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据的判是什么意思
判拼音:pàn
释义:
组词
背判 裁判 公判 判处 判辞 判牍 判官 判决 察判 裁判官 裁判所 判断句 判官头 审判权 判断词 判若两人 判若水火 五花判事 国家裁判 公开审判 末日审判 判若鸿沟 批红判白 天地剖判 直言判断拼音
pàn笔顺
丶 丿 一 一 丿 丨 亅“半”点撇左右对称;横画平行,撇从中点穿出。“刂”竖画短,竖钩长,两笔端正,间距适中。
同音字
读音为pàn的字 读音为pan的字基础解释
1.分开;分辨:~别。~断。~明。 2.明显(有区别):新旧社会~然不同。前后~若两人。 3.评定:裁~。评~。~卷子。 4.判决:审~。~案。公~。~了徒刑。详细解释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同本义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判决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又如:审判(审理和判决);判词(判决的文词);判牍(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判有罪;判无罪
区别;分辨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庄子·天下》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宋· 苏洵《六国论》
又如:判别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裁定 。
如:公判;评判(判定胜负或优劣);判事(判决事务的是非曲直);判个死日(预知死期。判:断定);判命(判定人的命运;拼命);判析(裁决)
[为了评价或强调的目的] 评定做上符号或记号
使者呈上书看时,封面上判云:“汉大丞相付 周都督开拆。”——《三国演义》
又如:判卷子;判阅(批阅)
球赛中裁定球或球员的情况 。
如:判发球出界;判跑垒员安全进垒
通“拚”。舍弃
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元稹《采珠行》
半
凡有责者有判书。——《周礼·朝士》。注:“半分而合者。”
卿大夫判县。——《周礼·小胥》。按:“宫县四面,判县两面。”
掌万民之判。——《周礼·媒氏》
璋判白。——《公羊传·定公八年》
天地判合。——《汉书·翟义传》
判决狱讼的官 。
如: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牍的官);判官头(雕绘着判官的马鞍)
裁决诉讼的文书 。
如:判花(花押。旧时在判决书后签字花押)
〈动〉
〈名〉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判-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判 pàn
❶分,分開,分離。
《墨子·備穴》:
令陶者爲月明,長二尺五寸,六圍,中~之,合而施之穴中。
柳宗元《封建論》:
遂~爲十二,合爲七國。(遂:於是。十二:指春秋時代十二個諸侯國。)
❷區别,分辨。
《莊子·天下》:
~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析:分析。理:道理。)
❸評判,判斷(後起意義)。
唐庚《有所歎》詩:
是非已付漁樵~。(付:交給。漁樵:漁夫和打柴的人。)
判決。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
太尉~狀辭甚巽(xùn)。(狀:狀紙,狀子。辭甚巽:言詞很恭順。)
❹高位兼低職或出任地方官(後起意義)。
《宋史·韓琦傳》:
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相州。(除:拜官授職。侍中:官名。相州:地名。)
❺pān。通「拚」。豁出去。
《吴越春秋·勾踐伐吴外傳》:
一士~死兮而當百夫。
判ㄆㄢˋpàn1.辨別;分辨。[例]~別|~定|~明。2.斷定;評定。[例]~斷|評~|裁~。3.判決。[例]~刑|宣~|審~。4.區別清楚;明顯不同。[例]~若兩人|~然有別。
判-中華大字典1、判讀音:普半切,音泮,翰韻。釋文:
❶分也。見《說文》。
❷離也。《國語晉語》:則上下旣有~矣。
❸散也。見《小爾雅廣言》。
❹別也。《離騷》:~獨離而不服。
❺半也。《周禮媒氏》:掌萬民之~。
〔注〕:得偶爲合。主合其半。
❻片也。《漢書翟義傳》:天地~合。〔師古曰〕:~之言片也。
❼裁斷也。公文之一種。《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
❽官也。古有~官。前代有通~、州~。今法官稱審~官。日本則稱推事爲~事。
❾聽辨之書也。《周禮朝士》:凡有責者。有~書。以治則聽。
〔注〕:~分半而合者。故書~爲辨。《猶今合同契約》。
❿宰相出典州曰~。見《韻會》。〔以大兼小謂之~〕。
⓫通牉。猶結也。《儀禮喪服》:夫妻牉合。
⓬通拌。割也。《史記龜策傳》:鐫石拌蚌。
⓭通泮。開也。《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2、拌讀音:鋪官切,音潘,蒲官切,音盤,寒韻。部滿切,音伴,旱韻。釋文:
❶棄也。《方言》:楚人凡揮棄物謂之~。《箋疏》:廣雅。~。棄也。王懷祖曰。~之言播棄也。士虞禮。尸飯。播餘于篚。古文播爲半。半。古~字。謂棄餘飯於篚也。
❷析也。《呂覽論威》:今以木擊木則~。
3、拌讀音:普半切,音判,翰韻。釋文:
❶棄也。見《集韻》。
❷通判。分割也。《史記龜筴傳》:鐫石~蚌。
❸和味也。如俗云熱~冷~。
❹雜~。京都葉煙之一種。味淸芬。
4、拚讀音:皮變切,音卞,霰韻。釋文:
❶拊手也。見《說文》。《段注》:言拊手者。謂兩手相錴也。今人謂歡~是也。漢書吳都賦皆云~射。孟康曰。手搏爲~。此則謂兩人手相搏也。
❷通弁。《漢書王莽傳》:予甚弁焉。
〔注〕:弁、撫手也。
5、拚讀音:方問切,音奮,問韻。方文切,音分,文韻。釋文:掃除也。《儀禮聘禮》:旣~以俟矣。
6、拚讀音:孚袁切,音翻,元韻。釋文:同翻。《詩小毖》:肇允彼桃蟲。~飛維鳥。
判
《説文》:“判,分也。从刀,半聲。”
pàn 《廣韻》普半切,去换滂。元部。
(1)分开;分离。《廣雅·釋詁一》:“判,分也。”《左傳·莊公三年》:“紀季以酅入于齊,紀於是乎始判。”杜預注:“判,分也。”《國語·晋語一》:“今君起百姓,以自封也。民外不得利,而内惡其貪,則上下既有判矣。”韋昭注:“判,離也。”唐柳宗元《封建論》:“陵夷迄於幽、厲,王室東徙而列為諸侯……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古今小説·滕大尹鬼斷家私》:“只為家庭缺孝友,同枝一樹判榮枯。”
(2)区分;分辨。《後漢書·陳寔傳》:“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争訟,輒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資治通鑑·漢靈帝中平四年》引此文,胡三省注:“判,分也;剖也,剖析而見正理也。”《元史·崔斌傳》:“直指面斥,是非立判。”清魏源《默觚下·治篇十》:“是非、利害、進退、出處之間,金錫珉瑜立判焉。”
(3)定,评断。《宋書·謝晦傳》:“其事已判,豈容復疑。”宋陳亮《酌古論·諸葛孔明》:“以勇擊勇,而勝負之數未可判。”清林則徐《請定鄉試同考官章程並預防士子勦襲諸弊摺》:“定棄取於俄頃之間,判升沈於恍惚之際。”鲁迅《书信·致萧军(一九三五年九月一日)》:“《死魂灵》原作一定比译文好……瞿(秋白)若不死,译这种书是极相宜的,即此一端,即足判杀人者为罪大恶极。”
(4)政府及执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如:审判;判处徒刑。《舊唐書·李元紘傳》:“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終無摇動。’”亦作公文体名。明徐師曾《文體明辨·判》:“古者折獄,以五聲聽訟,致之於刑而已……其後乃有判詞。唐制選士,判居其一,則其用彌重矣。”
(5)唐宋官制。以大兼小,即以高官兼较低职位的官称判。《古今韻會舉要·翰韻》:“宰相出典州曰判。”《資治通鑑·唐代宗大曆十四年》:“以吏部尚書劉晏判度支。”《宋史·職官志一》:“唐承隋制,至天授中始有試官之格,又有員外之置,尋為檢校、試、攝、判、知之名。”
(6)古官名。如:州判;通判。
(7)半,一个整体的二分之一。也作“牉”。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判,古文胖,又作牉。”《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鄭玄注:“判,半,分而合者。”《公羊傳·定公八年》:“璋判白。”何休注:“判,半也。”也指夫妇配偶。《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鄭玄注:“判,半也,得偶而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
(8)同“拌(拚)”(旧读pān)。张相《詩詞曲語辭匯釋》卷五:“判,割捨之辭;亦甘願之辭。自宋以後多用ࢬե͗或拚字,而唐人則多用判字……然其本字實本作拌。”《吴越春秋·勾踐伐吴外傳》:“一夫判死兮而當百夫。”唐杜甫《曲江對酒》:“縱飲久判人共棄,懶朝真與世相違。”仇兆鰲注:“判,正作ࢬգ\u0002”五代韋莊《離筵訴酒》:“不是不能判酩酊,卻憂前路酒醒時。”清全祖望《司馬孚王導論》:“古來篡弑之禍,必有判身家為之羽翼者。”
【读音】pàn
【繁体】判
判〈动〉
(形声兼会意。从刀,半声。从刀,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半”是把牛分开。本义:分,分开)
同本义[divide]
判,分也。――《说文》
继犹判涣。――《诗·周颂·访落》
纪于是乎判。――《左传·庄公三年》
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国语·周语中》
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柳宗元《封建论》
又如: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与丈夫离异后再嫁的妇女);判散(分散);判礼(分离;分开);判迹(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离)
判决[judge;sentence;condemn]
太尉判状辞甚巽(恭顺)。――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又
判pàn
⒈分辨,断定:~别真假。~断情况。
⒉分开,显然不同:~为十二。~若云泥。
⒊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决断:~案。~决。~罚。~处。
判刀57ㄆㄢˋpàn動①分、分開。唐.柳宗元〈封建論〉:「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②區別、分辨。《莊子.天下》:「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③分明、辨明。如:「存亡未判」。宋.蘇洵〈六國論〉:「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④決斷是非曲直。如:「審判」、「判刑」、「判案」。⑤古稱高位兼低職或出任地方官。如唐代宰相判六軍十二衛事,宋以宰相判樞密院。《宋史.卷三一二.韓琦傳》:「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名①審判訴訟的判決文書。《新唐書.卷一二六.李元紘傳》:「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②斷語。《紅樓夢.第五回》:「後面便是一座古廟,裡面有一美人在內獨坐看經。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長,緇衣頓改昔年妝。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③文體的一種。仿判獄的文詞,可見其推理、辯駁的能力。科舉取士,亦以試判。清.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判》:「今世理官斷獄,例有參詞,而設科取士,亦試以判,其體皆用四六,則其習由來久矣。」形分別的樣子。如:「判然有別」。
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判pàn
①分开;分辨:~别|~断|~明。
②明显(有区别):~然不同|~若两人。
③动评定:裁~|评~|~卷子。
④动判决:审~|~案|公~|~了徒刑。
判
1 割拾之辞;亦甘愿之辞。自宋以后多用弄字或拚字,而唐人则多用判字。
▶杜甫《曲江对酒》诗:“纵饮久判人共弃.懒朝真与世相违。”
▶又《将赴成都草堂途中》诗,“肯藉荒庭春草色,先判一饮醉如泥。”
▶戎昱《辛苦行》:“谁家有酒判一醉,万事从他江水流。”
▶白居易《酬舒三员外》诗:“已判到老为狂客.不分当春作病夫。”
▶元稹《采珠行》:“海波无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万人判死一得珠,斛量买婢人何在。”
▶皮日休《吴中言情》诗:“宴时不辍琅书味,斋日难判玉绘香。”
▶温庭筠《春日偶作》诗:“夜闻猛雨判花尽,寒恋重衾觉梦多。”
▶方干《题报恩寺上方》诗:“清峭关心惜归去,他年梦到亦难判。”
▶韦庄《离筵诉酒》诗:“不是不能判酩酊,却忧前路醉醒时。”又见“拌”“拚”“弄”“摸”。“判”在唐代可指文章,《新唐书•选举志》载当时选拔官吏的标准有“身、言、书、判”四项,“判”指“文理优长”。
▶岑参《青山峡口泊舟怀狄侍御》诗:“狄生新相知,才调凌云霄=赋诗析造化,人幕生风飙。把笔判甲兵,战士不敢骄。”“把笔”云云,意谓撰写军事文书。引申为“描绘”义,参见“判断”。
2 描状、描写。
▶杨万里《正月游东坡白鹤峰故居,其北思无邪斋真迹犹存》诗:“却令玉堂挥翰手,为提椽笔判罗浮。”
▶又《见澹庵胡先生舍人》诗:“澹翁家近醉翁家,二老风流莫等差。黄帽朱耶(一作崖)饱烟雨,白头紫禁判莺花。”又见“判断”。
判pan
ㄆㄢˋ
〔《广韵》普半切,去换,滂。〕
“拌”的被通假字。
1.剖开。
●《墨子·备穴》:“令陶者为月明,长二尺五寸六围,中判之,合而施之穴中。”
●晋葛洪《抱朴子·博喻》:“琼瑶以符采剖判,三金以琦玩冶铄。”
●宋梅尧臣《石榴》诗:“任从雕俎荐,岂待霜刀判。”
2.分裂;分开。
●《左传·庄公三年》:“秋,纪季以酅入于齐。纪于是乎始判。”
杜预注:“判,分也。”
●《淮南子·俶真训》:“天地未剖,阴阳未判。”
●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以谓天地未判,有元始天尊为祖气。”
●《古今小说·滕大尹鬼断家私》:“只为家庭缺孝友,同枝一树判荣枯。”
3.区别。
●晋殷仲文《解尚书表》:“宜其极法,以判忠邪。”
●《元史·崔斌传》:“时世祖锐意图治,斌危言谠论,直指面斥,是非立判,无有所讳。”
●清唐甄《潜书·任相》:“居正之功如是,虽有威权震主之嫌,较之严嵩,判若黑白矣。”
●老舍《老张的哲学》第十四:“与老张的梦境比起来,俗人们享受的是物质,老张享受的是精神,真是有天壤之判了!”
4.谓对狱讼的审理和判决。
●《宋书·许昭先传》:“叔父肇之,坐事系狱,七年不判。”
●《水浒传》第一一○回:“判了斩字,推出南丰市曹处斩。”
●陆文夫《不平者》:“那份状子要是县里肯收的话,你小汪起码要判两年!”
5.指审理狱讼的判决书。
●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
6.决定;断定。
●《宋书·张畅传》:“义恭去意已判,唯二议未决,更集群僚谋之。”
●《资治通鉴·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引此文,胡三省注云:“判,亦决也。”
●南朝梁沈约《奏弹王源》:“源父子因共详议,判与为婚。”
●唐王勃《河阳桥代窦郎中佳人答杨中舍》诗:“判知秋夕带啼还,那及春朝携手度。”
7.裁定;评判。
●宋周密《癸辛杂识别集·银花》:“遇寒暑,本房买些衣着及染物,余判单子,付宅库,正行支破。”
●《人民日报》1981.8.4:“她是个小学教员,晚上又要做饭,又要给学生判作业,又要洗洗涮涮,真够她受的。”
8.署理。
●《北齐书·鲜于世荣传》:“七年,后主幸晋阳,令世荣以本官判尚书右仆射事。”
9.唐宋官制,以大兼小,即以高官兼较低职位的官也称判。
●《旧唐书·代宗纪》:“壬辰,以宰臣元载判天下元帅行军司马。”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庆历初,西鄙未定,命夏竦判永兴。”
10.为古官名。如州判;通判。
11.半,一分为两。
●《周礼·考工记·玉人》:“琰圭九寸,判规,以除慝,以易行。”
●孔颖达疏:“判,半也。”
●《公羊传·定公八年》:“璋判白。”
何休注:“判,半也。半规曰璋,白藏天子,青藏诸侯。”
12.指婚配。
●《周礼·地官·媒氏》:“掌万民之判。”
郑玄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
13.通“拼”。舍弃。
●唐元稹《遣春》诗之一:“学问慵都废,声名老更判。”
●前蜀韦庄《离筵诉酒》诗:“不是不能判酩酊,却忧前路醉醒时。”
14.通“拼”。甘愿。
●唐戎昱《苦辛行》:“谁家有酒判一醉,万事从他江水流。”
●清纳兰性德《沁园春》词:“但无端摧折,恶经风浪,不如零落,判委尘沙。”
pàn
①分;分開。柳宗元《封建論》:“遂~為十二,合為七國。”②區別;分辨。《莊子•天下》:“~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③判決;判案。《葫蘆僧判斷葫蘆案》:“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亂~斷了此案。”④分明;清清楚楚。《六國論》:“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矣。”
【判合】兩半相合,配合。
【判袂】別離。
【判若雲泥】差別之大猶如天上的雲彩和地上的泥土那樣距離遙遠。比喻事物之間的懸殊差異。也作“判若天淵”。
出处
引证
故事
造句
接龙
组词
pàn
1、[审判]shěn pàn
审理和判决(案件)。
2、[裁判员]cái pàn yuán
裁判
3、[判断]pàn duàn
1.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过程。在形式逻辑上用一个命题表达出来。 2.断定:你~得很正确。正确的~。 3.判决(案件)。
4、[谈判]tán pàn
有关方面对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谈:和平~。~破裂。
5、[判决]pàn jué
1.人民法院对经过法庭审理的案件,根据已经查明和认定的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作出权威判定。民事判决解决民事争议实体权利义务,刑事判决确定被告有无犯罪、犯何种罪、处何种刑罚。 2.判断,决定。
6、[裁判]cái pàn
1.法院依照法律,对案件做出处理,分为判决和裁定两种。 2.根据体育运动的竞赛规则,对运动员竞赛的成绩和竞赛中发生的问题做出评判。 3.在体育竞赛中执行评判工作的人:足球~。国际~。也叫裁判员。
7、[判处]pàn chǔ
判决处以某种刑罚:~有期徒刑一年。
8、[判定]pàn dìng
分辨断定:~去向。从一句话里很难~他的看法。
9、[批判]pī pàn
1.对错误的思想、言论或行为做系统的分析,加以否定:~虚无主义。 2.分析判别,评论好坏:~地继承文学艺术遗产。
10、[评判]píng pàn
判定(是非、胜负或优劣):~员。~公允。妄加~。
11、[宣判]xuān pàn
法院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向当事人公开宣布判决书的法律行为。
12、[研判]yán pàn
研究判断;研究评判:~案情。~市场趋势。
13、[判刑]pàn xíng
判处刑罚。
14、[判罚]pàn fá
根据有关规定判以处罚:尊重裁判的~。运动员在禁区犯规,~点球。
15、[判令]pàn lìng
犹命令。
16、[判别]pàn bié
辨别(不同之处):~是非。提高~能力。
17、[改判]gǎi pàn
1.法院更改原来所做的判决。 2.竞赛或考试中更改原来所做的评判。
18、[判例]pàn lì
法院可以援引作为审理同类案件依据的判决。有的国家确认判例对法院审判同类案件有法律约束力,是法的形式之一,叫做判例法。在中国,判例原则上不具有法律效力,只作为审判实践的参考。
19、[判读]pàn dú
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卫星照片~。通过图像分析,把断层的活动性质~出来。
20、[判明]pàn míng
分辨清楚;弄清楚:~是非。~真相。
21、[判案]pàn àn
1.判决案件。 2.谓政府官员批阅公文。
22、[判词]pàn cí
1.判决书的旧称。 2.断语;结论。
23、[判据]pàn jù
判断的根据。
24、[通判]tōng pàn
古代官名。宋代开始在州、府设立,和州、府的长官共同处理政务。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连署公事和监察官吏之权。明清时在各府设立,掌管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
25、[公判]gōng pàn
1.公开宣判,法院在群众大会上向当事人和公众宣布案件的判决。 2.公众评判。
26、[判罪]pàn zuì
法院根据法律给犯罪的人定罪。
27、[判然]pàn rán
形容差别特别分明。
28、[戏判]xì pàn
谓用游戏的笔法、诙谐的词语批写公文。
29、[判文]pàn wén
即判决书。
30、[科判]kē pàn
谓分段。
31、[咨判]zī pàn
犹裁决。
32、[迎判]yíng pàn
犹言迎刃而解。
33、[连判]lián pàn
谓同职官员连名裁决。
34、[判却]pàn què
豁出;拼上。
35、[判状]pàn zhuàng
犹今之判决书。
36、[肇判]zhào pàn
初分。
37、[迥判]jiǒng pàn
犹迥别。
38、[判滞]pàn zhì
犹言辨难解惑。
39、[判施]pàn shī
分别施予。
40、[花判]huā pàn
1.旧时官吏用骈体文写成的语带滑稽的判词。 2.引申为判决。 3.犹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