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康复是以社区为基础,整合卫生、教育、职业及社会资源,为伤病者及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发展战略。该概念由
世界卫生组织于1976年首次提出,旨在通过家庭、社区组织与政府协作,促进康复对象社会融入,其核心原则涵盖健康、教育、谋生、社会赋能等领域。
2004年,
世界卫生组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更新了社区康复的定义。反映了社区康复方法从提供服务到社区发展的转变。
社区康复是“为受伤病人及残疾人康复、机会均等、减少贫困和融入社会的一种社区
发展战略”,需要通过“病人及残疾人自己、他们的家庭、组织及社区、及相关的政府和非政府卫生,教育、职业、社会和其他服务的共同努力”,以促进社区康复项目的完成。
社区康复的结构图:由五个部分组成:健康、教育、谋生、社会、
赋能,每个部分又有五个要素。
(八)尊重
残疾儿童逐渐发展的能力并尊重残疾儿童保持其身份特性的权利。
1976 年,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一种新的、有效的、经济的康复途经,即社区康复(简称CBR)。它顺应了全球疾病患者的
康复需求,在
发展中国家得到了迅速发展。社区康复主要是利用本社区的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和家庭的康复,主要提供病、伤、残者
恢复期及后期
康复服务,开展
残疾预防工作,同时也提供教育、社会、
职业康复。对患者而言,社区康复方便、快捷,而且价廉,并有利于他们回归家庭和社会,是普及康复服务的基础和主要形式。
社区康复是指以社区为基地开展残疾人
康复工作。它是一种的康复方式和制度,与过去一向实行的“医院康复”完全不同。
1994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发表了一份关于社区康复的意见书,对社区康复工作了以下的解释:
“社区康复是属于
社区发展范畴内的一项
战略性计划,它的目的是促进所有残疾人得到康复,享受均等的机会,成为社会的平等垢一员。
社区康复的实施,要依靠残疾人自己和他们的家属、所在社区,经及相应的卫生部门、教育部门、
劳动就业部门和
社会服务部门等的共同努力。”
是
社区发展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这一计划关系到用较新和较好的方法来解决残疾人的康复问题,所以它是一项社区发展的战略性计划,应该纳入社区本身经济和
社会发展范畴之内。
●使残疾人身心得到康复,通过
康复训练和给予辅助用具用品使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在周围活动(包括步行或用轮椅代步),能够与人互相沟通和交流。
●使残疾人能成为
社会平等的一员,融入社会,不受歧视,不受孤立和隔离,不与社会分开,残疾人能得到必要的方便条件和支持以参加
社会生活。
康复计划的拟计和实施,要依靠三股力量,当然,主要依靠社区的领导和组织、依靠社区的群众和团体,也要依靠有关的政府部门(包括卫生、教育、劳动的人事、民政和社会服务等部门),还要依靠残疾人本人和他们的家庭。三股力量联合起来,通力合作,社区康复的任务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