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是
元世祖忽必烈时期在
藏区设立的重要行政机构,隶属于中央宣政院管辖体系。该机构设立于
至元初年,主要辖境包括今甘肃南部、青海东部及四川西北阿坝地区。其职能涵盖军事指挥、司法裁决与驿站系统管理,下设
宣抚司、
安抚司等附属机构,宣慰使由
帝师推荐并经皇帝直接任命。作为
元朝,标志着中央对藏区统治体制的初步建成。
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前身可追溯至元初设立的
吐蕃宣慰司,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随着宣政院的正式设立,被纳入中央直接管辖体系
脱思麻宣慰司。根据元代三次户口清查结果(1268年、1287年、1334年),该机构辖域内确立赋税标准与行政划分。
其中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专辖吐蕃等处道,与
乌思藏宣慰司形成东西分治格局。两大机构均属宣政院直辖,行政层级平等且互不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