晏旸者,星辰晓烂。(《论衡·佚文》)
夕(昔)/宿/暮/夜晚/暝/日夕/日暮
①及夕,子产闻其未张也,使速往,乃无所张矣。(《左传·昭公十三年》)
②蚊虻噆肤,则通昔不寐矣。(《庄子·天道》)
③去何以不径行而留三宿乎?(《论衡·刺孟》)
④暮寒,卧炭下。(《论衡·吉验》)
⑤昔有一人,夜语儿言:「明当共汝至彼聚落,有所取索。」(《百喻经·与儿期早行喻》)
⑥私作都门,蚤闭晚开。(《世说新语·规箴》)
⑦简文帝崩,孝武年十余岁立,至暝不临。(《世说新语·言语》)
⑧臣意复诊之曰:「当旦日
日夕死。」(《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⑨舍弃而走,到于露地,乃至日暮,亦不肯来。(《百喻经·野干为折树枝所打喻》)
明旦/朝旦/清旦
①明旦,二主又朝而出,复见智过于辕门。(《韩非子·十过》)
②常朝旦问讯,郗家法,子弟不坐。(《世说新语·俭啬》)
③儿闻语已,至明清旦,竟不问父,独往诣彼。(《百喻经·与儿期早行喻》)
朝暮/朝夕/旦暮/旦夕
①王驩
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孟子·公孙丑下》)
③夫犬马,人所知也,
旦暮罄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④臣幸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
旦夕得甘毳以养亲。(《史记·刺客列传》)
平明/平旦/日中/午时/午后/夜半/宵中
③妸荷甘
日中爹户而入,曰:「老龙死矣。」(《庄子·知北游》)
④明日
午时,但至曲头觅桂子,即得矣。(唐·蒋防:《霍小玉传》)
⑤从前不许午后出寺,今不许犯钟声。(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⑥光武生于济阳宫,
夜半无火,内中光明。(《论衡·初禀》)
⑦
宵中树忽呼龟曰:「劳乎元绪,奚事尔耶?」(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三)
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
①今一更首途,
三更可以复命。(唐·袁郊:《甘泽谣》)
②至
二更许,灯在床之东南,忽尔稍暗,如此再三。(唐·李景亮:《李章武传》)
③其萧禧只于厅上倚柱立地,屡遣人请唤,不肯下阶习仪,直至三更二点,却索归位。(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三)
④四更山吐月,残夜水明楼。(唐·杜甫:《月》)
⑤公归逆旅,其夜
五更初,忽闻叩门而声低者,公起问焉。(唐·杜光庭:《虬髯客传》)
昼/旦昼/昼日/白日/终日/当日
①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而
昼伏。(《战国策·秦策三》)
②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
旦昼之所为,有梏亡之矣。(《孟子·告子上》)
③
昼日父眠,小者床头盗酒饮之。(《世说新语·言语》)
④有参军见鼠
白日行,以手板批杀之。(《世说新语·德行》)
⑥
当日夫人闻说,即时日夜坚持。(变文《欢喜国王缘》)
日/夜/昼夜
①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孟子·离娄下》)
②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庄子·秋水》)
③人
昼夜居家,朝夕坐市,其实一也。(《论衡·诘术》)
④
昼夜想念,情不能已。(《百喻经·田夫思王女喻》)
昨暮/昨夜/今宵/今夕/明夜
①昨暮月不宿毕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②昨夜听殷王清言,甚佳。(《世说新语·文学》)
③今宵花烛泪,非是夜迎人。(南朝陈·徐陵:《走笔戏书应令》)
④使人今夕当宿涿州。(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茅斋自叙》,卷六)
⑤越越的哭得灯儿灭,惭愧哑,秋天甫能明夜,一枕清风半窗月。(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官调》,卷七)
前日/昨/昔/昨日/今日/翌日(翼日)/明日/旦日/明旦/后日
①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孟子·公孙丑下》)
②前日君家饮,昨日王家宴。(唐·白居易:《赠梦得》)
③周昨来,有中道而呼者,周顾视车辙,中有鲋鱼焉。(《庄子·外物》)
④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庄子·齐物论》)
⑤将军昨日幸许过魏其。(《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⑦
翌日亲登嵩高,御史乘属,在庙旁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汉书·武帝纪》)
⑧明日遂行。(《论语·卫灵公》)
⑨将军旦日蚤临。(《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⑪母顾明旦视白出水,即东走十里。(《论衡·吉验》)
⑫当晚回复了西门庆的话,约定后日准来。(《水浒传》,第二十四回)
前年/去年/今年/明年
①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论衡·遭虎》)
②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论衡·死伪》)
③前年皇帝与良嗣握手曰:「我已许南朝燕京,便我得之亦然。」(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燕云奉使录》,卷十一)
日/旬/月/春/夏/秋/冬/岁/年/载/世
①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
②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孟子·梁惠王下》)
③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论语·述而》)
④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荀子·王制》)
⑤容成氏日:「除日无岁,无内无外。」(《庄子·则阳》)
⑥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庄子·让王》)
⑦九载,绩用弗成。(《尚书·尧典》)
⑧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孟子·离娄下》)
汉语的时间名词,从时间的表达上说,分为定时制和泛时制两类。
上述的时点时间名词和时段时间名词均属于定时制时间名词。
定时制时间名词,就是指其时量是确定的,而非泛化的。与此相对的就是泛时制时间名词。
泛时制时间名词,就是指其时量是泛化的,不可量化的,是个大概值,不是确数。
泛时制时间名词,从大的时限来说,可以指明
谓语动词发生的时间是过去、现在或
将来。
(1)表示过去时的泛时制时间名词如:
昔/古/初/时/
古者/
昔者/昔日/古昔/昔古/宿昔/昔岁/昔年/
曩者/
曩时/
向者/前日/从前/前时/前年/
顷岁/当时
①昔之人无闻知。(《尚书·无逸》)
②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③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左传·隐公元年》)
④时李元礼有盛名。(《世说新语·言语》)
⑤古者易子而教之。(《孟子·离娄上》)
⑥昔者庄周梦为蝴蝶。(《庄子·齐物论》)
⑦昔日月离其阴,故雨。(《论衡·明雩》)
⑨历日弥久,以为昔古之事,所言近是。(《论衡·自纪》)
⑪
昔岁霍王小女将欲上鬟,令我作此,酬我万钱。(唐·蒋防:《霍小玉传》)
⑫
昔年过洛,见李公简。(宋·苏轼:《东坡志林》,卷二)
⑬
曩者使汝狗白而往,黑而来,子岂能毋怪哉?(《韩非子·说林下》)
⑮臣
向者进说,陛下欣然无难意,谓即行矣,今寂无所闻。(宋·苏轼:《司马温公行状》)
⑰
从前不许午后出寺,今不许犯钟声。(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⑳
顷岁有李十八郎,曾舍于我家。(唐·李景亮:《李章武传》)
㉑梁王、赵王,国之近属,贵重
当时。(《世说新语·德行》)
今/今日/今时/今者/今世/今朝/方今/当今/见(现)今/近者/今来
①今朕作大邑于兹洛。(《尚书·多士》)
②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孟子·离娄下》)
③今时韩、魏,与始孰彊?(《史记·魏世家》)
④今者赤帝子斩之,故哭。(《论衡·纪妖》)
⑤长生家在会稽,生在今世,文章虽奇,论者犹谓稚于前人。(《论衡·超奇》)
⑥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唐·白居易:《井底引银瓶》)
⑦方今宰牧华夏,处杀戮之职。(《世说新语·政事》)
⑧当今乏才,以尔为柱石之用。(《世说新语·规箴》)
⑨悟真在岭南漕溪山法兴寺,
见今传受此法。(唐·法海:《六祖坛经》)
①近者,京都有数生会宴。(唐·皇甫氏:《京都儒士》)
①今来北人称以黄嵬大山分水岭为界。(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一)
后日/后岁/后世/后时/他日/向后/明日/后/今后/已(以)后
①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尚书·盘庚》)
②后岁,人或梦见伯有介而行。(《论衡·死伪》)
③如千世之后,读经书不见汉美,后世怪之。(《论衡·须颂》)
④复于后时遇恶知识,恼乱不已,方还师所。(《百喻经·野干为折树枝所打喻》)
⑤他日,又求见孟子。(《孟子·滕文公上》)
⑦(梅)颐曰:「梅仲真膝,明日岂可复屈邪?」(《世说新语·方正》)
⑧汝后当得好妇。(《搜神记》,卷十一)
⑨我今后更不叫汝。(宋·圜悟克勤:《碧岩录》,卷一)
⑩若是此起不再商量定夺了当,已后终须难绝往复。(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三)
泛时制时间名词的时制问题,有时通过对比使用,更可以看出所表示的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时间概念。如:
①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孟子·公孙丑下》)
②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孟子·公孙丑下》)
③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于大事。(《孟子·滕文公上》)
④昔日吾昭然,今日吾昧然,敢问何谓也?(《庄子·知北游》)
⑤向也不怒而今也怒,向也虚而今也实。(《庄子·山木》)
⑥曩者曰车轭,今又曰车轭,是何众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⑦我先失纡,今欲觅取。(《百喻经·乘船失纡喻》)
例①一⑦,「前日」和「今日」,「昔者」和「今日」,等等,均用于过去时和现在时的对比。又如:
①臣知今日言之于前而明日伏诛于后,然臣不敢避也。(《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②今日营此业,明日造彼业。(《百喻经·观作瓶喻》)
例①②,「今日」「明日」均用于现在时和将来时的对比。
汉语时间名词在发展中,有部分时间名词是由方位名词演变过来的。这种从空间意义到时间意义的转换,是借助词义的
引申来完成的。由方位名词演变过来的时间名词,在定时制和泛时制两类时间名词中都是存在的。如:
方位名词→时点时间名词
①立春之际,百刑皆断,囹圄空虚。(《论衡·寒温》)
②其友应劭适往候之,语次相告。(《搜神记》,卷三)
③为名利故,至七日头,自杀其子,以证己说。(《百喻经·婆罗门杀子喻》)
④师看经次,僧问:「和尚寻常不许人看经,为什摩却自看经?」(《祖堂集》,卷四)
例①,「际」,《
说文》:「际,壁会也。」段玉裁注:「两墙相合之缝也。」引申之,两物之间或交界之处也叫「际」。此「际」实为处所义。
引申后,则为时间名词,指前后相接的时点或时段。
例②④,「
次」,《说文》:「次,不前不精也。」「不前不精」,恐非本义。次,古文作𦮏形,盖象帐幕之形,是个名词。因此,临时搭建的帐幕叫「次」。《周礼·天官·掌次》云:「朝日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设重帟重案。」
郑玄注:「次谓幄也。」引申之,停留或宿处均可叫「次」。再引申,短暂的停留之时也叫「次」。「语次」就是「语时」,「看经次」就是「看经时」。
例③,「头」,本指人头,引申之,可用于方位名词,如「每岁时农收后,察其强力收多者,辄历载酒肴,从而劳之,便于田头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肴而去」(贾思勰:《齐民要术·序》)。进一步引申,「头」由方位义变为时间义,「七日头」就是「七日时」。
方位名词→时段时间名词
①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左传·襄公十一年》)
②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孟子·梁惠王上》)
③三日之内,与谋之士,封为诸侯,诸大夫赏以书社,庶士施政去赋。(《吕氏春秋·慎大》)
④至元和、章和之际,孝章耀德,天下和洽。(《论衡·讲瑞》)
⑤志诚奉使欢喜,遂半月中间,即至漕溪山。(唐·法海:《六祖坛经》)
⑥见说那状元祖居西蜀,家住成都,三岁上读得书,五岁上属得对。(《
张协状元》,第二十七出)
⑦(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他母亲做些针指,供给他到村学堂里去读书。(《儒林外史》,第一回)
例①,「中」,《说文》:「中,内也」,指的是方位。甲骨文中是个氏族的旗帜,是个名词,因此卜辞中多有「立中」之词。「中」由一般名词引申指方位义和时间义,甲骨文中已经开始。以下两例亦采自徐中舒所主编的《甲骨文字典》:
⑧丁西贞: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
⑨中日至墉兮启。(《小屯·殷虚文字甲编》,547)
例⑨「中日」即「日中」,相当于后代的午时。
例②,「间」,《说文》:「间,隙也。」段注:「隙者,壁际也。引申之,凡两边有中者,皆谓之隙。隙谓之间。间者,门开则中为际,凡罅缝皆曰间。」总之,「间」的本义是指两扇门中间的缝隙,引申为方位义,表示中间;进一步引申为时间义,表示动作、行为实施中的片刻时间或一段时间。例⑤,「中间」,分析同。
例③,「内」,《说文》:「内,入也。」段注:「今人谓所入之处为内,乃以其引申之义为本义也。互易之,故分别读奴答切,又多假纳为之矣。」古「内」「纳」同形。依《说文》义,「内」之本义为「入」,是个动词,「内」之处所义,为其引申义。甲骨文有「内」字,只作
贞人名。金文亦有「内」字,本义、引申义同时存在。以下两例采自陈初生所编纂的《
金文常用字典》:
⑩井白(伯)内(入)右师虎即立中廷。(《
师虎簋》)
例⑩,「内」,义入,动词。例⑪,「内」,方位名词,与「外」相对。例③,「三日之内」,「内」当是由方位义引申而成的时间名词。
例④,「际」,分析已见上。例⑥⑦,「
上」,甲骨文是个指事字,语法上当是方位名词。后引申为时间义,是个表示时段的时间名词。「三岁上」「五岁上」「七岁上」,「上」即「时」义。
方位名词→泛时制时间名词
①昔者孔子没,三年之外,门人治任将归。(《孟子·滕文公上》)
②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荀子·非相》)
③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之者,莫不兴起,非圣而若是乎?(《论衡·知实》)
④足下前则失咸阳之约,后又有彊宛之患。(《史记·高祖本纪》)
⑤千岁之前,万岁之后,无以异也。(《论衡·实知》)
⑥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史记·货殖列传》)
例①②,「外」,甲骨文无「外」字,金文「
外」之形,已用于方位义。如:
⑦厤自今,出入敷命于外。(《毛公鼎》)
例①②,「三年之外」即「三年之后」,「五帝之外」亦即「五帝之后」,「外」均是用于泛时义的时间名词。例③,「上」「下」,甲骨文是指事字,方位名词。引申为时间义,均用为泛时义的时间名词。「百世之上「即「百世之前」,「百世之下」即「百世之后」。
例④一⑥,「前」「后」,《说文》云:「前,不行而进谓之前,从止在舟上」,又云:「後,迟也。」依《说文》解释,「前」「后」本来都是个动词。甲骨文已有「
前」「
后」两字。依甲文形,或谓「履」字,以为足穿履行在路上,故有「进」义。「后」(後),依甲文形,「止」在「系」(绳)下,以表示世系在后之义。「前」「后」由动词引申为方位名词,进而又引申为时间名词。如:
⑧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论语·子罕》)
⑨故王不如速解周恐,彼前得罪而后得解,必厚事王矣。(《战国策·东周策》)
名词的发展
关于名词的发展,有四个问题:(一)单音名词的复音化是名词发展的核心内容。(二)方位名词的复音化、方位义的泛化及方位名词的动用。(三)名词词头、词尾的产生和发展,是汉语名词复音化作用下的直接结果。(四)名词的叠用及其语法意义的表达。
单音名词的复音化
上古汉语的词汇系统是一个以
单音节词为主的词汇群体,这是无须用数据就可以证明的事实。虽说如此,但是从上古汉语一开始也产生了一定数量的
复音词,这也是事实。在这些复音词中,属于名词的(主要是具体名词和抽象名词),占有很大分量。如:
①四罪而天下咸服。(《尚书·尧典》)
②黄鸟黄鸟,无集于桑。(《诗经·小雅·黄鸟》)
③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离娄下》)
④古之贤人,贱为布衣,贵为匹夫。(《荀子·大略》)
两汉以后,这种情况也一直继续下去。如:
①上书乞骸骨归葬,帝许之。(《搜神记》,卷十六)
②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谨。(《世说新语·德行》)
③譬彼
外道,闻节饮食可以得道,即便断食。(《百喻经·愚人食盐喻》)
④眼似流星,面如花色。(变文《伍子胥变文》)
⑤读书之法,既先识得他外面一个皮壳了,又须识得他里面骨髓方好。(《
朱子语类·训门人》)
⑥我是那提刑的女孩,须不比现世的妖怪。(元据时期·关汉卿:《窦娥冤》,第四折)
⑦两个公人怀着鬼胎,各自要保性命。(《水浒传》,第九回)
⑧这园子却是像画儿一般。(《红楼梦》,第四十二回)
值得注意的是,从中古汉语开始,又产生了大量的三音节复音名词。如:
安阳城、
百子池、北辰星、长安令、丞相府、
堕马髻、
德阳殿、蛾眉山、鳄鱼池、服留鸟、
方山冠、
高山君、孤竹城、函谷关、虎贲寺(见《搜神记》)
曹夫人、谢太傅、丹阳郡、
琢钉戏、外祖母、五石散、琉璃屏、
华林园、
金华殿、
丹阳尹、曲阿湖、松树子、
三都赋、宣武场、道德经(见《世说新语》)
黑石蜜、阿罗汉、
胡麻子、
兜罗绵、孔雀屎、
摩罗国、缘事瓶、罗刹衣、金鼠狼、钦婆罗、三法衣、北天竺、南天竺、毒药丸、欢喜丸(见《
百喻经》)
南山郡、茶城村、盟津河、
锡杖泉、白莲池、昆仑山、香炉峰、别乡关、吐浑王、定远侯、西王母、开元寺、和尚庵、善法堂、崔相公(见《敦煌变文校注》)
汉语词汇复音化的过程,不仅促进了汉语构词法的发展,而且也由于单音节名词词义分化所带来的交叉重组,又必然带动新的复音词的产生。而新的复音词的产生,又必然促使古老的名动同形语言现象的分化,使汉语表达更加趋于精准化。请比较:
①神之吊矣,诒尔多福。(《诗经·小雅·天保》)
②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左传·庄公十年》)
④陛下圣德宽仁,敬承祖宗,奉顺神祇,宜蒙福祐子孙千亿之报。(《汉书·哀帝纪》)
例①,「福」,名词,福气。
例②,「福」,动词,赐福,福祐。
例③,「福祚」,名词,福气,福运。
例④,「福祐」,动词,保佑。
又如:
①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
②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③然而使王良操左革而叱咤之,使造父操右革而
鞭笞之,马不能行十里,共故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④后槽牵过一匹快马,备上了鞍辔,拿了鞭子,便出庄门。(《水浒传》,第四十七回)
例①,「鞭」,名词,鞭子。
例②,「鞭」,动词,鞭打。
例③,「鞭笞」,动词,鞭打。
例④,「鞭子」,名词,赶车驱马的工具。
又如:
①口中无齿,食乳,女子为乳母。(《史记·张丞相列传》)
②还,见狼乳之。(《汉书·张骞传》)
③至渭桥,有女子浴于渭水,乳长七尺。(《搜神记》,卷四)
④汉丞相张苍,偶得小术,吮妇人乳汁,得一百八十岁。(晋·葛洪:《抱朴子·至理》)
⑤牛产三日,…以脚二七偏蹴乳房,然后解放。(《齐民要术·养羊》,卷六)
⑥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立可饿杀。(《三国志·魏书·袁绍传》)
例①③,两「乳」字均为名词,一指乳汁,一指乳房。
例②,「乳」,动词,哺乳。
例④⑤,「乳汁」「乳房」,均为名词,是例①③名词「乳」的复音化。
例⑥,「哺乳」,动词,是例②动词「乳」的复音化。
方位名词的复音化、方位义的泛化及动用
在汉语名词复音化的发展中,方位名词的复音化问题是一个很值得单独关注的问题。
方位名词中,表方向的方位名词和表处所的方位名词相比,前者复音化的时间较早,上古汉语中已经存在。
表方向的方位名词有两类:一类是表基本方向的,如「东」「南」「西」「北」;一类是表中介方向的,如「东北」「东南」「西北」「西南」。上古汉语中,表基本方向的「东」「南」「西」「北」,复音化中常常缀以「方」「边」诸字。如:
①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尚书·金鰧》)
②若有事于东方,则可以逞。(《左传·襄公十八年》)
③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孟子·滕文公上》)
④西方有木焉,名曰射干,茎长四寸,生于高山之上。(《荀子·劝学》)
⑤今者臣从东方来,见道傍有禳田者。(《史记·滑稽列传》)
⑥臣居匈奴中,闻乌孙王号昆莫,昆莫之父,匈奴西边小国也。(《史记·大宛列传》)
⑦故日出于东方,入于西方。(《论衡·说日》)
⑧东边直丑已之地,西边直亥未之民,何为不得南北徙?(《论衡·难岁》)
而表中介方向的方位名词,复音化的方式就是把相邻的方向词组合在一起。如
①侵郑东北,至于虫牢而反。(《左传·襄公十八年》)
②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左传·文公十六年》)
③一奏之,有玄云从西北方起。(《韩非子·十过》)
④此皆巴蜀西南外蛮夷也。(《史记·西南夷列传》)
⑤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水性归下,犹火性趋高也。(《论衡·说日》)
⑥海外西南有珠树焉。(《论衡·说日》)
两汉以后,方位名词的复音化趋势,不论是表方向者或表处所者,均得以继承和发展。如:
①元帝以藩臣树德东方。(《搜神记》,卷七)
②君北堂西头有两死男子。(《搜神记》,卷三)
③北边坐人是北斗。(《搜神记》,卷三)
④唯东北角如有人迹。(《世说新语·惑溺》)
⑤不能截断,便在二妇中间,正身仰卧。(《百喻经·为二妇故丧其两目喻》)
⑥须臾之间,忽闻内里调筝之声。(唐·张鹫:《游仙窟》)
⑦向东北行十里,到大花严寺,人库院住。(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二)
⑧庭间有四樱桃树,西北悬一鹦鹉笼。(唐·蒋防:《霍小玉传》)
⑨不利在家,宜出居东南某所,以取生气。(唐·沈既济:《任氏传》)
⑩台顶东头有高垖,名罗汉台。(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⑪南头置文殊像,骑双师子;东头置维摩像,坐四角座。(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⑫不但今夜所营去,前头风火亦须汤。(变文《汉将王陵变》)
⑬西边是甚声音?(变文《庐山远公话》)
⑭缘为善庆,初伏事相公,不得入寺听经,只在寺门外边与他看马。(变文《庐山远公话》)
⑮召六宫彩女,发在左边;命一国夫人,分居右面。(变文《破魔变》)
⑯你去东边仔细看,石头上坐底僧,若是昨来底后生,便唤他。(《祖堂集》,卷四)
⑰北面是北界旧界,东面、南面、西面并是南朝见(现)今界至。(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五)
⑱今西方用兵连年不解,东南数起大狱,公独无一言以救之乎?(宋·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二)
方位名词在发展中,由于
词义引申的结果,其方位意义存在泛化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有「上」「下」「中」「边」四个词。这种现象始于上古汉语,到中古汉语较为普遍,而在近古汉语里又基本消失了。如:
上=中/内/里
上=边/侧/旁
①子在川上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上:边,侧,旁。)
②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孟子·滕文公下》)(上:边,侧,旁。)
③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庄子·秋水》)(上:中,内,里。)
④河上有家贫恃纬萧而食者,其子没于渊,得千金之珠。(《庄子·列御寇》)(上:边,侧,旁。)
⑤灵王饿而死乾溪之上。(《韩非子·十过》)(上:边,侧,旁。)
⑥武王伐纣,至河上。(《搜神记》,卷八)(上:边,侧,旁。)
⑦太傅已醉,坐上多客。(《世说新语·言语》)(上:中。)
⑧王谓厕上亦下果,食遂至尽。(《世说新语·纰漏》)(上:中,内,里。)
⑨先令人扛抬珊瑚树去园上,开空闲阁子里安了。(明·冯梦龙:《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第三十六卷)(上:中,内,里。)
下=中/内/里
下=边/侧/旁/前
①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尽一杯。(《韩非子·说林上》)(下:中,内,里。)
②伯夷以将军葬于首阳山之下。(《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下:边,侧,旁。)
③久之,方闻屋里有人言:「宾堂下有人,不可进。」(《搜神记》,卷十九)(下:中,内,里。)
④见一少女从瓮中出,至灶下燃火。(晋·陶潜:《搜神后记》,卷五)(下:边,前。)
⑤魏武尝过曹娥碑下,杨修从。(《世说新语·捷悟》)(下:边,侧,旁。)
⑥文帝兄弟每造其门,皆独拜床下。(《世说新语·方正》)(下:前。)
⑦南壁及东壁下各有一大床,皆施绛罗帐。(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下:边,旁。)
⑧读书须是成诵方精熟,今所以记不得,说不去,心下若存若亡,皆是不精不熟之患也。(《朱子语类·总训门人》)(下:中,内,里。)
中=上
边=中/内/里
①宁生而曳尾涂中。(《庄子·秋水》)(中:上。)
②其儿耳中有真金珰。(《百喻经·父取儿耳珰喻》)(中:上。)
③公于是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还吐与二儿。(《世说新语·德行》)(边:中,内,里。)
但是随着语言发展,汉语方位名词的方位义泛化问题又逐渐得到规范。如:
①王丞相过江,自说昔在洛水边,数与裴成公、阮千里诸贤共谈道。(《世说新语·企羡》)
②尔时河边有一仙人,此二小儿净之不已,诣彼仙所,决其所疑。(《百喻经·小儿争分别毛喻》)
③廿八日,入平谷,西行卅里,巳时到停点普通院前。(唐·[日]释圆仁:《人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④适会此日岳神在庙中阙第三夫人,放到店中,夜至三更,使人娶之。(变文《叶净能诗》)
⑤叵耐小兽,便意生心扰乱中原,如今殿前有何理说?(变文《韩擒虎话本》)
⑥尊兄在楼上,禄子在楼下。(《
张协状元》,第二十四出)
⑦宋四公却待要睡,又怕吃赵正来后如何,且只把一包细软安放头边,就床上掩卧。(明·冯梦龙:《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第三十六卷)
⑧三尺晓垂杨柳岸,一竿斜刺杏花傍。(明·冯梦龙:《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第三十六卷)
上古汉语里,所谓的「
词类活用」问题,是人们经常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中,方位名词「活用」为动词的现象,更是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方位名词和时间名词相比,前者更容易用为动词。时间名词是表示动作、行为时间概念的,不容易用为动词,但文献中也能找到时间名词动用的个别例子。如:
①暮而果大亡其财。(《韩非子·说难》)
而方位名词,不论表示方向的还是表示处所的,都与动作、行为的施向、位置有关,因此就很容易「活用」为动词。这种动用的方位名词,不论是作
谓语,还是作
状语,其词性都是用为动词。如:
东/西/南/北
①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柴。(《尚书·尧典》)(东:作状语,到东方。)
②齐侯执阳虎,将东之。(《左传·定公九年》)(东:作谓语,欲置阳虎于齐之东方。)
③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为此会也。(《左传·僖公九年》)(北:作状语,向北。南:作状语,向南。西:作状语,于西。)
④云将东游,过扶摇之枝而适遭鸿蒙。(《庄子·在宥》)(东:作状语,到东方。)
⑤庞援揄兵而南,则鄣尽矣。(《韩非子·饰邪》)(南:作谓语,自燕南返。)
⑥劫卫取阳晋,则赵不南,赵不南而梁不北。(《史记·张仪列传》)(南:作谓语,南下。北:作谓语,北上。)
⑦譬之湍水,决之东则东,决之西则西。(《论衡·本性》)(东:作渭语,向东流。西:作谓语,向西流。)
上/下/中
①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左传·桓公五年》)(上:作谓语,凌驾。)
②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左传·宣公十二年》)(下:作谓语,居人下。)
③丑父使公下,如华泉取饮。(《左传·成公二年》)(下:作谓语,下车。)
④千岁厌世,去而上仙。(《庄子·天地》)(上:作谓语,升,升天。)
⑤夫至人者,上窥青天,下潜黄泉。(《庄子·田子方》)(上:作状语,向上。下:作状语,向下。)
⑥有渔父者,下船而来。(《庄子·渔父》)(下:作谓语,从船上下来。)
⑦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所性不存焉。(《孟子·尽心上》)(中:作谓语,居。)
⑧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上:作状语,对上。下:作状语,对下。中:作状语,居中。)
前/后/左/右
①子路从而后。(《论语·微子》)(后:作谓语,落在后面。)
②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论语·卫灵公》)(后:作谓语,使…置于后。)
③晋师右移,上军未动。(《左传·宣公十二年》)(右:作状语,向右。)
④孔子下车而前。(《庄子·盗跖》)(前:作谓语,走向前。)
⑤东野稷以御见庄公,进退中绳,左右旋中规。(《庄子·达生》)(左:作谓语,向左转。右:作谓语,向右转。)
⑥一进一退,一左一右,六骥不致。(《荀子·修身》)(左:作谓语:向左。右:作谓语,向右。)
⑦寡人将立管仲为仲父,善者入门而左;不善者入门而右。(《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左:作谓语,站在左面。右:作谓语,站在右面。)
⑧复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妇人复大笑。(《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左:作谓语,向左转。)
内/外
①今楚内弃其民,外绝其好。(《左传·成公十六年》)(内:作状语,对内。外:作状语,对外。)
②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孟子·公孙丑下》)(内:作谓语,在内。外:作谓语,在外。)
③修行无有而外其形骸,临尸而歌,颜色不变。(《庄子·大宗师》)(外:作谓语,把…置之度外。)
④太子能为我内应,而我攻其外,灭郑必矣。(《史记·伍子胥列传》)(内:作状语,于内。)
总的来看,方位名词「活用」为动词,多数使用在上古汉语里,且以作状语者居多。这种情况,两汉以后虽然继续存在,但已相当弱化,最终逐渐消逝。如:
①成都王之攻长沙也,反军于邺,内外陈兵。(《搜神记》,卷七)(内:作状语,于内。外:作状语,于外。)
②妾上下着白衣、青丝履,犹未朽也。(《搜神记》,卷十六)(上:作状语,于上。下:作状语,于下。)
③《春秋》之义,内其国外诸夏。(《世说新语·言语》)(内:作谓语,亲近。外:作谓语,疏远。)
④矢左右发,使者不敢进。(《世说新语·方正》)(左:作状语,向左。右:作状语,向右。)
⑤崟乘白马而东,郑子乘驴而南,人升平之北门。(唐·沈既济:《任氏传》)(东:作谓语,向东行。南:作谓语,向南行。)
方位名词作状语之所以走上弱化,乃至消亡之路,自然同另种语法形式的兴起有关。请比较:
①穿井旁出,不触土害。(《论衡·吉验》)(旁:作状语,从旁。)
②日,火也,使在地之火,附一把炬,人从旁射之,虽中,安能灭之?(《论衡·感虚》)(从旁:介宾结构作状语。)
①上尝坐武帐中,黯前奏事。(《史记·汲郑列传》)(前:作状语,向前,走向前。)
②目连言讫更往前行,须臾之间,至一地狱。(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往前:介宾结构作状语。)
③待我向前问他姓字。(《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上》)(向前:介宾结构作状语。)
①此尧之所以南面而守名,舜之所以北面而效功也。(《韩非子·功名》)(南:作状语,向南。北:作状语,向北。)
②留思北顾,涕渐渐兮。(《楚辞·九叹·忧苦》)(北:作状语,向北。)
③和尚欲得向南去,即向南递去;欲得向北去,即向北递去。(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向南:介宾结构作状语。向北:介宾结构作状语。)
由以上诸例对比可知,由介词和方位名词构成的介宾结构作状语,就是取代方位名词作状语的另种新兴语法形式。由此可知,语法形式的转换,是历史语法发展的重要内容。
名词词头、词尾的产生和发展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词头「阿」的产生时间可定在战国末期至秦汉之间。如:
①黄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处若水,生韩流。韩流擢首、谨耳、人面、豕喙、麟身、渠股、豚止,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颛顼。(《山海经·海内经》,卷十八)
②炎帝之孙伯陵,伯陵同吴权之妻阿女缘妇,缘妇孕三年,是生鼓、延、殳。(《山海经·海内经》,卷十八)
旧传《山海经》为禹、益所作,不可信。现在多数学者认为此书非一人一时之作,其成书时间大约在战国末期到秦汉之间。然而从更严谨的角度来说,认为词头「阿」产生于东汉时代,那是绝无问题的。
潘允中认为,名词词头「阿」字最早出现的资料当属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二所引的《
隶释》汉《殽阬碑》文。
潘允中说:「《隶释》汉《殽阬碑》阴云:『其间四十人,皆字其名而系以『阿』字,如刘兴—阿兴,潘京—阿京之类。』」《
隶释》,宋
洪适撰,著所藏汉碑189种。这里所说的《殽阬碑》,亦即《殽阬君神祠碑》。此
碑阴刻文,人名加「阿」字者用例甚多,如刘奉/阿奉,刘兴/阿兴,潘京/阿京,杨明/阿明,杨阳/阿阳,张丙/阿丙,李贤/阿贤,等等。《殽阬碑》文为东汉时代作品。
杨天戈也认为,「阿」字作为纯粹的「不再具备任何
词汇意义,变成了称谓之前的一个
附加成分,成了词缀」的时间是东汉末,引用的资料是
蔡琰的《悲愤诗》:「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
词头「阿」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阿+亲属名词】
「阿」加在亲属名词之前,这一用法应出现得最早,体现这一用法的较早资料是东汉末年的蔡琰的《悲愤诗》和无名氏的《焦仲卿妻》。如:
①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汉·蔡琰:《悲愤诗》)
②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汉·无名氏:《焦仲卿妻》)
③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汉·无名氏:《焦仲卿妻》)
后来,这一用法在中古和近古时期也沿用下去。如:
①阿母所生,遣授配君,可不敬从?(《搜神记》,卷一)
②阿兄,老翁可念,何可作此?(《世说新语·德行》)
③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木兰诗》,其一)
④仙客谓鸿日:「阿舅、舅母安否?」(唐·薛调:《无双传》)
⑤又义阳殿皇后萧氏,是今上阿娘。(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⑥阿姨抱得弟头,哽咽声嘶,不敢大哭。(变文《伍子胥变文》)
⑦那个阿哥不在这里。(《水浒传》,第三回)
值得注意的是,在唐宋时代,「阿+亲属名词」之前还可以加上人称代词或其他修饰语。如:
①天子虽则尊贵,是我阿耶册立之也。(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
②行至大富长者家门前,有一黑狗出来,捉汝袈裟,衔著作人语,即是汝阿娘也。(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
③阿耶若取得计(继)阿娘来,也共亲阿娘无二。(变文《舜子变》)
④师曰:「汝婀爷姓什摩?」(《祖堂集》,卷三)
⑤我阿儿归报,与娘行知会。(《张协状元》,第三十出)
词头「阿」字之前又出现人称代词(含第一人称代词),这说明「阿」彻底语法化了。
「阿」的这一用法虽始于《山海经》和汉《殽阬碑》,但大量使用还是在中古魏晋南北朝时期。如:
①阿紫,狐字也。(《搜神记》,卷十八)
②(鲁)肃拊蒙背曰:「非复吴下阿蒙。」(《三国志·吴书·吕蒙传》)
例①,「阿紫」,狐名。
「阿」也可加在字或小字之前。如:
①阿寿故为不负我也。(《宋书·刘敬宣传》)
②阿平若在,当复绝倒。(《世说新语·赏誉》)
③阿螭不作尔。(《世说新语·简傲》)
④阿源有德有言。(《世说新语·赏誉》)
这一用法到了中古唐五代仍沿用下去。如:
①娘子适以亲情事言于阿郎。(唐·薛调:《无双传》)
②益德冤魂终报主,阿童高义镇横秋。(唐·李商隐:《无题》)
③阿郎不卖,万事绝言。(变文《庐山远公话》)
值得注意的是,中古、近古时期,「阿」前还可以加姓。这样一来,原来的「阿」字组合又成了人名的一部分。如:
④又指一绯衣小女,曰:「姓石,名阿措。」(唐·段成式:《崔玄微》)
⑤同县顾阿秀,兄弟以操舟为业。(明·李祯:《剪灯余话》,卷四)
【阿+称谓名词】
这一用法主要使用在中古汉语后期,如唐五代的
变文里就用得极为普遍。「阿+称谓名词」,其中的名词又多为单音节词。如:
①不弃人微同千载,便与相逐事阿郎。(变文《
董永变文》)
②阿奴身年十五春,恰似芙蓉出水宾(滨)。(变文《破魔变》)
例①,「阿郎」,指男主人,即东家。
例②,「阿奴」,女子自指。
例③,「阿翁」,牧牛小子对须达的尊称。
例④,「阿婆」,秋胡妻对婆母的称呼。
【阿+数词】
「阿+
数词」表示排行,这种用法主要使用在南北朝及隋唐时期,到了宋代及元据时期就较少用了。
「阿+数词」这种组合,其中的数词一般都是「十」以内的基数,如:
①帝始知非仗,大悦,谓曰:「阿六汝生活大可。」(《南史·临川靖惠王宏传》)
②嶷曰:「阿五常日不尔,今可谓仰藉天威。」(《南齐书·高帝十二王传》)
③上数与同坐,呼为阿三。(《隋书·滕穆王瓒传》)
例①,「帝」指
梁武帝,「阿六」指
齐文帝第六子
萧宏。
例③,「上」指隋高祖,「阿三」指高祖母弟滕穆王
杨瓒,时称「杨三郎」。
【阿+代词】
「阿+代词」这种用法比较特殊,也较难理解。这可能是由「阿+名词」这种用法扩展而成。这种用法,主要有以下几类:
阿+谁
「阿谁」出现较早,汉代的古诗里已经使用了。如:
①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古诗《十五从军征》)
②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古诗《十五从军征》)
后来,这一用法也一直沿用下去,直到近古也是如此。如:
①向者所论,阿谁为失?(《三国志·蜀书·庞统传》)
②我妇已死,汝是阿谁?(《百喻经·妇诈称死喻》)
③汝今悲泣,更有阿谁忧吾不知去处在?(唐·法海:《六祖坛经》)
④山神曰:「今日是阿谁当直?」(变文《庐山远公话》)
⑤师示众曰:「王老师要卖身,阿谁买?」(《祖堂集》,卷十六)
⑥曾闻叶上题红怨,叶上题诗寄阿谁?(宋·张实:《流红记》)
值得注意的是,中古汉语后期和近古汉语前期,语言中也可用「阿那」或「阿那个」来代替「阿谁」。如:
①五千步卒逢狂虏,此苦从来阿那经?(变文《李陵变文》)
②相公问昨夜西院内,阿那个家人念经之声?(变文《庐山远公话》)
④且道达磨是观音,志公是观音,阿那个是端的底观音?(宋·圜悟克勤:《碧岩录》,卷一)
⑤师问洛浦:「从上来,一人引棒,一人行喝,阿那个亲?」(宋·释普济:《五灯会元据时期·临济义玄禅师》)
阿+那/那边/那里
这种用法也主要出现在变文里。如:
①南北东西行七步,问阿那盘陁石最平?(变文《八相变》)
②亦(一)入城来人总喜,问太子如今在阿那边?(变文《八相变》)
③祖曰:「生缘在阿那里?」(《祖堂集》,卷三)
阿+没/莽/堵
「阿+没/莽/堵」用于疑问代词,也主要是使用在
变文里。如:
①更被枷禁不休,于身有阿没好处?(变文《燕子赋》一)
②喽我阿莽孽(蒡)斫?(变文《燕子赋》一)
例①②,「阿没」「阿莽」义同,意指什么、怎么。「没」「莽」也可单用,指什么。如:
③缘没不攒身入草,避乱南归?(变文《李陵变文》)
④佛是谁家种族,先代有没家门?(变文《降魔变文》)
⑤今受困危天地窄,更向何边投莽人?(变文《捉季布传文》)
例③,「缘没」,因为什么。
例④,「有没」,有什么。
例⑤,「投莽人」,投什么人。
至于「阿+堵」,只能用为指示代词。「堵」义同「这」「这个」「这些」。如:
①人问其故,顾曰:「四体妍蚩,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世说新语·巧艺》)
②(王)夷甫晨起,见钱阂行,呼婢曰:「举却
阿堵物!」(《世说新语·规箴》)
③少顷,却要突燃炬,疾向厅事,豁双扉而照之,谓延禧辈曰:「阿堵贫儿,争敢向这里觅宿处?」(唐·皇甫枚:《却要》)
例②,「阿堵物」犹言「这物」,「阿堵」指代钱。
例③,「阿堵」犹言「这些」,「阿堵贫儿」即这些贫儿。
阿+你/侬
「阿+你/侬」,这种用法也主要是使用在变文里。如:
①茶为(渭)酒日:「阿你不见道:男儿十四五,莫与酒家亲。」(变文《茶酒论》)
②阿你逋逃落籍,不曾见你膺(应)王役。(变文《燕子赋》一)
后来《祖堂集》里也有这种用法。如:
③有一人不受戒而远生死,阿你还知也无?(《祖堂集》,卷四)
至于「阿侬」,中古汉语中期就使用在语言里。这个词很特别,自称、对称均可用「阿侬」。如:
①吴人之鬼,住居建康,小作冠帽,短制衣裳,自呼阿侬,语则阿傍。(《洛阳伽蓝记·景宁寺》杨注,卷二)
②何世天子无要人,但阿侬货主恶耳。(《南齐书·东昏侯记》)
例①,「侬」,我,「阿侬」仍指我。
例②,「侬」,你,「阿侬」仍指你。
「阿+复音词/短语」,这种用法也主要使用在变文里。其中也有几种情况:
阿+复音亲属名词/短语
①弟一把(火)是阿后娘,续得瞽叟弟二。(变文《舜子变》)
②旷大劫来有何罪,如今孤负阿耶娘。(变文《伍子胥变文》)
阿+复音普通名词
①更有诸都统、毗尼、法师…尼众、阿姨师等,不及一一称名。(变文《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二)
②宫人抱出阿孩儿,相貌端严,世所希有。(变文《太子成道变文》三)
例①,「阿姨师」或称「阿姨」,均指尼姑。
阿+复音代词/短语
①人生百岁寻常道,阿那个得七十身不妖(天)?(变文《解座文汇抄》)
②自家缝绽由(犹)嫌拙,阿那个门兰(阑)肯索伊?(变文《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一)
③亦(一)入城来人总喜,问太子如今在阿那边?(变文《八相变》一)
④所吃饮食,滋味都无,只忧身命片时,阿那里有心语话?(变文《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一)
⑤水为(谓)茶酒曰:「阿你两个,何用忽忽,阿谁许你,各拟论功?」(变文《茶酒论》)
例①,「阿那个」犹言「阿谁」,问人物。
例②,「阿那个」犹言「哪个」,问事物。
例③④,「阿那边」「阿那里」犹言「哪边」「哪里」,问处所。
例⑤,「阿你两个」犹言「你们两个」,指「茶」与「酒」。「两个」犹言「两家」,指争辩双方。
《说文》「老」「考」
转注互训,同在老部。《说文》:「老,考也」,又说:「考,老也。」假如远古汉语或上古汉语存在复辅音的话,「老」「考」最初也许是同形同源。二字德甲骨文,正象弯腰佝背,依杖而行之状。「老」最初应当是个名词。甲骨文中,「老」有作名词的用例。如:
①贞:勿乎多老舞。(《殷虚书契前编》,7.35.2)
例①,「多老」,依《甲骨文字典》解,为职官名。在上古汉语的传世文献中,「老」用作名词,也不乏其例。如:
②不慭遗一老,俾守我王。(《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③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述而》)
④不宁唯是,又使围蒙其先君,将不得为寡君老,其蔑以复矣。(《左传·昭公元年》)
例②,「老」,老年人。
例③,「老」,老年。
例④,「老」,上卿。
形容词「老」当由名词「老」引申而成。如:
①老夫灌灌,小子骄骄。(《诗经·大雅·板》)
②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论语·子路》)
③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词头「老」当是由形容词「老」虚化而成。
周法高认为词头「老」(周氏称之为「名词前附语」)产生于汉代,引用的例证是《方言》中的「老鼠」一词。扬雄《方言》卷八云:「蝙蝠,自关而东谓之服翼,或谓之飞鼠,或谓之老鼠,或谓之仙鼠。」这里「老鼠」和「飞鼠」「仙鼠」对举,显然是个短语,不是词。「老鼠」即「老的鼠」,成仙成精。即便到了唐代,「老鼠」也未必是词。如唐代王度的《
古镜记》说:「有一老鼠,亦无毛齿,其肥大可重五斤」,显然,这里的「老鼠」仍是「老的鼠」的意思。
向熹认为「六朝以后,『老』才虚化为词头」。其中引用的资料,时代最早的为晋代
张华的《
列异传》:「及费长房知是魅,乃呵之,即解衣冠叩头,乞自改变为老鳖,大如车轮。」「大如车轮」是形容「老鳖」之大,「老」显然是个形容词,不是词头。
周生亚主张:词头「老」产生在唐代,但真正成熟而又得到广泛应用,是宋代以后的事。
词头「老」加在名词前,主要有以下儿种形式:
「老+动物名词」,这类名词出现得最早。如:
①老鼠入饭瓮,虽饱难出头。(唐·寒山子:《寒山诗·寄语》,第二六九)
②心无所之,老鼠入牛角,便见倒断也。(宋·大慧普觉禅师:《答吕郎中》)
③只见猫儿拖老鼠。(《张协状元》,第二出)
④天那,我要告这刘衙内,谁想正投在老虎口里。(元据时期·无名氏:《陈州粜米》)
老+称谓名词
①大丈夫岂当以老姊求名?(《晋书·郭奕传》)
②王老师要卖身,阿谁买?(《祖堂集》,卷十六)
③书画奇物,老弟近年视之不啻如粪土也。(宋·苏轼:《与蒲传正书》)
④我怎么是你的老婆?(元据时期·关汉卿:《救风尘》,第四折)
⑤不瞒老师说,门生少孤,奉事母亲在乡下住。(《儒林外史》,第三十六回)
老+姓/名
①此是老石机杼,聊以奉赠。(《北齐书·儒林传》)
②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唐·白居易:《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
③快诵老坡《秋望赋》,大千风月一毫端。(宋·范成大:《寄题永新张教授无尽藏》)
④这泼魔这般眼大,看不见老孙。(《西游记》,第二回)
例④,「老孙」,指孙悟空。
老+数词
词头「老」加在十以内的基数前表示排行,这种用法出现得最晚,在近古汉语后期才广泛应用。如:
①那开米店的赵老二,扯银炉的赵老汉,本来上不得台盘。(《儒林外史》,第六回)
②那老六跌跌撞撞,作了个揖,就到厨下去了。(《儒林外史》,第十一回)
如果排行第一,不说「老一」,而说「老大」。如:
③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红楼梦》,第十六回)
综合上述,可知词头「阿」产生于上古汉语后期而通行于中古汉语,词头「老」产生于中古汉语后期而盛行于近古汉语,两者在语法上有明显的互补作用。为比较两者用法之异同,作成下表,供参考。
说明:
①古代「阿」有加在动物名词前的,是作人名用,非动物名。如「阿鹜」,三国魏
荀攸妾名(见《三国志·魏书·朱建平传》);「阿鼠」,周子文名(见《
法苑珠林·渔猎篇》)。现代方言仍有这类用法,如「阿猫」「阿狗」之类。
②词头「老」不能加在代词前。宋
刘克庄《贺新郎·送黄成父还朝》有「老我伴身惟有影」句,「老」是形容词,非词头。
汉语名词词尾「子」和「头」「儿」相比,「子」产生最早。词尾「子」是由表示小称的名词「子」虚化而来的。「
子」本来就是个名词,指小儿。甲骨文的字形,正象幼儿头有毛发、两肢舞动之形,与甲骨文地支「巳」形同,那是「
巳」字假「子」为之,因为「子」「巳」古音十分相近:「子」,上古属精母,之部,开口三等字,拟音为〔tsio〕;「已」,上古属邪母,亦之部,开口三等字,拟音为〔zi〕。
王力说:「要把词尾『子』字和非词尾『子』字区别开来是相当困难的。就现代普通话来说,鉴定词尾的主要标准是轻声,但是古代的史料并没有把轻声记录下来。现在我们只能凭意义来看它是不是词尾」,并提出有六种「子」不该认为是词尾。这六种「子」是「儿子的『子』」、「作为尊称的『子』」、「指禽兽虫类的初生者」、「指鸟卵」、「指某种行业的人」和「指圆形的小东西」。
王力提出的标准很管用。但是,实践中仍有些似是而非的例子难以辨别。如:
①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礼记·檀弓下》)
②今野人昼见喜子者,则以为喜乐之瑞。(汉·桓谭:《新论》)
③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汉·无名氏:《焦仲卿妻》)
例①,《礼记》是礼经中后起之书,一般认为成书于汉代。「婢子」,
郑玄注:「婢子,妾也。」因此「婢子」之「子」,也可认为是指人的名词。
例②,《新论》,东汉桓谭作。「喜子」是指很小的蜘蛛,此「子」和「虫类的初生者」又何以区别?
例③,《焦仲卿妻》,东汉末无名氏之作,「珠子」之「子」亦可认为是「指圆形的小东西」。
由以上引例可知,词尾「子」不会产生在汉代。周生亚认为,词尾「子」产生于魏晋时代,成熟于南北朝,而广泛应用于唐宋。如:
①吏曰:「夫人鼻高耳口低,岂能就啮之乎?」甲曰:「他踏床子上啮之。」(魏·邯郸淳:《笑林》)
②(秦女)即命取床后盒子开之。(《搜神记》,卷十六)
③甘子正熟,三人共食致饱。(《搜神记》,卷十七)
例①,「床子」,物非圆形,体积也不小。
例②,「盒子」,形非圆形,亦非小物。
例③,「甘子」,「甘」即「柑」,橘属,形虽圆,但形体亦非「小东西」。由此断定,「床子」「盒子」「甘子」的「子」是词尾,不是词。
又《
尔雅·释木》「杻」条,郭注云:「(杻)似棣,细叶,叶新生可饲牛,材中车辋,关西呼为杻子,一名土橿。」又《方言》卷五「㼚瓭」条,
郭璞注亦云:「今江东亦呼甖为瓬子。」「婴」是「㼚瓭𤮢䍃」等瓦器的通语词,「甖」今简作「
罂」。「𤮢」是周魏之间的方言词。郭璞是东晋时人,由此亦足证词尾「子」在晋代已经产生。至中古汉语中期,即南北朝时代,词尾「子」已比较成熟。如:
①预前多买新瓦盆子容受二斗者。(《齐民要术·醴酪》,卷九)
②若有粗毛,镊子拔却。(《齐民要术·葅绿》,卷八)
③世祖在便殿,用金柄刀子治瓜。(《南齐书·袁彖传》)
到了唐宋时期,词尾「子」已广泛应用,其使用情况,大约有以下几类:
日常器物名+子
①忽见自门抛一斑犀钿花合子,方圆一寸余。(唐·蒋防:《霍小玉传》)
②并乱丝一绚,文竹茶碾子一枚。(唐·元稹:《莺莺传》)
③是夜明烛,半宵之后,果有二幡子,一红一白,飘飘然如相击于床四隅。(唐·裴铏:《聂隐娘》)
④十娘日:「暂借少府刀子割梨。」(唐·张鷟:《游仙窟》)
⑤道士一见惨然,下棋子曰:「此局全输矣。」(唐·杜光庭:《虬髯客传》)
⑥于是净能怀中取笔,便于瓮上画一道士,把酒盏饮,帖在瓮子上。(变文《叶净能诗》)
⑦有一日,其道者提篮子摘梨。(《祖堂集》,卷十六)
⑧又出玉束带、玉篦刀子及马一匹,付三宝奴献上。(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靖康城下奉使录》,卷二十九)
⑨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衲僧不仁,以自己为腊月扇子。(宋·虚堂和尚:《虚堂和尚语录》)
⑩若下一句语,如铁橛子相似。(宋·圜悟克勤:《碧岩录》,卷一)
织品、衣物名+子
①更取滑州小绫子一匹,留与桂心、香儿数人共分。(唐·张鹭:《游仙窟》)
②此清凉山五月之夜极寒,寻常著绵袄子。(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二)
③著石榴裙,紫榼档,红绿
帔子。(唐·蒋防:《霍小玉传》)
④后节度使必遣人搜殿,见此汗衫子,必差人进来。(变文《叶净能诗》)
人物名+子
①妹子虽不端正,手头裁缝最巧。(变文《丑女缘起》)
②小娘子眉奇(齐)龙楼,身临帝阙。(变文《破魔变》)
③什摩人为伴子?(《祖堂集》,卷十八)
④初到澧州,路上见一婆子卖油糍。(宋·圜悟克勤:《碧岩录》,卷一)
人体部位名+子
①下官不忍相看,忽把十娘手子而别。(唐·张鷟:《游仙窟》)
②舌子芬芳,颊疑钻破。(唐·张鳌:《游仙窟》)
③十指纤纤如露柱,一双眼子似木槌离(梨)。(变文《丑女缘起》)
④「三经」是赋、比、兴,是做诗的骨子。(《朱子语类》,卷八十)
动物名+子
①老罴当道卧,貉子那得过?(《北史·王黑传》)
②于时,忽有一蜂子飞上十娘面上。(唐·张骜:《游仙窟》)
③燕子被打,可笑尸骸。(变文《燕子赋》一)
④师于窗下看经时,蝇子竟头打其窗,求觅出路。(《祖堂集》,卷十六)
植物、水果、食物名+子
①树子非不楚楚可怜,但恐永无栋梁日耳。(《晋书·孙绰传》)
②南国传椰子,东家赋石榴。(唐·张鷟:《游仙窟》)
③阿娘见后园果子,非常最好。(变文《舜子变》)
④路边有一个树子。(《祖堂集》,卷五)
⑤自过咸州,至混同江以北,不种谷麦,所种止稗子。(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茅斋自叙》,卷四)
⑥正如吃馒头只撮个尖处来吃,下面的馅子许多滋味都不见。(《朱子语类·训门人》)
建筑物名+子
①遂命酒馔,即令小玉自堂东阁子中而出。(唐·蒋防:《霍小玉传》)
②乃一小版门子,扣之,有应者。(唐·杜光庭:《虬髯客传》)
③某已得从良,客户有一小宅子,贩缯为业。(唐·薛调:《无双传》)
④一似人家盖房子,使椽柱瓦木盖得是好,却须是住房子底人做主,防水火盗贼。(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二)
山川河流、自然之物名+子
①雹子变成珍珠。(变文《破魔变》)
②适值渡一小涧子,臣括与耶律寿先过。(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五)
③分水岭自转向南,下去白草铺,望古长城,只是平川,何处有岭子?(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五)
④未免借一条小路子行。(宋·虚堂和尚:《虚堂和尚语录》)
到了近古汉语中后期,「子」用得更加普遍、纯熟,与现代汉语几乎没什么区别。下面只引例词说明之。如:
器物名+子
绳子、箱子、刀子、轿子、钉子、梯子(见《元曲选》)
金子、银子、珠子、车子、盒子、盏子、帘子、桌子、凳子、梆子、盘子、酒望子(见《水浒传》)
鞭子、幌子、碟子、椅子、扇子、茶炉子(见《红楼梦》)
衣物名+子
裤子、被子(见《元曲选》)
袖子、袄子、衫子、裙子(见《水浒传》)
褂子、褥子、绢子、靴子(见《红楼梦》)
人物名+子
婶子、妮子、叫化子(见《元曲选》)
小子、汉子、嫂子、儿子(见《水浒传》)
姑子、婆子、马贩子(见《红楼梦》)
人体名+子
肚子、嗓子(见《水浒传》)
腰子、身子、膀子、脖子(见《红楼梦》)
动植物名+子
驴子、叶子(见《元曲选》)
蝇子、林子(见《水浒传》)
骡子、蚊子(见《红楼梦》)
食物名+子
枣子、榛子、馅子(见《水浒传》)
豆子、包子(见《红楼梦》)
建筑名+子
亭子、房子、堂子(见《元曲选》)
城子、阁子、窗子(见《水浒传》)
屋子、宅子、园子、夹道子(见《红楼梦》)
综合上述,词尾「子」的用法已相当灵活。值得注意的是,大约从宋代起,「动词+子」的现象已经出现了。如:
①石门拈起拂子。(《祖堂集》,卷十四)
②青布帘大写着「员梦如神」,纸招子特书个「听声揣骨」。(《张协状元》,第四出)
又如「筛子」(见《元曲选》),「刷子」(见《水浒传》),「拐子」「探子」(见《红楼梦》)
词尾「头」也是由名词「头」虚化而来的。《说文》:「头,首也,从页,豆声。」「首」就是人头。先秦典籍中「头」已有用为人头义者。如:
①荀偃瘅疽,生疡于头。(《左传·襄公十九年》)
②(孔子)据轼低头,不能出气。(《庄子·盗跖》)
③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手臂之扦头目而覆胸腹也。(《荀子·议兵》)
④是岁人有自刭死,以其头献者。(《韩非子·内储说上》)
「头」的人头义,进一步引申,表示物体的一头或顶端。如:
①视之,舌头、半舌犹在。(《搜神记》,卷二)
②后人有见此狸出坑头,掘之,无复尾焉。(《搜神记》,卷十八)
③帝自捉刀立床头。(《世说新语·容止》)
④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紫骝马歌辞》,其三)
例①,「舌头」,舌尖。
例②,「坑头」,坑口,洞口。
例③,「床头」,坐榻的一头。
例④,「山头」,山顶。
「头」的顶端义进一步引申,表示方位义。如:
①东方千余骑,夫婿居上头。(汉·无名氏:《陌上桑》)
②三间瓦屋,士龙住东头,士衡住西头。(《世说新语·赏誉》)
「头」的方位义,进一步引申,就虚化为纯粹的名词词尾。王力认为词尾「头」产生于南北朝时期,从发展上看,词尾「头」和「子」相比,不如「子」用得那么普遍、自然。南北朝时代,由于「头」还处于初始阶段,所以用例不是很多。如:
①水中有物,如三四岁小儿,鳞甲如鲮鲤,射之不可入。七八月中,好在碛上自曝,厀头似虎,掌爪常没水中。(《水经注·沔水》)
②谚日:「锄头三寸泽」,此之谓也。(《齐民要术·杂说》)
③前头看后头,齐著铁钜锌。(《企喻歌》,其三)
④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木兰诗》)
例②,「锄头三寸泽」,句意为如能经常锄草、松土,可以抵得上湿度三寸的降雨量。此「锄头」为农具无疑。《齐民要术》有两篇《杂说》,一居《序》后,一在卷三。例②所引,为《序》后《杂说》。
缪启愉认为,此篇《杂说》非贾氏所作,乃唐人伪托,而有的著作却引此例作为「六朝时期开始不带『顶』『端』义的虚化的『头』」,争议如此,录以备考。
到了唐宋时代,词尾「头」的虚化已彻底完成。如:
①十个指头,刺人心髓。(唐·张鷟:《游仙窟》)
②台东头有供养院,人院吃茶。(唐·[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③明日午时,但至曲头觅桂子,即得矣。(唐·蒋防:《霍小玉传》)
④前头失却桅,后头又无柁。(唐·寒山子:《寒山诗·如许》,第二三二)
⑤外头有一僧,善有妙术,不感(敢)不报。(变文《韩擒虎话本》)
⑥词理若乖,便为弟子,牢把绳头,莫交(叫)失手。(变文《庐山远公话》)
⑦妹子虽不端正,手头裁缝最巧。(变文《丑女缘起》)
⑧你去东边子细看,石头上坐底僧,若是昨来的后生,便唤他。(《祖堂集》,卷四)
⑨语带玄而无路,舌头谈而不谈。(《祖堂集》,卷五)
⑩赵州和尚寻常举此话头,只是「唯嫌拣择」。(宋·圜悟克勤:《碧岩录》,卷一)
⑪客长在下头,它(他)在上头打拳。(《张协状元》,第八出)
⑫从三更直立到日头出。(《张协状元》,第四十九出)
到了近古汉语中后期,词尾「头」用得更加普遍,下面只引例词说明之。如:
人物、人体名+头
小鬼头、眉头、指头、舌头(见《元曲选》)
心头、口头、骨头(见《水浒传》)
丫头、舌头、手指头(见《红楼梦》)
心理、事物名+头
日头、云头(见《元曲选》)
念头、木头、石头、座头(见《水浒传》)
想头、兴头(见《红楼梦》)
食物、器物名+头
馒头(见《元曲选》)
枕头、锄头(见《水浒传》)
枕头(见《红楼梦》)
方位名十头
后头、里头(见《元曲选》)
前头、后头(见《水浒传》)
里头、外头(见《红楼梦》)
同词尾「子」一样,有的词尾「头」也可加在动词后面,这是发展。动词加「头」,就变成名词。如「
问头」(见《碧岩录》),「
撅头」「
望头」(见《元曲选》),「
念头」(见《水浒传》),「
想头」「
来头」(见《红楼梦》),等等。
和词尾「子」「头」相比,「儿」产生得最晚,这同「儿」音的历史演变有极大关系。词尾「儿」也是由名词虚化而成的。「儿」繁体作「兒」。《说文》:「兒,孺子也,从儿,象小完头囟未合。」段注:「子部曰:『孺,乳子也』。乳子,乳下子也。」由段注可知,「儿」的本义就是指婴幼儿。「儿」的甲骨文,作正象小儿头大而
囟门未合之形。先秦文献中,「婴」「儿」多连用,指的就是婴儿或幼儿。如:
①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老子》第二十章)
②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战国策·秦策一》)
③安禽兽行,虎狼贪,故脯巨人而炙婴儿矣。(《荀子·正论》)
④夫婴儿相与戏也,以尘为饭,以塗为羹。(《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婴」「儿」如单用,依《
玉篇》解,当是「男曰儿,女曰婴」。但两汉后,「儿」多单用,或指婴儿,或指幼儿。如:
①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列子·汤问》)
②公于是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还,吐与二儿。(《世说新语·德行》)
③乳母抱儿在中庭,儿见充喜踊。(《世说新语·惑溺》)
「儿」由小儿义,引申后可用于人或事物的小称义或爱称义,应当说这就是词尾「儿」虚化的词义基础。如:
①阿婆不嫁女,那得孙儿抱?(无名氏:《
折杨柳枝歌》,其二)
②已而有娠,而生敬儿,故初名狗儿;又生一子,因狗儿之名,复名猪儿。(《南史·张敬儿传》)
③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唐·杜甫:《水槛遣心》,其一)
④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唐·金昌绪:《春怨》)
例①,「孙儿」之「儿」,指婴儿。
例②,「狗儿」「猪儿」,均是初生儿的乳名。
例③④,「鱼儿」「黄莺儿」都不是什么庞然大物,显然具有小称义。尤其例④,「儿」不仅占一个音节,而且又是韵脚字,显然具有实体义。
总之,周生亚不太赞成词尾「儿」产生于六朝或唐代的说法。对词尾「儿」发展的考察,周生亚认为应分为三个时期:产生期、应用期和成熟期。
(1)产生期(宋代)。
词尾「儿」产生于宋代或宋金时代。由于是刚刚产生,所以这一时期的「儿」应用不是很广。说它产生于宋或宋金时代,最有力的证据是从意义上看,「儿」可以用在无生命的名词之后,并且这些名词所表示的东西也并非小物。如:
①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宋·李清照:《声声慢》)
②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宋·李清照:《永遇乐》)
③漾人葫芦水上游,葫芦儿沉后我共伊休。(《张协状元》,第十六出)
④先来小生心儿闷,见贫女又嫁。(《张协状元》,第十六出)
(2)应用期(元据时期)。
元据时期属近古汉语中期。词尾「儿」在元据时期文献中,尤其在元曲里得到较广泛的应用。如:
一般事物名+儿
①俺父亲做官,专好唱《醉太平》的小曲儿。(元据时期·杨显之:《潇湘雨》,第四折)
②你这般沙糖般甜话儿多曾吃。(元据时期·关汉卿:《诈妮子调风月》,第二折)
③交左右人将狗皮儿来了。(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四折)
④忠心报母世间希,美名儿动省惊台。(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张屠焚儿救母》,第三折)
衣物、器物名+儿
①慢惚惚胸带儿频那系,裙腰儿空闲里偷提。(元据时期·关汉卿:《诈妮子调风月》,第二折)
②哥哥,这被儿原是我的来。(元据时期·无名氏:《鸳鸯被》,第三折)
③哥哥,我寄着这包袱儿在这里。(元据时期·杨显之:《潇湘雨》,第二折)
④我这眼则是琉璃葫芦儿。(元据时期·张国宾:《合汗衫》,第三折)
人体、人物名+儿
①我好俊脸儿,要搽胭脂。(元据时期·无名氏:《朱砂担》,第二折)
②我好心儿搭救了你。(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二折)
③窦秀才留下他这女孩儿与我做媳妇儿。(元据时期·关汉卿:《窦娥冤》,楔子)
④但是我的性命全亏他这爷儿两个救的。(元据时期·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
动植物、水果名+儿
①子弟每是个茅草岗、沙土窝、初生的兔羔儿。(元据时期·关汉卿:《不伏老》)
②婆婆,我无事也不来,你许下这狗儿,我特来取那。(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三折)
③尽把恩情,悄似梧叶儿一片轻。(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十出)
④您两个孩儿偷出小荳,客人处换梨儿吃。(《元典章·前集刑部》)
数量词名+儿
①小姐,那两个人拿过一张儿纸来,不知写甚么,小姐看咱。(元据时期·白仁甫:《墙头马上》,第一折)
②如今两笼儿朱砂,都是我的了。(元据时期·无名氏:《朱砂担》,第二折)
③老夫人,有热酒筛一钟儿我吃。(元据时期·李直夫:《虎头牌》,第三折)
④两门亲便走一遭儿成。(元据时期·关汉卿:《诈妮子调风月》,第三折)
(3)成熟期(明清时代)。
明清两代属近古汉语中后期。词尾「儿」的发展,已进入成熟期。所谓「成熟」,这不仅是指「儿」应用广泛并具有极强的构词能力,而且还指语音上er这一特殊韵母已经形成并促成儿化词的产生。儿化词和词的儿化应当是两个概念。
词的儿化,即词的附缀化,是从词尾「儿」产生的那天起就存在着。也就是说,当词尾「儿」最初产生的时候,「儿」是有
声母的,连同后面的
韵母,它仍是一个独立的音节,只是从意义上判断,它已虚化,是个词尾。这就是「词的儿化」。
而「儿化词」,是指er韵产生之后,虽然文字上「儿」仍是独立的音节,但语音上er韵已与前一个音节融为一体。依王力的《汉语语音史》,在宋代,「儿」属日母、资思韵,拟音为[rɿ];在元据时期,属耳母、支思韵,拟音为[rʅ];在明代及清据时期,属影母、支思韵中的儿韵,拟音为[ɚ]。
王力于《汉语语音史》中讲的「明清音系」,是以明徐孝的《等韵图经》为准的。王力说:「『儿而耳尔二贰』等字原属日母,在元代读[ʅ],到明代及清代转入影母(零声母),读[ɚ]。《等韵图经》把『尔二而』放在影母下,可以为证。」
由此可知,到明代,r韵已正式形成。再加上元据时期时
入声韵已彻底消失,分别转入支思、齐微、鱼模、皆来、萧豪、歌戈、家麻、车遮和尤侯九个
阴声韵中,这样就为词尾「儿」和前面音节的融合彻底扫清了障碍,使「儿化词」得以大量产生和广泛应用。
明清时代的儿化词,从意义上看,主要有:
一般事物名+儿
①那妇人只得假意儿谢了,众人各自散了。(《水浒传》,第二十五回)
②我最喜欢听撕的声儿。(《红楼梦》,第三十一回)
③况且一个是美人灯儿,风吹吹就坏了。(《红楼梦》,第五十五回)
④凡有大小事儿,仍是照着老祖宗手里的规矩。(《红楼梦》,第五十五回)
衣物、器物名+儿
①掀起笠儿,挺着朴刀,来战丘小乙。(《水浒传》,第六回)
②这小猴子提了篮儿,一直望紫石街走来。(《水浒传》,第二十四回)
③这的帽儿也做的中中的。(《朴通事》)
④跟他的小丫头子小吉祥儿没衣裳,要借我的月白绫子袄儿。(《红楼梦》,第五十七回)
人体、人物名+儿
①老身钱锁儿的母亲,今年七十三岁了。(明·
朱有燉:《团圆梦》,第一折)
②这马是四个主儿的,各自有数目。(《老乞大》)
③谁知赵姨奶奶招手儿叫我。(《红楼梦》,第五十七回)
④更觉两个眼珠儿直直的起来。(《红楼梦》,第五十七回)
动植物、水果名+儿
①那一个大虫门前,汪汪地有狗儿吠。(明·
朱有燉:《团圆梦》,第二折)
②这小猴子打那虔婆不过,一头骂,一头哭,一头走,一头街上拾梨儿。(《水浒传》,第二十四回)
③我是属牛儿的,今年四十也。(《老乞大》)
④难道那些蚊子、屹蚕、蠓虫儿、花儿、草儿、瓦片儿、砖头儿,也有阴阳不成?(《红楼梦》,第三十一回)
如果从语法上看,明清时代的儿化词主要有:时间、方位名+儿
①到寺里烧香随喜之后,却到湖心桥上玉石龙床上,坐的歇一会儿。(《朴通事》)
②那钱物则由那帮闲的人支使,他则妆孤,正面儿坐着,做好汉。(《老乞大》)
③你明儿见了他,好歹赔释赔释。(《红楼梦》,第十六回)
④昨儿进的京,今儿太太带了姑娘进宫请安了。(《红楼梦》,第五十六回)
数量词+儿
①我将这一碗儿浆水、一陌纸钱,就这铺里先祭他一祭咱。(明·
朱有燉:《团圆梦》,第三折)
②你说老实价钱,则一句儿话还你。(《老乞大》)
③你馈我淘一遍儿。(《朴通事》)
④你这小蹄子儿,要掂多少过儿才罢?(《红楼梦》,第五十五回)
动词、动宾结构+儿
①拿着取灯儿,到那一个人家里,舌尖儿润开了窗孔,吹起火来。(《朴通事》)
②恰好武大归来,挑着空担儿进门。(《水浒传》,第二十四回)
③姑娘站了半天,乏了,这太阳地里歇歇儿罢。(《红楼梦》,第五十五回)
④石头冷,这是极干净的,姑娘将就坐一坐儿罢。(《红楼梦》,第五十五回)
形容词+儿
①不瞒太公说,贫僧是胎里素,自幼儿不吃荤。(《西游记》,第十九回)
②老婆子们不中用,得空儿吃酒斗牌。(《红楼梦》,第五十五回)
③宝玉本来心实,可巧林姑娘又是从小儿来的,他姊妹两个一处长得这么大,比别的姊妹更不同。(《红楼梦》,第五十七回)
④你们看他可怜见儿的。(《红楼梦》,第三十八回)
至此,对汉语名词词尾「子」「头」「儿」的产生、发展都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应引起注意,即大约从元据时期起,词尾「子」「头」「儿」就有复音化的趋向。从结构上分析,这种复音化现象是有层次的,并非词尾的简单连用。如:
①似这一个布,经纬都一般,便是鱼子儿也似匀净的。(《
老乞大》)
②咱们九个心里孝顺,只是不象那蹄子儿嘴巧,所以公公婆婆只说他好。(《红楼梦》,第五十四回)
例①②,「鱼子儿」「蹄子儿」,是「子」化后再「儿」化,结构层次应是〔(鱼子)+儿〕、〔(蹄子)+儿〕。又如:
①说得他美甘甘枕头儿上双成,闪得我薄设设被窝里冷。(元据时期·关汉卿:《诈妮子调风月》,第三折)
②我的话头儿过去了也。(元据时期·李直夫:《虎头牌》,第三折)
③老叔,我爱吃的是羊舌头儿。(元据时期·无名氏:《朱砂担》,第二折)
④还有一件事,里头床头儿上有个小荷包儿,拿了来。(《红楼梦》,第二十七回)
例①一④,「枕头儿」「话头儿」「羊舌头儿」「床头儿」,它们的结构层次是〔(枕头)+儿〕、〔(话头)+儿〕、〔(羊舌头)+儿〕和〔(床头)+儿〕。
又如:
①你不过是几两银子买来的小丫头子罢咧。(《红楼梦》,第二十回)
②仍命小丫头子坠儿送出去了。(《红楼梦》,第二十六回)
例①②,「丫头子」,其结构层次是〔(丫头)+子〕。
名词的叠用及其语法意义的表达
一般说来,名词是不能重叠的,古今汉语都是如此。但是也确有部分名词是可以叠用的,并因此而带来一些语法变化。请注意,这里说的是词的重叠,而不是
叠音词。叠音词是构词问题。在上古汉语,名词一般是不能叠用的。如:
①燕燕于飞,差池其羽。(《诗经·邶风·燕燕》)
②凤兮凤兮,何德之衰?(《论语·微子》)
③骓不逝兮可柰何,虞兮虞兮柰若何!(《史记·项羽本纪》)
例①,
毛亨传:「燕燕,
鳦也」。毛亨这里认为「燕燕」是一个词,所以释之以「鳦」。而朱氏《集传》云:「燕,
鳦也。谓之『燕燕』者,重言之也。」当以朱熹说为是。例②③,两「凤」两「虞」字,被语气词「兮」隔开,这不是名词叠用,而是修辞上讲的反复辞格。
总体上看,大约从上古汉语后期,即从汉代开始,有部分名词可以叠用。名词叠用后带来的语法意义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普通名词重叠。
普通名词叠用后,有逐指意义,并表示人或事物众多。如:
①物物各自异,种种在其中。(汉·无名氏:《焦仲卿妻》)
②花花自相对,叶叶自相当。(汉·宋子侯:《董娇饶》)
③山山白鹭满,涧涧白猿吟。(唐·李白:《秋浦歌》,其十)
④家家习为俗,人人迷不悟。(唐·白居易:《买花》)
⑤旧游一别无因见,嫩叶如眉处处新。(五代·徐铉:《柳枝词》)
(2)时间名词重叠。
单音节时间名词重叠后,也有逐指意义,并表示时间盈余。如:
①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汉·无名氏:《焦仲卿妻》)
②朝朝见云归,夜夜闻猿鸣。(南朝宋·鲍照:《拟古》,其八)
③月月望君归,年年不解蜒。(南朝宋·鲍令晖:《古意赠今人》)
④门前一株枣,岁岁不知老。(无名氏:《
折杨柳枝歌》,其二)
⑤天边雨露年年在,上苑芳华岁岁新。(五代·徐铉:《柳枝词》)
(3)名量词重叠。
此类词叠用后,除含有逐指意义,表示数量众多外,仍有计量意义。如:
①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汉·无名氏:《焦仲卿妻》)
②翩翩新来燕,双双人我庐。(晋·陶渊明:《拟古》,其三)
③破视其腹中,肠皆寸寸断。(《世说新语·黜免》)
④片片红颜落,双双泪眼生。(庾信:《昭君辞应诏》)
⑤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木兰诗》)
(4)名词对应性重叠。
这类叠用现象多由并列式
名词性短语构成。其语法意义,除含有同类事物的概括意义外,也可表示事物众多或主观上的欣喜意义。如:
①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列子·汤问》)
②夫家同受其祚,子子孙孙咸享其荣。(晋·傅玄:《秦女休行》)
③海棠一株春一国,燕燕莺莺作寒食。(金·元好问:《题商孟卿家明皇合曲图》)
④你有钱时待朋友,每日家花花草草;你今日无钱也,便这般烦烦也那恼恼。(元据时期·武汉臣:《老生儿》,第二折)
例③,「燕燕莺莺」,喻娇妻美妾。例④,「花花草草」,喻风流快活之事。
名词的语法功能
名词主要的
语法功能,古今是一致的,即作各种类型的
主语、
宾语(包括介词宾语)等。例如:
①贞:王其逐兜?获。(《甲骨文合集》190正)
②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第五十八章)
③癸亥贞:旬有祸?(《甲骨文合集》34036)
④贞:先不其获羌?(《甲骨文合集》189正)
⑤贞:御妇好于父乙?(《甲骨文合集》271正)
时间名词、处所方位名词也常作主语、宾语:
①贞:东土受年?(《甲骨文合集》9734)
②贞:惠今二月宅东寝?(《甲骨文合集》13570)
③其祷雨于东方?(《甲骨文合集》30173)
④自今至于庚不其雨?(《甲骨文合集》12330)
⑤弗其及今四月雨?(《甲骨文合集》9608正)
①雀翌乙酉至于惠?(《甲骨文合集》6939)
②其西逐禽?(《甲骨文合集》28791)
④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
何尊,西周早期)
⑤子大夫日夜责寡人,不遗尺寸。(《晏子春秋·外篇第八》第十六章)
⑥家不外求而足,事君不因人而进。(《晏子春秋·内篇周上》第二十六章)
名词的语法特点是,一般可以受
数量词或古指称词(一般所谓「
指示代词」)修饰。例如:
①十五犬十五羊十五豚。(《甲骨文合集》29537)
②获豕二。(《甲骨文合集》190正)
③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公孙丑上》)
④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庄子·天下》)
⑤贞:我将自兹邑?若。(《甲骨文合集》13530)
⑥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庄子·逍遥游》)
名词与动词的转化
名词与动词的同一性问题,是语言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动词和名词不仅相互对立,而且还相互转化。对立,人所共知;转化,却历来认识不够。不明白转化,就不可能认识名动关系的实质,从而也不可能真正认识名词和动词的对立。
动宾框架内的名词动词关系
名词和动词是人类语言中两种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词类,承担着人类思维、交际中活动中
指称—
陈述这种最基本的方式和功能。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从一开始就是联系语法形式来研究哲学范畴的。他认为,每一个不是复合的(比如「白的人」)词——即单一的词,总是各表下列十个范畴中的一种,即:
这十个
范畴并不是并列的,其中「本体」占有特殊的位置,它指现度世界不依赖任何其他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各种实体及其所代表的类,其他范畴则只存在于本体之中,是本体的属性,附属于本体。
语言的结构反映了现实世界的结构,即本体表现为
主语,本体的属性(其他九个范畴)表现为
谓语,从而构成一个判断。因此,主语总是和名词相联系,谓语总是和动词、形容词相联系。这就是
传统语法的基础。
世界上其实只有本体,而语言中的「本体名词」是对它的
指称,动词、形容词等
谓词则是对它的
陈述。因此,动词、
形容词有时也可以转而指称本体名词即所谓「转指」;相应,本体名词有时也可以转而表达陈述(也可称为「转述」),就是很自然的了。这是人类语言普遍的、必然的现象。
名词与动词的相互转化,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语言,如
印欧语,强烈倾向于加上形式标志;有的语言则强烈倾向于不加,甚至完全没有任何形式标志,如殷商时代的汉语。没有形式标记的「转指」和「转述」现象,体现了名、动关系的本质,将与语言本身相始终。」
有「形式标志」的「转指」和「转述」则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也一定会在历史发展中消失。在它存在期间也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全覆盖,总会有不用形式标志的「马脚」,这是名、动本质调系所决定的。
「最简单的,至少是最经济的,表达某种语法观念的方法,是把两个或更多个词排成一定的次序,联结起来,而绝不改变这些词本身。」
「关系原先不用外表形式表达,只是暗含在顺序和节奏里说出来。换句话说,关系是直觉地感到的,是从本身也在直觉平面上活动的动力因素里『泄漏出来』的。」
「把词序和音势看做原始的、表达一切造句关系的方法,而把某些词和成分的现有关系价值看做由价值转移引起的后起情况,这样的看法有贴冒险,但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空想。」
名词、动词的无标记相互转化,是人类语言的普遍现象,也是理解名、动调系的核心概念之一。据姚振武考察,古代汉语,尤其是殷商时期汉语,也许是最能体现名词、动词上述本质关系的语言。
(1)转指
所谓「转指」,即动词、
形容词有时也可以转而指称本体名词。在殷商时期,动词、形容词发生转指,是没有任何形式标记的。例如:
①「贞:勿呼雀戍?」(《甲骨文合集》3227)
后转指卫戍者,如:
②「戍其归,呼踏,王弗每?」(《甲骨文合集》27972)
射:本为动词,射箭之义,如:
①「王其射?」(《甲骨文合集》27902)
后转指射箭者,如:
②「贞:令多射卫?」(《甲骨文合集》33001)
①「左告曰:□往刍自益,十人□二。」(《甲骨文合集》137)
后转指为所放牧的牲畜,如:
①「旬□二日乙卯,允□来自光,氏羌刍五十。」(《甲骨文合集》94)
伐:杀伐之义,如:
①「贞:王勿令□以众伐邛方?」(《甲骨文合集》28)
后转指所杀伐的人牲,如:
②「贞:御于父乙,皿三牛、册(上册下口)三十伐、三十宀羊?」(《甲骨文合集》886)
西周以降,动词性成分发生转指,开始有了形式标记,这就是「者」和「所」。「者」附着于动词性成分之后,而「所」附着于动词性成分之前。具体规律是,如果「者」附着于单个
动词(Verb)之后为「V者」,「V者」既可能指称
施事,也可能指称
受事。例如:
①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左传》桓公十三年)
②今夕何夕?见此粲者。(《诗经·唐风·绸缪》)
这是指称施事的例子。
又如:
①初,武城人或有因于吴竟田焉,拘鄫人之沤菅者,曰:「何故使吾水滋?」及吴师至,拘者道之,以伐武城,克之。(《左传》哀公八年)
②楚王赐晏子酒,酒酣。吏二缚一人诣王。王曰:「缚者曷为者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十章)
这是指称受事的例子,拘者即被拘束的人,缚者即被束缚的人。
如果「者」附着于
动词性短语「VO」之后,则一定指称
施事。例如:
②女子,从人者也。(《左传》僖公元年)
如果动词性词语是「SV」,其转指如果要采用形式标记,则只能用「所」,形成「S所V」,不能用「者」。转指的对象一定是「O」。例如:
①今汝聒聒,起信险肤,予弗知乃所讼。(《尚书·盘庚上》)
②神所凭依,将在德矣。(《左传》僖公五年)
事实上,「所」只能用于「SV」。只是其中的「S」有时期显,有时隐。
动词性成分转化为名词性成分,西周以降虽然有了形式标记,但不用形式标记而转化的基本性质依然保留着,并延续下去。转化的对象与用形式标记的完全相同。例如:
①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尚书·多士》)
②朕不肩好货。(《尚书·盘庚下》)
③勿辩乃司民湎于酒。(《尚书·酒诰》)
以上例①是「SV」转指受事「O」,「我下民秉为」即「我下民所秉为」之义。例②、③是「VO」转指施事「S」,「好货」即「好货者」:「司民」即「司民者」。再如:
①晏子怪而问之,御以实对。(《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二十五章)
②故明王之任人,谄谀不
迩乎左右,阿党不治乎本朝。(《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二十四章)
以上的「御」和「谄谀」,转指从事该行为动作的人(施事)。御即御者,驾御车马的人,即车夫。谄谀即谄谀者,
谄媚阿谀的人,即小人。
①是则隐君之赐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十二章)
②民之无义,侈其衣服饮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二十五章)
以上的「赐」和「饮食」,则转指这种动作的受事。赐即所赐,赐予的物品。饮食即所饮食,喝的饮品,吃的食物。
有形式标记的转指,都是名词化了的转指。没有形式标记的转指,分为两种情祝,一是名词化了,例如上面所列举的殷商时期的「戍」、「射」、「刍」、「伐」等,其特点是可以受数量成分或指代成分的修饰,还可以收入辞典等。另一种只是临时活用,尚未名词化。例如:
①且古圣王畜私不伤行,敛死不失爱。(《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二十一章)
②晏子对曰:「婴脚拒欲不道,恶爱不祥。」(《晏子春秋·外篇第八》第十二章)
③文王慈惠殷聚,收恤无主。(《晏子春秋·内篇问下》第十七章)
④刑无罪,夏商所以灭也。(《晏子春秋·内篇上》第十二章)
⑤上妄说邪,故好恶不足以导众。(《晏子春秋·外篇第八》第二章)
⑥晏子曰:「晏闻与君异。」(《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一章)
⑦既夺人有,又禁其葬,非仁也。(《晏子春秋·外篇第七》第十一章)
⑧公日:「善乎!晏子之愿也。」(《晏子春秋·外篇第八》第八章)
⑨肆心傲听,不恤民忧,非义也。(《晏子春秋·外篇第七》第十一章)
⑩修道以要利,得求而返邪者弱。(《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二十三章)
以上例①~④转指施事,实现转指的动词与该动词加上「者」性质是一样的,如例①的「死」即「死者」,剩余类推。
例⑤~⑩转指受事,实现转指的动词与该动词加上」所」性质是一样的,如例⑤的「好」、「恶」即「所好」、「所恶」,剩余类推。
非名词化的转指与名词化的转指发生机理是一样的,前者如果经常、反复出现,得到了语言社会的广泛认可.也就转化为后者了。
(二)转述
名词转而作动词用,在迄今为止的汉语发展史中一直存在,且没有产生任何形式标记。最早的例子,如:
目:本义为人眼。如:
①贞:王其疾目?(《甲骨文合集》456正)
用为动词,表监视义,如:
②贞:乎目邛方?(《甲骨文合集》6194)
鱼:本为名词,鱼。如:
①癸卯卜,大+豕获鱼?其三万不…(《甲骨文合集》10471)
又用作动词,义为捕鱼(鱼的动词义后来分化出「渔」字)。如:
②王鱼?勿鱼?(《甲骨文合集》667反)
①贞:登黍?/勿登黍?(《甲骨文合集》235)
又用作动词,义为种黍子,如:
②贞:惠小臣令众黍?(《甲骨文合集》12)
田:本义为农田。如:
①土方侵我田,十人。(《甲骨文合集》6057反)
用为动词,义为种田。如:
②丁亥卜,令众□田,受禾?(《甲骨文合集》31969)
虽然没有形式标记,但这并不意味着名词性成分用如动词,理论上有什么特殊的限制。
袁仁林《虚字说》曰:「凡实皆可虚,凡死皆可活,但有用不用之时耳。从其体之静者随分写之,则为实为死,从其用之动者以意遣之,则为虚为活。」
袁氏所谓「实字」、「死字」,大致相当于今之名词;「虚字」、「活字」大致相当于今之动词。袁氏还举例脱:「『耳』、『目』,体也,死实字也;『视』、『听』,用也,半虚半实字也。『耳而目之』句,配以『而’』字『之』字,则死者活,实者虚矣。口中『耳目』,而意已『视听』矣。」
袁氏进一步指出:「虚用活用,亦非修辞者勉强杜撰如此。盖天地间虚实恒相倚,体用不相离,至静之中而有至动之理,凡物皆然。」这是古人对名、动关系的表述,中国历来有「体用」之说,与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说」大致相当。古今中外,都不约而同地用这样的学说来解释语言现象,只是由于所根植的语言「土壤」不同,二者侧重点有所不同。或是侧重于「分析」,或是侧重于「综合」。
名词性成分用为动词性成分,也可以表达广泛的语义关系。
(1)
体用。名词用为动词后,词义转为该名词所表示的事物的用途:
①王以名使括,若胶柱而鼓瑟耳。(《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秦恐王之变也,故以
垣雍饵王也。(《战国策·魏三》)
③日,并烛天下者也。(《战国策·赵三》)
(2)工具。表示以这种名词作为工具进行的动作:
①采菽采菽,筐之莒之。(《诗经·小雅·采菽》)
②公子怒,欲鞭之。(《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③从左右,皆肘之。(《左传》成公二年)
④将入门,策其马,曰:…(《论语·雍也》)
⑤十七年,春,晋侯使
郤克徵会于齐,
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左传》宣公十七年)
⑥起行酒,至武安,武安膝席日:「不能满觞。」(《史记·魏其武安侯列停》)
⑦投之一骨,轻起相牙者,何则?(《战国策·秦三》)
(3)处所。以动作发生的处所表示动作:
①高祖被酒,夜径泽中,令一人行前。(《史记·高祖本纪》)
③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左传》相公十年)
(4)方向。以动作的方向、趋向表示动作及其趋向:
①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②寡人之从君而西也,亦晋之妖梦是践。(《左传》信公十五年)
③公在
乾侯,言不能外内也。(《左传》昭公三十一年)
④于是左右既前杀轲。(《史记·刺客列传》)
(5)时间。以动作进行的时间表示助作:
①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尚书·牧誓》)
②朝朝日,夕夕月,则揖。(《史记·孝武本纪》)
③右尹子革夕,王见之。(《左传》昭公十二年)
③公之未昏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左传》桓公六年)
(6)以结果表示动作:
①王不听谏,后三年吴其墟乎!(《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②味之难,越乱,故楚南察濑湖而野江东。(《战国策·楚一》)
③美哉禹功,明德远矣。微禹,吾其鱼乎?(《左传》昭公元年)
(7)模凝。用这个名词形象地类比跟这个名词的特徵、用途、形状等有关的动作:
①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孟子·公孙丑下》)
②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史记·五帝本纪》)
③褚师出,公戟其手。(《左传》哀公二十五年)
④王襟以山东之险,带以河曲之利。(《战国策·秦四》)
(8)方式。以动作行为的方式来表示这个动作:
①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左传》昭公十七年)
②过其友曰,孟营君客我。(《战国策·齐四》)
③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孔颖达《
春秋左传正义》:「以物名之。」)
④如齐王之不信赵,而小人奉阳君也。(《战国策·燕二》)
第一种是以受事表示动作及其受事:
①王鱼?勿鱼?(《甲骨文合集》667反)
②王其黍?(《甲骨文合集》9516)
③丁酉卜,争贞:今春王勿黍?(《甲骨文合集》9518)
④庶群自酒,腥闻在上。(《尚书·酒诰》)
⑤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⑥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史记·项羽本纪》)
⑦遂伐郑,将纳公子瑕,门于桔柣之门,瑕覆于周氏之汪。(《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⑧吴人曰:「宋
百牢我,鲁不可以后宋,且鲁牢晋大夫过十,吴王百牢,不亦可乎?」(《左传》哀公七年)
⑨(灵公)三十八年,孔子来,禄之如鲁。(《史记·卫康叔世家》)
⑩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左传》襄公十四年)(宾语「之」指鹿,而「角」是属于鹿的。)
⑪崔氏堞其宫而守之,弗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孔颖达《正义》:「谓新筑
女墙而守之。」)
「鱼」是捕获的对象,于是就用它来表示捕鱼的行为。「酒」是喝的对象,于是用它来表示喝酒。「黍」是栽种的对象,所以用它表示栽黍的行为。其余例可类推。
第二种是以受事表示动作行为,语义上不包含受事,所以通常可以带宾语。如:
①使各居其宅,田其田。(《说苑·贵德》)
(10)以行为标准来表示行为、动作:
①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左传》襄公三十年)
②段不弟,故不言弟。(《左传》隐公元年)
以上名词性成分用为动词性成分各项及例句,其分类虽或有可商,但已足以显示名词「活用」为动词的常见性及其在语义类型上的广泛性。在这个「活用」的过程中,有的名词最终固定为动词,这就是
兼类词。有的则半途而废。这是同一进程中的正常现象。
名词既然用为动词,那么它也像真正的动词一样,具有了
使动用法、
意动用法、
为动用法的功能。
①我疆我理,南东其亩。(《诗经·小雅·信南山》)
②今欲并天下,凌万乘,诎敌国,制海内,子元元,臣诸侯,非兵不可。(《战国策·秦一》)
③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韩非子·难一》)
④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史记·晋世家》)
⑤故扁鹊不能肉白骨。(《盐铁论·非鞅》)
①余弗其子妇侄子?(《甲骨文合集》21065)
②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孟子·尽心下》)
③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④尔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
①王宾妣岁,亡尤?(《甲骨文合集》22583)
②坎坎鼓我。(《诗经·小雅·伐木》)
③与其戍周,不如城之。(《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④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左传》宣公十七年)
⑤女死,必于殽之
岩唫之下。我将尸女于是。(《毂梁传》僖公三十三年)
「宾妣岁」,为妣岁举行宾祭。「鼓我」,为我而击鼓。「城之」,为之筑城。「帷夫人」,为妇人拉帷幕。「尸女」,为你收尸。
汉语动词性成分转化为名词性成分,因为有形式标记,所以是十分自由的;而名词性成分转化为动词性成分缺乏形式标记,所以是不自由的。
形式标记的这种不平衡分布,是完全正常的。没有形式标记,应理解为「尚未出现」,而不是不能出现。就好比一个人,也许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当工人或作军人,但他穿上工装就可以是工人,穿上军装就可以是军人,因为它有这个潜质。
古汉语中有「鱼肉百姓」的说法,「鱼肉」用作动词。但似乎没有「牛马百姓」的说法,其中并没有什么一定之规,只能说是约定使然。如果有一天,发明出一种形式标记,标示在「鱼肉」、「牛马」一一类的名词前,表示其动词化,从而使它们获得带宾语的自由,这也是顺理成章的。
在英语中就有名词性成分动词化的标记「ize」。例如:
上述名词、动词的互相为用,充分提示了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难以想象,两个只有对立,没有统一的对象之间,会有这么密切的、成规律性的对应现象。然而过去学界关于这种现象的理论解释却极为薄弱。
其他语法位置上的名动转化
「名—动」统一的一面不仅体现在「动—宾」框架内,在其他语法位置上也同样可以体现。上面的例句中实际上已包含一些这方面的情况,下面再分别作一简单的描述。
(1)名词作谓语表示与该名词相关的动作行为
①余又致我考我母令,琱生则堇圭。(五年召伯
虎簋,西周晚期)
②古人有言日:牝鸡无晨(《尚书·牧誓》)
③公薨不地,故也。隐之,不忍地也。(《谷梁传》隐公十一年)
例①,「堇圭」常作为赠送的槽物,于是也用来表示赠送堇圭的行为。
例②,「鸡」是早晨叫的,于是用「晨」来表示鸡叫。
例③,「地」是事件发生的处所,于是用「地」来表示记载事件发生处所的行为。
(2)名词作谓语表示与该名词相关的状态特徵
①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弃诸堤下。(《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②子谓仲弓曰:「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论语·雍也》)
③且是人也,蜂目而豺声,忍人也,不可立也。(《左传》文公元年)
④有神人面鸟身若瑾,搤矢有苗之祥。(《墨子·非攻下》)
⑤叔鱼生,其母视之,曰:「是虎目而豕喙,鸢肩而牛腹,溪壑可盈,是不可餍也,必以贿死」遂不视。(《国语·晋语八》)
⑥彼徒我车,所遇又阨,以什共车,必克。(《左传》昭公元年)
⑦九土所资,或农或商,或田或渔,如冬裘夏葛,水舟陆车,默而得之,性而成之。(《列子·汤问》)
⑧北国之人鞨巾而裘,中国之人冠冕而裳(《列子·汤问》)
⑨天子雕弓,诸侯彤弓,大夫黑弓,礼也。(《荀子·大略》)
⑩天子山冕,诸侯玄冠,大夫裨冕,士章弁,礼也。(《荀子·大略》)
(3)名词作谓语以说明与该名词相关的性质
名词的概念中本来就有「性质」的因素,例如父子,其概念不仅是血缘关系,还包含一套行为准则;士农工商,也不仅仅是不同的职业,还包含各自的行为规范。
觚之为觚,是有其特定的式样以及依附于此式样的其他附加义的。所以,名词有可能用来作
谓语以说明性质。
名词作谓语以说明性质,一种是主语、谓语为两个相同的单音节名词,并列出现,后一个说明前一个的性质。这种名词多为父子、兄弟、君臣、夫妇之类,其否定式是将否定词「不」加在作谓语的名词之前,形成「N不N」。例如:
①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颜渊》)
②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荀子·王制》)
③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论语·雍也》)
另一种是后一个名词与其主语不同形,也不是并列出现,这种作谓语的名词,其「性质」意一般比较明显,无需与主语两两并列就可以彰显。例如:
①己酉卜:亚宾其唯臣?[己]酉卜:亚称其唯臣?(《甲骨文合集》22301)
②已,予惟小子,若涉渊水,予惟往求朕攸济。(《尚者·大诰》)
③田车既好,四牡孔阜。(《诗经·小雅·吉日》)
④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左传》庄公十年)
⑤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⑥子南,夫也。(《左传》昭公元年)
⑦伍子胥父诛于楚,挟弓而去楚,以干阖闾。阖闾曰:「士之甚,勇之甚。」(《公羊传》定公四年)
⑧甲午,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左传》襄公三十年)
作谓语的名词,有的后来转为了
形容词,例如「
鄙」原是指「边远地区」,由此而有「粗俗」、「浅陋」义,用久了便成了形容词。「
阜」原意为「土山」,由此而有「高大」义,用久了也变成了形容词。
古汉语名词用如动词缺乏形式标记,有时就用其他语法手段作为补充。这种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用如动词的名词通常并列出现,二是名词之间经常加上
连词「而」或「且」等。其中并列出现是一个比较强势的条件,它类似于一种强调和提顿,意在提醒对方:这里的「名」用的是其概念中的「谓」的因素。例如,「毛」、「角」是生出的,所以可用来表示「生毛」、「长角」;「冕」和「裳」是供人穿戴的,所以可用来表示「戴冕」和「穿裳」,如此等等。
「而」、「且」等在句中几乎是事门用来连接动词的,用在名词之间,其作用差不多相当于动词化的形式标记。不过,无论是并列出现还是用连词「而」、「且」,抑或二者同时使用,都没有绝对的强制性。使用这些手段,动词化的意味自然较为显明些,但是不使用也不是绝对不可以。这从上面的例句中已可以看出。名词的动词化,必要条件是名词要处于谓语的位置上,虽然这尚不是充分条件。其他条件都不是绝对必需的。
(二)名词作状语
名词作状语是古汉语的一个特点,具体情况如下。
(1)比凝动作的状态特徵,有「像(如、若、似)一样」之义。如:
①经始勿亟,庶民子来。(《诗经·大雅·灵喜》)
②豕人立而啼。(《左传》庄公八年)
③今渔父杖拏逆立,而夫子曲要
磬折,言拜而应,得无太甚乎?(《庄子·渔父》)(「曲要」,曲腰。「
磬折」,像石磐之形一样折身。)
④禹行而舜趋,是子张氏之贱儒也。(《荀子·非十二子》)
⑤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战国策·秦一》)
⑥项羽、刘季、陈胜、吴广等州郡各共兴军聚众,虎争天下。(《史记·南越列传》)
⑦丁壮号哭,老人儿啼。(《史记·循吏列传》)
⑧天下之士云合雾集,鱼鳞杂遝,熛至风起。(《史记·淮阴侯列传》)
⑨痛哉言乎!人头畜鸣。(《史记·秦始皇本纪》)
⑩右挈鼋头,鹤跃而出。(《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二十四章)
⑪今之所谓「山呼海啸」、「龙腾虎跃」也属此类。
(2)表示动作行为的工具,有「用(以)…」之意。如:
②晋、楚不务德而兵争。(《左传》宣公十一年)
③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列子·汤问》)
④吴王出劳军,即使人鏦杀吴王。(《史记·吴王濞列传》)
⑤江南火耕水耨。(《史记·平准书》)
《
方言》:「戟谓之鏦。」「鏦杀吴王」,意即「以戟刺杀吴王」。「火耕水耨」,意即以火耕,以水耨。今之所谓「刀耕火种」、「车载斗量」也属此类。
(3)表示动作行为的凭据,有「依照(按照)…」、「像对待…般地」一类意思。这一类状语多由抽象名词承担。如:
①吴越受令,荆楚惛忧,莫不宾服。(《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七章)
②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韩非子·显学》)
③公子为人仁而下士,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史记·魏公子列传》)
④失期,法皆斩。(《史记·陈涉世家》)(「法皆斩」,按法皆斩。)
⑤齐将田忌善而客待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客待之」,像待客一样待他。)
⑥(庄生)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⑦而坐须贾于堂下,置莝豆其前,令雨黥徒夹而马食之。(《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⑧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史记·刺客列传》)
(4)处所、方位、时间名词作状语,这些词因与动作的关系更为密切,所以更常用作状语。例如:
①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周易·繁醉下》)
②夫田氏,国门击柝之家。(《晏子春秋·外篇第七》第十章)
③今先生俨然不远千里而庭教之,愿以异日。(《战国策·秦一》)
④迁其民于临洮,将军壁死。(《史记·秦始皇本纪》)
⑤王令吕伯曰:「以乃师右比毛父。」(
班簋,西周中期)
⑥庄公终任勇力之士,西伐晋,取朝歌。(《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二章)
⑦狂者东走,逐者亦东走。(《淮南子·说山训》)
⑧君上享其名,臣下利其实。(《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四章)
⑨家不外求而足,事君不因人而进。(《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二十六章)
⑩子大夫日夜责寡人,不遗尺寸。(《晏子春秋·外篇第八》第十六章)
⑪大智不形,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吕氏春秋·乐成》)
方位词常与名词结合构成表处所的
短语以作
状语,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如:
①孟誉君待客坐语,而屏风后常有侍史,主记君所与客语,问亲戚居处。(《史记·孟尝君列传》)
②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史记·汲郑列传》)
有时表示与动作行为有关的范围。如:
①此时孟尝君有一狐白裘,直千金,天下无双。(《史记·孟尝君列传》)
②魏惠王兵数破于齐秦,国内空。(《史记·商君列传》)
有的名词不带方位词作宾语也可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向。如:
①袁盎面刺绛候之骄矜。(《盐铁论·相刺》)(「面刺」,当面批评。)
时间词也可与其他成分构成
名词性短语,以作状语。如:
①高祖是日驾,入都调中。(《史记·高祖本纪》)
②五月丙戌,地动,其蚤食时复动。(《史记·孝景本纪》)
③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史记·项羽本纪》)
以上各例的时间词语表示动作发生的时点。
又如:
②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论语·先进》)
③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史记·项羽本纪》)
④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史记·伍子胥列传》)
以上各例表示动作行为延续的时段。
(5)数词作状语,表示动作行为的次数。如:
①病万变,药亦万变。(《吕氏春秋·察今》)
②此所谓四分五裂之道也。(《史记·张仪列传》)
③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史记·汲郑列传》)
(6)名词重叠作状语。如:
①项氏世世为楚将。(《史记·项羽本纪》)
②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史记·项羽本纪》)
(三)名词作定语
在古汉语里,名词作
定语的情况相当丰富。名词定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1)表示人事物的状态或性质
用一事物比拟另一事物。如:
①螓首蛾眉。(《诗经·卫风·硕人》)(
螓(音秦),是一种像蝉似的小虫,宽广方正。)
②且是人也,蜂目而豺声,忍人也。(《左传》文公元年)
③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史记·秦始皇本纪》)
④有使者铜色而龙形,光上照天。(《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用某器物所用的材料来表示其性质。如:
①我姑酌彼金罍。(《诗经·周南·卷耳》)(「
金罍」是青铜所制的酒器。古人凡金属都可以叫「金」。)
②狐裘蒙戎。(《诗经·邶风·旄丘》)(「狐裘」,狐皮制作的袄。「蒙戎」犹蓬松,柔软貌。)
用某器物所捕的对象来表示器物的性能。如:
①肃肃兔罝。(《诗经·周南·兔罝》)(「罝」,即罟,用以捕捉野生动物的网。「兔罝」就是捕兔的网。)
②鱼网之设。(《诗经·邶风·新熹》)
(2)表示身份、职业或人、事、物的时间、处所等。例如:
①听舆人之诵曰:…(《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②子有军事,兽人无乃不给于鲜?(《左传》宣公十二年)
③南越反,拜为楼船将军。(《史记·酷吏列传》)
④臣有息女,愿为季箕帚妾。(《史记·高祖本纪》)
以表时间的词或短语作定语,表示人、事、物的时间特徵,这种用法汉以后渐多。如:
①吕太后者,高祖微时妃也。(《史记·吕太后本纪》)
②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史记·孟营君列传》)(「五月子」,指五月份生的孩子。)
③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史记·项羽本纪》)
④有时以处所词或短语位于
中心语前,表示人、事、物的特徵。如:
⑤老父相吕后曰:「夫人天下贵人。」(《史记·高祖本纪》)
⑥公平生数言魏其、武安长短,今日廷论,局趣效辕下驹,吾并斩若属矣。(《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⑦扁鹊以其言饮药三十日,视见垣一方人,以此视病,尽见五藏症结。(《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垣一方人」,墙那边的人。)
⑧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道树」,道路边的树。)
(3)表示修饰语与被修饰语之间的领属关系。例如:
①帝臣不蔽,简在帝心。(《论语·尧日》)
②毋废王命。(《左传》宜公十二年)
③瞽叟爱后妻子,常欲杀舜。(《史记·五帝本纪》)
以专名作定语,表示领属关系的较多。如:
①齐田氏祖于庭。(《列子·说符》)
②请梁王归相国印,…齐兵必罢。(《史记·吕太后本纪》)
以地方专名作定语,既表领属关系,也可表住所。如:
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列子·渴周》)
②河曲智叟笑而止之。(《列子·渴问》)
以地方事名修饰物品,表领阔关系同时表某地特产。如:
①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史记·大宛列传》)
②得乌孙马好,名日「天马」;及得大宛汗血马,益壮。(《史记·大宛列传》)(「汗血」修饰「马」,「大宛」修饰「汗血马」。)
表领属关系,修饰语与被修饰语之间常加「之」。如:
①郑国之难,不可虞也。(《左传》昭公四年)
②君信蛮夷之诉以绝兄弟之国。(《左传》昭公十三年)
③秦王知以己之故而归燕之十城,亦必喜。(《史记·苏秦列传》)
(四)动词作主语、宾语
动词能够不经任何形式变化而直接作
主语、
宾语,这是汉语尤其是古汉语的一个特点。动词作主语、宾语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动词语义不变,处在主语、宾语位置上,随即
指称化,即指称该动词所代表的事件本身,这种指称化称为「
自指」。动词作这种主语、宾语很自由。例如:
①赋敛如摄夺,诛戮如仇雠。(《晏子春秋·外篇第七》第二章)
②祝有益也,诅亦有损。(《晏子春秋·外篇第七》第七章)
③不德而有功,忧必及君。(《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二章)
④溺者不问坠,迷者不问路。(《晏子春秋·内篇杂上》第二十章)
⑤王曰:「何坐?」曰:「坐盗。」(《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十章)
⑥使古而无死,何如?(《晏子春秋·内篇谏上》第十八章)
⑦三者皆忧也,故不敢以忧侍坐。(《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九章)
例①~③是动词作主语,其中例③的主语是不及物动词。例④~⑦是动词作宾语,其中例⑥、⑦的宾语是不及物动词,例⑦是
不及物动词作介词宾语。
另一种情况是,动词在主语、宾语的位置上已转而指称该与动词相关的对象,诸如施事、受事、与事、工具等。这种情况称为「转指」。转指是动词的一项基本功能。关于「转指」,在「动—宾框架内的名词—动词关系」一节里已论及。
上述动词、名之间种种无形式标记的相互转化,从本质上说,属于人类语言固有的现象,任何时期都不可避免。但从表面看,有的殷商、西周未见(或少见),而只见(或多见)于东周以后。这很可能是由于材料所限。
从整体上看,殷商、西周时期的材料相对较少,句式也相对单调,所以体现丰富多彩的「动—名」相互关系的机会相对较少。例如同一个「子」,殷商时期只有意动用法,而东周以后既有意动用法,也有使动用法。这很可能是材料受限所致。
殷商时期很可能既有意动用法,也有使动用法,只是殷商时期使动用法没有反映出来。因此,在上面的论述中,往往没有拘泥于表面材料的多寡而排列「历时」顺序,那样做可能反而会掩盖事情的实质。
与此相关,东汉以后的一些注家,对于先秦典籍中名词、动词互相转化的现象往往加以注释,
孙良明据此认为至东汉时期这些相互转化的现象已经消失少。对此姚振武不能认同。
姚振武认为,随着时代的不同,名词、动词互相转化现象所表现的广度和影响的深度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些具体用例在不同的时代会产生隔膜,需要注释,是很自然的。不能以此证明这种转化已消失。这种转化即便在现代汉语中也未消失,而且具有
能产性,何况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