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郡是中国古代
六朝时期(222-589年)的一种临时郡级行政区划,指因战乱失去原有领土后,在辖区重置的同名郡,出自《南史·王玄谟传》。
侨郡制度产生于
六朝战乱时期,具体而言,侨置现象始于
晋元帝大兴三年(318年),当时在首都
建康设立怀德县。北方领土沦陷后,
东晋南朝政权为安置南迁流民和士族,同时出于宣示正统、拉拢北方士族以及应对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在辖区内设置与北方原籍同名的郡级行政区划。该制度与侨州、侨县共同构成“
侨州郡县”体系。
永嘉丧乱以后的150年间,有大量北方人民远离黄河中下游地区,迁到江淮以南一带,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自北而南的移民大浪潮。据
谭其骧师研究,在这一期间,涌到南方的人口有90万之众,占北方原有人口的1/8,迁徙的结果使南方居民中每六人中就有一人来自北方。这些侨民在南方呈高度集中状态,多处在长江中下游的南北岸。东晋南朝
侨州郡县的分布格局是大分散、小集中、诸点成线、诸线成面,主要分布在长江两岸,尤以
扬州、
荆州地区为最多。
东晋初年(317年起)广泛设置侨郡,侨置现象始于
晋元帝大兴三年(318年),在首都
建康设立怀德县,用以安置跟随南下的北方士族和
流民。设置侨郡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东晋南朝标榜自己是汉魏以来正朔所在,宣示对北方疆土的合法拥有权;另一方面,实际经济政治利益导致,为安置北方流民并给予赋役优待。
刘裕时期(420-422年)加方位前缀区分。例如,
刘宋时期在侨置州郡中加方位前缀,如
南兖州、西兖州等,以区分同名侨置。具体侨郡设置例子包括
徐州侨置
沛郡、常州地区侨立
南东海郡等。侨置郡县长期存在导致行政混乱和财政问题,刘宋政府实施“
土断”政策,以居住地编制户籍,取消侨民的白籍和赋役优待,增加政府收入。
隋朝统一后(589年),因“土断政策”废除侨郡,融入实土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