谮(zèn)是汉语二级字,属形声字,从言、朁(cǎn)声,本义指无中生有地说人坏话。其核心语义为诬陷谗毁,如《
诗经》载“谮言则退”,《
公羊传》区分“谮”为虚构诬告,与据实陈告的“诉”相对。古籍中多用于描述谗言构陷,《
说文解字》训为“愬”,《
玉篇》释作“谗也”。
《
唐韵》庄荫切《
集韵》《正韵》侧禁切《
韵会》侧廕切,𠀤簪去声。《
说文》愬也。《博雅》䛼也。《玉篇》谗也。《韵会》旁入曰谮。《诗·小雅》谮言则退。《注》有谮毁
之言,则共为排退之。《公羊传·庄元年》夫人谮公于齐侯。《注》如其事曰诉,加诬曰谮。《前汉·孙宝传》蒙受冤谮。
又叶子林切,音祲。《诗·大雅》瞻彼中林,甡甡其鹿。朋友已谮,不胥以谷。谮叶林。 《
正字通》俗作𧮂、譛,非。
天津话:“真”的意思,因为很多天津人把声母“zh”发“z”音,所以“谮”成了“真”的谐音。详见“
谮球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