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判
古代文官官职名
州判为中国
清代
文官官职名,属清代知州的佐官,位阶约为从七品。该官职主要职能为辅助州级主官处理政务,在直隶州中相当于同知,在散州则分管粮务、水利等事务。台湾
台东直隶州
、
阶州
等地区均设有州判编制,其中台东直隶州州判属知州重要佐官,阶州州判还拥有司法初审、治安维护及部分税收权。1912年清朝灭亡后,该官职随之废除。
州判职责
清朝
知州
的
佐官
。属于
直隶州
的,相当于
同知
;属于
散州
的,则与
州判
分掌粮务、水利、海防、巡捕诸事,均
从七品
官。
州判选拔
直隶州
的州判例应由
恩贡
、
拔贡
、
副贡生
除授,任满后若考核优异者可以升任
国子监
典簿
、典籍、
翰林院
待诏
、京府教授、外县知县、外府教授等。
散州
的州判除由恩拔副贡生
除授
外,
汉军
外郎、
鸿胪寺
主簿
、
鸣赞
、汉军九品
笔帖式
、
按察司知事
、
府经历
、
县丞
、
布政司
照磨
、
府知事
、
县主簿
、
府州
县的训导、
布政司库
大使、
盐课司大使
、
批验所
大使、
仓大使
亦可升任。散州的州判任满考核优异者,可以升任光禄
典簿
、
兵马司副指挥
、
京县县丞
、外县知县、
布政司
经历、布政司理问、
州同
、
盐运司
运判、
按察司
经历、布政司都事、
盐运司经历
。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
.www.gzpt.gov.cn.2025-07-31
清会典台湾事例_第2章 吏部(2)在线阅读-QQ阅读
.腾讯网.2025-02-10
第4章 吏部(4)
.腾讯网.2015-12-27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1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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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判职责
州判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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