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名,是一个词条的唯一标识,所有词条名都应当首先使用大多数用户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同时尽量确保用户可以简单且符合常识地找到及链接到本词条。特定类型的词条还需要符合具体类型的词条命名惯例。
中国(常用) 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威)之间,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威) 作为标准词词条名。
百度百科的绝大多数用户使用中文,为了让用户能在百度百科简单便捷地获取有用信息,尽量使用简体中文作为词条名,若英文比中文翻译更常用,或一个事物还没有中文名称时,词条名可以使用英文,如“
IBM”、“
PlayStation”。
在使用英文作为词条名称时,应注意使用规范的英文格式(比如英文单词大小写,如“
iPhone”)。
某些新出现的热门事物可能还没有规范的词条命名,典型的情况是突发事件,如“
9·11事件”在刚刚发生的一两天受到了广泛的报道,但并没有一个确定的事件名称。当创建这类词条时,请不要使用自造词(如“世贸中心撞机事件”)作为词条名,而是尽可能使用在各类报道中最为人所知、最通用的那一个,以便这一词条能方便地被找到和链接。其他非事件类的词条命名也遵循这一原则。
词条名应为专有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如“
波兰总统专机失事事件”。不要使用具有复合含义的词组作为词条名,如“鱼香肉丝制作工艺”“雄伟的长城”。作品类名称等情况除外。
1、当事物具有多种称谓时,应使用官方正式的、学术的等专有称谓作为词条名,如使用“
氢氧化钠”而非“烧碱”为词条名。
2、当事物具有简称时,应使用规范全称作为词条名,如使用“
贝拉克·奥巴马”而非“奥巴马”为词条名。
3、当事物的别名、俗称、笔名、号等比正式名称使用得更多、更容易理解时,可以不使用正式名称,而遵循“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惯例,如使用“
鲁迅”而非“周树人”为词条名。
3、当中英文混杂使用时,中文与英文之间不应该添加空格,如“
三星Galaxy S5”。
分类词条命名见《
百度百科:特色词条》——分类指南章节。编辑指南词条以“XXX类词条编辑指南”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