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
甘肃省主管全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垂直管理的正厅级行政执法机构,由原甘肃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兰州动植物检疫局和兰州卫生检疫局于1999年8月合并组建。该局在
平凉、
天水、
酒泉设有3个分支局,并在兰州机场设办事处,全系统干部职工170人,其中90%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及博士学位人员75人。主要承担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国境卫生除害处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以及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等职责。
简要介绍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担负甘肃省出入境
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国境卫生除害处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以及认证认可等工作,多年来忠实地履行国家涉外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始终坚持依法施检、严格把关,加强对甘肃地区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管,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卫生注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履行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健康、保障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重要职责,为促进甘肃地方
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
程,负责所辖区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
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办
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的
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检验,负责进出
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五)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
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实施国家实行
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
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
(九)负责签发
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
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
的签证工作。
(十)负责所辖区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
况,提供有关信息。
(十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
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
作。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