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流动是
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四种
服务贸易模式之一,指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跨境提供服务并获取报酬。该模式在《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及其附件中确立了法律框架,发展中国家通过参与国际谈判推动劳动力流动自由化。实践中面临市场需求测试、准入限制等壁垒,对全球经济福利增长和人才流动产生双向影响。学界提出完善GATS协定、建立签证制度等规制建议以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条第2款,自然人流动被界定为服务贸易的第四种模式,与
跨境提供、
境外消费和
商业存在并列。《GATS自然人流动附录》进一步规定,该模式仅适用于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临时流动至其他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的场景,不涉及永久移民或劳动力市场准入。发展中国家在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1994年)中强调该模式对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重要性。
对输出国而言,自然人流动可通过侨汇收入改善国际收支,但高技能人才流失可能削弱本土产业发展潜力。输入国方面,该模式能缓解特定行业劳动力短缺,但也可能加剧本地就业竞争,引发社会保障体系负担加重等社会问题。据WTO测算,若自然人流动壁垒降低30%,全球年经济福利将增加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