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sī rén),汉语词语,指称亲戚朋友或以私交、私利相依附的人。在法律关系中被定义为自然人私生活安宁及不愿公开的私密空间、活动、信息;现代语境中,私人范畴涵盖借贷、股份代持等经济活动。词义演变可追溯至先秦时期,最初专用于指称王室及贵族阶层的家臣职务,古时特指公卿、大夫的家臣
家臣作为私人的历史别名,指
春秋时各国卿大夫的臣属,后亦泛指诸侯、王公的私臣。家臣制在殷商时期已出现记录,西周时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出现血缘家族内小宗为大宗的家臣,异姓家臣也已出现。春秋中晚期家臣职权扩展,参与政治军事事务,如
阳虎干政。家臣流动性和异姓家臣突破宗法制约束,如阳虎叛乱失败后被
晋国任用。家臣叛乱反映家国关系观念变化,如
南蒯直言“臣欲张公室”。
adj.
民法典中蕴含的规制理念主要表现在协同规制理念,所昭示的价值是私人规制力量的进一步觉醒与深度显现,在此框架下私人力量的地位得以彰显、公私力量进一步协调与融合;民法典对私人权利的保障已成为对政府调节私人经济活动的最根本约束。
隐私权的客体是
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指个体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在表现形式上看,隐私主要包括三大类,即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人领域及
网络信息。
私人借贷(
民间借贷)本身合法,需满足双方自愿、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4倍等条件;
房产抵押需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才生效,仅签订
抵押合同未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私人借款担保人可以被起诉,担保人不承担相应责任的是可以被起诉的。
私人文化品具有经济价值,私人文化需求与普通商品需求存在区别。隐私权在民法典中得到强化,私人生活安宁、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隐私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