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籍是
东晋南朝时期与
黄籍并行的户籍登记形式,专门用于登记中原南迁的
侨户。该制度采用白纸书写,区别于记录土著人口的黄籍。白籍持有者享有免除赋税徭役的特权,其设立与
侨置郡县制度密切相关,旨在维护北方士族的政治经济地位。东晋成帝咸康七年(341年)推行
土断法后,白籍人口逐步并入黄籍体系,至
刘裕义熙九年(413年)通过大规模裁撤侨置郡县完成制度合并。
魏晋南北朝时期因战乱引发大规模人口南迁,仅
永嘉之乱后就有大量人口迁徙至江南。东晋政权为安置北方士族,在南方设置与北方同名的侨置郡县,形成独特的行政区划,并实行黄籍与白籍并行的户口登记制度,其中白籍专用于登记北来侨户。此背景下产生的户籍双轨制,既保留了北方士族的郡望标识,又维持了江南土著的管理体系。
咸康七年(341年)实施的第一次
土断,要求侨寓士族将白籍改为黄籍并接受土地分配。兴宁二年(364年)
桓温庚戌土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