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不疑(生卒年不详),
西汉武帝时期人,大司马
大将军卫青次子,皇后
卫子夫之侄,大司马骠骑将军
霍去病和太子
刘据的表弟。元朔五年(前124年),其父卫青因征伐
匈奴大捷受封大将军,卫不疑与兄弟
卫伉、
卫登尚在襁褓即被汉武帝封为阴安侯,食邑1300户。元鼎五年(前112年),卫不疑因
酎金成色不足被剥夺爵位,此为西汉诸侯献金制度中大规模削爵事件之一,同期被免爵者达百余人。据汉代律令,列侯之子失侯后仍可获相应待遇,但其成年后事迹未见史载,
巫蛊之祸中仅其兄卫伉受牵连,卫不疑卒年及子嗣情况均不详。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
汉军十余万大军出征,
长平侯卫青任
车骑将军,率领众将分
高阙、
朔方、
右北平三路征伐匈奴。卫青率大军急行军六、七百里,趁黑夜包围了轻敌的匈奴
右贤王。此役俘虏了右贤王的小王十余人,男女一万五千余人,牲畜有几百万头。汉军大获全胜,高奏凯歌,收兵回朝。
汉武帝接到捷报,派使者捧着大将军的印信,到军中拜卫青为大将军,加封
食邑6000户(汉书为8700户),所有将领归他指挥。
卫伉、卫不疑、
卫登年幼,也被喜出望外的汉武帝封为列侯,卫青立刻推辞并为将士们请赏:“微臣有幸待罪军中,仰仗陛下的神灵,使得我军获得胜利,这全是将士们拚死奋战的功劳。陛下已加封了我的食邑,我的儿子尚在
襁褓中,毫无功劳,陛下却分割土地,封他们为侯。这样是不能鼓励将士奋力作战的,他们怎敢接受封赏。”
汉武帝表示:“我没有忘记诸
校尉的功劳,同样也会嘉赏。”于是封
卫青长子
卫伉为宜春侯,次子卫不疑为阴安侯,幼子卫登为发干侯,均食邑1300户。随后又封赏了随从卫青作战的
公孙敖、韩说、
公孙贺、
李蔡、李朔、赵不虞、
公孙戎奴、
李沮、
李息、豆如意等。
《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
元朔)五年四月丁未,侯卫不疑元年。即,元朔五年四月丁未日,卫不疑受封阴安侯,是为阴安侯元年。
酎金,是汉代诸侯献给朝廷供祭祀之用的贡金。诸侯献酎金时﹐皇帝亲临受金。所献黄金如份量或成色不足,即为“坐酎金”治罪,王削县,侯免国。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由于
列侯无人响应号召从军赴
南越,九月
武帝借酎金不如法夺去一百零六名列侯的爵位,包括卫不疑和
卫登、将领
公孙贺、
韩说、
赵破奴等人。
不过,做为
长平侯卫青之子,即使失侯,卫不疑依然可以在成年后获得相应的爵位和待遇。
汉承秦制,
爵位制度从低到高为: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
八公乘,九五大夫,十
左庶长,十一
右庶长,十二
左更,十三中更,十四
右更,十五
少上造,十六
大上造,十七
驷车庶长,十八
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
彻侯(又称列侯、
通侯)
虽然现知的汉代律令里没有列侯之子如何封爵的规定,但是,根据《二年律令·效律》可知,“不为后而傅者”(即不继承父亲爵位的儿子成年后),
关内侯和以下的爵位,非继承人都可以封爵,那么,做为最高爵位的列侯之子,卫不疑成年后自然会得到相应的爵位和待遇。
元朔之五年春,汉令
车骑将军青将三万骑,出
高阙;
卫尉苏建为
游击将军,左
内史李沮为彊弩将军,太仆
公孙贺为骑将军,代相
李蔡为
轻车将军,皆领属车骑将军,俱出
朔方;大行
李息、岸头侯
张次公为将军,出
右北平:咸击匈奴。匈奴
右贤王当
卫青等兵,以为
汉兵不能至此,饮醉。汉兵夜至,围右贤王,右贤王惊,夜逃,独与其爱妾一人壮骑数百驰,溃围北去。汉轻骑
校尉郭成等逐数百里,不及,得右贤裨王十馀人,众男女万五千馀人,畜数千百万,于是引兵而还。至塞,天子使使者持大将军印,即军中拜车骑将军青为大将军,诸将皆以兵属大将军,大将军立号而归。 天子曰:“大将军青躬率戎士,师大捷,获
匈奴王十有馀人,益封青六千户。”而封青子伉为
宜春侯,青子不疑为阴安侯,青子登为发干侯。青固谢曰:“臣幸得待罪行间,赖陛下神灵,军大捷,皆诸校尉力战之功也。陛下幸已
益封臣青。臣青子在
襁褓中,未有勤劳,上幸列地封为三侯,非臣待罪行间所以劝士力战之意也。伉等三人何敢受封!”天子曰:“我非忘诸校尉功也,今固且图之。”乃诏御史曰:“
护军都尉公孙敖三从大将军击匈奴,常护军,傅校获王,以千五百户
封敖为合骑侯。都尉
韩说从大将军出窳浑,至匈奴右贤
王庭,为麾下搏战获王,以千三百户封说为
龙頟侯。骑将军
公孙贺从大将军获王,以千三百户封贺为南窌侯。
轻车将军李蔡再从大将军获王,以千六百户封蔡为
乐安侯。
校尉李朔,校尉赵不虞,校尉
公孙戎奴,各三从大将军获王,以千三百户封朔为涉轵侯,以千三百户封不虞为随成侯,以千三百户封戎奴为从平侯。将军
李沮、
李息及校尉豆如意有功,赐爵
关内侯,
食邑各三百户。”
齐相
卜式上书曰:“臣闻主忧臣辱。
南越反,臣原父子与齐习船者往死之。”天子下诏曰:“卜式虽躬耕牧,不以为利,有馀辄助县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式奋原父子死之,虽未战,可谓义形於内。赐爵
关内侯,金六十斤,田十顷。”布告天下,天下莫应。
列侯以百数,(【索隐】:刘氏言其多以百而数,故坐
酎金失侯者一百六人。)皆莫求从军击羌、越。至酎,
少府省金,(【集解】:如淳曰:“省视诸侯金有轻有重也。或曰,至尝
酎饮宗庙时,少府视其金多少也。”)而列侯坐
酎金失侯者百馀人。(【集解】:
如淳曰:“汉仪注王子为侯,侯岁以户口酎黄金於汉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祀日饮酎,饮酎受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