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圣政国朝典章》简称《元典章》,是元代汇编典章制度的文献,由地方官吏与民间书坊合作抄录中央及行省档案编纂而成,原供备考官吏与公务参考使用,现存最早版本为元刊本。该书约成书于
元仁宗末年至英宗
至治二年(1320—1322),全书分前集六十卷与新集《新集至治条例》两部分,前集设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及吏、户、礼、兵、刑、工十门373目,收录
元世祖至元仁宗时期(1260—1320)的敕令、案例与行政文书;新集续编至
元英宗时期,分国典、朝纲等八大类,全书共四百六十七目、二千三百九十一条。内容涵盖官僚制度、土地赋役、司法判例等领域,尤以《刑部》占比最大,保存大量原始公文档案,其中包含元代官府禁止火葬焚尸的法令,全书约八十万字,含2637条文书及53幅图表。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是
元代典章制度方面的文献,除〔元史〕志书外,其它如〔经世大典〕、〔大元通制〕等书都已散佚,如今幸赖〔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之存世,始足以供研治者之参考。其书存世最早刊本,即本院所藏之元刊本。但因书册前后不附任何序跋,既不详编辑者姓名,也不悉刊刻的确切时间,惟据书中所收录的元代中央暨各地方行省档案,止于元延佑七年(一三二0年)十一月,推测其成书应为
元仁宗末季或
元英宗登基之后,再以书中字体判断,应是
建阳书坊所刊刻。
〔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一书,自明以来,未见翻刊,存世元刊本,民间也未见著录。据明〔文渊阁书目〕载有:「元典章一部,十册,阙。」不知其是否为刻本或钞本,但其书在万历年间已失传。民间藏书家,偶见有钞本传世,〔千顷堂书目〕及〔述古堂书目〕所载者均为钞本十五卷,就卷数言,不若此本六十卷远甚。
清光绪三十四年(一九0八年)武进董康曾据杭州丁氏家藏钞本,刻于北京法律学堂,惜错误脱漏颠倒之处极多,不堪卒读,民国二十年(一九三一年)新会陈垣先生乃据本院所藏此本以校董氏所刊,得其伪谬达一万二千余条,知本院所藏此本,非仅孤本秘籍而已,亦为传世此书之最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