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黍,汉语词语,读音为lěi shǔ,原指以黍粒排列确定度量衡的古代计量方式,后引申为极微小的数量或累积微量。
解释
⒈ 古代以黍粒为计量基准。累黍,谓按一定方式排列黍粒以定分、寸、尺及音律律管的长度;同时定合、升、斗、斛以计容量,定铢、两、斤、钧、石以计重量。三者互相参校。见《汉书·律历志上》。黄钟累黍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度量衡基准理论,基于音律和自然物。其基本原理是:由于律管长度与其所发音高相关,一旦管长变化,必然引起音高变化,这确保了管长的恒定性,使得它有资格作为度量衡基准。累黍法将度量衡三者统一,提供相对精确的标准。
⒉ 指极微小之量。
⒊ 指累积微量。
基本特征
黄钟累黍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度量衡基准理论,即“律度量衡”中的“律”。《汉书·律历志》记载度量衡标准由黄钟律管推导,长度定为九寸,内部容量为一龠容1200粒黍,重量为12铢。黄钟累黍的基本原理是律管长度与音高相关,变化会引起音高变化,确保管长恒定性。该方法摒弃以人体或人造物为基准的传统,使用音律及自然物作为统一标准。熊长云评价黄钟累黍虽受温差等因素限制,但在战国秦汉时代仍然是相当超前的,其思想观念更值得重视。
出处
《资治通鉴·隋文帝开皇九年》:“﹝ 郑译 ﹞与 邳公 世子 苏夔 累黍定律。”
明 张煌言 《乡荐经义·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积其空围斯累黍定而规式昭。”
应用
累黍法在中国古代被应用于度量衡标准的确定,包括以累黍定尺确立长度单位,以龠容黍确立容量单位,以铢重确立重量单位。
汉代《汉书·律历志》详细记载了累黍法在度、量、衡中的应用,度以
黄钟明代
朱载堉在《黄钟论》中阐述了累黍之法,通过黍的排列方法区别,解释黄钟律管的九进位制长度和十进位制长度并存。
清代
康熙皇帝亲自使用累黍法验证古尺与清营造尺的关系,横累百黍为古尺,纵累百黍为营造尺。
影响
累黍法存在因自然因素导致黍粒大小不一的问题,《隋书·律历志》记载“时有水旱之差,地有肥瘠之异,取黍大小,未必得中”。
隋唐时期《隋书·律历志》以“上党羊头山黍”为标准,效果较为理想,后来几乎成为定制。
清康熙皇帝累黍定尺,
吴承洛评价“以纵累百黍之尺为
营造尺是为清代营造尺之始,举凡升斗之容积,砝马(码)之轻重,皆以营造尺之寸法定之,此在当时科学未兴,旧制已紊之时,舍此已别无良法,沿用数百年,民间安之若素,其考订之功,可谓宏伟”。
清人
段玉裁对
黍、
粟做过比较验证,认为“粟轻于黍远甚”,以粟定分不太符合实际。
相关研究
考古发现如
海昏侯墓中的黍子,为
汉代累黍定尺方法提供了实物证据。
文献研究显示,《隋书·律历志》指出累黍法存在水旱和土地肥瘠导致黍粒大小不一的问题,隋唐时期以“上党羊头山黍”为标准优化了累黍法。
现代评价认为累黍法的多年争议本质上是科学求真探索。
评价
累黍法在
秦汉时期被官方正式确定使用,但引发了许许多多的争议。熊长云认为黄钟累黍思想观念更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