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汉初也包括异姓诸侯王,如
韩信、
彭越等。诸侯王初期拥有封地所有权和治民权,可自置官吏;但自
景帝、武帝后,权力被削弱,仅食租税。
分封制起源于
西周时期,
周天子将土地和连同人民分别授予
王族、
功臣和
贵族,让他们建立自己的领地,拱卫王室。周代诸侯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必须服从周王室,承担
朝贡、
述职、服役及出兵
勤王等义务。
《汉书·百官公卿表》:“诸侯王,
高帝初置。”颜师古注:“蔡邕云汉制皇子封为王,其实诸侯也。周末诸侯或称王,汉天子自以皇帝为称,故以王号加之,总名诸侯王也。”以上所说均指同姓诸侯王。汉初还有七个异姓诸侯王,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韩王信、衡山王吴芮。刘邦为巩固汉朝统治,先后翦除异姓诸侯王,仅保留势力较小的吴芮。又陆续分封许多刘姓子弟为王,即同姓诸侯王。汉初诸侯王国具有相对独立性,与直属中央的郡县并存,除国相外,得自置百官,如朝廷之制,掌握封国军、政、财权。景帝、武帝以后,其官属皆由朝廷任命,诸侯王治国的权力被剥夺,但食租税而已。诸侯王国或削或减,虽存其名,实与郡县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