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庶长是中国古代秦、汉二十等爵位制度中的第十八级爵位,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时期秦宁公在位期间(前716—前704年)设立的官职。
商鞅变法,需要注明的是,该爵位在
秦国四种庶长制度中位列最高等级。
商鞅变法前的大庶长具有实际行政职权,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宁公卒后大庶长弗忌主导拥立出子为君,这一时期的庶长体系包含大庶长、
右庶长、
左庶长、
驷车庶长四种类型。至孝公六年(前356年)
商鞅推行变法后,庶长职位逐步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参与实际政务。
汉代沿袭秦制,将大庶长定为
二十等爵中的第十八级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