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匦使
唐代专司投匦文书管理的谏官官职
知匦使是唐代武则天垂拱二年(686年)创设的官职,隶属谏官系统,由谏议大夫补阙拾遗等清望官担任。主要负责管理延恩、招谏、通玄三匦的投献文书,需对投递内容进行初步筛选后奏报皇帝,重大事务直呈御前,次要事务转交中书省处理。该职与理匦使构成台谏联合的机构架构,终唐一代保持谏议大夫主管匦院的基本格局。中晚唐时期九位可考知匦使均由谏议大夫担任,任职后多晋升给事中等要职。
职官沿革
垂拱二年(686年),武则天设置铜匦时确立双使制度,以谏议大夫、补阙或拾遗充任知匦使,御史中丞、侍御史担任理匦使。长庆四年(824年)曾短暂废止理匦使,但很快恢复台谏共管模式。德宗时期推行投匦文书副本查验制度,后经李中敏谏言取消,确保奏疏直达皇帝。
职官体系
据《唐六典》记载,知匦使机构设正式编制四人,包含知匦使、判官各一人,典二人。九世纪中叶的任职实例显示:
职能运作
投匦制度设四匦分类受理:延恩、招谏、通玄三匦由知匦使管理,申冤匦由理匦使管理:
知匦使每日需开匦检视文书,紧急事务即刻奏报,常规事务则移交中书省或理匦使处理。代宗时期(762-779年)曾取消身份核验制度,德宗(779-805年)恢复副本存档要求,最终在九世纪中期李中敏废除验副本制度。
历史影响
作为连接士人与朝廷的特殊渠道:
知匦使的筛选标准直接影响中书省主持的制举考试人选。该制度在唐末随中央集权削弱而式微,但其台谏共治模式为宋代登闻鼓机制所借鉴。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6 04:59
目录
概述
职官沿革
职官体系
职能运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