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治是社区组织根据居民意愿形成集体选择,依法管理社区涉外事务和内部事务的治理模式,其制定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自治组织架构涵盖
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大会及
居民小组,其中居民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章程、选举罢免居委会成员。运行机制通过民主协商、集体决策和监督评议实现,涉及政策落实、公共设施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等事项。
社区存在多种组织,如
社区居委会、业主管理委员会、相关的
社会组织(
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甚至还有部分居民成立的这样或那样的组织,需要理顺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
重要的关系有:
街道办与
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
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管理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社区内组织与
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此外,在一些社区治理创新实践中,还形成了“政府主导、商家联盟、社会参与”的联动模式。
社区公共事务须在一定原则指导下,制定符合社区实际的制度与规则,确保民意反映渠道通畅,民意形成集体选择,社区各组织自我规范与协同活动,体现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权衡公平与效益、公益与私利,社区自治方可充满活力。
社区自治的基础是社区居民形成集体选择,而集体选择符合国家和地方
政策法规与标准,社区自治的手段是征集民意、集体抉择、管理和监督,社区自治的出发点是社区居民的意愿,其目的是维持社区民主生活、社区环境卫生与容貌、社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风气、向社区居民提供广泛、公正和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