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籍
东晋南朝登记侨户的临时户籍
白籍是东晋南朝时期与黄籍并行的户籍登记形式,专门用于登记中原南迁的侨户。该制度采用白纸书写,区别于记录土著人口的黄籍。白籍持有者享有免除赋税徭役的特权,其设立与侨置郡县制度密切相关,旨在维护北方士族的政治经济地位。东晋成帝咸康七年(341年)推行土断法后,白籍人口逐步并入黄籍体系,至刘裕义熙九年(413年)通过大规模裁撤侨置郡县完成制度合并。
制度背景
魏晋南北朝时期因战乱引发大规模人口南迁,仅永嘉之乱后就有大量人口迁徙至江南。东晋政权为安置北方士族,在南方设置与北方同名的侨置郡县,形成独特的行政区划,并实行黄籍与白籍并行的户口登记制度,其中白籍专用于登记北来侨户。此背景下产生的户籍双轨制,既保留了北方士族的郡望标识,又维持了江南土著的管理体系。
登记特征
白籍制度具有三项核心特征:
该制度使侨居士族可凭借白籍享受三项特权:免除土地税、免除徭役、保留原籍地文化认同。
土断改革
咸康七年(341年)实施的第一次土断,要求侨寓士族将白籍改为黄籍并接受土地分配。兴宁二年(364年)桓温庚戌土断
社会影响
白籍制度的演变过程反映出三个层面的历史转变:
文献记载
《晋书·地理志》记载咸康义熙土断后被裁撤的徐、兖、青三州侨郡数量达23个。
参考资料
三国 两晋 南北朝统计史.www.gov.cn.2005-06-08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2 13:17
目录
概述
制度背景
登记特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