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类词是语言学术语,指同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中具备两种或以上词类属性,其读音、字形相同且词汇意义密切关联,如“报告”兼具名词与动词用法。该术语强调语义连贯性与语法功能的差异性:同一词形在不同词类用法间需存在语义派生关系,且语法功能的转换具有规范性,需排除同形异义词(如量词“打”与动词“打”)及意义脱节的同音词。
兼类现象 即
词的兼类现象。指的是个别的词兼属于两个词类。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词只属于一个词类,如“天”(名词)、“冷”(形容词)、“徒”(动词)、“再”(副词)等。但也有一小部分的词兼属两类。例如“科学”,属名词(“语言科学”、“
科学价值”),又属形容词(“
研究方法不科学”);又如“报告”,属动词(“报告上级”),又属名词(“写一份报告”)。来探不同、意义不同的两个词用一个字表示,不能看作兼类。例如在古代,“云”(名词)和“云”(动词)不同,后来“云”简化为“云”,不能认为“云”兼属名词和动词两类;又如“打”字,既是动词(“打人”),又是集体量词(“一打毛巾”),但量词“打”是英语
dozen的译音,和动词“打”毫无关系(
北京话两者声调也不同),是两个词,不是兼类。即使同一字形的两种意义在历史上有一定的关系,只要这种关系已经比较远或一般人意识不到,虽然字形、字音相同,也应该看作不同的词,不应该看作兼类。例如,“钢刀”的“刀”和“一刀纸”的“刀”属同一来源。“该做不该做”的“该”和“该还他五块钱”的“该”也属同一来源,但都是不同的词,不属于兼类现象。按这样的标准衡量,
汉语词类中的兼类现象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成为汉语
词类划分的严重障碍。(3·333一335)
兼类词是词的兼类现象,某个词经常具备两类或几类词的主要
语法功能。即在甲场合(位次)里有甲类词的功能,在乙场合里有乙类词的功能,不是说在同一场合(位次)里有甲乙两类词的功能。兼类词一定要读音相同,词义有联系,而所以那些失去了联系或者意义无关的词不是兼类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