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词(英语:pronoun),汉语词类之一,指在语言中代替名词、形容词或动词的词类,主要功能为避免重复和简化表达。
词义源流
pronoun的词义
(一)雅典学派从成分二分(前 357)到三种成分(前 335)
古希腊学者并非且也不可能一开始就将话语句切分到
单词并区别
词类。实际上,古希腊学者对话语句或言辞的切分,经历了从两大块再到词类细分的过程。
约
公元前357年,
柏拉图(Plato,前 427-前347)在《
智者篇》 中将话语句二分:名称成分和陈述成分。即相当于
句子的「
主语/话题成分」和「
谓语/说明成分」,也暗示「
名词」和「
动词」。
因为你的声音给出了两种关于存在的指示……一种叫名称成分(ōnoma),另一种叫陈述成分(rhḗma)。这个表示陈述的符号,我们称陈述成分。另一个表示被陈述者的清晰符号,我们称名称成分……只有将陈述成分与名称成分结合起来,才是合适的话语。
《
智者篇》 中讨论的是最普遍的「种」与「存在」、「同」与「异」之间的关系(见
通种论),以说明对立的
范畴既相对区别又相互联系。这种二分法用到话语分析中,就得出「名称」和「陈述」这两种同样既相对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言辞成分。
前335年,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一前322)在《
诗学》中专门讨论了言辞成分。
话语由下列几种成分组成:
字母、
音节、联接成分、名称成分、陈述成分、屈折或变形(ptṓsis)、句子或
惯用语…联接成分(sýndesmos)是无意指的语音……它可以处于句子的末尾或中间。或者一个无意指的语音处于几个都有意指的语音中,从而能够形成有意指的语音……名称成分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不标记时态……陈述成分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标记时态……名称成分和陈述成分都有屈折变化,以表示组合、状态等关系,或表示数量……句子或惯用语是有意指的语音合成物。
亚里士多德明确了三种组句成分:
柏拉图提出的名称和陈述分别称为第一和第二成分,亚里士多德增加的无意指语音即联接则为第三成分。
作为最初的话语分析,
柏拉图的二分实为一体两面既是对
句子成分的粗略二分,也是对言辞成分的粗略二分。
亚里士多德增加的第三成分,似乎只比
柏拉图多迈了一小步,然而把言辞成分分析从一体两面中剥离出来,却是走向最初词类三分的一大步。当然,言辞成分三分还是笼统的,古希腊词类识别仍需长途跋涉。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 中还提到词的构成形式和名词的
性范畴。
词有单纯和双重两种形式。所谓单纯形式,指的是那些由无意义元素组成的形式……所谓双重或复合形式,指的是那些由一个有意义元素和一个无意义元素组成的形式……或由两个有意义元素组成的形式……名词或是
阳性,或是
阴性,或是中性。
这里讨论的形、
性,以及上文提及的
时态、变形、
数,都是
亚里士多德识别言辞成分的手段,并为
斯多噶学派、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所发展。就
方法论而言,
亚里士多德采用的是多重标准:
语音、意指、形态、
词形等。
雅典学派首先给出了分析希腊语言辞成分的基本术语。ōnoma的原义是「名称」,后用于指称一般事物的「名词」。rhḗma的原义是「话语」,转用为「陈述」。因为陈述部分最主要的词是动词,故rhḗma后来演变为专指「动词」。sýndesmos的原义是「韧带、纽带」,引申为联接成分(包括后来划分的连词、
介词等)。ptóss的原义是「倾斜」,亚里士多德用于指名词的一般「变形」,后来
斯多噶学派用该术语专指名词的「格变」。
(二)
斯多噶学派(前 3-前 2 世纪)从四分、五分到六分
斯多噶学派的创立者是基提翁的
芝诺(Zeno of Citium,约前 334-前 262),该学派提出意义和式二分。其集大成者
克利西波斯(Chrysippus of Soli,约前 279-前 206)提出词类五分法。
前 3 世纪,
斯多噶学派引入新的形态范畴「
格」,推进了言辞成分研究。
第一阶段(前 300 年左右)把
亚里士多德的联接成分划为两类:一类是有
格变化的成分(包括
冠词、代词),称为结合(árthra);一类是无
格变化的成分(包括连词、介词),仍称联接。
第二阶段(前 3 世纪)把名称成分划为专有名词(ōnoma)和普通名词(prosēgoría)。
第三阶段(前 2 世纪)从普通名词中析出
副词(在形态上多与名词
词干有联系,原视为名词的附属成分),因为处于名动之间而被称为「居中的」(mesόtēs)。
经历了两个世纪,古希腊语的词类体系才从四分、五分到六分(专名、通名、副词、动词、结合成分、联接成分)。
首先是把「
格」作为名词(及变化相同的其他词类)的主要形态范畴(
亚里士多德仅说名词无
时态)。由此提出名、动的区别在于有无格变(见
格变化),进而界定名词的
直接格(
主格)、
间接格(
属格、
与格、
宾格)和
呼格等。
其次从「
时」中区分出两种意义功能:
时态和
语态,进而借助名词格变,以区别
动词的
主动态(及物)、
被动态和
中动态(不及物)。至于区分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此乃基于事物的一般属性与个别属性的
语义差异,对于
语义和
逻辑研究很重要。
斯多噶学派的
哲学、
逻辑学、
语言学思想贯穿整个古代。但就文法学而言,其作用是承前启后。此后,在文法学领域占主导的是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
亚里士塔尔库斯(Aristarchus of Samothrace,约前 220—前 143)基于
斯多噶学派的成果初步提出词类八分。前 100 年左右,其学生
迪奥尼修斯(Dionysius Thrax,前 170-前 90)撰写《文法技艺》(Téchnē Grámmatiké),为后世留下了希腊语词类八分说。
《文法技艺》 包括:1. 练习朗读和注意韵律;2. 诗意表达解释;3. 讲解冷僻词和典故;4. 探索词源;5. 类比规则;6. 诗歌批评。其「类比规则」(ἀναλογίας ἐκλογισμός)即通过
类比法识别言辞成分。
§11. 词是组成言辞(λόγου)的最小成分。言辞是
散文中一串词的组合,传达
自足的想法。言辞成分(λόγου μέρη)有八种:名词(ὄνομα)、动词(ῥῆμα)、分词(μετοχή)、
冠词(ἄρθρον)、代词(ἀντωνυμία)、介词(πρόθεcις)、副词(ἐπίρρημα)、连词(ςύνδεcμος)。
《文法技艺》讨论了与名词关系紧密的代词:
§17. 代词是用来代替名词并表示某些人的词。代词有六种变化:人称、性、数、格、形、类。
前 2 世纪中叶,
斯多噶学派的学者克拉底斯(Crates of Mallus,前 2 世纪)访问
罗马,开设了几次文学讲座,很可能涉及
斯多噶学派的文法学说。此后,
亚历山大里亚学派的文法学也传入罗马。由于语言结构类型相同,罗马学者很容易把希腊文法学的体系和方法导入
拉丁语研究。
总体而言,拉丁文法学家尽力把希腊文法学的术语和范畴用于
拉丁语的描写,如,希腊语的ōnoma(名词)译成拉丁语的 nomen,antōnymía(代词)译成 pronomen,sýndecmoc(连词)译成 coniunctio 等。
斯多噶学派将
冠词、代词归入一类,拉丁文法学家也就无须考虑
拉丁语中没有与
希腊语冠词对应的词类。
自古代晚期以来,最著名的拉丁文法书是
罗马帝国文法学家
多纳图斯(Aelius Donatus,320-380)的《文法技艺》 (Ars Grammatica,约 350)。有两种抄本以其名流通:其一《基础技艺》 (Ars Minor),第一卷论语音、字母、拼音,第二卷论词类;其二《主要技艺》 (Ars Major),主要讲解文章修改以及范文中的隐喻等修辞手法。
《基础技艺》 采用的是问答体例(为后世文法书沿袭,直到 19 世纪的英语语法书),以便学生记住各个规则。
问:有几种言辞成分?答:八种。
问:是哪些?答:名词(nomen)、代词(pronomen)、动词(verbum)、副词(adverbium)、分词(participium)、连词(coniunctio)、介词(praepositio)、叹词(interjectio)。
对代词的定义是:
2.代词是一种言辞成分,当代替名词时有其含义,有时还有指代人的性能。有六种特性:定、类、数、形、人称和格。根据定,代词可以是无定的,也可以是有定的。它们像名词一样有四种性:阳性、阴性、中性和通性;有两种数:单数和复数;以及有两种形:单纯形和复合形。它们有三种人称并有六种变化。
在 4 世纪末,《文法技艺》 已经作为
教科书广泛使用,直到 17 和 18 世纪才从基础教育中退出。
6 世纪早期,
东罗马帝国文法学家
普里西安(Priscian,约 480-560)撰有《文法原理》 (约 525),该书卷三到卷十六讨论词类。普利西安还写有《论名词、代词和动词》 《对〈埃涅阿斯纪〉中 12 行诗的词类分析》 等。他沿袭
多纳图斯的词类八分,但一再赞扬阿波罗尼乌斯,强调每个独立的词类(pars orationis)都是按照其意指内容识别。罗宾斯书中列出其连词的定义:
4.代词是言辞成分之一,来自每人对自己的称呼,并容纳数量有限的其他人。代词有六种形式:类、人称、性、数、形、格。
普里西安的研究,成为古典拉丁文法学和中世纪文法学之间的桥梁。作为通行教科书,《文法原理》 在西欧沿用数百年,其传抄本上千种,几乎一直左右着中世纪的文法学和
语言哲学。
约 790 年,英国学者
约克的
阿尔昆(Alcuin of York)撰写了第一部面向英语世界的
拉丁文文法书《文法技艺》(Ars Grammatica),其中第一卷讲解
多纳图斯(A. Donatus)同名著作《文法技艺》中的八大词类。
1534年,里利(W. Lyly)首次用英语撰写了拉丁文文法书《文法基础》(Rudimenta Grammatices),参照的是
普里西安(Priscian,约 480~560)的八大词类。
1586 年,第一部英语文法书《简明英语文法》(A Brief Grammar for English)出版,作者布洛卡(W. Bullokar,1520~1590 年居住于
伦敦)把英语词汇纳入拉丁文词类体系。由于英语
冠词没有对应的词类,因而被视为识别名词的标志。
进入
18世纪,面向英语教学的英语文法著作(通常包括语音、正字、词法、句法、修辞、诗学等几部分,故不用「语法」)层出不穷,形成一股「仲夏文法狂热」。据统计,18 世纪英国共出版英语文法书503 部(包括修订版),而19 世纪上半叶美国共出版英语文法书200 多部。
(一)普里斯特利的八分法
1761年,英国博学家
普里斯特利(J. Priestley)刊行《英语文法基础》(下引1762 年版)。他在
柴郡南特威奇担任牧师,在当地建立学校,并为其编写了该教材。
普里斯特利首先提出词类八分,即:名词、形容词、代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和叹词,认为这样做是按照大多数文法学家的习惯;因为,设若在如此任意的事物中必须确定种数,那似乎用任何种数都一样全面而明确。这一分类的所有革新就是除去
分词,而代之以形容词,因为它更明显是一个独特的言辞成分。
普里斯特利所言「词类八分」,是指拉丁文词类八分模式。然而他自诩的「革新」,即用形容词取代
分词,此前莱恩就已完成。
普里斯特利对八种词类的定义如下:
名词或(有时称为)实体词是任何事物的名称;
代词是用来代替名词的词,以防止名词过于频繁和令人厌烦地重复……,而不是每次谈论它们的场合,都专门地说某人在做、做的是某事;
普里斯特利的词类划分特点是将英语的代词独立成类。这一英语词类八分体系(冠词未独立)为此后许多英语文法学家沿用。
(二)洛思和默里的九分法
1762年初,英国文法学家洛思(R. Lowth)的《英语文法简论:附批评性注释》刊行。虽然只有 186 页,却是几十年中最有影响的英语文法著作之一。
在该书开篇「文法」「字母」「音节」之后,即「词」这一节中,出现了最接近现代英语词类的九分法,或者通常所说的「言辞成分」:
2)实体词或名词,认定为存在的任何事物的名称,或者我们拥有的任何概念的名称;
3)代词,代替名词;
相较而言,洛思的词类九分法比
普里斯特利的八分法略胜一筹,将冠词独立成类。除了数词(洛思书中未涉及),现代英语词类的其他九类已经完备。
1795 年,美国文法学家默里(L. Murray)刊行《英语文法:适用于不同等级的学习者》(下引1838 年版)。该书在英美学校广泛使用,为19 世纪初最有影响的英语文法教材。在第二卷第一章「词类概述」中,默里采用了洛思的词类九分法,或者就像通常所说的「言辞成分」:冠词、实体或名词、代词、形容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和叹词。
(三)克拉克的八分法
1847年,美国文法学家克拉克(S. Clark)刊行《实用文法:词、短语、句按职分类,相互之间的各种关系,并用完整图表系统解说》。
克拉克在「词的分类」一节中写道,在话语中词被用作:
1)人名、地名或事物名;
2)名称或事实的代称;
3)名称的修饰语;
4)断言事实,如行为、存在或状态;
5)限定断言或修饰语;
6)表达事物或思想的关系;
7)介绍或连结词和句;
8)表达突然的情绪。
因此,就词的用途而言,词可被划分为八类:名词、代词、形容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以及叹词。
(四) 里德、凯洛格和纳斯菲尔德的八分法
1880年,美国的里德(A. Reed)和凯洛格(B. Kellogg)出版《英语高级教程:一部关于英语语法和写作的著作》,从词的相似性出发,对词进行了分类,并根据它们在句中用法的相似性对其进行分组,归为八类,称为「言辞成分」(Reed &Kellogg 1880:21)。
名词是任何事物的名称;代词是用为名词的词;
与普里斯特利、克拉克、格林尼一样,里德和凯洛格采用的也是八分法(没有冠词)。
1898年,英国的纳斯菲尔德(J. Nesfield)出版《英文文法:过去和现在》,认为词的分类是根据其使用意图,每个这样的类别都称为词类。因此,在分析一个词时,首先要做的是说出它属于何种言辞成分。词类可以这样定义:
1)名词是用来命名某些人或事物的词;
2)代词是用来代替名词或名词等价物的词;
纳斯菲尔德强调词类划分的根据是「使用意图」:观察一个词属于何种词类,取决于该词使用于特定上下文的意图,同一个词在不同上下文中可能属于不同的词类。由此,
man 在 The man has come.(这个男人已经来了)中是名词,但在 Man the lifeboat.(驾驶救生艇)中却是动词。
(六)斯威特的功能标准与四类七种
英国著名文法学家斯威特(Sweet 1891)出版《新英文文法:逻辑的和历史的》(下引 1900 版)。他在「言辞成分」这一节中提出
依据词在句中的功能,它们被归属于言辞成分的某些类别。各个类别的所有成员都具有共同的特定形式特征,以区别于其他类别的成员。
斯威特的这段论述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主张词类划分依据它们的句中功能;二是所有同词类成员应该都具有共同的形式特征,以区别于其他词汇类别的成员(参见
何容 1942/1985)。
吕叔湘(1979:34)也强调词类划分的「句法功能」,并提出词类划分的理想标准是「对内有普遍性,对外有排他性」。
对于英语中的每一词类,斯威特都按照形式、意义和功能加以层层论述。何为功能(
语法功能)?何为句中功能?作者在「代词的类别」这一节中有阐说:
一组表达相同含义的语法形式——具有相同的功能——构成一个语法类。
针对它们的句中功能,代词分为两个主要部分:独立的和从属的。由从属代词引导的句子或
子句不能独立存在,而是让我们期待另一个(独立的)被称为
主句或
子句的句子。没有它,从属子句就是不完整的。
斯威特在「言辞成分的分类」中所确定的词类体系如下:
他首先把词划分为「有变形的」和「无变形的」两大部分。然后将「有变形的」分为名词类(名词、名代词、名数词、不定式、动名词)、形容词类(形容词、形代词、形数词、分词)、动词类(限定动词、动词性词汇,后者包括不定式、动名词、分词)。至于「无变形的」,他称之为「辅词类」,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叹词。
实际上,斯威特的词类划分结果就是四类(名词类、形容词类、动词类、辅词类)七种(名词、形容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叹词)。这种分类法不但与 190 年前莱恩的「四类七种」相似,而且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文法学家
瓦罗(M. Varro)的拉丁语词类「四分法」,瓦罗继承了
斯多葛学派的成果,强调形式标准,把拉丁语的词分为四类:1)有格变化的词(名词);2)有时态变化的词(动词);3)既有格又有时态变化的词(分词);4)既没有格也没有时态变化的词(副词等)。
除此之外,与此前英语文法学家不同的是,斯威特把代词分为名代词(noun-pronoun)和形代词(adjective-pronoun)两类;把数词也分为名数词(noun-numeral)和形数词(adjective-numeral)两类。
pronoun的翻译
(1)替名字
1864年,
罗存德出版《《英话文法小引》》,所依据的英文原著为Allen and Cornwell的English School Gramma,将
noun译为「名字」,将pronoun译为「替名字」。
(2)代静字
1879年,
汪凤藻(1851—1918)据美国喀而氏(Simon Kerl,1829—1876)《普通学校英语文法》(ACommon School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866)编译《英文举隅》,将
noun译为「静字」,将pronoun译为「代静字」,就是代名词。
(3)代名字
1896年,陆敬科出版《华英文法捷径》,将
noun译为「实名字,名目字」,将pronoun译为「代名字」。
(4)替实字
1898年,张德彝出版《英文话规》,将
noun译为「实字」,将pronoun译为「替实字」。
(5)代词
1901年,斋藤秀三郎纂,湖北中学教科书社译《正则英文教科书》出版,将pronoun译为「代词」。
(6)称代字
1907年,赵灼出版 《纳氏英文法讲义》,所据原本为英国纳斯斐尔德(John Collinson Nesfield,)的Nesfiled's English Grammar Series ,将
noun译为「名物字」,将pronoun译为「称代字」。
(7)代名词
1907年,何崇礼出版《中学英文典教科书》,将pronoun译为「代名词」。
代词的今义
关于代词的定义,「代词就是代替名词的词」是学界对代词的最初认识。
马建忠在《
马氏文通》(1898)中称代词为「代字」,将代词定义为「代字者,所以指名也,文中随在代名而有所指也。凡行文所以用代字者,免重复,求简洁耳。」代字,即为代词,马氏认为代词就是代替名词的词,并说明代词的作用是为了避免重复。马氏的定义现在看来并不准确,因为代词不只是可以代替名词。
章士钊在《
中等国文典》(1907)一书中给代词下的定义是:「代名词者,与名词相代为用,其作用亦如名词者也。」在这里,章士钊把代词称为「代名词」,并认为代词的作用等同于名词。
黎锦熙《
新著国语文法》(1924)也将代词命名为「代名词」,足以见其对代词即代名词一看法的认同。
后来,学者们观察到代词不仅仅能够代替名词,代词替代、指示的范围非常大。
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1944)中指出:「另有些词,他们本身并不表示某一类的实物,实情,或实事,然而在某一些情形之下,他们却能代替
名词,
形容词,或
动词的用途…这种词,叫做代词。」并进一步指出:「就大多数的情形而论,代词是代替名词的,所以也有人叫它做代名词。然而有些代词却是代替形容词的…又有代词却是可以代替动词的…所以我们只称为代词,不称为代名词。」
吕叔湘《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认为,把代词称为「
指代词」更合理,这是因为「这些词并不是都有称代的作用,有的只有
指别的作用。指别和称代是不同的句法功能…把代词分成代词和指别词两类(一部分兼属两类),也许更合理些。如果仍然合为一类,也是把名称改为
指代词较好。」
刘月华等《
实用现代汉语语法》(1983):「代词是具有指别、称代作用的词。」
赵克诚《
近代汉语语法》(1987):「代词是具有代替、指示作用或表示疑问的词。」
马真《
简明实用汉语语法教程》(2002)认为代词「起称代或指示作用」。
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2011)认为「代词能起代替和指示作用。」
齐沪扬《
对外汉语教学语法》(2012):「代词是具有替代和
指称作用的词。」
代词的产生
回答代词的产生问题,必须先谈代词的性质问题。因为这两个问题,彼此是密切相关的。
向熹说:「代词是代替词、
词组或句子的词,可分为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三类。」这是很传统的看法。
从汉语语法学史的角度来看,自《
马氏文通》问世以来,代替说就一直在流行着。中国早期的语法著作,常常把代词称为「代名字」或「代名词」,这其实就是Pro
noun的译名。该词的
词根Pro-,就是代替的意思。代词之所以能成为独立的词类,就是因为它的「代替」作用,这就是代替说立论的最主要的根据。换言之,代替说认为「代替」就是代词的本质特征。
首先,从意义上说,代替说在代词的三个组成部分(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的理解上就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第一,代词在句中并非总有「先词」,如第一和第二人称代词就是这样。既然没有「先词」,那它又去「代替」什么呢?如:
①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论语·公冶长》)
②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论语·述而》)
例①「女」即「汝」,例①②的「吾与女」「我与尔」,可以换成「丘与赐」和「丘与回」吗?如果真的作这样置换,那显然是不通的。对此,有的语言学家早就提出疑义。如
丹麦语言学家
叶斯柏森在评论斯威特(Sweet)在New English Grammar一书中的第196节给代词下的定义时就说过:「如果说,『我看见您』是用来代替『奥托·叶斯柏森看见梅丽·柏兰』,这对缺乏成见的人来说,一定是感到很奇怪的。」
第二,汉语人称代词和称谓名词在句中可以构成同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认为它们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就显得于理难通。如:
①嗟尔君子,无恒安处。(《诗经·小雅·小明》)
②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左传·定公十四年》)
例①②, 「尔」「而」与其说是「代替」名词的,还不如说它们是指示名词的。对此,
叶斯柏森也明确指出:「如果把『我,奥托·叶斯柏森现在宣称……』一句中的『我』仅仅当成名词的代替者(3aменитель),也可以说,那是荒谬绝伦的。」
第三,说到疑问代词,问题就更大了。说甲代替乙,那甲乙都必须是确定的和已知的,否则何以谈代替?如:
①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论语·微子》)
②子夏之门人问交于子张。子张曰:「子夏云何?」(《论语·子张》)
例①②, 「谁」「何」都是疑问代词,一个指人,一个指事。作为发问者,
长沮既不认识「孔丘」,
子张也不知道子夏讲了什么,又怎么去「代替」呢?其次,从用法上说,也并非像
马建忠所讲的那样:「夫凡代者必与所代者同其体用耳。」如上古汉语里的「朕」「余(予)」「女(汝)」「乃」「吾」「我」这些人称代词,同其相应的名词,在功能上能「同其体用」吗?不仅如此,就是这些人称代词的内部,其用法也是各不相同的,是不能互相代替的。
总之,把代词的性质或语法作用解释为「代替」是不正确的。周生亚认为,代词的性质或其最本质的属性,应是
指示或
指别而非代替。
吕叔湘说过:「因为指别是这类词不同于他类词的主要特征,至于称代,反而不是这类词独有的功能,数量词组合也可以代替名词,『的』字短语也可以代替名词。」
指示和代替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指示的实质在于
区别,代替的实质在于互换,两者的作用是不同的。因此,代词的性质或其本质属性,对认明代词的特点、确定代词的范围、认明人称代词与指示代词的关系以及汉语代词产生的原因等等,都是有很大帮助的。
依据现有的
甲骨文资料,一般都承认甲骨文中已经产生了人称代词、指示代词,但还没有发现疑问代词。据此推测,这三类代词的产生次序应是先有人称代词,其次是指示代词,最后才是疑问代词。
先有人称代词,然后才能以说话人为基点,去区别或确定事物的远中近:离讲话人最近者为
近指,离听话人最近者为中指,离说话人和听话人都远者为
远指。至于疑问代词,那是个未知数,因此它的产生顺序应排在最后。
甲骨文中,第一人称代词较为丰富,其用法也较为完备;而第二人称代词就比较少见了,至于第三人称代词,周生亚认为是没有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甲骨文中的第一、第二人称代词,除作代词使用外,还可用为名词。这是非常重要的发展线索。以下诸例,大部分均采自徐中舒主编的《甲骨文字典》。如:
①壬辰卜,夬贞:我伐羌。(《殷契佚存》,673)
②癸亥卜,王贞:余从侯专,八月。(《殷虚书契前编》,5.9.2)
③甲辰卜,王羌弗𢦏朕事。(《殷虚书契前编》,4.4.7)
例①—③, 「我」「余」「朕」,均为第一人称代词。
又如:
①贞在我。(《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藏甲骨文字》,706)
②乙未余卜:于九月有事。(《小屯·殷虚文字乙编》,4949)
③贞:王令……朕方。(《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501)
例①—③, 「我」「余」「朕方」,分别为方国名、贞人名和方国名。
又如:
①汝克俘二人?(《甲骨文合集》,35362)
②癸卯卜,贞:不女得?(《甲骨文合集》,439)
③戊戌卜,㱿贞:王曰:侯虎□,余不尔其合,㠯乃史归。(《殷虚书契菁华》,7)
例①—③, 「汝」「女」「乃」,均为第二人称代词。
又如:
①戊寅,妇汝示二屯。(《殷契粹编》,1483)
②其祝在女。(《战后宁滬新获甲骨集》,1.228)
③贞:乎□取乃。(《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7.1)
例①—③, 「汝」「女」「乃」,分别为人名、地名和物名。
以上用例说明,在甲骨文里第一和第二人称代词有双重身份:它们既是代词,同时又可用为
名词。名词和代词,这种
词性差异,虽然不存在词源关系,但多多少少也可显露出代词产生的历史痕迹。
人称代词最初产生的时候,并不是为了「代替」什么,而是为了指别说话人和听话人的自身。也就是说,它们是作为人们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称谓来使用的。换言之,人称代词从产生的第一天起,其作用即在于
指别而不是代替,就是为了把自己和别人区分开来而用于自我和他人之间的一种称谓而已。后来,随着语言的发展,人称代词就变得越来越抽象,变成对人、事物只有指别意义而没有称谓意义的一种很特殊的词类。
对此,有的外国语言学家有过很好的论述。如苏联语言学家Э.Б.阿卡扬说:「代词『我』『你』,『这个』『那个』的概念是不会同私有制有什么联系的。对人们来说,『我』这个概念,一方面来说,是产生在人们把自己同
自然界区分开来的时候;另一方面来说,它也是产生在开始把人们自身加以区别的时候。换句话说,代词是人类从
动物界分化出来并能识别物体距离远近程度的时候开始产生的。可以设想,在人类社会存在的最原始时期,『我』『你』等等,并不是作为个别词类,而只是作为人们本身(讲话者和听话者)用来命名的词而出现的。」这段话对理解代词的性质和作用,对解释代词产生的原因,都是有很大帮助的。
第二,在人称代词最初产生之后,随着语言发展,在想用文字符号固化人称代词这一词类的时候,由于代词十分
抽象,无形可象,只好又采用了文字假借形式。也正是在这一进程中,又相继产生了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这种跨类的文字联系,彼此之间并不存在什么
语源关系。如:
我
「我」的甲骨文之形,本是一种兵器,名词。「我」作第一人称代词用,是由其兵器义假借而成。
余
「余」的甲骨文之形,象以木柱支撑屋顶的原始房舍,名词。「余」作第一人称代词用,也是由其房舍义假借而成。
朕
「朕」的甲骨文之形,象双手持物整治船体之形。「
朕」本训舟缝,引申指
朕兆,名词,它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是由其朕兆义假借而成。
乃
「乃」的甲骨文之形,象妇乳侧视之形,为「奶」字之初文,名词。「乃」用为第二人称代词,是由其妇乳义假借而成。
汝
「汝」的甲骨文之形,为水名,名词。「汝」用为第二人称代词,是由其水名义假借而成。
其
「其」的甲骨文之形,本为
簸箕,名词。「其」用为指示代词或第三人称代词,是由其簸箕义假借而成。
之
「之」的甲骨文诸形,象人足于地上行走之形,动词。「之」用为指示代词或第三人称代词,是由其行走义假借而成。
兹
「兹」的甲骨文诸形,象两束丝,名词。「兹」用为指示代词,也是由其束丝义假借而成。
何
「何」的甲骨文诸形,象人荷戈之形,当是「荷」字之初文,动词。「何」用为疑问代词,当是由其负荷义假借而成。
「奚」的甲骨文诸形,象以手牵引罪犯发辫之形,「
奚」为商代一种奴隶,名词。「奚」用为疑问代词,是由其
罪隶义假借而成。
由以上论述可知,代词在古代,从其产生的第一天算起,就与名词是息息相关的。由此可知,代词实为名词的衍生物,因此在汉语词类产生的序列中,也应属于二级词类。
代词的分类
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说:「代词这个类,成员不很多,可是相当杂。」这里的「杂」主要指的是用法复杂。因此想要找出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给用法这么复杂的代词分类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关于代词的分类,学者们的看法主要有:
二分法:
李佐丰把代词分成两类,即
体词性代词和
谓词性代词,又把体词性代词和谓词性代词都划分为指称代词和疑问代词两部分。同样采用二分法的还有日本学者太田辰夫。他把汉语代词分成人称代名词和指示代名词两类,其中指示代名词分为近称、远称、疑问、方向四类。
三分法:较早采用三分法的是
章士钊,他把代词分为人称代名词、指示代名词、疑问代名词三类。王力也把代词分成三类,即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
关于三分法,吕叔湘曾说过:「虽然觉着一般的分类分为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等等不十分合适,却仍然沿用了,只是把人称代词换成
三身代词(从严复)」可见,吕叔湘实际上也是赞同代词三分法的。另外,支持三分法的还有
张志公、
周秉钧、杨伯峻、
何乐士等人。
四分法:马建忠在其语法学著作《马氏文通》中把代词一分为四:指名代字、接读代字、询问代字、指示代字。黎锦熙、杨树达大体上采用了马氏的分类方法。黎锦熙把代词分为称谓代名词、指示代名词、疑问代名词、联接代名词。杨树达把代词分为人称代名词、指示代名词、疑问代名词、複牒代名词。
三者在一些小类的划分上存在分歧。如马建忠把「咸」「悉」「皆」归为指示代字,而杨树达把它们归为表数副词;「者」字马建忠认为是接读代字,杨树达认为是複牒代名词,而黎锦熙把它划为联接代名词类。
周法高也是将代词一分为四:人身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其他代词。其中其他代词包括无定代词、复指代词、偏指代词、否定代词四类。
五分法:
易孟醇在《先秦语法》中将代词一分为五: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
无定代词、特殊代词,其中特殊代词指的是「
者」和「
所」。同样采用五分法的还有郭锡良。在郭锡良等人编著的《古代汉语》中,代词包含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无定代词、辅助性代词五部分。辅助性代词指的是「者」和「所」。
七分法:王力在《中国语法理论》一书中,曾参照Curme的代词分类法,将代词一分为七,分别是
人称代词、无定代词、复指代词、交互代词、被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
20世纪50年代的《
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颁布之后,随着
语法教学的推广和普及,三分法为大家普遍接受。三分法按照代词的指示和称代作用把代词分为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
人称代词
①贞:𢀛方出,隹我㞢乍囚?(《甲骨文合集》,6086)
③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论语·先进》)
④易女瓒章四。(《卯簋》)
⑤余嘉乃勋。(《左传·僖公十二年》)
⑥如可赎兮,人百其身。(《诗经·秦风·黄鸟》)
⑦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孟子·告子上》)
以上为人称代词用例。
例①—③, 「我」「余」「吾」,第一人称代词。
例④⑤,「女」(通「汝」)「乃」,第二人称代词。
例⑥⑦, 「其」「之」,用为第三人称代词。
指示代词
①壬寅卜,殻贞:不雨,隹𢆶,商有乍祸。(《小屯·殷虚文字乙编》,5265)
③余姑翦灭此而后朝食。(《左传·成公二年》)
④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庄子·逍遥游》)
⑤之二虫又何知?(《庄子·逍遥游》)
⑥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孟子·梁惠王上》)
⑦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诗经·王风·黍离》)
以上为指示代词用例。
例①—⑤, 「𢆶」(兹)「𢆶」(兹)「之」「此」「是」「之」,
近指指示代词。
例⑥, 「其」「其」,中指指示代词。
疑问代词
①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诗经·召南·行露》)
②弟子孰为好学?(《论语·雍也》)
③公曰:「何贵何贱?」(《左传·昭公三年》)
④曷至哉?鸡栖于埘。(《诗经·王风·君子于役》)
⑤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
⑥焉得谖草?言树之背。(《诗经·卫风·伯兮》)
⑦夫有大功而无贵仕,其人能靖者与有几?(《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⑧靖诸内而败诸外,所获几何?(《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⑨子来几日矣?(《孟子·离娄上》)
⑩虽有寿夭,相去几何?(《庄子·知北游》)
以上为疑问代词用例。
例①②, 「谁」「孰」,用于问人物。
例③, 「何」「何」,用于问事物。
例④, 「曷」,用于问时间。
例⑤⑥, 「安」「焉」,用于问处所。
例⑦—⑩, 「几」「几何」「几」「几何」,用于问数量。
代词的发展
人称代词的发展
(1)人称代词的繁复性。
如果认为整个汉语语法史是一个整体,那么上古汉语也仅是这个整体中的一个「平面」而已。尽管如此,上古汉语里的人称代词却多种多样,十分复杂,繁复性是其存在的突出特点之一。如甲骨文、金文中第一人称代词就有「我」「余」「朕」「吾」,第二人称代词就有「女(汝)」「乃」等多种形式。如:
①壬辰卜,夬贞:我伐羌。(《殷契佚存》,673)
②余其比多田于多白征盂方白炎。(《甲骨文合集》,36511)
③戊寅卜,朕出今夕。(《甲骨文合集》,22478)
⑤余有散氏心贼,则爰千罚千,传弃之。(《
散氏盘》)
⑦贞:王曰:「侯豹,得女史[劦+口]? 」(《甲骨文合集》,3297)
⑧己卯卜,宾贞曰:以乃邑?(《甲骨文合集》,8986)
⑨易女马十匹,牛十。(《卯簋》)
在传世文献中,第一、第二人称代词,除上述形式外,还有「吾」「予」「台(yí)」及「
卬」「尔」「若」「而」「戎」等诸多形式。如:
①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论语·学而》)
②予告汝于难。(《尚书·盘庚》)
③非台小子敢行称乱。(《尚书·汤誓》)
④人涉卬否,卬须我友。(《诗经·邶风·匏有苦叶》)
⑤尔有母遗,繄我独无。(《左传·隐公元年》)
⑥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左传·宣公十五年》)
⑦戎虽小子,而式弘大。(《诗经·大雅·民劳》)
多样必然是多元的。上古汉语人称代词之所以如此繁复多样,必定有其内在的多种原因,而不可能都是无用的语言
羡余。
(2)人称代词的历史性。
所谓历史性,就是指一种民族语言在发展中,一方面必然要承袭历史上的某些特点,而另一方面又必然在发展中产生出某些新的特点。语言就是一棵大树,它有根有干,有枝有叶。语言发展都是有层次的,汉语也不例外。仅以上古汉语而论,其前期、中期和后期的许多语言规律显然是不同的。
由于
书面语言往往是滞后于
口语的,因此前期的语言成分也可沉积下来而又浮现于后期的语言层面上。这样,就必然会造成新旧语言成分共存现象。如果用这样的观点去观察上古汉语人称代词的多样性,也许问题就不会像想象的那样复杂。如第一人称代词「我」,甲骨文中虽然有个别用例可以用于单数,但就绝大多数而言,用于
复数的肯定是通例。甲骨文中,「我」以用于复数为常,「余」「朕」以用于单数为常,这是通则。这些通则不会因功能变化而变化。如:
①丙辰卜,殻贞:我弗其受黍年?四月。(《甲骨文合集》,9950正)
②戊申卜,夬贞:帝其降我熯,一月。(《小屯·殷虚文字丙编》,63)
③甲申卜,夬贞:兹雨隹我祸。(《小屯·殷虚文字乙编》,4742)
④丙辰卜,永贞:呼省我田。(《甲骨文合集》,9611)
⑤癸亥卜,王贞:余从侯专,八月。(《殷虚书契前编》,5.9.2)
⑥祖亥害余?(《甲骨文合集》,1740)
⑦王占曰:「吉,黾勿余害?」(《甲骨文合集》,809)
⑧甲辰卜,王羌弗𢦒朕事。(《殷虚书契前编》,4.4.7)
陈梦家说:「卜辞的人称代词第一人称有数的分别:主宾格少数用『余』,多数用『我』;
领格少数用『朕』,多数用『我』。」
张玉金在其近著《甲骨文语法学》中也承认「我」和「余」「朕」有单复数的区别。
上古汉语前期,人称代词的历史性还表现为其语法功能有着强烈的互补现象,这种功能互补现象在
甲骨文、
金文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第一人称代词「余」,主要是用作
主语和
宾语,极少作
定语;而「朕」主要是作定语,极少作主语,作宾语者尚未发现。又如第二人称代词「女(汝)」,主要是作主语和宾语,极少作定语;而「乃」主要是作定语,极少作主语,作宾语者尚未发现。如:
①甲戌卜,王:余令角妇载朕事?(《殷契粹编》,1244)
②寅□卜,王□:弜弗其载朕事,其[冊+口]余?(《甲骨文合集》,5499)
③余隹即朕小学。(《大盂鼎》)
④王曰:「父[厂+音],今余唯肇经先王命,命女辥我邦我家内外,憃于小大政,甹朕立。(《
毛公鼎》)
⑤汝克俘二人?(《甲骨文合集》,35362)
⑥癸卯卜,贞:不女得?(《甲骨文合集》,439)
⑧易女乃且南公旂,用[辶单]。(《大盂鼎》)
例①, 「余」「朕」同句,「余」作
主语,「朕」作
定语,「余」「朕」功能互补。
例②, 「朕」「余」同句,「朕」作
定语,「余」作
宾语,「朕」「余」功能互补。「[冊+口]」,《说文》作「𣆑」,告也,动词。
例③「余」「朕」同句,「余」作主语,「朕」作定语,「余」「朕」功能互补。
例④, 「余」「朕」同句,「余」作主语,「朕」作定语,「余」「朕」功能互补。「甹」读为「屏」,有护卫之义,「立」即「位」。
例⑤—⑧, 「汝」「女」「女」「女」,分别作主语、宾语、主语和宾语;「乃」「乃」,分别作主语和定语,「汝(女)」「乃」功能互补。
例⑦, [□],读如「
仳」,分别,引申指违背。「辟」,辅佐。「一人」即「余一人」。
例⑧, 「乃且」即「乃祖」。「[辶单]」,通「狩」,巡狩。
由以上引例可知,意义相同、读音不同的两个人称代词,同处一句或上下句中,而语法功能上又具有十分明显的互补作用,这种现象不是用「
同源词」能完全解释明白的。因为
同源词只能解释一组词的语义、语音上的来源问题,而不能解释语法上的功能互补问题。
语言发展也像一条河流,有流必有源。在商代甲骨文之前,有一个漫长的无文字时代,原始汉语或远古汉语到底是什么样子,今已不可考。因此,不能排除商代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中某些人称代词所具有的功能互补现象也许就是原始或远古汉语语法特点的残留,也不能排除这种功能互补现象具有格变性质的可能性。根据王力的拟音,制成《甲骨文、西周金文第一、第二人称代词语法功能互补关系表》如下:
这种功能互补关系,在《尚书》中也基本上维持下来。如:
①今予其敷心腹肾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
②予造天役,遗大投艰于朕身。(《尚书·大诰》)
③汝克黜乃心,施实德于民。(《尚书·盘庚》)
④今予将试以汝迁,永建乃家。(《尚书·盘庚》)
⑤父义和,汝克昭乃显祖,汝肇刑文武,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文人。(《尚书·文侯之命》)
但必须注意到在《尚书》中,「余(予)」和「朕」,「女(汝)」和「乃」的功能互补关系已开始打破。据周生亚统计,「予」也可以作
定语,有4次;「朕」也可以作主语,有19次,用于宾语者有3次。又如「汝」也可作定语,有5次,「乃」也可作主语,也有5次。如:
①帝曰:「畴咨若予采?」(《尚书·尧典》)
②朕在位七十载。(《尚书·尧典》)
③汝曷弗告朕,而胥动以浮言,恐沈于众?(《尚书·盘庚》)
④予若吁怀兹新邑,亦惟汝故。(《尚书·盘庚》)
⑤乃既先恶于民,乃奉其恫,汝悔身何及?(《尚书·盘庚》)
⑥朕心朕德,惟乃知。(《尚书·康诰》)
上古汉语人称代词的历史性,还应包含古代方言问题。上古汉语的方言问题也是造成上古汉语人称代词形式繁复的一个重要原因。
龙国富说:「我们认为,造成上古汉语人称代词繁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时代的不同,商周语言的差异,以及地域方言的存在当是造成上古汉语人称代词繁复的主要原因。」其实时代问题、不同时代的语言问题以及方言问题,都是语言历史问题。方言问题,不论它是在民族共同语形成之前或形成之后,都始终存在着。
方言是民族语言的历史分支。上古汉语人称代词「我」,进入上古汉语中期之后,就已经逐渐失去了表复数的限制,进入了「雅言」或「通语」的使用范围。而与此同时,作为「我」的方言变体的人称代词「吾」,又出现在文献史料之中。
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中都不存在「吾」字。有的学者认为,在传世文献中,有两部书最早使用「吾」字,一是《尚书》,二是《周易》。《尚书》中仅发现两个「吾」字,一个在《微子》,一个在《泰誓》。然而《泰誓》不在今文二十八篇之内,是伪书;而《微子》一般又认为不是西周时的作品。
又《周易·中孚》说:「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张玉金认为引例中的「吾」字「肯定是第一人称代词,表示单数,作主语。《周易》最终成书于西周末年,从春秋时『吾』已较常用这一点来看,在《周易》中出现『吾』应该是可能的」。
「吾」是人称代词当然没问题。问题是,从文例上看,「吾」可能是衍字。
高亨说:「『吾』字疑衍,盖经文我字一本作『吾』,校者并记之,误入正文,后又移于『与』字上耳。我有好爵,与尔靡之,辞意已足,增一吾字,适为复赘,其证一也。鸣鹤其子和之,我有好爵,与尔靡之,乃四言得体,增一吾字,则失其句例,其证二也。」
在传世文献中,最值得关注的有一部书,这就是《诗经》。《诗经》的成书年代虽已无法确考,但大体上还是可以确定的:从西周初年到春秋晚期,前后共五百多年。然而就是这样一部诗歌总集,其中竟连一个「吾」都没有。这就是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吾」的方言性质。
在先秦,使用「吾」频率最高的有三部书,这就是《论语》《左传》《孟子》。孔子、左丘明都是
东周春秋时代鲁国人,孟子虽是战国时代邹国人,但他也是鲁国公族
孟孙氏的后代,又是孔子之孙
孔伋的再传弟子。由此也就不难看出《论语》《左传》《孟子》中「吾」字的方言特色。
还有,「吾」的书写形式,与其他代词相比,也显得纷然杂乱,如东周金文,「吾」作「[
虍+魚]」或「
䱷」形,
石鼓文作「𨖍」形,秦
诅楚文作「𢓲」形,这都是足以证明「吾」不是一个
通语成分。
自从上古汉语进入中期之后,「我」就是一个「通语」或「雅言」成分,功能完全自由,作
主语、
定语和
宾语都可以,而「吾」的功能是不完备的,多作
主语和
定语,很少作宾语。即使作了宾语,也是有条件的:只能充当
否定句的前置宾语。在这种情况下,当「我」「吾」同处一句或上下同一语境之中,彼此间也存在着功能互补关系,即「吾」的
宾语位置,常常由「我」去充填。如:
①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论语·雍也》)
②吾过,子姑告我,何疾我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③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左传·桓公六年》)
④辰曰:「是我迋吾兄也。」(《左传·定公十年》)
⑤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
⑥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孟子·公孙丑下》)
⑦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孟子·梁惠王下》)
⑧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庄子·秋水》)
⑨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荀子·修身》)
但必须注意,上述诸例中「我」「吾」这种功能互补关系,绝不存在形态上的格变之可能。因为在春秋战国之前,史料尚未发现「吾」的存在,两者不是同一个历史平面上的产物,不能用格变说去解释。根据「吾」「我」的语法关系,再根据王力拟音,可制成下表:
此外,上古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或极低的第一、第二人称代词,如「
卬」「台(yí)」「若」「而」「戎」等,都该从方言角度来加以解释。它们或许都是常用形式的方言变体或
通假形式。如:
①越予冲人,不卬自恤。(《尚书·大诰》)
②非台小子敢行称礼,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尚书·汤誓》)
③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庄子·齐物论》)
④缵戎祖考,王躬是保。(《诗经·大雅· 烝民》)
例①, 「卬」,仅出现在《尚书》《诗经》中,当是「我」的方言变体。例②,「台」,仅出现在《尚书》中,当是「余(予)」的方言变体。例③,「若」,仅于《墨子》《庄子》中常见,当是「女(汝)」的方言变体。「而」,仅于《论语》《左传》中常见,当是「乃」的方言变体。例④, 「戎」,仅出现在《诗经》中,也可能是「乃」的方言变体。
(3)人称代词的趋同性。
所谓人称代词的趋同性,是指先秦时期,当「雅言」或「通语」初步形成之后,人称代词的发展,其纷繁的形式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有日益规范、趋同的趋势。这种趋势,两汉之后得到了明显的加强。
先说说「通语」或「雅言」问题。到了上古汉语中期,亦即东周春秋战国时期,汉语的「雅言」或「通语」已初步形成。《论语·述而》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雅言」就是「通语」,就是当时的民族共同语。
古人所说的「雅言」或「通语」,如果从方言角度来观察问题,这无非就是当时通行较广的东都洛邑方言或长安方言而已。
向熹说:「各诸侯国定期要去王廷朝觐,诸侯国之间交往频繁,商业发展,都市出现,这就要求有一种各地都能通行的共同语。这种共同语果然出现了,就是『雅言』。……我认为『雅言』的基础不是西周王都镐京,而是东都洛阳一带的语言。」
上古汉语中期,当「我」逐渐失去表
复数的功能后,就与「尔」联合,组成新的表达系统,并在通语中广泛使用着。甲骨文中有无「尔」字,有争议,但在传世文献中,大量使用「尔」字是从《尚书》中的《周书》开始的。
孔子非常重视学《诗》的作用,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从《诗经》中「我」「尔」的使用频率来看,也可证明「我—尔」表达系统是存在的。
《诗经》中,出现「我」的有98篇,出现「尔」的有19篇,「我」「尔」共用的有24篇,合计141篇,占《诗经》总篇目的73.3%(305篇中,没有出现人称代词的有108篇,加上有题无诗的6篇,所以计算比例时当以191为一百。)正因为如此,文献中「我—尔」搭配的用法才频频出现。如:
①今我既羞告尔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尚书·盘庚》)
②予念我先神后之劳尔先。(《尚书·盘庚》)
③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诗经·卫风·氓》)
④尔不我畜,复我邦家。(《诗经·小雅·我行其野》)
⑤我图尔居,莫如南土。(《诗经·大雅·崧高》)
⑥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
⑦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论语·述而》)
⑧尔死,我必得志。(《左传·哀公十一年》)
⑨我,尔身也。(《左传·昭公二十七年》)
⑩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孟子·公孙丑上》)
在春秋战国时代,还有一个使用频率较高的「吾—女(汝)」表达系统。这一系统主要是使用在《论语》《左传》《孟子》之中,这可能是鲁方言的语法标志。
总之,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春秋战国时代,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的主流形式应是「我—尔」系统,而其他形式,均应视为方言形式或古语形式。
古代人称代词的趋同性,两汉以后得到明显加强。《
尔雅·释诂》说:「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这里用「我」去解释其他人称代词(按:「身」「甫」「言」,不应认为是
人称代词),足以说明「我」的通语身份。《尔雅》虽未释「尔」,但《史记》在转述《尚书》句子的时候,也常常把「女(汝)」译为「尔」,可见「尔」当时也必然是个通语成分。
魏晋以后,到了中古汉语,「我—尔」或「我—你」逐渐变为主流形式。当第三人称代词「他」字产生之后,又进而形成了「我—你—他」新的表达系统。观察、研究汉语人称代词的发展,就应紧紧抓住这条汉民族共同语形成的主线。如:
①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列子·汤问》)
②孔子曰:「先言尔志。」(《列子·仲尼》)
③我是鬼。(《搜神记》,卷十六)
④尔有人形,岂神?(《搜神记》,卷四)
⑤今我告尔以老,归尔以事,将闲居以安性,覃思以终业。(《后汉书·郑玄传》)
⑥我有五百人食器。(《世说新语·任诞》)
⑦当今乏才,以尔为柱石之用。(《世说新语·规箴》)
⑧今我造作五百欢喜丸,用为资粮,以送与尔。(《百喻经·五百欢喜丸喻》)
中古汉语,就第二人称代词而言,「尔」演变为「你」是一件大事。其演变过程,大概是:
爾(儿氏切)→ 尒/尔(儿氏切)→ 伱(乃里切)/儞(乃倚切)→你(乃里切)。「尒」「尔」,最初当是「爾」的简化字,后由于语音变化,加
立人旁以示区别,字作「
伱」或「
儞」,最后定形为「你」。
「你」产生的时间,当在南北朝后期。至于到了中古汉语后期,即隋唐五代,「你」已经是语言中很正常的成分了。如:
①施主曰:「你愚痴也。」(唐· [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②你父平王,至当无道,与子娶妇,自纳为妃。(
变文《伍子胥变文》)
③姚家千万,阿谁识你亲情?(变文《舜子变》)
④你是王法罪人,凤凰命我责问。(变文《燕子赋》一)
⑤问云居:「你爱色不?」(《祖堂集》,卷六)
到了近古汉语,「你」就用得更为广泛了。如:
①元帅问你,当时不是曾随皇帝来军前么?(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二)
②你是痴人。(《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下》)
③先生曰:「固是本心元无不善,谁教你而今却不善了?」(《朱子语类·总训门人》)
⑤你省得么?(元据时期·贯云石:《孝经直解》)
⑥浑家道:「丈夫,你见甚么来?」(明·冯梦龙:《警世通言·一窟鬼癞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值得注意的是,「你」产生后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我」「他」形成「我—你」「我—他」「你—他」「我—你—他(它)」新的表达系统。这种表达系统,从中古汉语后期就已经开始了。如:
①白庄曰:「我早晚许你念经?」(变文《庐山远公话》)
②我是你,如何不识?(变文《丑女缘起》)
③若是诸人即怕你道安,是他善庆,阿谁怕你?(变文《庐山远公话》)
④咄,这府君,因何取他生人妇为妻,太使极怒,令我取你头来。(变文《叶净能诗》)
⑤我在你脚底。(《祖堂集》,卷十八)
⑥张太尉道:「更说与你,我相公处有人来,交(教)我救他。」(《王俊首岳侯状》)
⑦待我向前问他姓字。(《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上》)
⑧且道我是甚么人,它是如何人,全不看他所为是如何,我所为是如何,一向只要胡乱说人。(《朱子语类·总训门人》)
⑨孩儿你休要泪涟涟,我与你报仇冤,终不怕它一状元。(《张协状元》,第十二出)
⑩我惜你亲娘,贞列古今谁比?(《刘知远诸宫调》,第十二)
⑪你与我取几瓶酒去。(《宣和遗事》)
⑫我是你姑姑。(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
⑬马都头道:「你看,我道你休使棒,他却酷爱。」(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
⑭吴教授新娶一个老婆在家不多时,你看我消遣他则个。(明·冯梦龙:《警世通言·一窟鬼癞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总之,古代人称代词的趋同性,自两汉以后,随着汉民族共同语进一步确立而得到日益规范。到了中古汉语后期,「我—你—他」新的表达系统已经确立。为了说明这一变化趋势,对
变文《
庐山远公话》人称代词的使用情况作了考察,列出下表仅供参考。
这里应特别提到的是,当第一、第二、第三人称代词在发展中日益趋同的同时,各个时代仍会存在一些古老的人称代词形式。这些古老形式,都是历史语言成分的「沉积物」,应当用历史眼光去看待它,分析它,而不应把它们同新生形式放在一个平面上加以叙述。
这些古老的人称代词形式,尽管历史悠久,但在发展中也不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
如「朕」,上古汉语时与「余(予)」构成一系,主要作
定语,很少作
主语,更不能作
宾语,但两汉以后,情况改变了:
①朕甚不取也。(《史记·孝文本纪》)
②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史记·孝文本纪》)
③父子悲恨,朕甚伤之。(《汉书·刑法志》)
④通侯诸将毋敢隐朕,皆言其情。(《汉书·高帝记下》)
⑤君深虑国计,朕甚嘉之。(《三国志·魏书·华歆传》)
⑥及为朕执事,忠于王室,故授之以万里之任,任之以一方之事。(《三国志·魏书·温恢传》)
⑦朕岂能识之哉?(《列子·力命》)
⑧汝奚功于物而欲比朕?(《列子·力命》)
⑨天下未定,两虎安得私斗?今日朕分之。(《后汉书·邓寇列传》)
⑩帝悲泣曰:「非君,孰为朕思之?」(《后汉书·梁统列传》)
⑪朕承天驭宇。(《魏书·房法寿传》)
⑫太祖曰:「卿识朕不?」(《魏书·李先传》)
⑬朕闻往古,义不伐乱。(变文《张淮深变文》)
⑭天师兹(缁)流,为朕求一子,在其国计。(变文《叶净能诗》)
又如「吾」,上古汉语时,一般不作
宾语,偶尔作宾语,也是有条件的:只能作否定句的前置宾语。而这一特点,中古汉语时也被打破。如:
①唯恃臧洪,当来救吾。(《三国志·魏书·臧洪传》)
②视人如豕,视吾如人。(《列子·仲尼》)
③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搜神记》,卷十六)
④昔人有与吾千里马者。(《后汉书·第五伦传》)
⑤孙、刘不过使吾不为三公耳。(《宋书·顾觊之传》)
⑥听君向言,多与吾同。(《世说新语·文学》)
⑦郭璞尝为吾筮,云寿年五百岁。(《洛阳伽蓝记·建阳里》杨注,卷二)
关于汉语第三人称代词的产生和发展问题,应经历四个时期:一是借用期,二是转换期,三是产生期,四是成熟期。下面分别叙述之。
(1)借用期。
所谓借用期,是指在上古汉语中后期,第三人称代词主要是借用
指示代词的形式来表达第三人称的逻辑概念的。换言之,这一时期的第三人称代词是没有独立的语言形式的。在这方面,最主要表现在「之」「其」两个词上。借用的实质,是表明上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还没有从指示代词中分化出来。
汉语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王力说:「在上古汉语里,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的关系非常密切。『其』『之』两字是比较明显的例子。
杨树达先生把『其』『之』归入指示代词,是有相当理由的。『其』『之』既然可以指物,就和第一、二人称专指人的不同。殷虚卜辞中不用『其』『之』作人称代词,可见它们不是和『余』『汝』『朕』等人称代词同时产生的,可能是它们先用作指示代词,然后发展为人称代词。」
汉语第三人称代词,不论何种形式,都是来自指示代词。不仅汉语如此,在东亚汉语文化圈内,也几乎如此。又比如法国语言学家L.沙加尔也说过:「与印欧语言不同,东亚大陆及其海岛语言,指示词与代词通常有相互对应的三级指代系统:在面前的『这』(近指,靠近说话者),看得见的『那』(中指,接近听话者)以及看不见的『那』(远指,远离说话者和听话奢),分别与第一、第二、第三人称代词相配。此外,在这些语言中存在着从指示代词到人称代词的转化:汉语尔*njarʔ『这』>『你』;马来语ini『这』偶尔用做『你』。越南语nó『他』明显地与no『那』(远指)有关。」
在上古汉语,常被视为第三人称代词的共有四个词:之、其、厥、彼。其实,这四个词中,最主要的只有两个:「之」和「其」。
「厥」,常见于《尚书》中,王力拟音作 [kǐwat]; 「
厥」,在
金文中作「
氒」。「厥」「氒」,其实都是「其」的方言变体。至于「
彼」,或假借作「
匪」,是个十足的指示代词。甲骨文和两周金文中均未发现「彼」字。
上古汉语里,「之」「其」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主要是从上古汉语中后期开始的。关于「之」「其」的人称代词的用法,这里有两个问题必须说明:
一是周生亚不承认上古汉语有第三人称代词,这是指这一时期还没有独立的,专一的第三人称代词形式的存在,而不是否定第三人称代词的逻辑概念表达的存在。因为这一时期,不论是「之」,还是「其」,都不能独立地把主语、宾语和定语三大功能统一起来,从而形成单一的语言形式。正因为如此,所以认定用为第三人称代词的「之」「其」,是借用指示代词「之」「其」而成。换言之,当时的第三人称代词「之」「其」尚未从指示代词中分化出来。
二是要认明「之」或「其」之所以都不能单独地把主语、宾语和定语三大功能统一起来,是因为「之」「其」之间还存在语法功能互补关系:「之」,主要用作
宾语;「其」,主要用作
定语及有条件的
主语。由于「之」「其」存在功能互补关系,加上两者语音相近,因而也不能排除这或许是原始或远古汉语人称代词形态关系的残留。根据「之」「其」功能互补关系,再根据王力的拟音,作成下表,以供参考:
有充分的文献资料可以证实上述的公式是成立的。
先说「之」。「之」用为人称代词,主要是作
宾语。「之」作宾语,指人、指事、指物均可。如:
①娈彼诸姬,聊与之谋。(《诗经·邶风·泉水》)
②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诗经·魏风·伐檀》)
③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
④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左传·昭公七年》)
「之」不能作
主语,上古汉语、中古汉语都是如此。「之」有时可以充当「
兼语」,但「兼语」的宾语性质远远大于主语。如:
①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论语·阳货》)
②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论语·季氏》)
③二子见诸侯之师而劝之济。(《左传·襄公十四年》)
④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孟子·万章上》)
上古汉语里,「之」作人称代词用,一般说来,不能作
定语。但是,个别情况下,「之」也可作定语。这可能反映出「之」「其」功能互补关系开始处于不稳定状态之中。如:
①天惟五年须暇之子孙,诞作民主,罔可念听。(《尚书·多方》)
②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论语·公冶长》)
③龟故生龟,龙固生龙,形象大小,不异于前者也。见之父,察其子孙,何为不可知?(《论衡·讲瑞》)
例①, 「之子孙」即「其子孙」,指
汤之子孙。
孔安国《
尚书传》云:「天以汤故,五年须暇汤之子孙,冀其改悔而纣大为民主,肆行无道,事无可念,言无可听。」例②, 「为之宰」即「为其宰」,「之」指代「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同篇上文云:「子曰:『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使治其赋」「使为之宰」,上下对言,「之」释「其」无误。例③, 「之」「其」对文,「之」释「其」,文义亦千通百通。
再说「其」。「其」用为人称代词,上古汉语里,主要是作
定语。如:
①如可赎兮,人百其身。(《诗经·秦风·黄鸟》)
②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论语·雍也》)
③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左传·隐公元年》)
④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庄子·逍遥游》)
「其」也可以有条件地用为
主语。所谓条件,就是指「其」可以作
主谓结构的
小主语或
分句主语。如:
①汝其敬识百辟享,亦识其有不享。(《尚书·洛诰》)
②彼美,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左传·襄公二十一年》)
③夫不知其与己无以异也。(《荀子·荣辱》)
④而黄、利兵又不来,疑其与汉有谋。(《史记·匈奴列传》)
⑤淮南子刘安坐反而死,天下并闻,当时并见,儒书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鸡犬升天者。(《论衡·道虚》)
例①—⑤, 「其」作主谓结构的小主语。
「其」也可作分句主语,但使用频率远不及前者。如:
①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②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庄子·齐物论》)
③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韩非子·心度》)
「其」借作第三人称代词用时,不能作宾语,整个上古汉语时都是如此,毫无例外。
(2)转换期。
所谓转换,是指三类人称代词表达系统的转换,即「我—尔—之/其」系统→「我—尔—其(渠)」系统→「我—尔—他」系统的转换。第三人称代词「之」「其」→「其」→「他」的发展,都是在上述系统转换过程中完成的。
前面说过,从上古汉语中期开始,「我—尔」系统就广泛使用,有取代「吾—女(汝)」系统的强烈趋势。到了中古汉语,这种趋势日益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中古汉语里,上古时期「之」「其」功能互补关系已被打破,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因此语言中出现了「之」「其」功能泛化现象,甚至有「其」取代「之」的趋势。
郭锡良说:「总的来看,到了南北朝时期,『其』除不能独立用作动词的宾语(即『时人见之』『弃之河上』等句式仍然只能用『之』,不能用『其』)外,第三人称代词的其他句法功能已具备。这说明汉以后『其』继续向第三人称代词转化,南北朝时期在口语中可能已经成为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至于『之』,反而逐渐丧失了它作为第三人称代词的作用。」但总的来看,「其」并未突破功能障碍而发展成真正的汉语第三人称代词。
中古时期,「之」「其」之所以出现功能泛化现象,究其根本原因,即在于两词之间原来的功能互补关系已完全解体。
先说「之」。
中古汉语,「之」用为第三人称代词,除继续作宾语外,最大的变化就是它又可以作定语,偶尔也可作主语。如:
①备勇而志大,关羽、张飞为之羽翼。(《三国志·魏书·董昭传》)
②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搜神记》,卷十六)
③军主郑俱儿望见,射之中心,兵刃乱至,肠胃缠萦水草。(《宋书·臧质传》)
④(朱)诞给使妻有鬼病,其夫疑之为奸。(《搜神记》,卷十七)
⑤我以欲得彼之钱财,认之为兄,实非是兄。(《百喻经·认人为兄喻》)
⑥入其后园,见沟渎蹇产,石磴嶕峣,……虽梁王兔苑,想之不如也。(《洛阳伽蓝记·法云寺》,卷四)
例①—③, 「之」与「其」同义,作
定语,例④—⑥, 「之」「其」亦同义,「之」作
主谓结构的
小主语。
其实,「之」「其」这种混用,上古汉语时已开其端。如:
①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论语·先进》)
②吾不忍为之民也。(《战国策·赵策三》)
③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庄子·逍遥游》)
④景公出之舍,师旷送之。(《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例①—④, 「之」与「其」同义,作定语。
文献中,有时「之」「其」对举,亦足证「之」可以作定语。如:
①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左传·宣公十一年》)
②鄙语曰:「牵牛径人田,田主取其牛。径者则不直矣,取之牛不亦甚乎?」(《史记·楚世家》)
④戴驩为宋太宰,皇喜重于君,二人争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杀宋君而夺其政。(《韩非子·内储说下》)
例①②, 「夺之牛」「取之牛」,又说「取其牛」;例③④, 「夺之政」,又说「夺其政」,足证「之」「其」义同,「之」是作
定语的。有的学者将这类句型定为「
双宾语」,恐怕难以令人信服。
此外,「之」「其」同义者,也可作
主谓结构的小主语。如:
①今闭暗脂塞,无所好欲,与三百倮虫何以异,而谓之为长而贵之乎?(《论衡·别通》)
②枯骨在野,时鸣呼有声,若夜闻哭声,谓之死人之音,非也。(《论衡·论死》)
再说「其」。
中古汉语,「其」用为第三人称代词,除了继续作定语和
主谓结构小主语及分句主语外,最重要的变化是它可以有条件地充当句子宾语。这个条件就是指作
介词的
宾语、
双宾动词的
近宾语和
使令动词的兼宾语。如:
①先主求和于吕布,布还其妻子。(《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②将至沛收散卒,给其军粮,益与兵使东击布。(《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③(道人)乃语其相见之术。(《搜神记》,卷二)
④其兄病,有乌衣人令杀之,向其请乞,终不下手。(《搜神记》,卷十五)
⑤然予其药,而不肯服。(《法华经·如来寿量品》,卷五)
⑥我即为其如法解说。(《维摩诘经·弟子品》,卷上)
⑦于是始敬异焉,悉还其豕。(《后汉书·逸民列传》)
⑧(白)曜命还其衣,为设酒食,锁送桑乾。(《宋书·沈文秀传》)
⑨(下劣者)至城卖之,诸贵长者多与其价。(《百喻经·劫盗分财喻》)
⑩后人捉之,欲为解释,不达其意,反为其困。(《百喻经·老母捉熊喻》)
例①②③⑤⑦⑧⑨, 「其」作
近宾语。例④⑥⑩, 「其」作
介词宾语。
此外,中古汉语,「其」还可作兼宾语,这非常典型地「侵夺」了「之」字的功能。如:
①名实不亏,使其喜怒哉!(《列子·黄帝》)
②鼠本欲杀君而不能,当为使其反死。(《搜神记》,卷三)
③菩萨应如是慰喻有疾菩萨,令其欢喜。(《维摩诘经·文殊师利问疾品》,卷中)
④吾方以义相导,使其自迁善也。(《后汉书·列女传》)
⑤攸之遣天赐譬说之,令其解甲,一无所问。(《宋书·沈攸之传》)
⑥坑底必令平正,以足踏之,令其保泽。(《齐民要术·种瓜》,卷二)
⑦唯融与陈留侯李崇负绢过任,蹶倒伤踝,太后即不与之,令其空出,时人笑焉。(《洛阳伽蓝记·法云寺》杨注,卷四)
此外,这一时期的「其」,还可以充当
主谓结构的
小主语、分句主语及定语,这些都是继承了已有的用法,下仅举数例即可。如:
①及羽杀颜良,曹公知其必去,重加赏赐。(《三国志·蜀书·关羽传》)
②王恐其夺己国也,欲杀之。(《搜神记》,卷十四)
③刘恭见赤眉众乱,知其必败。(《后汉书·刘盆子传》)
④排门将前,时先人者谓其是鬼。(《百喻经·人谓故屋中有恶鬼喻》)
⑤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⑥及其病也,无药石之储;及其死也,无瘗埋之资。(《列子·杨朱》)
⑦其续断,取绢布,与人各执一头,对剪,中断之。(《搜神记》,卷二)
⑧假其克捷,不知足南抗悬瓠,北捍长社与不?(《宋书·刘勔传》)
⑨若有生子不养,即斩其母。(《后汉书·酷吏列传》)
⑩其母夜作倦,就枕寝息。(《搜神记》,卷十八)
⑪五子哀恋,思念其母。(《世说新语·方正》)
⑫昔有愚人,其妇端正,情甚爱重。(《百喻经·妇诈称死喻》)
例①—④, 「其」,主谓结构的小主语。例⑤—⑧, 「其」,分句的主语。例⑨—⑫, 「其」,定语。
中古汉语「之」「其」功能互补关系的解体以及随之而来的「之」「其」功能泛化问题,促使了「我—尔—之/其」表达系统向「我—尔—其(渠)」表达系统的演变。
但是,由于「其」始终不能独立地把主语、宾语和定语三大功能承担起来,再加上第二人称代词「尔」向「你」的演变以及旁指代词「他」的进入语境,则又促成了中古汉语前中期「我—尔—其(渠)」表达系统向「我—你—他」表达系统的演变。这种演变有两个关键环节:一是第二人称代词「尔」向「你」的演变,二是旁指代词「他」向第三人称代词「他」的演变。
(3)产生期。
汉语第三人称代词「他」,是由
旁指代词「他」演变而来的。旁指代词「他」发展为第三人称代词「他」,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他」,不仅可以指事指物,而且还必须指人;二是功能齐备,能把
主语、
宾语和
定语三大功能统一起来,其中尤其要具备充当主语和宾语的能力;三是「他」应进入「我—你—他」新的表达系统。
「他」(或作「它」「佗」),作为
旁指代词,上古汉语里早已存在,其功能主要是作
定语,指人指物均可。如:
①子不我思,岂无他人?(《诗经·郑风·褰裳》)
②至于他邦,则曰:「犹吾大夫崔子也。」(《论语·公冶长》)
③他日,见于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孟子·梁惠王下》)
④故汤以亳,武王以鄗,皆百里之地也,天下为一,诸侯为臣,通达之属,莫不从服,无他故焉,四者齐也。(《荀子·王霸》)
⑤众人之为礼也,以尊他人也。(《韩非子·解老》)
「他」作
宾语,指事指物均可,但很少用于指人,也很难发现用作主语的例证。如:
①之死矢靡它。(《诗经·鄘风·柏舟》)
②夫举无他,唯善所在,亲疏一也。(《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③王顾左右而言他。(《孟子·梁惠王下》)
④强力忍垢,吾不知其他也。(《庄子·让王》)
「他」用于指人,频率极少,如《左传》中用于谓语者仅有一例。如:
①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左传·成公二年》)
旁指代词「他」向第三人称代词的演变,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过程。其中不仅包括「他」的词义变化,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功能变化中把变化了的词义固定下来。到了中古汉语,
旁指代词「他」,不仅可以指人,而且还可充当定语、宾语和少数句子的主语,这就为第三人称代词「他」的产生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如:
①其大船尚存者,水中生人皆攀缘号呼,他吏士恐船倾没,皆以戈矛撞击不受。(《三国志·吴书·吾粲传》)
②诸善男子,如来所演经典,皆为度脱众生,或说己身,或说他身;或示己身,或示他身;或示己事,或示他事,诸所言说,皆实不虚。(《法华经·如来寿量品》,卷五)
③长房曾与人共行,见一书生黄巾被裘,无鞍骑马,下而叩头。长房曰:「还它马,赦汝死罪。」(《后汉书·方术列传下》)
④儿悲思啼泣,不饮它乳,遂死。(《世说新语·惑溺》)
⑤如彼愚人代他捉熊,反自被害。(《百喻经·老母捉熊喻》)
⑥汝是愚人,云何须财名他为兄,及其债时,复言非兄?(《百喻经·认人为兄喻》)
⑦往有商人贷他半钱,久不得偿,即便往债。(《百喻经·债半钱喻》)
⑧如彼愚人推求摩尼,为他所害。(《百喻经·摩尼水窦喻》)
例①—④, 「他(它)」,指人,作
定语。例⑤—⑧, 「他」,指人,作
宾语(含兼宾、介宾)。
值得注意的是,《
百喻经》中已显露出第三人称代词「他」产生的苗头。如:
⑨雄鸽见已,方生悔恨:「彼实不食,我妄杀他。」即悲鸣命唤雌鸽:「汝何处去?」(《百喻经·二鸽喻》)
例⑨, 「彼」「他」共用,而且被指别的「雌鸽」又同处同一语境之中,这里的「他」,如释为「别人」,终嫌勉强。但到了中古汉语后期,第三人称代词「他」已正式产生,这是毫无疑问的。如张鷟的《
游仙窟》和诗僧
寒山子的作品里,就有大量的第三人称代词「他」字。据考证,《游仙窟》写成于唐武则天时代,而寒山子又主要生活在唐玄宗时期。如:
①强知人是客,方便恼他来。(唐·张鷟:《游仙窟》)
②但令脚直上,他自眼双翻。(唐·张鷟:《游仙窟》)
③昔日曾经人弄他,今朝并复随他弄。(唐·张鷟:《游仙窟》)
④仲翁自身亡,能无一人哭。吃他杯脔者,何太冷心腹。(唐·寒山子:《寒山诗·城北》,第一四〇)
⑤有汉姓傲慢,名贪字不廉。一身无所解,百事被他嫌。(唐·寒山子:《寒山诗·有汉》,第七十六)
⑥我语他不会,他语我不言。(唐·寒山子:《寒山诗·时人》,第二二一)
到了晚唐五代,第三人称代词「他」已牢牢地扎根于口语之中,是个十足的新生语言成分,并已进入「我—你—他」新的表达系统。如:
②他若来时,如何祗对他?(《祖堂集》,卷六)
③汉将王陵来斫营,发使交(教)人捉他母。(变文《
汉将王陵变》)
④颜云:「官(观)察使姓什摩?」师曰:「不得他姓。」(《
祖堂集》,卷六)
⑤王陵斫营得胜却归汉朝,甚处捉他?(变文《汉将王陵变》)
⑥既因他得悟,何以却将拳打他?(《祖堂集》,卷十九)
⑦若是交(教)他化度众生,我等门徒,于投佛里,不如先集徒众,点检魔宫。(变文《破魔变》)
⑧师教他身边立地。(《祖堂集》,卷十四)
实则从盛唐时代开始,「他」已进入「我—你—他」表达系统,至晚唐五代,尤其如此。如:
①我笑你作诗,如盲徒咏日。(唐·寒山子:《寒山诗·有个》,第二八八)
②秋到任他林落叶,春来从你树开花。三界横眠闲无事,明月清风是我家。(唐·寒山子:《寒山诗·世间》,第一九八)
③我有冤仇,至当相灭,因他得活,岂得孤(辜)恩?(变文《伍子胥变文》)
④若是诸人即怕你道安,是他善庆,阿谁怕你?(变文《庐山远公话》)
⑤师云:「我不共他语话。」(《祖堂集》,卷十六)
⑥你去东边子细看,石头上坐底僧,若是昨来底后生,便唤他。(《祖堂集》,卷四)
(4)成熟期。
近古汉语里,第三人称代词「他」,已完全成熟,彻底取代了「之」「其」「彼」「渠」「伊」等词的历史地位,变成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生代词。所谓「成熟」,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他」可以全方位地、自由地进入功能框架之内,指人、指事、指物均可,不受限制。如:
①他是兵家,讲和人怎得知?(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二)
②不成说道,有那种子在此,只待他自然生根生苗去。(《
朱子语类·训门人》)
③它是秀才,因过五矶山,被强人劫了。(《张协状元》,第十二卷)
④他是皇帝的人,他是谁的狗?(明·哈铭:《正统临戎录》)
又如:
①李成煞是粗人,不成人物,元帅煞不喜他。(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二)
②爹娘见儿苦苦要去,不免与它数两金银,以作盘缠。(《
张协状元》,第一出)
③(待你)久后身荣并奋发,把三斗咸盐须吃他。(《刘知远诸宫调》,第二)
又如:
①明日一依如此,令痴那入内坐,被佗盖定,三日三夜,猛火煮烧。(《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下》)
②而今不得已,更为他放些恶气息。(宋·大慧普觉禅师:《答吕郎中》)
③他人未做工夫底,亦不敢向他说。(《朱子语类·训门人》)
④只有小娘子见丈夫不要他,把他休了,哭出州衙门来。(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
又如:
①闻曾作相,莫是闻得大军来后,怕这里军前去取,所以教他去?(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二)
②外有一库,可令他守库,锁闭库中饿杀。(《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下》)
③见说府衙前有个员(圆)梦先生,只是请它过来,问它仔细。(《张协状元》,第二出)
④交(教)他去桃园内,吃得勋勋醉。(《刘知远诸宫调》,第二)
又如:
①他儿子蔡松年,见在三太子处作令史。(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知录》,卷一六三)
②只是不曾平心看他语意,所以如此。(《朱子语类·总训门人》)
③我底女孩儿,它爹爹是当朝宰相,妈妈是两国夫人。(《张协状元》,第十五出)
④大虫豹子不吃他孩儿,便自省得那父子的道理。(元据时期·许衡:《鲁斋遗书·直说大学要略》,卷三)
近古汉语里,「他」的成熟还表现在它牢牢地进入了「我—你—他」的表达系统。如:
①元初说他九度见黄河清,我将谓他妄语;今见他说小年曾来此处偷桃,乃是真言。(《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中》)
②它是你妻儿怎抛弃?(《张协状元》,第五十三出)
③你作怪,见他年幼,看成痴矮。(《刘知远诸宫调》,第三)
④宇文绶问道:「王吉,你早归了?」再四问他,不应。(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
⑤我母亲是姐姐,他母亲是妹子。(《老乞大》)
(1)关于人称代词「数」的表达问题。
汉语人称代词「数」的表达,其发展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零加式阶段,二是加词式阶段,三是附缀式阶段。下面分别论述之。
甲、零加式阶段
所谓「零加式」,就是指原词形式,也就是最原始的形式。
前面说过,在上古汉语前期,亦即商和西周时期,「我」主要用于复数表达,是指代表国家的「我们」,而非指个人,与表示单数的「余」「朕」形成鲜明对比。
但是,到了上古汉语中期,亦即东周春秋战国时代,随着「我」融合到「雅言」系统之后,「我」只表示复数的用法也就逐渐消失了,遂与第二人称「尔」「女(汝)」等组成新的表达系统,或表单数或表复数,都全凭具体的语境来确定。如:
①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
②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论语·子路》)
③尔有母遗,繄我独无。(《左传·隐公元年》)
④沈犹行曰:「是非汝所知也。」(《孟子·离娄下》)
例①—④, 「我」「吾」「尔」「汝」,均用于单数。
又如:
①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左传·隐公九年》)
②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③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论语·先进》)
④吾语汝学者之嵬容。(《荀子·非十二子》)
例①—④, 「我」「吾」「尔」「汝」,均用于复数。例①, 「我」指郑国,非郑伯自指。例②, 「吾」指秦国,非昭襄王自指。例③, 「尔」,指在场的「子路」等四人。例④, 「汝」,泛指听荀子批判「十二子」的受众。
乙、加词式阶段
所谓「加词」,是指在第一、第二人称代词之后,加上「
侪」「
曹」「
属」「
辈」「
等」词汇形式,借以来表达
复数这一
语法范畴。这一形式,主要是从上古汉语后期,即两汉时代开始的,而广泛应用是在中古汉语。
其实,上古汉语中期,这种用法已露出了苗头。如:
①吾侪小人食而听事。(《左传·襄公三十年》)
②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左传·宣公十一年》)
③为公者必利,不为公者必害,吾曹何爱不为公?(《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两汉以后,直到中古汉语,这种用法得到了广泛应用。如:
①群臣罢酒,皆喜曰:「雍齿尚为侯,我属无患矣。」(《史记·留侯世家》)
②上以若曹无益于县官。(《汉书·东方朔传》)
③公明于利钝,宁肯捐吾等邪?(《三国志·魏书·臧霸传》)
④如令鄯善收吾属送匈奴,骸骨长为豺狼食矣。(《后汉书·班超传》)
⑤我曹何罪,而当尽见族灭?(《后汉书·窦武传》)
⑥吾等既为同舟,理无偏异。(《宋书·武帝纪上》)
⑦汝等当信佛之所说,言不虚妄。(《法华经·方便品》,卷一)
⑧大将军父子我所亲,腾、贲我所爱,必无是,但汝曹共妒之耳。(《后汉书·梁统列传》)
⑨汝辈忝预士流,何至还乐作贾客邪?(《宋书·孔觊传》)
⑩贫者士之常,焉得登枝而捐其本?尔曹其存之。(《世说新语·德行》)
⑪我等不须呈心用意作偈将呈和尚。(唐·法海:《六祖坛经》)
⑫嗟叹我辈凡夫,如何免得此事?(变文《八相变》)
丙、附缀式阶段
「缀」是指
词缀,也叫
词尾。所谓「附缀」,是指在第一、第二乃至第三人称代词的后面加上词尾「们」以表示复数概念。
人称代词表示复数由零加式、加词式进而变为附缀式,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王力说:「在中古时期,人称代词的发展,有两件重要的事实。第一,人称代词有了新的形式,如『侬』『俺』『咱』『你』『伊』『渠』『他』;第二,人称代词有了复数,如『我们』『你们』『他们』。」
关于「们」的来源,现在一般都认为是始见于唐代的文献记载,其实很可疑。唐
刘知己《史通·外编·杂说中》记述
王劭《齐志》中的用语时说:「渠们底箇,江左彼此之辞;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义。」王劭是隋代人。《汉语大词典》第五卷「渠们」条,将《史通》这段话断句为「渠们、底箇,江左彼此之辞;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义」,并引证浦起龙《通释》,释「渠们」为「他们」,「底箇」为「那箇」。应当说,这种解释令人疑虑重重。
所引之文,「乃若君卿」,本是并列的四个词,与之相对的「渠们底箇」,也该是并列的四个词才对。「底」「箇」均可用为指示代词,「渠」「们」也该用为指示代词,因为下文明明是说「江左彼此之辞」。「渠」在中古汉语虽然可以用为人称代词,但这种用法很早就产生了,而「们」作为表复数的词尾,是很晚的事,两者似乎有点儿不搭界。
语言中有「我们」「你们」「他们」的说法,但很难找到「渠们」的用例。总之,「渠们」之「们」,很可能不是词尾,而是「没」或「么」借字。「没」或「么」,均可用为指示代词。如「更被夜来风雨恶,满阶狼藉没多红」(唐·陆龟蒙:《和袭美重题蔷薇》),「早知到没艰辛地,悔不生时作福田」(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万水千山还么走,悠哉,酒面黄花欲醉谁?」(宋·黄庭坚:《南乡子》)等。
目前语言学界对「们」的起源问题尚无一致意见。就已有的说法而言,比较重要的有三种:一是「来源于『辈』」(
吕叔湘),二是「来源于『物』」(
江蓝生),三是「来源于『门』」(太田辰夫)。
周生亚认为太田辰夫的观点值得重视。「门」本来是个名词,本义是门户,
引申后有
门类义。最初加在人称代词之后,也许是指某一类人,当与「侪」「曹」「辈」「属」「等」的意义差不多,而最后才虚化为纯粹的词尾。在虚化过程中,有「门」「懑」「满」「瞒」「[瞒+心]」「每」多种写法,而这些词形都只不过是或因历史,或因方言而转写的方言变体而已。
现在,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词尾「们」起源于宋代。
吕叔湘认为「们字始见于宋代。唐代的文献里有弭和伟这两个字,都当们字用」。「
弭」的引例如:「我弭当家没处得卢皮遐来」(唐·
赵璘:《
因话录》4.10),此例《唐语林》引「弭」作「弥」;又「
伟」的引例如:「儿郎伟,重重祝愿,一一夸张。」(唐·
司空图:《司空表圣文集》10.58)如果
吕叔湘的推断成立,则「们」的起源时间可追溯到唐代。
自宋代起,「们」及其变体形式就广泛地出现于文献之中。大约从明代中叶之后,就多用「们」字,而其他形体(或作「门」「每」「满」「
懑」)就逐渐被淘汰了。如:
①如今厮杀后,若我们败时,物也做主不得。(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三)
③我每一年三月二十八,去大安神州做一遭买卖。(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张屠焚儿救母》,第二折)
④员外,你交他出来,我们打他,与师父报仇。(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
⑤真个是好手,我们看不仔细,却被他瞒过了。(明·冯梦龙:《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第三十六卷)
例①—⑤, 「我们」的用例。
又如:
①你们说得却是,只是难信。(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二)
②殷勤来献,谢你们三献都不吃。(《张协状元》,第十六出)
③殿直道:「你满不敢领他,这件事干人命。」(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
⑤既如此,你们少等,待我梳洗了同去。(明·冯梦龙:《警世通言·崔待诏生死冤家》,第八卷)
例①—⑤, 「你们」的用例。
又如:
①他们读书,尽是如此草草。(《
朱子语类·训门人》)
②侯门相府知有万千,读书人怕没为姻眷,料它每福缘浅。(《张协状元》,第三十二出)
③他懑虽勇跃,这三个福气邹搜。(《刘知远诸宫调》,第十二)
④他们众人要打你。(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
⑤他们做下见成的饭,与我吃了,又与你将来。(《老乞大》)
例①—⑤, 「他们」的用例。
在近古汉语里,当讨论人称代词复数的时候,又不能不涉及另一个话题,即第一人称代词的排除式和包括式问题。
先说排除式。
所谓「排除式」,就是指讲话人在使用第一人称代词「我」「我们」的时候,只指己方,而不含对方在内。如:
①我如今煞是大皇帝。(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燕云奉使录》,卷四)
②我去投事,特来与妻相别。(《刘知远诸宫调》,第二)
③梅香,这官人是我的兄弟。(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一出)
④我门约莫记得,客长到被它打。(《张协状元》,第八出)
⑤我每都要小心。(明·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一〇四)
⑥我们听得有一个要共山东夜叉李贵使棒,交他出来则个。(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
产生于宋代,具有明显方言性质的「俺」「俺们」也多用于排除式。如:
①如今入舍,俺为亲舅。(《刘知远诸宫调》,第一)
②我坟上辞别俺爷娘去,还我那破瓦窑中去。(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一折)
④俺们众将从城中杀出。(元据时期·无名氏:《气英布》,第四折)
⑤不知是哪里来的大汉,常来打搅俺每。(元据时期·李寿卿:《伍员吹箫》,第三折)
⑥俺每如今将士都在一处。(《水浒传》,第一〇八回)
再说包括式。
所谓包括式,就是指讲话人在使用第一人称代词「咱」「咱们」的时候,不仅指己方,而且也把听话的对方包括在内。起源于宋代的「咱」,本可以用于排除式。如:
①郭威道:「咱是刘招讨帐前亲兵郭威,因吃酒得罪,被主帅将小人打了三十背花。」(《
新编五代史平话·周史平话上》)
②咱祭过了祖宗也,两个兄弟把盏破盘。(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头一折)
但是,「咱」单用时也可常用为表复数的包括式。如:
①吃尽那盐,呷尽那醋,也不打不骂不诛戮。咱解割了冤仇做亲故。(《刘知远诸宫调》,第十二)
②哥哥,你全不想咱是共乳同胞兄弟。(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三折)
③大嫂,咱到家见母亲,问孩儿,说甚的好?(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张屠焚儿救母》,第四折)
④咱会同着一时行。(《朴通事》)
例①, 「咱」,指刘知远和洪义。例②, 「咱」指孙二和孙大郎。例③,「咱」,指孙屠及其妻子。例④,「咱」,指说话人及其生意同伙。
又「咱们」用为包括式的用例如:
①但咱们,虽宦裔,总皆通。(《
张协状元》,第一出)
②娘,你可急忙告报官司去,恐带累咱每。(《宣和遗事》)
③诸侯每来到见没事,知道幽王召咱们来只是要引得褒姒笑。(元据时期·许衡:《鲁斋遗书·直说大学要略》,卷三)
④你是熟客人,咱们便是自家里一般,我怎么敢胡说?(《老乞大》)
不论是上古汉语,还是中古汉语,都不曾有第一人称代词排除式和包括式的区别。直到近古汉语时才产生排除式和包括式问题,原因何在?周生亚认为,这首先可能同
语体表达有关。
近古汉语里,人称代词的复数表达,基本是朝着两个方向扩展:一是横向联合,二是纵向联合。
横向联合,是指以「我」「你」「他」为基础,向同类人物扩展,其公式是:
我1+我2+我3+……+我n=我们
你1+你2+你3+……+你n=你们
他1+他2+他3+……+他n=他们
纵向联合,是指以「我」为基础,向异类人物扩展。这种扩展,显然是把听话者「你」「你们」作为同伙或利益相关方来看待的,因此说话时具有一种亲切感。适用「咱」或「咱们」的对象或为夫妻,或为兄弟,或为生意同伙,或为其他关系亲密者。纵向联合的公式是:
我+你=咱们
我+你1+你2+你3+……+你n=咱们
其次,包括式的产生,大概也同当时的语言背景有关。
这种语言背景,大体上说就是近古汉语时期,当人称代词复数表达进入附缀式阶段之后,汉语人称代词复数的表达还存在两种活用趋势:一是复数的泛化,即单数可活用为复数;二是复数的简化,即复数亦可用为单数。这两种情况,当以「泛化」现象为主,「简化」现象次之。
先谈泛化现象:单数用为复数。
近古汉语里,第一、第二、第三人称代词都存在复数泛化问题。这种泛化现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人称仅以单词形式出现,二是人称代词后常连带数量词或集合名词出现。
一、人称仅以单词形式出现,如:
①浑家道:「锦儿,你也说的是,我且归去了,却理会。」(明·冯梦龙:《警世通言:一窟鬼癞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②我是高丽人,都不会炒肉。(《老乞大》)
③弟兄笑道:「你发迹后,俺向鼻内呷三斗三升酽醋。」(《刘知远诸宫调》,第二)
④俺是赵喜儿、童儿,父亲使俺送些银子与妹子。(明·朱有燉:《团圆梦》,第二折)
⑤咱昨日将孙员外撇在街上。(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二折)
⑥咱赌甚么?(《朴通事》)
以上是第一人称代词的用例。
又如:
①汉高祖初到关中,唤集老的每、诸头目每来,说:「你受秦家苦虐多时也,……」(元据时期·吴澄:《吴文正集·经筵讲义》,卷九十)
②女儿、女婿,你如今为了甚神仙了?(明·朱有燉:《团圆梦》,第四折)
③客人们,你打火那不打火?(《老乞大》)
以上是第二人称代词的用例。
又如:
①前日所举韩退之、苏明允二公论作文处,他都是下这般工夫,实见得那好处,方做出这般文章。(《朱子语类·训门人》)
②奴家爹爹王德用,身为宰执,名号黑王;妈妈两国夫人刘氏,知它享了多少荣华,受了多少富贵?(《张协状元》,第十三出)
③燕呢喃雕梁上对语,未知它诉着何意?(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三出)
以上是第三人称代词的用例。
二、人称代词后常连带数量词或集合名词出现,如:
①我每等来,它做得官时,我两口也得它拖带。(《张协状元》,第二十三出)
②我五个人,打着三斤面的饼着。(《老乞大》)
③老母遂将定俺两个弟兄,离了仙原。(《刘知远诸宫调》,第一)
④俺三口儿来到三门下,宿歇一宵,明日早晨还愿。(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张屠焚儿救母》,第二折)
⑤自己一身既是做得正,咱一家人大的小的,亲的不亲的,家法自然不乱了。(元据时期·许衡:《鲁斋遗书·直说大学要略》,卷三)
⑥我把这银灯来指定,引了咱两个魂灵,都是这一点虚名。(元据时期·关汉卿:《诈妮子调风月》,第三折)
以上是第一人称代词的用例。
又如:
①南朝许大事,你几个使人商量了,功绩不小。(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茅斋自叙》,卷十五)
②遂将财帛分作二分,一分与你母子,在家荣(营)谋生计;我将一分外国经商。(《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下》)
③老夫在家照管,你母子三人早去早回者。(明·朱有燉:《团圆梦》,第三折)
以上是第二人称代词的用例。
又如:
①(来人)问邻舍:「他老夫妻那里去了?」(明·冯梦龙:《警世通言·崔待诏生死冤家》,第八卷)
②刘伯温他父子两人都吃那歹臣每害了。(明·刘璟:《遇恩录》)
③取他爷儿五个回来,交付人与他领。(明·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一〇四)
以上是第三人称代词的用例。
再谈简化现象:复数用为单数。
近古汉语里,人称代词复数用为单数,情况比较简单,似乎仅限于第一、第二人称代词,而且用例也不是很多。如:
①我们怎知你笑人,唱只曲教奴仔细听。(《张协状元》,第二十六出)
②郭威道:「却不叵耐这厮欺负咱每!」(《新编五代史平话·周史平话上》)
③俺们是过路的,要投宿哩。(元据时期·无名氏:《盆儿鬼》,第一折)
④我扶你们归去。(《张协状元》,第四十一出)
⑤明日是岳帝生辰,你每是东京人,何不去做些杂手艺?(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
例①, 「我们」,张叶(协)妻自指。
例②, 「咱们」,郭威自指。
例③,「俺们」,投宿者自指。
例④, 「你们」,指张叶(协)妻。
例⑤, 「你每」,指杨三官人。
关于包括式(指讲话人在使用第一人称代词「咱」「咱们」的时候,不仅指己方,而且也把听话的对方包括在内。)的起源问题,前面,罗列了大量的近古汉语人称代词复数的泛化现象。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咱」和「咱们」的用例。由引例可知,被列为包括式的「咱」「咱们」,事实上既可用为包括式,也可用为排除式。事实上,汉语人称代词复数的泛化现象,早在中古汉语时就已开其端。如:
①(王)宏遣使谓(宋)翼曰:「郭汜、李傕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后汉书·王允传》)
②我诸年少,应为导首。(《百喻经·蛇头尾共争在前喻》)
③二人答言:「与我何物?」(《百喻经·索无物喻》)
④传语江东项羽道:「我是王陵及灌婴。」(变文《汉将王陵变》)
⑤阿你二个何用争功?(变文《茶酒论》)
例①—⑤, 「我」「你」,均与「我们」「你们」义同。
(2)关于人称代词的敬体形式问题。
汉语人称代词的敬体形式问题,传统的看法只是对第二或第三人称代词而言的。这里把问题再扩大一些,即第一人称代词也可包括在内。
上古汉语里,第一人称代词涉及敬体形式的只有一个「朕」字。前面讲过,在甲骨文、西周金文里,「朕」和「余(予)」的语法功能可以形成互补关系。这种互补关系,在《尚书》中已开始打破。到了上古汉语中期,「朕」在语言中很少用,已变成一个十足的古语词。尽管如此,在先秦,在秦王政统一中国之前,「朕」仍是一个极普通的词,上自君主,下至庶民,均可自称为「朕」。如:
①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尚书·汤誓》)
②盘庚乃登进厥民,曰:「明听朕言,无荒失朕命。」(《尚书·盘庚》)
③象曰:「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孟子·万章上》)
④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楚辞·离骚》)
例①, 「朕」,商汤自指。例②, 「朕」,盘庚自指。例③, 「朕」,象自指。象是舜弟,普通人。例④, 「朕」,诗人屈原自指。屈原亦非君主帝王。
但是,自秦始皇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后,「朕」就变成一个只准皇帝自指的专用词。这样,第一人称代词「朕」就获得一种十分庄重而又充满神秘色彩的语体资格。如:
①上曰:「朕闻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史记·孝文本纪》)
②戊戌诏曰:「朕以不德,奉郊庙,承大业,不能兴和降善,为人祈福。」(《后汉书·孝安帝纪》)
③帝问达摩:「朕一生已来,造寺、布施、供养,有功德否?」(唐·法海:《六祖坛经》)
④玄宗闻净能所奏,性意悦然,谓净能曰:「愿为弟子,尊师与朕为师。」(变文《叶净能诗》)
在先秦,和「朕」有点关系的还有一个「余(予)」字。
至上古汉语中期,自「朕」「余(予)」功能互补关系解体之后,「朕」就变成一个古语词,「余」也变成一个古语词。「余」「予」,同音同义,是古今字。《尚书》用「予」不用「余」;《论语》《荀子》亦用「予」不用「余」;《孟子》中「余」仅出现1次,而「予」却多达45次。先秦文献,《左传》《国语》大量用「余」,却极少用「予」,这可能同史书的语言风格有关。
「余」「予」的古语身份,使之稍加改造,也可变成第一人称代词的敬体形式。这种用法甚至还扩大到「我」字身上。如:
①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尚书·盘庚》)
②余一人无日忘之,闵闵焉如农夫之望岁,惧以待时。(《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③其委诸伯父,使伯父实重图之,俾我一人无征怨于百姓,而伯父有荣施,先王庸之。(《左传·昭公三十二年》)
例①, 「予一人」,庚盘自指。例②③, 「余一人」「我一人」,均是周敬王自指。但严格说来,这算不上人称代词的敬体形式,因为「予一人」、「余一人」或「我一人」是一种组合形式,「余」「予」「我」本身并不具备任何敬重意味,是普通的人称代词,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说到第二人称代词的敬体形式,只有一个「您」字可以说一说。
现代汉语里,「您」是「你」的敬体形式,原则上是下对上使用,但宋元时期,「您」还没有这种用法。关于「您」的来源,王力说:「『你每』压缩为一个单音词,就是[nim],后来变为 [nin],汉语拼音写作nín,汉字写作『您』。『您』既然等于『你每』,所以『您』字在最初的时候,是表示复数的,等于说『你们』。」[插图]
其引例是:
①咱是您的姐夫。(《五代史平话·唐史》)
②您孩儿们识个什么?(同上,《周史》)
③教您夫妻百年佳偶。(《董西厢·下卷》)
④若您兄弟送他,我却官中共您理会。(《刘知远》)
王力的推论是成立的,否则就很难解释最初「你」和「您」到底有什么区别。
不过,宋元时期,「您」虽可用于第二人称代词单数,但并无敬体可言。如:
①瘿鳖上离了兹亲,悮然地两脚到您庄院,深丞(承)丈丈便恁好见。(《刘知远诸宫调》,第一)
②母亲,三月二十八日将近,你儿三口儿,待往大安神州东岳庙上烧香去。(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张屠焚儿救母》,第二折)
③郭科道:「您虽是杀了那人,却是州县隔远,那里有讨您处?」(《新编五代史平话·周史平话上》)
④成宝归家说与舅舅得知,常武安道:「您年纪虽小,却有胆智。」(《新编五代史平话·周史平话上》)
例①②,下对上,用「您」也用「你」。例③④,上对下,也可用「您」。这充分证明:当时「您」尚无敬体用法。
第二人称代词「您」用为敬体形式,是很晚的事。据吕叔湘研究,「您(佇)」最早的用例始见于满清后期小说《老残游记》。引例如:
①今日总算「他乡遇故知」,佇也该做首诗,我们拜读拜读。(《老残游记》,第十二回)
②墨得了,佇写罢。(同上)
例①,是书中人物「人瑞」和「老残」的对话。实际上,同一句话中仍「你」「佇」并用,这说明「佇」的用法并不稳定。原文是:
③人瑞道:「老残,我多时不见你的诗了,今日总算『他乡遇故知』,佇也该做首诗,我们拜读拜读。」(《老残游记》,第十二回)
关于古代第二人称代词的敬体形式问题,中国早期的语法著作,也有将一些称谓名词混为代词者。如
杨树达就将「子」「吾子」「公」「君」「夫子」「卿」「先生」等七种形式均视为「对称代名词」的「敬称」,现在多数人恐怕不会接受这一观点了。
至于第三人称代词「他」的敬体形式「
怹」,王力说:「『怹』字也应该是『他们』的
合音,后来变为表示单数,但是不见于宋元词曲。」实际上,就是现在普通话里也很少听见「怹」这个词了,应当说,它早已被历史淘汰了。
指示代词的发展
古代指示代词的发展问题,一是指示代词从三分系统走向二分系统,二是指示代词三分系统和人称代词三分系统的关系问题,三是指示代词发展带来的功能互补关系的解体和复音化问题。
关于上古汉语指示代词的分类问题,学术界传统的观点是主张二分的,即主张分为近指指示代词和远指指示代词两大类。
前一观点,从
马建忠开始就一直如此。如马建忠说:「『是』『此』『若』三字,先于公名,所指皆当前者;非当前者,间以『彼』字先之」,又说:「所指而有远近先后之别者,别以『彼』『此』二字,单用为常。」此后的语言学者,也多半沿袭此说。
吕叔湘对此有不同看法。早在1942年,吕叔湘对古代指示代词是二分还是三分就颇为犹豫。如吕叔湘说:「确定指称词分近指、远指两类。近指,白话用『这』,文言用『此』和『是』;远指,白话用『那』,文言用『彼』和『其』。」但在另处,吕叔湘又说:「『其』字应归入远指,但因专用于承指而不用于特指,已仿佛是个中性指示词。」再后来,吕叔湘的意见更明确了,承认「『之』原来是近指代词,『其』原来是中指(较近的远指)代词,『彼』原来是远指代词」。
第一,从
普通语言学角度来说,世界多种语言指示代词都是三分的。如古印欧语,像
拉丁语、共同斯拉夫语及
亚美尼亚语等等,指示代词都是三分的。如共同斯拉夫语Cъ(这个),用于指示最近的事物;mъ(那个),用于指示较近的事物;而oнъ(那个),用于指示较远的事物。
第二,从现代汉语方言角度来看,某些方言,如西安方言和苏州方言,指示代词也是三分的。这可能反映出古代指示代词三分系统现象的残留。西安话说「这塔」,是指近距离;说「卧塔」,是指中距离;说「𠰻𠰻」是指远距离。又如苏州话说「该个」〔KE┑kəʔ┑〕,这个,用于近指;说「
搿个」〔gəʔ┙Kəʔ┑〕,这个,用于中指;说「归个」〔KuE┑kəʔ┑〕,那个,用于远指。说「
该搭」〔KE┑taʔ┑〕,这里,用于近指;说「搿搭」〔gəʔ┙taʔ┑〕,这里,用于中指;说「归搭」〔KuE┑taʔ┑〕,那里,用于远指。
郭锡良也说:「从汉藏语系的苗语和越南语的指示代词体系来看,上古汉语的指示代词体系很可能比现代汉语复杂,而苏州话、上海话、常州话、洞口话、龙南话指示代词的三分法可能就是上古汉语指示代词体系的某些残迹的反映。」
第三,最重要的是上古汉语文献材料本身也能证明这个问题。上古汉语里,「彼」「此」经常对立地使用在同一语言环境里,这就充分证明「彼」「此」是分别代表所指事物的两极,也证明首先是可以将指示代词进行二分的。如:
①彼有遗秉,此有滞穗。(《诗经·小雅·大田》)
②此宜无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女覆说之。(《诗经·大雅·瞻卬》)
③疆场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左传·昭公元年》)
④徒取诸彼以与此,然且仁者不为,况于杀人以求之乎?(《孟子·告子下》)
⑤彼一时,此一时也。(《孟子·公孙丑下》)
上古汉语里,近指指示代词「此」,或作「兹」「是」「斯」诸形;远指指示代词「彼」或作「夫」形,因此文献中亦可形成下列的搭配关系。如:
①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诗经·大雅·泂酌》)
②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孟子·梁惠王上》)
③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左传·僖公三十年》)
④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壹。(《荀子·解蔽》)
⑤前则若彼,后则若此。(《论衡·率性》)
到了中古汉语的前期和中期,「彼」「此」这种对立系统仍维持下来。如:
①今去彼而居此,是为避朝亡之期耳。(《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
②故物损于彼者盈于此,成于此者亏于彼。(《列子·天瑞》)
③于此世界,尽见彼土六趣众生。(《法华经·序品》,卷一)
④夫事固有弃彼取此,以权一时之势,愿将军虑焉。(《后汉书·荀彧传》)
⑤天地所不容,在彼不在此矣。(《宋书·武帝纪》)
⑥今日营此事,明日造彼业。(《百喻经·观作瓶喻》)
回过头来,再考察一下「其」字。
「其」,作为指示代词时,它很少同「被」或「此」搭配使用,而是自成一系,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这种独立性,对它可以兼作第三人称代词来用关系极大,对此后面另有分析。
当认定「彼」「此」是代表所指事物的两极时,「其」作为指示代词时,只能用于中指,别无选择。凡是空间上无法区分远近,或于概念上比较抽象的事物,均可用「其」加以指别,均属中指。如:
①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尚书·召诰》)
②我行其野,言采其葍。(《诗经·小雅·我行其野》)
③公闻其期,曰:「可矣。」(《左传·隐公元年》)
④东国有鲁连先生,其人在此。(《战国策·赵策三》)
⑤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史记·高祖本纪》)
⑥其歌谣至今犹存。(《搜神记》,卷十一)
⑦其年,丹阳尹孟昶以为建威司马。(《宋书·袁湛传》)
⑧岂有终日执之而不知其味者乎?(《世说新语·德行》)
⑨八月初,踏其苗令死。(《齐民要术·种蘘荷芹𦼫》)
⑩我故远来求法,不要其衣。(唐·法海:《六祖坛经》)
上古汉语里,近指指示代词主要有「此」「是」「斯」,早期材料里还有「之」和「兹」;远指指示代词主要有「彼」「夫」;中指指示代词主要有「其」和「
厥」(
金文作「
氒」)。
这些指示代词,根据王力的拟音,可以分作三类。一是同韵异声者:此,清母,支部,开口三等,拟音为〔ts'ǐe〕;是,禅母,支部,开口三等,拟音为〔ʑǐe〕;斯,心母,支部,开口三等,拟音为〔sǐe〕;之,照母,之部,开口三等,拟音为〔tǐə〕;其,群母,之部,开口三等,拟音为〔gǐə〕。二是同声异韵者:彼,帮母,歌部,开口三等,拟音为〔pǐɑi〕;夫,帮母,鱼部,合口三等,拟音为〔pǐuɑ〕。三是独立为类者:兹,精母,之部,开口三等,拟音为〔tsǐə〕;厥,见母,月部,合口三等,拟音为〔kǐuɑt〕。综合上述,可制成下表: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三分局面,在中古汉语里,有明显迹象显示「此—其—彼」三分系统已开始向「此—其」二分系统转化。有数据为证:据周生亚统计,《搜神记》中,「此」用为近指指示代词有283次,「彼」用为远指指示代词仅3次,而「其」用为中指指示代词却有161次。又如《世说新语》中,据张万起统计,「此」用为近指指示代词有297次,「彼」用为远指指示代词仅2次,而「其」用为中指指示代词的却有40次。到了中古汉语后期,当「这」「那」产生之后,「此—其」二分系统又开始向「这—那」二分系统转化,直到近古汉语才彻底完成。
关于指示代词「这」「那」的起源问题,现在学术界颇有争议。日本汉学家志村良治对此曾有过详细的介绍和评议。在诸说中,最重要的有两家,一是
吕叔湘,二是
王力。
吕叔湘认为「这」来自古代的「者」字,「那」来自古代的「若」字,而
王力认为「这」来自古代「之」字,「那」来自古代疑问代词「那」。对此,周生亚另有解释。
先说「这」。
说「这」(或形作「遮」「者」)、「那」产生于唐代是没有问题的。唐五代是汉语史上另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很重要。说「这」来源于古代「者」字,但古代「者」字能否用为指示代词,是有问题的。再说古代的「者」,唐代的「者」,是一个词还是两个词,也有待认定。
说「这」来源于古代的「之」字,但古代「之」字用为指示代词的频率并不高,应用面很窄,并且从发展上看,「之」「这」也缺乏历史连贯性。周生亚认为正确解释「这」的产生,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找准演变上限的终端字形;二是注意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两大系统在发展中所带来的影响。
第一,应认定演变上限的终端字形是「此」,而不是「者」或「之」。甲骨文里用为近指指示代词的只有两个字,一是「之」,二是「兹」。它们都是假借字。如:
①贞:今日壬申其雨?之日允雨。(《乙》,3414)
②壬寅卜,殻贞:不雨,隹兹商有作祸。(《乙》,5265)
甲骨文中有「此」字,形作,但没有发现用作指示代词的用例。从上古汉语中期开始,直到中古汉语,「此」作为近指指示代词,使用频率一直是最高的。「这」,作为一个新生的指示代词,它的演变,它的来源,首先应考虑到对接的是「此」而不是其他。
但是,由「此」到「这」,其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演变线索,这也是事实。所以绝不能忽略「此」和「这」之间的一个重要中间环节,这就是「遮」「者」二字。
「这」(繁体作「這」),当是「遮」或「者」的借字,所以
张相说:「遮,与这同。这本音彦,迎也,系借用之字,本字应从遮或者。」而「遮」或「者」,用为近指指示代词,又当视为「此」的借字。这两道假借环节发生于不同的时代,因此字形或作「遮」「者」,或作「这」,前后不能统一。经过这样的疏理,也许就可以看明了「此」和「这」之间的演变关系了。
另外,从语音上说,「此」,依《
广韵》,其音为雌氏切,属清母,纸韵,开口三等字,而「这」,依《增韵》,其音有止也切,属章母,马韵,上声字。《增韵》为宋代作品,全名为《
增修互注礼部韵略》,是毛氏父子(
毛晃、
毛居正)对丁度的《
礼部韵略》的修订。
「这」的早期形式,常常写作「者」或「遮」(这里的「者」与上古的「者」恐怕不是一个词)。中古「者」,章也切,属章母,马韵,开口三等字,与「这」同音,而「遮」,正奢切,亦章母,麻韵,开口三等字,属平声,与「者」也仅声调不同而已。
再说中古后期,即晚唐五代时期,根据王力《汉语语音史》说法,「者」「遮」「这」当同属照母,「麻蛇」韵,开口三等字,拟音为〔tɕia〕,而「此」应属清母,「资思」韵,开口一等字,拟音为〔ts'ɿ〕。两组字相比,虽然韵母音值相差较远,但声母一为舌尖前音(精组字),一为舌面前音(照组字),两者读音仍然较近。因此,可以断定,「此」当以「者」「遮」为借字,「者」「遮」又以「这」为借字,这种连环假借绝不是偶然的。
「破译」了这两个假借环节,便可将「此」和「这」连成一线了。如:
②尀耐遮贼,临阵交锋,识认亲情,坏却阿奴社稷。(变文《韩擒虎话本》)
③道这个老人,来也不曾通名,去也不曾道字。(变文《庐山远公话》)
④我是曲江临池柳,者人折了那人攀,恩爱一时间。(《敦煌曲子词·望江南》)
⑤者边走,那边走,只是寻花柳。(五代蜀·王衍:《醉妆词》)
⑥三十六峰犹不见,况伊如燕这身材。(五代蜀·韦縠:《才调集》)
⑦细想从来,断肠多处,不与者番同。(宋·晏几道:《少年游》)
⑧这回去也,千万遍阳关,也则难留。(宋·李清照:《凤凰台上忆吹箫》)
⑨江湖上,遮回疏放,作个闲人样。(宋·陆游:《点绛唇》)
⑩我这主人法度不轻。(《水浒传》,第四十六回)
第二,还应注意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两大系统在发展中所带来的影响。
前面说过,从上古汉语中期开始,「我—尔—之/其」就已进入雅言系统。到了中古汉语中期,随着「之」「其」功能互补关系的解体和「之」「其」语法功能的泛化,「其」大有取代「之」的趋势。但是「其」的功能始终是不完备的,不能独立地承担主语、宾语、定语三大语法功能,因而最终被淘汰,让位于「他」字。
到了中古汉语后期,随着人称代词「你」「他」的正式产生,新的人称代词「我—你—他」表达系统正式形成。这一系统的形成又反过来促使指示代词「此—其—彼」表达系统的解体和新的「这—那」二分系统的确立。
再说「那」。
关于指示代词「那」的起源问题,按照王力的说法,即认为它来源古代的疑问代词「那」。「那」,作为一个疑问代词,上古汉语里早已存在。如:
①牛则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则那?(《左传·宣公二年》)
②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汉·无名氏:《焦仲卿妻》)
例①,
杜预注云:「那,犹何也。」但这里的「那」,实为一个
合音字,并非是纯粹的疑问代词。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二有云:「直言之曰『那』,长言之曰『奈何』,一也。」「那」「奈」,上古同属泥母,拟音为〔n〕; 「那」「何」,上古同属歌部开口一等字,拟音为〔ai〕。
但到了中古汉语,真正的疑问代词「那」已经产生。如:
①西门豹,古之神人,那可葬于其边乎?(《三国志·魏书·田豫传》注引《魏略》)
②汝头那忽戴鱼?(《搜神记》,卷二十)
③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搜神记》,卷十六)
④弟子都未解,阿弥那得已解?(《世说新语·文学》)
⑤(庾)亮不动容,徐曰:「此手那可使著贼?」(《世说新语·雅量》)
⑥身上无尘垢,心中那更忧?(唐·寒山子:《寒山诗·今日》,第二八三)
⑦那堪数十年,亲旧凋落尽。(唐·寒山子:《寒山诗·何以》,第二五一)
汉语一些单音节词,借助声调变化来改变词义的做法由来已久,六朝以后更是如此。疑问代词「那」,《广韵》奴可切,泥母,哿韵,上声字,后分形作「哪」,今读nǎ;指示代词「那」,奴箇切,泥母,箇韵,去声字,今读nà。依王力的《汉语语音史》,到了晚唐五代时期,「那(哪)」(奴可切)、「那」(奴箇切),均属泥母,「歌戈」韵,拟音为〔nɑ〕,不同的也仅是声调而已。由此可知,指示代词「那」,已由疑问代词「那(哪)」中分化出来了。如:
①余庆得而读之,曰:「必是那狗!」(唐·张鷟:《朝野佥载》,卷二)
②兽王问那大王:「兽王当问大王言,汝往山中多少年?」(变文《妙法莲花经讲经文》一)
到了近古汉语里,「这—那」二分系统才彻底形成,并由此带来了「这」「那」的词义对立。这种对立,不仅可以处于一句之内或上下句中,也可处于不同的句子之中;这种对立,也包括由「这」「那」组成的复音词的对立。如:
①也似人身无两种,这邀(般)才死那边生。(变文《金刚般若波罗密经讲经文》)
②你道这个与那个别不别?(《祖堂集》,卷十一)
③师曰:「此犹是这边事那边事作摩生?」(《祖堂集》,卷六)
④这事自有这个道理,那事自有那个道理。(《朱子语类·训门人》)
⑤今日撞着这事,便与他理会这事;明日撞着那事,便理会那事。(《朱子语类·训门人》)
⑥这赋题是本朝张炳文侍郎出。(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二)
⑦某尝喜那钝底人,他若是做得工夫透彻时,极好。(《朱子语类·训门人》)
⑧这人是师师的一个哥哥,在西京洛阳住。(元据时期·无名氏:《宣和遗事》)
⑨那七国之君也不用,孔子却来鲁国教三千徒弟。(元据时期·许衡:《鲁斋遗书·直说大学要略》,卷三)
⑩这里还有祖师么?(宋·圜悟克勤:《碧岩录》,卷一)
⑪僧儿道:「认得,那里是皇甫殿直家里。」(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
⑫直欲和这些秉彝都消杀得尽。(《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
⑬红光紫雾罩其身,那些福气说不尽。(《刘知远诸宫调》,第一)
⑭嫂嫂,你这搭儿莫不错行?(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三折)
⑮正打街头过,见吊个花碌碌纸榜,不似那答儿闹穰穰人多。(元据时期·杜仁杰:《〔般涉调〕耍孩儿·庄家不识构阑》)
从
普通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多种民族语言的指示代词的三分系统同人称代词的三分系统都是相对应的:近指指示代词—第一人称代词,中指指示代词—第二人称代词,远指指示代词—第三人称代词。上古汉语的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之间是否也存在这种对应关系,中国最早注意到这个问题的是吕叔湘。
吕叔湘说:「指示代词跟三身代词在来源上有密切的关系,多种语言里都有或显著或隐微的例证。法国人W.Bang就曾经注意到这个现象,他的结论是:初民先有指示的概念,后有三身的概念。第一身往往跟近指代词同源;远指代词又分较近较远两类,前者大多跟第二身相关,后者大多跟第三身相关。汉语里只有第一身代词跟指示代词没有发生过关系。古代多借指示代词为第三身代词,如『之』原来是近指代词,『其』原来是中指(较近的远指)代词,『彼』原来是远指代词。」
周生亚基本上认同吕叔湘这段论述,但不同意W.Bang的观点。从汉语的材料来看,并不是先有指示代词,后有人称代词,而是恰恰相反。汉语是先有人称代词,其次是指示代词,最后才是疑问代词。
甲骨文、金文资料都可以证实这一点。甲骨文里,第一人称代词比较发达,有「我」「余」「朕」,与之相应的近指指示代词有「之」和「兹」,但双方并不存在语源关系。甲骨文、金文中第二人称代词也比较发达,有「女(汝)」「乃」「尔」,但与之相应的中指指示代词,甲骨文中却没有「其」字,金文有「氒」字(《尚书》作「厥」形),但那也可能是「其」的方言变体。至于第三人称代词,甲骨文、金文中都是不存在的。金文中「之」「氒」可以用为第三人称代词,但这都是借用指示代词的结果。
上古汉语里人称代词的三分系统和指示代词的三分系统的关系,最大的注意焦点只有两个:一是部分第二人称代词可以用为指示代词,二是指示代词「其」「之」可以用为第三人称代词。
一、部分第二人称代词可以用为指示代词,例如:
①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尚书·盘庚》)
②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乃是也。(《史记·齐悼惠王世家》)
③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诗经·小雅·无羊》)
④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诗经·周颂·思文》)
⑤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左传·定公十四年》)
⑥豫让拔剑三跃,呼天击之,曰:「而可以报知伯矣。」(《战国策·赵策一》)
⑦失法离令,若死,我死。(《商君书·画策》)
⑧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孟子·梁惠王上》)
例①③⑤⑦, 「乃」「尔」「而」「若」,第二人称代词,义同「你」。例②④⑥⑧, 「乃」「尔」「而」「若」,指示代词,义同「此」或「那」。人称代词用为指示代词,这正可以证明人称代词的指别性质。
二、指示代词「其」「之」可以用为第三人称代词,例如:
①度其夕阳,豳居允荒。(《诗经·大雅·公刘》)
②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左传·隐公元年》)
③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诗经·周南·桃夭》)
④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左传·隐公元年》)
例①③, 「其」「之」,指示代词,义同「那」或「此」。例②④, 「其」「之」,人称代词,义同「他的」「他」。
上古汉语里,还有两个指示性质很强的指示代词「彼」「夫」,它们偶尔也可用为第三人称代词,不过频率很低。如:
①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诗经·王风·黍离》)
②彼竭我盈,故克之。(《左传·庄公十年》)
③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左传·僖公三十年》)
④夫也不良,国人知之。(《诗经·陈风·墓门》)
例①③, 「彼」「夫」,指示代词,义同「那」。例②④, 「彼」「夫」,用为人称代词,义同「他们」(指齐军)、「他」(指陈佗)。
总之,上古汉语指示代词的三分系统正为第三人称代词的产生创造了条件。上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主要是借用「其」(来源于中指)和「之」(来源于近指)来表示的,极少部分是借用了「彼」「夫」(均来源于远指)。这一点同日语有点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日语的指示代词也可以三分:此れ(近指),其れ(中指),彼れ(远指)。但用为第三人称代词的,只有彼れ(指男性):读あれ,作指示代词,人称代词均可;读かれ,只能是人称代词。
但由于「其」和「之」(包括「彼」和「夫」在内),都存在功能互补关系,因此它们当中任何一个词都无法独立承担主语、宾语和定语三大功能。这种功能上的「缺陷」,就是阻碍它们发展为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的根本原因。
到了中古汉语,随着语言发展,随着「其」「之」或「彼」「夫」功能互补关系的解体,由旁指代词演变而来的「他」,才登上了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的历史地位,这是一件大事。为什么是由「他」而不是由什么别的形式来代替「其」「之」「彼」「夫」,原因是:
第一,从词义上看,「他」由旁指而发展为「他指」,这是「他」由指示代词变为人称代词的词义条件。
「他」或作「它」,主要是应用于上古汉语中后期里。甲骨文里有「它示」(或作「柁示」)一语,「它」是否为旁指代词,尚有疑问。「旁指」或称「别指」,是一种泛称泛指,而「他指」,则是一种确称确指,两者有所不同。如:
①至于他邦,则曰:「犹吾大夫崔子也。」(《论语·公冶长》)
②王顾左右而言他。(《孟子·梁惠王下》)
③长房曰:「还它马,赦汝死罪。」(《后汉书·方术列传下》)
④如彼愚人代他捉熊,反自被害。(《百喻经·老母捉熊喻》)
例①②, 「他」,旁指,指事物,是泛称泛指。例③④, 「它」「他」,他指,指人,是确称确指。正因为「他」可用于他指,是一种确称确指,所以它后面常常跟上有特定内容的指人名词。这种情况下,这种「他」,很容易误认为是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在中古汉语,尤其是近古汉语里用得相当普遍。如:
①远公唱喏,便随他牙人,直至相公门首。(变文《庐山远公话》)
②师云:「径山和尚还有妻不?」对曰:「他径山和尚真素道人,纯一无杂。」(《祖堂集》,卷十五)
③又如弱人和强人相牵一般,强人在门外,弱人在门里,弱底不能胜,便被他强底拖去了。(《朱子语类·训门人》)
④偶遇它张叶(协),要为夫婿。(《张协状元》,第十六出)
⑤怕见他洪信与洪义。(《刘知远诸宫调》,第二)
⑥这庙门前有一孝义之家,昨夜有他媳妇为因夫死自缢。(明·朱有燉:《团圆梦》,第四折)
⑦那杨三官人是三代将门之子,那里怕他强人?(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
例①—⑦, 「他」,指示代词,均用于他指,确称确指,义同「那」。第二,从功能上看,「他」克服了「其」「之」或「彼」「夫」的功能障碍,能独立地把主语、宾语和定语三大功能统一起来,使汉语第三人称代词表达上更加明确、精准,这是「他」最终取代「其」「之」或「彼」「夫」而成为第三人称代词的功能条件。
应注意到,到了中古汉语,「其」「之」或「彼」「夫」的功能互补关系已经解体(关于「彼」「夫」的功能互补关系,下面另谈)。尽管如此,这些词的功能泛化并未彻底改变它们的功能缺陷,如「其」仍很少独立地充当句子主语,仍不能充当一般动词宾语;「之」仍很少作句子的定语,更不用说是主语了。这些问题,当「他」成为第三人称代词之后,就都化解掉了。
第三,从系统上看,到了中古汉语后期,当「他」进入了「我—你—他」新的人称代词系统之后,「他」的第三人称代词的历史地位也就确定了,这是「他」完成第三人称代词演变的最终条件。
语言发展变化往往是成系统的,不论是语音、词汇变化,还是语法变化都是如此。某种语言成分,一旦进入某一系统,其变化也往往是机制性的,是「身不由已」。
中古汉语里,当第一人称代词「我」在汉民族共同语中的地位进一步得到确定、第二人称代词由「尔」变成「你」并与「我」形成新的表达系统之后,第三人称代词继续保留「其」「之」这种古老形式,是不可能的。
到了中古汉语后期,即唐五代,「他」已由旁指、他指代词已彻底地演变为第三人称代词,进入了「我—你—他」新的表达系统,从而完成了汉语人称代词发展的一次重大变化。这种变化是一种质的飞跃,也是汉民族共同语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上古汉语的指示代词系统形式纷繁,关系复杂。上古汉语指示代词,从形式上看,近指指示代词有「之」「兹」「此」「是」「斯」,中指指示代词有「其」「
厥」,远指指示代词有「彼」「夫」等诸多形式。这些纷繁形式,有的是属于新老词汇更替问题,有的是属于方言问题,还有的是纯属于文字假借问题。前两者是属于历史问题,亦即发展问题,而后者是属于文字使用问题,原则上与发展问题无关。
之/兹/此/是/斯
「之」,最早用在
甲骨文里,主要是作
定语,用于指别时间。如:
①乙卯卜,[插图]贞:今日往于[插图],之日大采雨,王不步?(《殷契粹编》,1043)
②之夕允不雨。(《殷虚书契前编》,7.14.3)
甲骨文中,有时「之」「止」通用,借「止」为「之」。如:
③止夕允不雨。(《甲骨文合集》,24684)
「兹」,甲骨文中用法比「之」略宽泛些,可作
定语、
宾语,主要用于指时间、处所,亦可指事物。如:
①及兹月出采,受年?(《屯南》,345)
②庚午卜,内贞:王勿作邑在兹,帝若?(《甲骨文合集》,14201)
③用兹大吉。(《戬》,32.1)
甲骨文之后,在传世文献中,主要使用在《尚书》《诗经》中,仍以作定语、宾语居多,很少作主语。其用法,仍以指别时间、处所为主,间或亦可指别人或事物。如:
①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尚书·汤誓》)
②我王来,既爰宅于兹,重我民,无尽刘。(《尚书·盘庚》)
③保兹天子,生仲山甫。(《诗经·大雅·烝民》)
④兹予其明农哉!(《尚书·洛诰》)
⑤今兹之正,胡然厉矣?(《诗经·小雅·正月》)
例⑤, 「今兹」,指时,不当以「今年」译之。「此」,始见于
金文,但用例极少。如:
①此易言而难施(也)。(《中山王[插图]鼎》)
在今文《尚书》里,「此」的用例仍然很少,仅见3例。「此」字大量使用始自《诗经》和《左传》。到了上古汉语中期,「此」是应用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指示代词,当属「雅言」成分。用法上,「此」作主语、宾语、定语均可,指人、指事、指物亦均可,几乎没什么限制。如:
①此厥不听,人乃训之。(《尚书·无逸》)
②此邦之人,不我肯谷。(《诗经·小雅·黄鸟》)
③此十六族也。(《左传·文公十八年》)
①无唯正昏,弘其唯王智,迺唯是丧我或(国)。(《毛公鼎》)
《尚书》《诗经》中亦用例不多,大量使用始自《左传》。如:
②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尚书·无逸》)
③萋兮斐兮,成是贝锦。(《诗经·小雅·巷伯》)
④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
⑤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左传·宣公十五年》)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除个别文献(如《论语》)外,「此」「是」均应用较广,使用频率很高。从用法上看,「此」「是」的主要区别如下:
第一,「此」作
主语、
宾语,可以直接指人,而「是」均有这种用法的是个别用例。如:
①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诗经·王风·黍离》)
②齐侯曰:「余姑翦灭此而朝食。」(《左传·成公二年》)
③此亦妄人也已矣。(《孟子·离娄下》)
④公若泣而哀之,曰:「杀是,是杀余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第二,「此」作主语、宾语,可以直接指时间或处所,而「是」却很少有这种用法。如:
①彼有遗秉,此有滞穗。(《诗经·小雅·大田》)
②予美亡此,谁与独处?(《诗经·唐风·葛生》)
③此蔡侯般弑其君之岁也。(《左传·昭公十一年》)
第三,「是」字作主语,可以复指结构比较复杂的同位成分,而「此」很少有这种用法。如:
①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
②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檯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孟子·梁惠王上》)
第四,「此」作
定语是主要用法,指人指物均可;「是」作定语是次要用法,且以指事物为主。如:
①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左传·成公二年》)
②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孟子·梁惠王下》)
第六,「是」可以作
状语,表示一种状况,意为「如此」「这样」,「此」却很难发现这样的用例。如:
①祀事孔明,先祖是皇。(《诗经·小雅·信南山》)
②微生亩谓孔子曰:「丘何为是栖栖者与?」(《论语·宪问》)
「此」「是」用法的区别大致如上所述。但从整体上观察,「此」「是」仍存在功能互补现象:「此」多作定语和宾语,「是」多作主语。根据「此」「是」的功能互补关系,作成下表:
「斯」,始见于《诗经》。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斯」主要使用在《论语》《孟子》中。《论语》中有「斯」无「此」,「斯」的方言性质是毋庸置疑的。
「斯」字作
定语,这是它最主要的用法。「斯」作定语,指人指物均可,但主要用于指物。如《诗经》中,「斯」作定语10次,指物者9次;《论语》中,「斯」作定语15次,指物者11次;《孟子》中,「斯」作定语18次,指物者14次。如:
①嗟嗟烈祖,有秩斯祜。(《诗经·商颂·烈祖》)
②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
③凿斯池,筑斯城也,与民守之。(《孟子·梁惠王下》)
「斯」作定语,亦常用于特指。如:
①笃公刘,于胥斯原。(《诗经·大雅·公刘》)
②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论语·雍也》)
「斯」作
宾语,多用于指事物或处所,似乎不能用于指人。如:
①何斯违斯,莫敢遑息。(《诗经·召南·殷其雷》)
②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
③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论语·卫灵公》)
「斯」很少作主语,作
主语时也多半指物,很少指人。偶有指人者,当属个别用例。如:
①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
②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论语·公冶长》)
其/厥
「其」,作为中指指示代词,使用频率很高,主要应用在上古汉语中期之后,是个共同语成分。「其」作指示代词,主要是作
定语,指人指物均可;尚未发现作主语、宾语的用例。如:
①卢令令,其人美且仁。(《诗经·齐风·卢令》)
②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诗经·郑风·出其东门》)
③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
④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孟子·滕文公下》)
「
厥」,始见于
金文,形作「
氒」。金文之后,多用于《尚书》,使用频率高。春秋战国时代已少用,为典型的古语词。「厥」,可能是个方言词,没有进入共同语。「厥」作为指示代词,主要是作定语,很难发现有作主语和宾语的用例。这一用法,与后来出现的「其」字十分相似。如:
①氒逆疆眾厉田,氒东疆眾散田。(《五祀卫鼎》)
②文王孙亡弗褱(怀)井(型),亡克竞氒剌。(《班簋》)
③厥民析,鸟兽孳尾。(《尚书·尧典》)
④皋陶曰:「允迪厥德,谟明弼谐。」(《尚书·皋陶谟》)
⑤率时农夫,播厥百谷。(《诗经·周颂·噫嘻》)
彼/夫
「彼」,作为远指指示代词,始见于《诗经》。「彼」,主要作主语、宾语,用于指事物或处所。如:
①彼,国政也,非私难也。(《左传·昭公元年》)
②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诗经·小雅·大田》)
③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诗经·大雅·泂酌》)
④在彼无恶,在此无斁。(《诗经·周颂·振鹭》)
⑤故曰「去彼取此」(《韩非子·解老》)
「彼」,也可作定语,指人指物均可。如:
①嚖彼小星,三五在东。(《诗经·召南·小星》)
②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焉用彼相矣。(《论语·季氏》)
「夫」,作为远指指示代词,使用频率不高。先秦典籍,较多使用「夫」字者,有《论语》和《左传》。「夫」主要作定语,极少作主语。尚未发现用作宾语的例句。「彼」「夫」之间,有强烈的功能互补关系。「夫」作定语,指人指物均可,且有明显的特指意味。如:
①夫执舆者为谁?(《论语·微子》)
②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论语·先进》)
③小子何莫学夫诗?(《论语·阳货》)
④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左传·宣公二年》)
⑤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左传·僖公三十年》)
⑥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孟子·告子下》)
马建忠说:「凡确有所指而必为提明者,则用『夫』字。」说法十分精当。至于「夫」作主语,那是极少数的个别用例。如:
①夫也不良,国人知之。(《诗经·陈风·墓门》)
②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论语·子罕》)
根据「彼」「夫」间的功能互补关系,作成下表:
到了中古汉语的前中期,汉语指示代词的发展已日益规范,这从《搜神记》和《世说新语》两书的数据中可以得到充分的证实。请看下表:
由上表数据可知,到了中古汉语前中期,古代指示代词由「此—其—彼」三分表达系统向「此—其」二分表达系统过渡已基本完成。
到了中古汉语后期,随着「这」「那」新词的产生,原来的「此—其」二分表达系统又被新的「这—那」二分表达系统所取代。在这种情况下,以「这」「那」为基础,又产生了一大批复音词。这些新词体现了古代指示代词由词义分化而走向功能分化的结果。
所谓「功能分化」,这里是指原先由同一个词去完成的不同句法功能,后来由因词义分化而产生的不同的词的形式去分别承担了。如「此」,上古汉语里,作主语、宾语可以直接指别人物、处所,这都是由同一个词去完成的;到后来,当「这」产生之后,就分化出不同的复音词并借此而承担了不同的句法功能。请比较:
①此亦妄人也已矣。(《孟子·离娄下》)
②齐侯曰:「余姑翦灭此而朝食。」(《左传·成公二年》)
③彼有遗秉,此有滞穗。(《诗经·小雅·大田》)
④予美亡此,谁与独处?(《诗经·唐风·葛生》)
⑤这是刘伯温的儿子。(明·刘璟:《遇恩录》)
⑥这个是内常侍石显。(元据时期·马致远:《汉宫秋》,第二折)
⑦这里是五路总头,是打那条路去好?(明·冯梦龙:《警世通言·崔待诏生死冤家》,第八卷)
⑧奴自小良人女,谢君家提携到这里。(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八出)
近古汉语里,分承不同句法功能的复音指示代词,主要有以下几组:
(1)这个/那个;这的/那的;这的是/那的是;阿的/阿那;兀的/兀那。
这个/那个
「这个」「那个」,可以作
主语、
宾语和
定语,指人、指事、指物均可。如:
①隐峰问:「只刬得这个,还刬得那个摩?」(《祖堂集》,卷四)
②师云:「那个人还吃不?」(《祖堂集》,卷五)
③这个便是大病。(《朱子语类·训门人》)
④这个是核桃。(《朴通事》)
这的/那的
「这的」「那的」犹言「这个」「那个」,主要用于指事指物,很少用于指人。两词可作主语、宾语,很少作定语。如:
①这的不妨。(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八出)
②除那的以外,不拣甚么差发休与者。(《元典章·礼部六》)
③这的是伞。(《朴通事》)
④那的你放心,都有。(《老乞大》)
⑤这的弓你还嫌甚么?(《老乞大》)
「这的」「那的」还可以指处所,犹言「这里」「那里」。如:
①这的不是窑,是一个展样的砖窑,七八下里都透风。(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三折)
②正天炎似火,地热如炉,过道里不索开窗,酒家道来,则这的便似天堂。(元据时期·无名氏:《村乐堂》,第二折)
③那的是添茶添酒的枯干井;那的是填肉填食的没底坑。(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三折)
④到你那地面里,也有些利钱么?那的也中。(《老乞大》)
这的是/那的是
「这的」「那的」的后面,还常常连接动词「是」,这时「这的」「那的」只能作主语。「是」前也可加副词,「是」后也常常引用谚语或成句。如:
①这的是人命事,非通(同)小可。(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十一出)
②哥也,那的是孙二的罪。(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二折)
③这的便是闭门屋里坐,祸从天上来。(《朴通事》)
有时这个「是」也可省略。如:
④这的(是)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朴通事》)
阿的/阿那;兀的/兀那
「这的」「那的」也可说成「阿的」「阿那」或「兀的」「兀那」,义同「这个」「那个」。这些词主要作主语、定语,作宾语是个别情况;它们可以指人、指物。如:
①阿的是庶民百姓每行孝道的勾当。(元据时期·贯云石:《孝经直解》)
②今北方人凡指此物皆曰阿的。(元据时期·
杨瑀:《山居新话》)
③垂杨一径深深去,阿那人家住得奇。(宋·杨万里:《过南荡》)
④妹子,兀的不是母亲?(元据时期·关汉卿:《鲁斋郞》,第四折)
⑤兀的吃面的是谁?(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二折)
⑥兀那高山便是。(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张屠焚儿救母》,第二折)
(2)这般/那般;这们/那们。
这般/那般
「这般」「那般」犹言「这样」「那样」。「这般」「那般」主要是作
定语和
状语,指别事物的性质或动作行为的状态、方式。如:
①若更加以读书穷理底工夫,则去那般不正当底思虑,何难之有?(《朱子语类·训门人》)
②觑了他兀的模样,这般身分,若脱过这好郎君。(元据时期·关汉卿:《诈妮子调风月》,第一折)
③这般害杀天下百姓,坏了国家,至今人都笑骂。(元据时期·许衡:《鲁斋遗书·直说大学要略》,卷三)
④省官说道皇帝圣旨了也,那般的仿效做例儿了也。(《元典章·朝纲一》)
「这般」也常说成「这般样」,作定语、状语均可。如:
⑤孙二须不是这般样人。(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九出)
⑥这般样思量呵,便是明德、新民,到那至善的意儿。(元据时期·许衡:《鲁斋遗书·直说大学要略》,卷三)
「这般」「那般」也可作
谓语,表示假定某种情况成为事实,意为「如果这样的话」。如:
①他敬我五分刺(时),我也敬他十分;他敬我一分时,我敬他五分。这般时,是人伦弟兄之意。(《朴通事》)
②我昨日冷酒多吃了。那般时,消化不得,因此上脑痛头眩,不思饮食。(《老乞大》)
这们/那们
「这们」「那们」也主要是作定语和状语。作定语时,「这们」「那们」犹言「这样」「那样」;作状语时,「这们」「那们」犹言「这么」「那么」。「这们」或作「这门」「这每」「这懑」;「那们」或作「那门」「那每」「那懑」。如:
①我去后,将来必共这懑一处。(《王俊首岳侯状》)
②这们的紵丝和纱罗都有么?(《老乞大》)
③你这们胡讨价钱,则一句儿话还你。(《老乞大》)
④你这门惯做买卖的人。(《老乞大》)
⑤大明皇帝来了,亲自见你每的这每苦楚,也不罪你每了。(明·哈铭:《正统临戎录》)
⑥被那懑,引得滴流地,一似蛾儿转。(宋·沈端节:《探春令》)
⑦犹记东华年少,那门相。(宋·陈允平:《南歌子·茉莉》)
⑧那每殷勤的请你,待对面商议。(金据时期·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三)
「这们」「那们」也可作
谓语,表示假设某种情况成为事实。如:
①今年交大运,丙戌已(以)后,财帛大聚,强如已(以)前数倍。这们时,我待近日回程,几日好?(《老乞大》)
②好生说与小厮们,十个人一宿家轮着喂。那们时,不渴睡。(《朴通事》)
(3)这些/那些;这等/那等。
这些/那些
「这些」「那些」多作
定语,用于指别两个以上的人或事物,表示复数。如:
①颍云:「这些公事㬠小。」(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五)
②今尚不废者,犹只是那些秉彝,卒殄灭不得。(《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
③这些恩德处,怎忘之?(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六出)
④红光紫雾罩其身,那些福气说不尽。(《刘知远诸宫调》,第一)
「这些」也常说成「这些儿」、「这些子」或「遮些」。如:
①为这些儿疆界公事,㬠是烦恼。(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五)
②贤人所以异于圣人,众人所以异于贤人,亦只争这些子境界,存与不存而已。(《朱子语类·训门人》)
③去,只是去著这些子;存,只是存著这些子,学者所当深察也。(《朱子语类·训门人》)
④被遮些言语说得来七颠八倒。(宋·大慧觉禅师:《答吕郎中》)
这等/那等
「这等」「那等」犹言「这样」「那样」,主要是作
定语和
状语,表示事物的性质,动作行为的状态。如:
①这等好恶不偏的人,天下不可多得。(元据时期·许衡:《鲁斋遗书·大学直解》,卷四)
②有那等守护贤良老秀才,他说的来狠利害。(元据时期·武汉臣:《老生儿》,第一折)
③往常时紫罗襕白象简,那等尊贵;今葛巾野服,似觉快乐也呵。(元据时期·费唐臣:《贬贵州》,第二折)
④他都不这等寻思,只是胡做,把自家坏了。(《皇明诏令·戒谕武臣敕》)
(4)这里/那里;这边、这畔/那边、那畔;这壁、这厢、这壁厢/那壁、那厢、那壁厢;这搭、这儿/那搭、那儿。
这里/那里
「这里」「那里」表示处所,主要作
状语、
宾语,也可作
主语、
定语。如:
①这里则易,那里则难。(《祖堂集》,卷十一)
②长老才去那里便有来由。(《祖堂集》,卷五)
③贫道这里无这个闲家具。(《祖堂集》,卷四)
④也不问在这里不在这里。(《朱子语类·训门人》)
⑤这里粮尽数著船装载前去。(《王俊首岳侯状》)
⑥陛下明朝早早驾临,妾这里候驾。(元据时期·马致远:《汉宫秋》,第一折)
⑦你那里谁人共美?(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九出)
⑧便是这时候去赶钱塘门,走到那里也关了。(明·冯梦龙:《警世通言·一窟鬼癞道人除怪》,第十四卷)
这边、这畔/那边、那畔
「这边」「这畔」「那边」「那畔」义同「这里」「那里」,表示处所。「这畔」或作「这伴」。这些词主要作宾语、状语、定语,有时也可作主语。如:
①这畔似那畔,那畔似这畔。(唐·裴谞:《判误书纸背》)
②师曰:「此犹是这边事,那边事作摩生?」(《祖堂集》,卷六)
③(岩顶)中心有一大孔,透见那畔之空,远如笠子许大。(唐· [日]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
④到那熟处,顿放这边也是,顿放那边也是,七颠八倒无不是。(《朱子语类·训门人》)
⑤那边礼佛声辽(嘹)亮,这伴金经次第开。(变文《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二)
这壁、这厢、这壁厢/那壁、那厢、那壁厢
「这壁」「这厢」「这壁厢」「那壁」「那厢」「那壁厢」犹言「这边」「那边」,均可表示处所。如:
①偌远地,他在那壁,你在这壁,系着长裙儿,你便怎知他脚小?(元据时期·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第一折)
②那壁厢锁树的怕弯着手,这壁厢攀栏的怕攧破了头。(元据时期·马致远:《汉宫秋》,第二折)
③怎知我这厢独守兰房?(《宋元戏曲辑佚·琵琶亭》)
④忽见那厢来了一僧一道,且行且谈。(《红楼梦》,第一回)
「这搭」「这搭儿」「那搭」「那搭儿」义同「这里」「那里」,亦用于处所义。如:
①你是必兴心儿再认下,这搭沙和草。(元据时期·马致远:《荐福碑》,第二折)
②道姑,敢问这搭儿是何处也?(元据时期·李好古:《张生煮海》,第二折)
③兀的看山那搭,红日直下,有个桃源洞人家。(元据时期·王子一:《误入桃源》,第一折)
④那搭儿别是一重天,尽都是翠柏林峦。(元据时期·谷子敬:《城南柳》,第三折)
疑问代词的发展
古代疑问代词的发展,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王力在《汉语语法史》中将上古汉语的疑问代词分为三个系统。一是ʑ系(指人):(甲)主语、宾语:谁ʑǐuəi;(乙)主语(常用于选择问):孰ʑǐuk。二是ɣ系(指物):何ɣɑi,曷ɣɑt,胡ɣɑ,奚ɣie,侯ɣo,遐ɣea。三是O系(指处所):恶(乌)ɑ,安an,焉ǐɑn。依上古音而论,ʑ系属禅母系统,ɣ系属匣母系统,O系属影母系统。
到了中古汉语前中期,这个三分系统基本上还可以维持下去,但也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这些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三系疑问代词的使用频率有了明显的变化。如有的词使用频率明显上升,有的则明显下降乃至消亡。这种变化,无疑是受到汉民族共同语发展影响的结果。我们仍以《搜神记》《世说新语》为例,观察一下其中的数据,就完全明晰了。如:
第二,疑问代词「那」的产生,打破了疑问代词原有的三分系统。
前面说过,「那」作为一个疑问代词,上古时代已经存在。但是这个「那」,实为一个
合音字(
奈何的合音),并且应用不广。到了中古汉语,「那」已不再是个合音字,而是一个纯粹的词义单一的疑问代词了。这在《搜神记》《世说新语》中都可以证实。如:
①汝头那忽戴鱼?(《搜神记》,卷二十)
②刘真长笑其语拙,问曰:「君欲云那放?」(《世说新语·排调》)
③是我女袍,那得在市?(《搜神记》,卷十六)
④太宗曰:「一日万机,那得速?」(《世说新语·政事》)
疑问代词「那」的产生,使疑问代词由原先的三系变为ʑ系、ɣ系、O系和n系四系。这个四分系统,是以原有的三系为基础,再加上n系,但它还不是真正的新的四分系统。
第三,上古汉语一些疑问代词,到了中古时期,其用法已经发生了变化。
如上古汉语里,「谁」「孰」用法有着明显区别:「谁」主要用于指人,作主语、谓语、宾语和定语均可;「孰」主要是作主语,指人指物均可,表选择,作宾语、定语和状语的是极个别情况。
但两汉以后,「谁」「孰」用法逐渐混淆,「谁」的用法有明显的泛化,即扩大化的趋势。如:
①帝问:「卿兄弟谁可使者?」纯举从弟植。(《后汉书·耿纯传》)
②或见于市者,又捕之,而市人皆变形与慈同,莫知谁是。(《后汉书·方术列传下》)
③太祖问延之:「卿诸子谁有卿风?」(《宋书·颜竣传》)
④且帝子未官,人谁谓贱?(《宋书·周朗传》)
⑤暂问茶之与酒,两个谁有功勋?(变文《茶酒论》)
例①—⑤,依上古汉语而论,句中的「谁」都可换成「孰」。
其实,这种趋同的用法,上古汉语里已开其端。如:
①赵简子曰:「群臣谁敢盟卫君者?」(《左传·定公八年》)
②秦伯问于士鞅曰:「晋大夫其谁先亡?」(《左传·襄公十四年》)
③邯郸人谁来取者?(《战国策·秦策三》)
④文帝不乐,从容问通曰:「天下谁最爱我者乎?」(《史记·佞幸列传》)
⑤韩太傅为诸生时,借相工五十钱,与之俱入璧雍之中,相璧雍弟子谁当贵者。(《论衡·骨相》)
但是,到了中古汉语后期,即唐五代,疑问代词原有的三分或四分系统已彻底打破,形成了新的四分系统。ʑ1系统(禅母1系统):谁;ʑ2系统(禅母2系统):甚、甚么;ts系统(精母系统):怎、怎么;n系统(泥母系统):那(哪)、那(哪)里。下面就分别叙述一下。
(1)ʑ1系统:谁。
「谁」,从上古汉语开始,就是一个应用十分广泛的指人的疑问代词,作主语、谓语、宾语和定语均可。从中古汉语开始,「谁」有明显的取代「孰」的趋势。除此之外,其他用法,中古、近古汉语里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下仅举数例印证之。如:
①谁能出不由户?(《论语·雍也》)
②谁能代卿为我谋者?(《三国志·魏书·荀彧传》)
③谁叫我小名?(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九出)
例①—③, 「谁」,主语。
又如:
①子之师谁也?(《庄子·田子方》)
②先来者谁?(《搜神记》,卷十九)
③池中者谁?(《百喻经·贫人能作鸳鸯鸣喻》)
例①—③, 「谁」,谓语。
又如:
①梁王即终,欲谁立?(《史记·梁孝王世家》)
②子为谁?(《搜神记》,卷十六)
③我怕谁?(《张协状元》,第八出)
例①—③, 「谁」,宾语。
又如:
①子为元帅,师不用命,谁之罪也?(《左传·宣公十二年》)
②尔谁家小儿?(《搜神记》,卷八)
③黄泉无旅店,今夜宿谁家?(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十九出)
例①—③, 「谁」,定语。
「谁」在发展中,也有兼用于指别人或事物者,义同「何」,这也是「谁」的功能泛化表现之一。如:
①上曰:「若所追者谁何?」(《史记·淮阴侯列传》)
②汝姓为谁?(《搜神记》,卷八)
③山巨源义理何如?是谁辈?(《世说新语·赏誉》)
④师云:「谁人缚汝?」(《祖堂集》,卷三)
(2)ʑ2系统:甚/甚么。
「甚」「甚么」,中古汉语后期已经产生。两个词,多作
定语和
宾语,指人、指物均可。如:
①虽然占得笙歌地,将甚酬他雨露恩?(唐·唐谦彦:《牡丹》)
②不知甚么汉,一任辈流嗤。(唐·吕岩:《赠江州太平观道士》)
③来者甚人?(变文《汉将王陵变》)
近古汉语里,这种形式也一直沿用下去。如:
①皇帝在甚处?(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绍兴甲寅通和录》,卷一六二)
③如此读《诗》,是读个甚么?(《朱子语类·训门人》)
④因甚家中闹声沸?(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十出)
⑤章三益有甚么人?(明·刘璟:《遇恩录》)
「甚」「甚么」也可作主语,但是少数。如:
①甚是身,甚是业?(变文《庐山远公话》)
②甚么唤作过山钱?(《张协状元》,第四十出)
因时代不同或方言差异,复音词「甚么」,在定形过程中曾有多种转写形式。如:
①问曰:「甚没人?」(唐·谷神子:《博异志·苏遏》)
②和尚对圣人说个甚摩事?(《祖堂集》,卷十三)
③师曰:「如大德未出家时,相状向什摩处去?」(《祖堂集》,卷三)
④哎哥哥,你明日吃甚末?(元据时期·石德玉:《紫云庭》,第三折)
⑤看别人日边牢落,天际驱驰,云外蹉跎,咱图个甚莫?(元据时期·曾瑞:《端正好·自序》)
(3)ts系统:怎/怎么。
「怎」「怎么」的前期形式作「争」「作么」,唐代已经产生。两词在近古汉语里,规范作「怎」「怎么」。两词主要作
状语,用于询问动作、行为的方式、性状或原因。如:
①我尚自不识,是伊争得知?(唐·寒山子:《寒山诗·忆得》,第二七五)
②生身便在乱离间,遇柳逢花作么看?(唐·李咸用:《依韵修睦上人山居》)
③金人国中初定,些少人马在边上怎敢便做许大事?(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茅斋自叙》,卷二十三)
④羞懒不抬头,双眼怎开?(《刘知远诸宫调》,第一)
⑤家里怎么没大官人出来?(明·哈铭:《正统临戎录》)
⑥「满」字怎么写?(《朴通事》)
近古汉语里,「怎」「怎么」常有多种转写形式:「怎」或作「怎生」「怎地」「怎的」,「怎么」或作「作么」「作么生」「作摩」「作摩生」。如:
①南朝怎生不依契丹一般与我银绢?(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燕云奉使录》,卷十一)
②客长怎地不动?(《张协状元》,第八出)
③「刘」字怎的写?(《朴通事》)
④岁前问寻翟园梅,不知作么不肯开?(宋·杨万里:《岁之二日欲游翟园以寒风而止》)
⑤天要坏我家门,杀了这孩儿是逆天道,且养活,教长成,看又作么生?(《新编五代史平话·梁史平话上》)
⑥师云:「作摩」?(《祖堂集》,卷十二)
⑦师云:「径山向秀才作摩生说?」(《祖堂集》,卷十五)
(4)n系统:那/那里。
真正的疑问代词「那」(nǎ),虽然中古汉语前期就已经产生,但是「那」和由「那」组成的复音词或词组得到广泛应用却在近古汉语时期。疑问代词「那」主要是作
状语,表示反问。「那」也可说成「阿那」,作主语、定语的是少数。如:
①身上无尘垢,心中那更忧?(唐·寒山子:《寒山诗·今日》,第二八三)
②少府头中有水,那不出莲花?(唐·张鷟:《游仙窟》)
③南北东西行七步,问阿那盘陀石最平?(变文《八相变》)
④阿那是维摩祖父?(《祖堂集》,卷十八)
⑤前日女使锁库,不知子在此中,子一月日间,那有饭食?(《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下》)
⑥一欢去后,那肯长来宠我?(《宣和遗事》)
由「那」组成的复音词或词组,中古汉语里已开其端,但大量应用还是在近古汉语时期。如:
①(刘)涣曰:「那可尔?」(《三国志·魏书·刘晔传》)
②我衣恶,那得见少府?(《搜神记》,卷十六)
③病人间多鬼,可畏,那可往?(《宋书·前废帝记》)
④二郎至彼未几,那能便得此米邪?(《宋书·孔觊传》)
⑤那堪受此泥梨苦,变作千年饿鬼行。(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
复音词「那里」,主要作
宾语、
状语和
定语,用于问处所或表示反问。「那里」也可说成「阿那里」「阿那边」。如:
①亦(一)入城来人总喜,问太子如今在阿那边?(变文《八相变》)
②祖曰:「生缘在阿那里?」(《祖堂集》,卷三)
③若不见得自家身己道理分明,看圣贤言语,那里去捉摸?(《朱子语类·训门人》)
④尊兄行馆在那里?(《张协状元》,第二十四出)
⑤官人是那里人?(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
⑥那里有井?(《老乞大》)
复音词「那个」比「那」的用法要宽泛得多。「那个」主要是作主语、定语,指人、指事、指物均可。「那个」也可说成「阿那个」。如:
①相公问昨夜西院,阿那个家人念经之声?(变文《庐山远公话》)
②阿那个是佛?(《祖堂集》,卷三)
③座主从那个寺里居住?(《祖堂集》,卷五)
④沩山别云:「则今阿那个是鼻孔?」(《祖堂集》,卷十六)
⑤诸公看几个耘草,那个快?(《朱子语类·总训门人》)
⑥那个是原告,那个是被告?(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四折)
⑦咱那个山里去好?(《朴通事》)
语法功能互补是古代代词里一种很独特的语法现象。这种现象,在上古汉语的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和疑问代词里都是存在的。如已经谈过的「余(予)」和「朕」,「女(汝)」和「乃」,「吾」和「我」,「之」和「其」,「此」和「是」,「彼」和「夫」以及即将谈到的「谁」和「孰」等等,都是如此。
所谓「功能互补」,这只是从
语法作用的角度来说的。实际上存在互补关系的两个词,它们在语音和语义上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还不能十分肯定这就是原始汉语或远古汉语代词格变的残留,因此只能从「功能互补」角度去加以解释。但是,必须说明,这种解释只是触及了问题的表象,而实质问题仍有待于深入地作历史比较研究。
(1)谁和孰。
「谁」和「孰」的关系,前面已谈了一些,这里再进一步申述。
甲骨文和
金文中都不见「谁」「孰」两字。「谁」,今文《尚书》中仅一见,《诗经》中44见。而「孰」,《尚书》《诗经》中均未出现过。「谁」「孰」两词,语法上有交叉用法始自《论语》。因此,「孰」最初可能是个鲁方言词,后来才进入「雅言」系统的。「谁」「孰」两词,语法功能上存在着强烈的互补现象。
先说「谁」。
疑问代词「谁」,作主语,谓语、宾语和定语均可,但不能作状语。如:
①谁从穆公?子车奄息。(《诗经·秦风·黄鸟》)
②诸侯盟,谁执牛耳?(《左传·哀公七年》)
③彼苟有人意焉,夫谁能忿之?(《荀子·富国》)
例①—③, 「谁」,主语。
又如:
①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②追我者谁也?(《孟子·离娄下》)
③怒者其谁邪?(《庄子·齐物论》)
又如:
①云谁之思?美孟姜矣。(《诗经·鄘风·桑中》)
②吾谁欺?欺天乎?(《论语·子罕》)
③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左传·定公十年》)
④若子死,将谁使代子?(《韩非子·说林上》)
例①—④, 「谁」,宾语。
在上古汉语,「谁」作宾语,不论是一般动词宾语,还是介宾、兼宾,一般都要前置,如上诸例所示。
又如:
①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论语·季氏》)
②墙之隙坏,谁之咎也?(《左传·昭公元年》)
③圣人并包天地,泽及天下,而不知其谁氏?(《庄子·徐无鬼》)
例①—③, 「谁」,定语。上古汉语里,「谁」作定语,其后一般加「之」字。或有不加者,但意义有变,义同「何」,如例③所示。
再说「孰」。
马建忠说:「『孰』字人物并询。」但实际上,「孰」仍以问人为主。如《论语》中「孰」字作主语者计16次,其中指人的有13次;《孟子》中「孰」字作主语者计24次,其中指人的有16次。
上古汉语里,「孰」主要是作主语,不能作谓语,作宾语、定语和状语的均属个别用例。
「孰」作主语既可以表示疑问,也可表示反问。如:
①于是羊舌职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左传·襄公三年》)
②然则舜有天下,孰与之?(《孟子·万章上》)
③孰谓微生高直?(《论语·公冶长》)
④孰谓周公俭哉?(《荀子·儒效》)
与「谁」相比,「孰」作主语的最大特点是它可以表示对比选择,即众中择一,而「谁」却没有这种用法。这种句式只能用于
疑问句,不能用于选择句。这种句式的典型公式是「A+B+孰+形/动」。「A+B」表示「孰」的抉择范围,「孰」才是句子的真正主语。如:
①师与商也孰贤?(《论语·先进》)
②女与回也孰愈?(《论语·公冶长》)
③父与夫孰亲?(《左传·桓公十五年》)
④脍炙与羊枣孰美?(《孟子·尽心下》)
表示抉择范围的「A+B」,也可换成一个名词、动词、代词或非并列性的词组。如:
①弟子孰为好学?(《论语·雍也》)
②画孰最难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③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贤?(《孟子·公孙丑上》)
④二家之议,孰正于其情,孰偏于其理?(《庄子·则阳》)
至于「孰」作谓语、宾语、定语和状语,那都是个别用例。如:
①秦王身问之:「子孰谁也?」(《战国策·楚策一》)
②圣人有百,吾孰法焉?(《荀子·非相》)
③百姓足,君孰与不足?(《论语·颜渊》)
④曾不知夏之为丘兮,孰两东门之可芜?(《楚辞·九章·哀郢》)
根据上述情况,可知上古汉语里「谁」「孰」之间确实存在功能互补关系。依据这种关系,可制成下表:
其实「谁」「孰」之间语法上的这种互补关系并未维持多久,到了中古汉语,这种关系已彻底解体。
从前面的《搜神记》《世说新语》的统计表中就可以看出,《搜神记》中已不见「孰」字,《世说新语》中也仅有5次,「谁」取代「孰」的趋势是十分明显的。「谁」的功能泛化,必然要挤压或取代「孰」的语法空间。这些变化是:
第一,「谁」作主语,增加了「众中择一」用法,这无疑是「谁」「侵夺」了「孰」的语法空间的最好例证。如:
①我始举大义,方造艰难,须一军吏甚急,卿谓谁堪其选?(《宋书·刘穆之传》)
②长君诸王之中,不知谁应当璧?(《洛阳伽蓝记·永宁寺》杨注,卷一)
③看惠能见解与吾谁疾迟?(唐·法海:《六祖坛经》)
④管军头目谁肯把自家心比军心?(《皇明诏令·御制军人护身敕》)
第二,「谁」的功能泛化,也包括其自身原有用法的扩展。
在上古汉语,「谁」作宾语(含介宾),一般都要移置于动词或
介词之前,但中古汉语之后,一般又都要移到动词或介词之后,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请比较:
①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论语·卫灵公》)
②乡人长于伯兄一岁,则谁敬?(《孟子·告子上》)
③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论语·微子》)
④寡人万岁千岁之后,谁与乐此矣。(《战国策·楚策一》)
例①—④,上古汉语例。
又如:
①共定大业,整齐天下,当复有谁?(《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②(张)温当今与谁为比?(《三国志·吴书·张温传》)
③(范)泰名辈可以比谁?(《宋书·范泰传》)
④死尸弃如尘,此时向谁说?(唐·寒山子:《寒山诗·上人》,第二四三)
⑤我等只识一家,更诸姓姚,不知谁也?(变文《舜子变》)
⑥师云:「教我向阿谁道?」(《祖堂集》,卷十一)
例①—⑥,中古汉语例。
第三,由于词义变化,「谁」的功能泛化已由ʑ系扩展到ɣ系。
这种扩展过程,始自上古汉语。「谁」作谓语、直接作定语,是「谁」的次要用法。这些次要用法,也是「谁」词义变化的结果。如:
①吾与之虚而委蛇,不知其谁何?(《庄子·应帝王》)
②彼国错者,非封焉之谓也,何法之道,谁子之与也?(《荀子·王霸》)
③卫人迎新妇,妇上车,问:「骖马,谁马也?」(《战国策·宋卫策》)
④《九章》,谁人所作也?(《论衡·谢短》)
⑤是谁弟宅过佳?(《洛阳伽蓝记·凝玄寺》杨注,卷五)
⑥余问曰:「此谁家舍也?」(唐·张鷟:《游仙窟》)
例①, 「谁」「何」连用,义同「何」。「何」,何人。例④, 「谁」,义同「何」。例②③⑤⑥, 「谁」,谁人,何人。
(2)「何」和「曷」。
甲骨文和金文,都不见「何」「曷」。「何」「曷」均始见于《尚书》《诗经》,两词的功能互补关系亦始于此。
先说「何」。
「何」,最初的主要用法是作
宾语和
状语,到了《诗经》里才有作定语的例证。上古汉语里,「何」作动词或介词的宾语,一般都要置于动词或介词之前。如:
①禹拜曰:「都!帝,予何言?」(《尚书·皋陶谟》)
②终南何有?有条有梅。(《诗经·秦风·终南》)
③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诗经·召南·行露》)
④吾何执?(《论语·子罕》)
⑤尔何知?(《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⑥子曰:「何为其然也?」(《论语·雍也》)
如果介词是「自」「于」,介词宾语似乎以后置为常。如:
①握粟出卜,自何能谷?(《诗经·小雅·小宛》)
②哀我人斯,于何从禄?(《诗经·小雅·正月》)
「何」作定语,可以人物并指,这一用法始自《诗经》。如:
①何草不黄,何日不行?(《诗经·小雅·何草不黄》)
②伯夷,叔齐,何人也?(《论语·述而》)
③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庄子·养生主》)
④此所谓何声也?(《韩非子·十过》)
作状语,也是「何」的主要用法之一。「何」字作状语。可表疑问、反问或感叹。「何」作状语,大量使用始自《左传》。如:
①能哲而惠,何忧乎驩兜?(《尚书·皋陶谟》)
②夫子何哂由也?(《论语·先进》)
③命女三宿,女中宿至,虽有君命,何其速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④市门之外,何多牛屎?(《韩非子·内储说上》)
作谓语,是「何」的次要用法,《尚书》仅1例,《诗经》15例,比较广泛使用是始自《孟子》。如:
①禹曰:「何?」(《尚书·皋陶谟》)
②其赠维何?乘马路车。(《诗经·大雅·韩奕》)
③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论语·先进》)
④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万章上》)
⑤道者,何也?(《荀子·君道》)
有时为了强调所问的原因,谓语「何」也可前置。如:
①何哉,尔所谓达者?(《论语·颜渊》)
②何哉,君所谓偷者?(《孟子·梁惠王下》)
「何」字作
主语,是它的次要用法。这一用法始自《左传》,比较广泛使用是始自《庄子》。如:
①公曰:「何贵何贱」?(《左传·昭公三年》)
②封略之内,何非君土?(《左传·昭公七年》)
③何谓朝三?(《庄子·齐物论》)
④王召樗里疾曰:「是何匈匈也,何道出?」(《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例④, 「何道出」是问何人说出了攻韩的信息,所以下文才说「似犀首」。「何」作主语,很少指人。
「曷」始见于《尚书》。《尚书》《诗经》中,「曷」作
状语是其强项,前者18见,后者21见。而「何」在《尚书》《诗经》中,作状语者分别是5见,21见。「何」「曷」相比,功能互补关系也是十分明显的。如:
①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尚书·汤誓》)
②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诗经·王风·君子于役》)
③心之忧矣,曷维其已?(《诗经·邶风·绿衣》)
④赵孟曰:「吾子曷归?」(《左传·昭公元年》)
例①,
孔安国《尚书传》云:「曰『是日何时丧,我与汝俱亡』,欲杀身以丧祭。」例②,
郑玄《
毛诗笺》云:「曷,何也。君子往行役,我不知其返期。何时当来至哉,思之甚。」例③,
毛传云:「忧虽欲自止,何时能止也。」《左传》中「曷」字仅有一例,而此一例又作状语又指时,足见「曷」作状语用于指时是它的最主要用法。例④,杜注云:「问何时当归。」
当然,「曷」作状语,不仅仅是用于表时,也可用于问原因或其他反问语气。如:
①天曷不降威?(《尚书·西伯戡黎》)
②既曰归止,曷又怀止?(《诗经·齐风·南山》)
③阖四竟之内,所以立宗庙社稷,治邑屋州闾乡曲者,曷尝不法圣人哉?(《庄子·胠箧》)
此外,「何」「曷」的功能互补关系,还体现在「曷」字很少作主语、宾语、定语上,也体现在「曷」不能作谓语上。在先秦《尚书》《诗经》《论语》《左传》《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八部文献中,作主语者仅《荀子》中有8例;作宾语(含介语)者,《尚书》一例,《荀子》8例;作定语者,《诗经》中3例;作谓语者0例。如:
①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曷以引养引恬?(《尚书·梓材》)
②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诗经·王风·扬之水》)
③曷谓中?(《荀子·儒效》)
「曷」的短板,正是「何」的强项,两词之间功能互补关系十分明显。根据上述情况,制成下表,供参考:
两汉以后,「何」完全取代了「曷」的功能。《搜神记》《世说新语》中均不见「曷」字。其他文献或有见之者,这多为仿古之笔,为古语残留。
上古汉语ɣ系疑问代词,除「何」「曷」外,还有「奚」「胡」两词,均以作宾语、状语为主。「奚」「胡」可能都是「何」的方言变体。「胡」,始见《诗经》,凡51见,《诗经》以下,较少使用。「奚」始见《论语》,使用频率也不高,较多用在《庄子》《韩非子》两书中。两汉以后,「奚」「胡」,也都是十足的古语词,可以略而不论。
上古汉语O系疑问代词,常见者有「恶」「安」「焉」三个词。「恶」始见于《论语》,「安」「焉」均始见于《诗经》。这三个词,有两大功用:一是作宾语,表示处所;二是作状语,表示情状或方式。总体上看,这些词使用频率并不高。「恶」,主要用在《孟子》《庄子》两书中,凡98见;「安」,主要用在《庄子》《韩非子》两书中,凡74见;「焉」,主要用在《左传》中,凡112见。
「恶」「安」「焉」用于宾语的例证是:
①君子去仁,恶乎成名?(《论语·里仁》)
②居恶在?仁是也。(《孟子·尽心上》)
③学恶乎始,恶乎终?(《荀子·劝学》)
④天之生我,我辰安在?(《诗经·小雅·小弁》)
⑤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
⑥行贤而去自贤之行,安往而不爱哉?(《庄子·山木》)
⑦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论语·为政》)
⑧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孟子·离娄上》)
⑨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韩非子·说林上》)
①尔幼,恶识国?(《左传·昭公十六年》)
②彼又恶能无惊乎哉?(《庄子·达生》)
③人之性恶,则礼义恶生?(《荀子·性恶》)
④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论语·先进》)
⑤暴而不戢,安能保大?(《左传·宣公十二年》)
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秋水》)
⑦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论语·子罕》)
⑧老夫罪戾是惧,焉能恤远?(《左传·昭公元年》)
⑨人焉能去安利之道而就危害之处哉?(《韩非子·奸劫弑臣》)
到了中古汉语,「恶」「安」「焉」也都成了古语词。
上古汉语三类疑问代词,发展到中古汉语,只有两个词生命力最强,一个是「谁」,一个是「何」。「何」的功能无限泛化,除少作主语外,几乎无所不能。但由于语言发展,它最终也不得不又被新的四分系统中的ʑ2系统、ts系统和n系统所取代。这已不是个别词的功能泛化问题,而是语言系统的转换。如:
①你又三更半夜来者里作什摩?(《祖堂集》,卷十)
②某甲为什摩不闻?(《祖堂集》,卷三)
③军马已起,更商量甚的?(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茅斋自叙》,卷二十三)
④如此读《诗》,是读个甚么?(《朱子语类·训门人》)
⑤你这里做甚末来?(元据时期·无名氏:《杀狗劝夫》,第一折)
⑥若不如然,因甚见他施拜礼?(《刘知远诸宫调》,第十二)
⑦都巡多时不相见,怎直恁消瘦如此,为甚?(《宣和遗事》)
又如:
①(和尚)缘没事谩语?(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
②狱主问言:「寄是没物来开?」(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
③此是甚山?(变文《庐山远公话》)
④便将甚生法说与?(变文《庐山远公话》)
⑤佛是什摩义?(《祖堂集》,卷三)
⑥此意在什么处?(宋·圜悟克勤:《碧岩录》,卷一)
⑦我们甚么人?(《张协状元》,第八出)
⑧燕燕己身有甚末孝顺?(元据时期·关汉卿:《诈妮子调风月》,第一折)
⑨甚时能结学韩珠?(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六出)
又如:
①争敢诳妄相公?(变文《庐山远公话》)
②若不到,争知无人?(《祖堂集》,卷六)
③师云:「作摩生讲?」(《祖堂集》,卷十四)
④作么生与诸人相见?(宋·虚堂和尚:《虚堂和尚语录》)
⑤若不行军法,后怎生使兵也?(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茅斋自叙》,卷十二)
⑥坠落烟花怎由己?(元据时期·无名氏:《小孙屠》,第八出)
⑦你怎么才来?(《朴通事》)
⑧「床」字怎的写?(《朴通事》)
以上「怎」「怎么」等作状语。
又如:
①古人石上栽花意作摩生?(《祖堂集》,卷四)
②达磨曰:「子作么生?」(宋·大慧普觉禅师:《答刘宝学》)
③潜龙性命怎生?(《刘知远诸宫调》,第一)
④你是高丽人,学他汉儿文书怎么?(《老乞大》)
以上「怎么」等作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