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自2023年9月部署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以来,已先后发布三批累计62个典型案例,其中第三批26个案例于2026年1月4日发布,涉及
浙江、
山东、
江苏、
重庆等14个省(市)。试点旨在通过示范引导,推动盘活存量土地、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各试点城市将低效用地再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深度融合,探索出产业园区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存量片区统筹开发等典型做法。试点推动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了生态安全格局的构建和人居环境改善。这些做法为相关地区提供了参考。
2022年11月,中国1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首次系统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权责体系,明确要求各部门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