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御史台
元朝中央御史台的派出监察机构
行御史台是元朝在中央御史台基础上设立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对地方行省及官吏的监察职能。元廷为应对疆域辽阔带来的监察难题,于至元十四年(1277年)始设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后于延祐二年(1315年)设立陕西诸道行御史台,形成覆盖全国的监察网络。该机构与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共同构成三级监察体系,行使纠劾官吏、审核文案、监察财政等职权,其大区监察体制为明清总督巡抚制提供了制度原型。
机构设置
元朝共设两处行御史台: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南台)初置于扬州,后迁至建康(今南京),统辖江浙江西湖广等十道监察区;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西台)驻奉元路(今西安),管辖陕西、甘肃四川等四道监察区。每处行台设御史大夫(从一品)、中丞(正二品)等官职,下属察院配置监察御史32员。
职能与运作
行御史台实行分巡制度,监察御史每年九月出巡辖区,次年二月返归驻地。具体职责包括:
苏天爵曾赴湖北道实施分巡,直接处理积压案件并弹劾失职官员。
制度特征
该机构具有三大创新性设计:
据《元典章》记载,每道肃政廉访司配置八名官员,其中六人分赴辖区实施监察,剩余两人负责驻地事务处理。
历史影响
行御史台的设立标志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两大突破: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6 07:33
目录
概述
机构设置
职能与运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