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言”是中国传统
训诂学中的
声训术语,用于通过音同或音近的词解释被训词的含义,目的在于探求事物的命名之源或揭示同源关系。其语法结构为“被训词+之言+声训词”,例如《
说文解字》中的“禛之言真也”和
朱熹注解中的“政之言正也”。与“之为言”并列使用时,二者功能相似,但区别于其他用于说明通假关系的术语。
“之言”属于声训术语,通过语音关联被释词与解释词,以此追溯词语的语源或同源关系。例如《论语》中“政”被解释为“正”,说明其命名与“正”相关。这类术语不用于通假字说明,而是聚焦词义本源。
该术语遵循“被训词+之言+声训词”的固定格式,如《说文解字·示部》对“
禛”的注解:“禛之言真也”。此结构强调音训特质,确保释义的规范性。
传统训诂学术语存在同名异实等现象,如“某之言某也”句式明确归属于释义术语。现代学界呼吁术语规范化,但“之言”的声训属性及应用场景已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