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匦使是唐代
武则天垂拱二年(686年)创设的官职,隶属谏官系统,由
谏议大夫或
补阙、
拾遗等清望官担任。主要负责管理延恩、招谏、通玄三匦的投献文书,需对投递内容进行初步筛选后奏报皇帝,重大事务直呈御前,次要事务转交中书省处理。该职与理匦使构成台谏联合的机构架构,终唐一代保持谏议大夫主管
匦院的基本格局。中晚唐时期九位可考知匦使均由谏议大夫担任,任职后多晋升
给事中等要职。
垂拱二年(686年),武则天设置
铜匦时确立双使制度,以谏议大夫、补阙或拾遗充任知匦使,御史中丞、
侍御史担任
理匦使。长庆四年(824年)曾短暂废止理匦使,但很快恢复台谏共管模式。
德宗时期推行投匦文书副本查验制度,后经
李中敏谏言取消,确保奏疏直达皇帝。
据《
唐六典》记载,知匦使机构设正式编制四人,包含知匦使、判官各一人,典二人。九世纪中叶的任职实例显示:
知匦使每日需开匦检视文书,紧急事务即刻奏报,常规事务则移交
中书省或理匦使处理。
代宗时期(762-779年)曾取消身份核验制度,德宗(779-805年)恢复副本存档要求,最终在九世纪中期李中敏废除验副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