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措施及行动
生态环境保护是指通过政策制定与行动实施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工程。
低效用地再开发与生态保护
自然资源部自2023年9月部署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以来,已先后发布三批累计62个典型案例,其中第三批26个案例于2026年1月4日发布,涉及浙江山东江苏重庆等14个省(市)。试点旨在通过示范引导,推动盘活存量土地、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各试点城市将低效用地再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深度融合,探索出产业园区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存量片区统筹开发等典型做法。试点推动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了生态安全格局的构建和人居环境改善。这些做法为相关地区提供了参考。
督察工作机制
2025年5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正式实施,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职能部门职责
2022年11月,中国1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首次系统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权责体系,明确要求各部门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
五年生态成效
中国通过五年持续治理,实现森林覆盖率达24%,湿地保护率突破50%,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
碳排放权交易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年交易量较上年增长27%,有效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升级。
最新修订时间:2026-01-05 15:26
目录
概述
低效用地再开发与生态保护
督察工作机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