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寿
唐代史学家
李延寿(生卒年不详),字遐龄,唐代著名史学家,相州(今河南省安阳市)人,祖籍陇西郡狄道县(今甘肃临洮县)。出身陇西李氏姑臧房,是初唐学者李大师的第四子。
人物生平
传承家学
李延寿出身陇西李氏姑臧房。其家族世代居于相州地(今河北临漳西南);尉迟迥之乱邺城被毁,相州迁治安阳(今河南省安阳市)。
像那个时代的多数史家一样,李延寿之所以走上治史道路,是与家学渊源分不开的。李延寿的曾祖李晓,字仁略,广泛涉猎经史文献,早年就受到当时人的称赞,其也训导勖勉家族晚辈,让他们都因学行而为人称道;李延寿的祖父李超,字仲举,同样博涉经史,而不拘守章句之业,颇有创新学术的气概。特别给李延寿重大影响的是其父李大师。李大师是一位有志于编著南北朝史的学者。他勤奋好学,知识广博,善于作文,尤长史学,计划仿《吴越春秋》的体例,著一部南北朝编年体史书,以便全面真实反映南北朝时期的历史。但著述未毕,李大师即于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年)去世了。李延寿作为李大师的第四子,深受父亲的影响和家学的熏陶。此后的岁月里,李延寿没做过高官,倾其毕生精力从事于官修和私修史书的编撰。
屡叨史局
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命大臣组织修撰北齐北周五个朝代的纪传体史书,即《五代史》。李延寿与敬播都在主修《隋书》的颜师古孔颖达领导下参与相关文字编辑工作。李延寿希望继承父亲就南北朝修纂通史的遗志,完成先人的未竟事业;以此为契机,他得以在工作之余抄录此前未见的有关上述王朝的史料。
贞观五年(631年),李延寿的母亲又接着去世,李延寿辞去了修史的职务,回家守丧。服阕,被派往蜀中(今四川境内)去做官。公事之余,李延寿对前几年搜集的有关南北朝等的一些史料进行初步的编排,但缺失的还有很多,不能完稿。
贞观十五年(641年),李延寿在京师长安任太子典膳丞时,时任右庶子令狐德棻推荐启用李延寿参与《晋书》的编修。李延寿借机继续考察刘宋萧齐元魏这三个王朝的未见史料。但这一次《晋书》重修工作并未完成,令狐德棻本人即因太子李承乾谋反案而除名,后又出任雅州刺史。
贞观十七年(643年),李延寿奉敕命参与编撰《五代史志》。此前,有关梁、陈、北齐、北周、隋五朝的《五代史》纪传部分(即《五代纪传》)早已在贞观十年(636年)写成,但这部史书只有本纪列传,而无志书,因此唐太宗褚遂良等人补写各志,修撰有关上述朝代典章制度的《五代史志》。借着受诏参与撰录《五代史志》的机会,李延寿又全面搜寻披阅自己著述南北朝史所需的史料。
贞观二十年(646年),唐太宗下诏重修《晋书》,再次启动该书的修撰工作。据《唐会要》记载,参加重修的共有21人,时任御史台主簿的李延寿是其中之一;《旧唐书》李延寿本传则称,李延寿是在参加重修《晋书》之后不久转任御史台主簿的,并且兼直国史。贞观二十二年(648年),《晋书》重修告成。
唐高宗显庆元年五月四日(656年6月1日),经过十余年的时间,《五代史志》成书。《五代史志》共十志三十卷,后并入《隋书》刊行,其中的《经籍志》成于李延寿和敬播之手,记录了从古代到隋朝的历代著作。《经籍志》亦简称《隋志》,是专指《经籍志》而言的。《经籍志》正式创立了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对后世书籍的分类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年七月三日(656年7月29日),李延寿参与修撰的唐朝纪传体国史成书,时李延寿为起居郎
私为修撰
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李延寿私撰《南史》80卷和《北史》100卷成书。其中,《南史》首先完稿,李延寿将之呈送监修国史、国子祭酒令狐德棻,令狐德棻通读全书并对其内容进行了修正,允许李延寿奏进此书。之后,李延寿又以《北史》向令狐德棻请教,也收获了一些指导。在此基础上,李延寿又向时任诸宰相请示,而后才上表献书。据《唐会要》记载,唐高宗李治曾亲自为之作序。
李延寿最后担任的官职是符玺郎,后去世,时间不详。他个人撰成的著作除了《南史》《北史》,还有《太宗政典》30卷。调露二年二月一日(680年3月6日),唐高宗因《太宗政典》一书,下诏表彰李延寿,令给李延寿家人五十匹绢作为赏赐,并命人抄写《太宗政典》,分别由秘书省收藏和赐给皇太子,此前李延寿已经过世。
主要影响
修撰史书
总述
李延寿一生三次参与修撰前朝史,即《隋书》《五代史志》《晋书》;又参与本朝国史的修撰,亦可能参与实录的修纂;还独力撰有《太宗政典》《南史》《北史》三部著作。其中,李延寿一生中最大的成就是独立完成两部正史——《南史》《北史》。
《南史》和《北史》是李延寿以其大半生的时间写成的历史著作,这两部史书的编撰,李延寿说是“始末修撰,凡十六载”,这里说的16年,是从他贞观十七年(643年)参加修撰《五代史志》这一年作为开始时间的。其实,从贞观三年李延寿参加修撰《隋书》时,他就开始了“二史”编撰的准备工作。那时,李延寿利用“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五代旧事所未见”者,为将来编撰“二史”积累资料。如果从搜集史料之时来计算,“二史”的完成则经历了整整30年的时间。
李延寿的“二史”所依据的历史文献,主要是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代“正史”,但他并未拘限于此,另外还参考了各种“杂史”1000多卷,正如李延寿自己说的“鸠聚遗逸,以广异闻”。对于八代史书,李延寿采取“除其冗长,捃其菁华”的原则,“其烦冗者,即削去之”。他删削的“烦冗者”,主要是一些诏书和表文,而史实部分则尽量保留,这就使“二史”比“八书”简约多了。《南史》和《北史》后来被列入“二十四史”中,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李延寿修撰二史的缘起
写南北朝史是李延寿之父李大师的夙愿。他认为,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南北各政权相互攻击,各国修史者均站在本国立场上,南称北为“索虏”,北称南为“岛夷”,由于偏见作怪,记他国事既不详备,又往往失实。这些史书在隋唐大统一之后更显得与时代不协调。可是,李大师没来得及写完这部编年史就死了。
李延寿所处时代,官修史书,宰相监修制度已确立,与唐以前所修的七部正史(《史记》《汉书》《三国志》《后汉书》《宋书》《南齐书》《魏书》)都是私家所修不同,此时,官修前代纪传体断代史的一统局面已定。南北朝的各代纪传体史书除前代所修三部(《宋书》《南齐书》《魏书》)外,其余均由本朝着手补齐,并且这些书都是本朝“钦定”。李延寿不过是一名普通史官,却要重修南北朝史,对本朝皇帝批准的正史加以整理刊正,显示出他是一位较有勇气和责任心的史家。李延寿之所以这样做,原因之一是要完成父亲的修成南北朝通史的遗愿,原因之二是他对已有的南北朝各断代史不满意,他在《进书表》中批评这些史书记叙矛盾,“互陈闻见,同异甚多”,又认为这些史书采集史料不广,而那些被忽视的史料“易为湮落”,如不抓紧利用,以后即使想纠史书之失,也会“求勘无所”。李延寿从任史官之始,就着手搜集资料,决心完成父亲的遗愿。
史料来源与修纂过程
李延寿在《北史·序传》谈到,在父亲旧稿中,齐、梁、陈、周、隋五代的事“所未见”。李延寿在贞观年间所参与撰修的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正是大师旧稿中所没有的内容,李延寿正可以凭借修史的有利条件续补。所以李延寿除了完成史局规定的任务,“因于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之”,工作极为辛苦。过了两年,李延寿因事离开史局,资料远未抄录完,“以所得者编次之,然尚多阙,未得及终”。幸运的是,在贞观中、后期,李延寿又获准参加修《五代史志》和《晋书》,于是他进一步“遍得披寻”,继续全面搜集史料。
李延寿还利用自己能够接触官藏史书的有利条件,对父亲旧稿内容加以完备,“因兹复得勘究宋、齐、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由于五代史修成后,暂时未予公开流布,只是藏于秘阁,李延寿“不敢使人抄录”,只能自己以史官身份去翻阅抄写,又因“家素贫罄”,无钱雇人誊写,所需各种史书不得不自己动手去抄。李延寿从八部正史之外,更勘杂史于正史所无者1000余卷,皆以编入,其烦冗者,即削去之。八代正史共566卷(另说537卷),加上杂史1000余卷,延寿在抄录、勘究这么巨大数量史书的基础上,才写成《南史》《北史》180卷,史料准备和最后成书的比例大约是十比一左右,可见李延寿作史的勤奋精神和认真态度。学者张金龙认为,李延寿自谓在八代五百五十卷正史之外,还勘对了一千余卷杂史,似乎有较大程度的夸张,符合事实的说法应该是,李延寿在八代正史以外所涉猎或勘对的杂史可能与正史的卷数相差不大,距一千余卷还差一半,但即便是这个数字也并非可以轻易为之。
除其冗长,捃其菁华
宋、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史五百余卷,而经李延寿改作为南、北二史,减至180卷,可见删掉了相当多的文字。总的看,李延寿删《魏书》《宋书》最多,原因是这两部书在八史中原来卷帙就最多,《宋书》100卷,《魏书》更达130卷,李延寿欲省减南、北史篇幅,宋、魏二书必为砍削重点。另外,宋、魏二书为前朝人所修,南、北朝相互攻击之辞甚多,李延寿作史目的之一即是纠正此弊,斧削起来又不必有得罪本朝史官的顾忌。李延寿所删多为诏诰、符檄、章表,认为重要者则以简略语言概括之,意图简净。另一删削重点为南、北征战攻伐之事,这是因为李延寿深知,原来各史关于战争记载多不实,夸胜讳败已为作史者惯例,延寿在此时一一核定战争胜败之迹实非易事,所以多删去。
李延寿所修“二史”对于“八书”的删节,有利也有弊。其所删部分,多是皇帝册文、诏令,大臣奏议、文章,从而使史文紧凑、醒目,可读性强,这是利的方面。但是“二史”也删去了“八书”中的一些重要史实。这是弊的方面。总体上看,二史卷数仅占原八书卷数三分之一。这是李延寿“删落酿辞”、“叙事简劲”的长处。正因为如此,“二史”比“八书”流传广、影响大。北宋以前,“八书”中有的颇多散失,而“二史”却完整地保存下来,是很好的证明。
在比较李延寿修史与八书的篇幅关系时,还需注意到八书都有志:《宋书》本身有志八篇三十卷,《南齐书》志八篇十一卷,《魏书》志十篇三十卷,梁、陈、北齐、周、隋五书有《五代史志》十篇三十卷。八书的志,反映了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特点、社会风貌,包括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 然而,李延寿的《南史》《北史》则只有纪传,并未设立志书。当代学者谢保成认为,正因如此,尽管二史可以广为流传,终因没有“志”而不能取代八书。
鸠聚遗逸,以广异闻
李延寿之《南史》《北史》,并非简单将八书旧史删节、离合而成,而是尽量充实了一些新的史料。针对旧史作者重视官方资料而忽于私人记载,李延寿有意把自己补充史料的重点放在“易为湮落”的“小说短书”上,他认为这些材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在李延寿之后的著名史评家刘知几也持同样观点:“大抵偏记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这两位史家的看法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官方记载受种种牵制,往往不能据事直书,隐讳必多,而私家记载多记亲历之事,没有审查之类的控制,较能求其真。南、北二史和《南齐书》《梁书》《北齐书》《北周书》比较,增加了不少重要的史实。
以梁代史为例,李延寿的《南史》比《梁书》多立了王琳等十余传,对原有的某些传也充实了内容,如《范缜传》。李延寿所增内容固然有关于“人之善恶,事之成败者”,但由于李延寿对奇闻异事兴趣较浓,导致所增内容中有不少神怪荒诞之事和无关宏旨的琐言碎事。如阴子春传中,李延寿《南史》就比《梁书》增出神庙、大蛇、异梦之事,此类怪诞事入史,显然失当。
总之,李延寿较之八书所增部分,因多采自杂史中的预言和故事,因而加重了某些史事、人物的神秘色彩,这是弊的方面。但李延寿撰写“二史”,参考的书籍比较多,因而增加了“八书”中原来所没有的一些重要史料,扩大了某些人物传记的篇幅,甚至还增写了一些人物传记。这是利的方面。张金龙认为,李延寿所利用的“小说短书”大多在后世湮没无闻,这使得《南史》和《北史》在史料价值上有可能超越八书。以当代的眼光来看,这应该是二史最具价值之处;不过,在增添的同时也发生了一些弊病。
文之所安,因而不改
对原有八书中相当一部分内容,李延寿并不随意改动,只要是他认为合适的内容,则或全抄旧文,或离合编排。特别是对《陈书》《隋书》,李延寿基本上无大的增删改动。如《北史》中隋文帝、炀帝、恭帝纪论全录自《隋书》,仅《文帝纪》开头一句“龙德在田,奇表见异”,改为“树基立本,积德累仁”。南、北二史和八史各有千秋,相辅相成,对于后人了解这一历史时期来说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长处,所以后世学者大都把南、北史和八史对照起来读,互为补充。 李延寿修史思想的核心即是“以史为鉴”,这同唐初官修史书的主导思想是相一致的,但李延寿的特点在于,他善于选择一些细小而又富有典型性的事件、情节来表达出自己的思想,这当然得益于他重视“小说短书”的独特眼光和更勘杂史一千余卷的勤奋劳动,史书因此也增加了趣味性。对于某人行为不单靠直接叙述,而是通过他人的谈话来显示,也易于给读者新鲜深刻印象。
还需注意的是,李延寿所修二史与八书书法上有曲直之分。瞿林东指出,南北朝时期人们作史,因多所忌讳而形成曲笔者甚多。李延寿的《南史》《北史》对这些曲笔有不少改正。如魏收在北齐文宣帝高洋时撰《魏书》,凡事涉高洋父亲高欢在东魏所作所为时,多曲为回护;李延寿《北史》对此大多据实直书,予以改正。《梁书》、《陈书》虽是姚思廉撰成于唐初,但因部分史稿系继承其父姚察旧作,而姚察又多据梁、陈史官所录,故曲笔也不少。如《梁书》对临川王萧宏大加褒美,称赞他“性宽和笃厚”,“时称其长者”;而李延寿的《南史》则揭露他是个品行低劣、恣意聚敛、贪生怕死之徒。《南史》改正《陈书》曲笔之处更多,“使奸恶不能藏匿”。当然,“二史”亦并非完全没有曲笔,但总的来看,在书法的曲直上“二史”是胜过“八书”的。
修史效果
李延寿赞成国家统一的思想倾向是很明显的,他纠正了南北分裂时期某些史书的种种狭隘偏见,力求实事求是地描述历史,不带狭隘的地域观念,有力地向读者展示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民族团结、民族大融合的趋势是不可抗拒的。两史比较,《北史》比《南史》写得更好,因为李延寿和父亲李大师均为北方人,因此,对北朝的历史、掌故、风俗、人情都较熟悉,所能见到的史料也较多;另外,李唐起源于北朝,官方对北朝各代史的研究格外重视,客观上给创造了有利条件。所以,《北史》的记载比《南史》详明。
李延寿的南、北二史在普及历史知识上颇有功绩。由于卷帙不繁,易于抄写,所以得到较广泛流传,清代学者梁章钜《退庵随笔》中就指出:自《南史》《北史》行世以来,原有的八部正史就变得不重要了,很少有人诵习,所以时间愈久,八史阙佚愈严重。这说明南、北二史比八史更受到社会重视,更有效地传播了历史知识。后代史家对延寿曾有较高的评价,后晋人所作《旧唐书》中赞道:“李延寿研考史学,修撰删补,克成大典,方之班、马,何代无人?”宋代杰出史家司马光精研史学,博览历代史书,他在给刘道原信中感叹道:“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虽于祥诙嘲小事,无所不载,然叙事简径,比于南北正史,无烦冗芜秽之辞。窃谓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也。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李延寿当年主要是依据八史来编纂南、北二史,可是到了北宋刊印正史时,《魏书》《北齐书》《北周书》的一些残缺反而要靠《南史》《北史》来补足了,可见,南、北二史在客观上还起了保存历史资料、维持八史基本完整的作用。这个贡献当然是李延寿当年未想到的。
更新史体
编次别代,共为部秩
李延寿虽继父遗志修史,并参考父亲的未成稿,但并未遵循父亲旧稿的体例。李大师所作是仿《吴越春秋》,为编年体;李延寿所作则仿《史记》,为纪传体,但又与《史记》不完全一样,是介于《史记》和《汉书》间的一种体例。李延寿所修《南史》《北史》,是纪传体通史,与纪传体断代史有别,但又并非《史记》那样“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是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
李延寿采用纪传体通史的体例,分别对南、北朝史事做贯通的叙述。他把魏(包括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四代史事编成《北史》,起魏道武帝拓跋珪登国元年(386年),至隋恭帝杨侑义宁二年(618年),共二百三十二年。其实,隋已统一全国,本不应单列于北史,李延寿此举可能有两点考虑,一是隋承继北周,将隋列入北史在编写上较方便,否则要在南、北两通史外再编一隋史,易给人体例混乱之感;二是将隋列入《北史》,可以突出唐统一的重大意义,为本朝政治利益服务。李延寿又把南朝宋、南齐、梁、陈四代史事编成《南史》,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至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共一百六十九年。
家传的设置
李延寿用通史体例叙述南、北朝史事,故能打破朝代的断限,分别对北朝、南朝的人物、史事作归纳集中,两史的帝纪、后妃、宗室均依照朝代先后顺序排列。以下的诸臣列传则大体有先后顺序,对一些高门大户则其子孙附其父祖传中,连缀书之。《南史》以王、谢二大姓为主,《北史》以崔、卢二大姓为主,家族体系分明。其他类传更进一步打破了朝代的断限。
家传作为一种编纂方法并不开始于李延寿。刘宋时,何法盛著《晋中兴书》,就有瑯邪王录、陈郡谢录等篇名,就是将东晋大族王、谢两家的人物集中为传。北齐魏收著《魏书》,也是参用家传形式。但魏书对大族中的重要人物还是抽出来单独立传,李延寿所修《南史》《北史》则凡是子孙都附于父祖传下,因此家传的特征更为突出。
李延寿设置家传的作法,引起后世某些学者不满。清代修《四库全书总目》的学者认为延寿叙例为家传之体,不应用于国史。著名考据家王鸣盛批评李延寿使国史变成家谱,最为谬妄。《中国通史》李延寿传记的编撰者则认为,这些批评者有些过于拘泥正史体例,没有看到李延寿对正史作法是因循中有创造。《南史》《北史》为数代之通史,正为断代正史之变例,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的。首先,南北朝各代统治时间都不长,往往一人历经数朝,有时很难恰当把某人归入某朝,所以李延寿把断代之体变为通史之体;其次,南北朝时门第之风大盛,王、谢、崔、卢等高门大族与南北朝相终始,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举足轻重,李延寿注重谱牒世系是对历史的如实反映,而且世族牵连附传,便于读者检寻。
思想特点
统一观
李延寿《南史》《北史》在思想上的突出价值,是宣扬天下一家的统一思想。李延寿认为南朝与北朝占有同样的历史地位。他反对把北魏以前北方一些少数政权的历史“编之四夷”。也指出东晋、宋、齐梁、陈各朝,虽偏安江南,但前后相承300余年,不承认它们历史地位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李延寿在《南史》《北史》中不分正闰,给南北朝各政权以同样的地位。这种在历史撰述上不再强调南、北对立和华、夷界限的认识和作法,反映了民族融合的伟大成果,是历史的进步。在具体撰述中,李延寿也采取了一些适当的作法来宣扬统一意识。他对南北之间的战争采取“两国交兵不详载”(赵翼廿二史札记》卷13《南北史两国交兵不详载》条)的作法,就是有意削减对此的过分纠缠。
一般认为,李延寿修《南史》《北史》在历史观上强调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站在大一统唐朝的立场上平视南北朝,皆以之为“中国”之历史。与此种通说不同,学者谢保成认为倾向统一不是李延寿修《南史》与《北史》的主题。他认为,在表现民族关系方面,梁、陈、北齐、周、隋、晋6部官修史都先于南、北二史而具有倾向统一的思想,李延寿在表现民族关系方面并没有多少超越上述6部官修史之处,且未能实现其父李大师将南北史合为一书的构想。但靳宝则认为,唐初官修史书较之《宋书》《南齐书》《魏书》虽有改进,但仍未完全达到大一统时代的要求,不能全面地反映隋唐大一统思想和天下一家的历史文化认同观念。相较之下,李延寿的《南史》《北史》虽为二书,在体例上各成体系,但这两体系间相互照应,互相联系,而非相互独立平行;不仅形成了南朝历史系统和北朝历史系统,还将这两大历史系统统一起来,视其为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靳宝认为,这是统一思想在李延寿历史编纂上的反映。
宗族观
魏晋南北朝以降门阀制度影响,唐初仍存留一些崇尚门第习气,李延寿也未能免俗,他在《北史·序传》中津津乐道地讲述先世事迹,自称帝颛顼高阳氏、周柱下史李耳为“李氏之先”。被尊为道教教主、太上老君的李耳,在唐朝是有特殊身份和地位的。唐高祖武德八年(625年)定三教顺序为道、儒、佛,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年)宣布李耳是他的祖宗。李延寿以李耳为祖,意在表明自己为圣贤之后,并且与当代皇帝同出一祖。在同一序传中长篇累牍地列举了历代祖先的仕宦情况和功绩,形同撰述家谱,表现出较强的门第观念。他既迷恋于先祖的光荣,又流露出对现时自己名位较低的不满。
如前所述,李延寿在《南史》《北史》设立专传,多采家传形式,凡传主的直系子孙或旁系亲族,不分朝代,都集中附于传主之下叙述,虽被人指为有立家谱之嫌,但也的确反映了当时门阀制度盛行的社会现实。又,李延寿《南史》和《北史》在记述人物的历史活动时,通常都把所记述的人物和他的家族兴替得失、荣辱悲欢联系起来,而尤其注重说明人物活动的因果同“家声”“门风”的关系。二史也很注意家族兴替与皇朝盛衰的关系。这些都反映了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
历史评价
李治赐李延寿家物诏》:“故符玺郎李延寿,艺文该洽,材兼良史,撰《政典》一部,词殚直笔,虽其人已亡,功有可录。宜赐其家绢五十疋,仍令详正所写,两本付秘书,一本赐皇太子。”
刘昫等《旧唐书》:①“自武德已后,有邓世隆顾胤、李延寿、李仁实前后修撰国史,颇为当时所称。”②“李延寿研考史学,修撰删补,克成大典,方之班、马,何代无人?”
宋祁等《新唐书》:①“时又有邓世隆、顾胤、李延寿、李仁实皆以史学称当世。”②“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时人见年少位下,不甚称其书。”
张金龙:“延寿参与官修《隋书》和《晋书》,独立修撰为当朝所重的三十卷《太宗政典》,可能还参与了太宗、高宗朝国史或实录的修撰,更主要地是以一己之力编撰了一百八十卷的《南史》和《北史》,以这样的成就在著作家辈出的唐初文苑,无疑还是能够大放异彩,不仅可以说他是唐初十分杰出的史家之一,而且也可以说是整个唐代十分杰出的史家之一。”
人际关系
五世祖:李承,北魏镇北将军李宝长子。北魏龙骧将军、荥阳太守、姑臧穆侯。
高祖父:李虔,北魏散骑常侍、兖州刺史、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高平宣景男。
曾祖父:李晓,北齐外兵郎、顿丘广武东郡三郡太守。
祖父:李仲举,名超,以字行,隋清江、洛阳二县县令。
父亲:李大师,字君威。
兄弟:有兄李庆孙、李正礼、李利王;有弟李安世;又有堂兄弟李玄运,是李延寿叔、李大师弟李行师之子。
晚辈:有侄李元瓒,李正礼之子;又有侄李元道、李元德,是李利王之子。
主要作品
李延寿参与修撰的集体作品有:
李延寿的个人作品有:
上述作品中,李延寿个人最主要的作品为《南史》《北史》。二史都是纪传体的通史,据《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删繁补缺而成,较旧史为简明。均有本纪列传,无志、表。又因李延寿家居北方,对北朝见闻较近,所以《北史》又比《南史》更为详密。北宋以后,《魏书》《北齐书》《周书》有所残损,后人用《北史》的相关内容补入;亦以《南史》补《宋书》。清李清有《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周嘉猷有《南北史捃华》八卷。
史料索引
《北史·卷一百·序传》
《旧唐书·卷七十三·列传第二十三·李延寿传》
《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
《新唐书·卷一百二·列传第二十七·李延寿传》
人物争议
生卒年份
李延寿生卒年份不详。清代学者钱大昕在《疑年录》中根据李延寿于贞观初年参与修史,认为他那时最年轻也应有二三十岁;又根据高宗调露二年(680年)因所李延寿撰《政典》进御,诏赐其家帛,推测李延寿卒于仪凤年间,其年寿不低于八十岁。现代学者高敏杨耀坤等基本沿袭其说,认为李延寿大约生于隋文帝开皇年间(581—600年),卒于唐高宗仪凤年间(676—678年),年约八十余岁。李宗邺则推测李延寿最少二十岁出仕,死在高宗显庆(660年)以后、调露(679年)以前,约享年五十三至七十岁。梁丽红综合《北史》《旧唐书》等的记载,认为李延寿生于600—610年之间,卒于显庆末年至龙朔年间,年寿大致五六十岁;并指出,调露二年(680年)唐高宗因《太宗政典》表彰李延寿是出于特殊的政治意图,不能作为李延寿卒年的证据。
修史时点
清代学者赵翼在其《陔馀丛考》中,引用李延寿在《北史·序传》中有关他在贞观十七年(643年)参与《五代史志》修纂的记录,这被解读为赵翼认为贞观十七年(643年)是《五代史志》开始修撰的时间,后代也有其他学者持此种观点,而这与学界更多采信的宋刊本跋文所述贞观十五年(641年)开始修撰《五代史志》不同。学者吴玉贵孟彦弘将上述赵翼等人的观点视为误读,认为这应该是李延寿参加十志修撰的时间,而非《五代史志》修撰工作开始的时间。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10 14:35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