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孝文本纪》:
汉文帝下诏云“二三执政……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被举荐者对政治得失应直言极谏。如表现特别优秀,则授以官职。
汉武帝时复诏举“贤良”或“
贤良文学”。名称时有不同,性质无异。历代往往视作非常设之
制科。唐宋沿用,设“贤良方正科”。清·
薛福成《应诏陈言疏》:“诚法
圣祖、
高宗遗意,特举制科,则非常之士,闻风兴起。其设科之名,或称‘博学鸿词’,或称‘贤良方正’,或称‘直言极谏’,应由部臣临时请旨定夺。”
汉代
察举贤良属于特举。此科具体名称不固定,一般称贤良方正,或
贤良文学。察举贤良方正始于
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此后,两汉屡有诏举贤良方正之令。有时贤良方正连言能直言极谏者;有时单举能直言者.有时贤良方正连言可亲民者,即直接选拔亲民的
官吏;有时贤良方正又与有道术之士相联,于是,有道曾为东汉察举的独立科目。在汉代,贤良方正常与文学相连称,有时以贤良与文学并立为二科,有时则连称为
贤良文学。实际上,贤良与文学相似,都是指通经达变之士,文学实指经学。
东汉灵帝时曾立
鸿都门学,也以文字诏举,专尚书画、
尺牍、辞赋,然多为士林所非,视为滥进。此后,诏举贤良不再与文学连称。
汉代诏举贤良方正或
贤良文学,主要是表示广开直言之路。按照
董仲舒天人感应之说,认为各种灾异都是上天对人世帝王的谴告,灾异降临,表明帝王有过,必须自我检讨,并下诏书求贤,征求意见,匡正过失。所以诏举贤良方正多在日月之蚀,冰雹虫害、
瘟疫流行之机。所以,贤良之举属于特举,非为岁举,但与其他特举科目相比,则是察举次数较多的科目。
察举制中实行连带责任制,即“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将荐贤纳入官员政绩考核。
察举贤良是依照皇帝诏令的规定,由公卿
诸侯王、郡守等高级
官吏举荐,送至朝廷,皇帝亲自过问,分别高下,授以官职。有时一策即毕;有时还有二策、三策,如
董仲舒即连对三策,而授以江都相。每
诏贤良对策者
常达百数人。在汉代所有察举科目中,皇帝对贤良方正一科极为重视。有人说,论轻重以贤良为重,论得人以孝廉为多。这是有根据的论断。
贤良方正科是汉代察举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察举制分为举贤良方正、
举孝廉、举直言、举文学、举茂才(秀才)等。唐宋时期,贤良方正科被纳入科举体系称为“贤良方正科”。
董仲舒在
贤良对策中提出了一系列对后世影响极大的理论观点。贤良方正作为成语广泛使用,表示德才兼备的人品。
贤良方正作为选举科目,始于
汉文帝前二年(前178年),全称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常与
贤良文学并称,且非岁举。该制度在
三国、
晋、
北朝时期多次施行。
唐代开始,对策考试有中与不中之别,中者人数较少。
宋代将其列为
制科第一,称“大科”,并作为
贡举科目,由长官荐举或自行投状应试,但屡经废复。
明代延续荐举形式,太祖命举贤良方正并授职,
宣德间又诏各地方举荐一人,
英宗时期应征者经考试后录用。
清代则改为
孝廉方正。
在现代文化中,贤良方正作为成语被使用,例如作家
刘醒龙表示:“爷爷那一代
黄冈人,喜欢用‘贤良方正’四字作为表白,我也以为是恰当的。有‘贤良’之心灵,还需要有‘方正’的骨骼,才可以纵横天下。”并强调“黄冈人都是贤良方正的!”这体现了该成语在当代作为品质强调的用法。
《儒林外史》第一三回中提及:到汉朝用贤良方正开科,所以
公孙弘、
董仲舒举贤良方正,这便是汉人的举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