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州
唐代设立的古代州级行政区
潘州,中国唐代贞观八年(634年)设立的州级行政区,治所位于
茂名县
(今
广东省
高州市
)。
建置沿革
唐代
初期
武德
四年(621年),岭南平定后于茂名县置南宕州,
贞观
八年(634年)改为潘州。
贞观十七年(643年)潘州短暂废除,
永徽
元年(650年)复置,辖
南巴
、潘水、茂名三县。
中晚唐时期
天宝
元年(742年)潘州改称南潘郡,
至德
二年(757年)恢复原名。
开元
五年(717年)与
高州
进行行政调整,辖境部分划归高州。
五代十国时期
907年
南汉
政权将茂名县更名为越裳县,潘州治所随之改称。
923年复名茂名县,潘州仍辖茂名、潘水、南巴三县。
北宋裁撤
开宝
五年(972年),北宋推行地方行政改革,废潘州建制,潘水、南巴两县并入茂名县。
行政区划
唐代辖县
茂名县:州治所在地,今高州市城区。
潘水县:辖境含今
茂南区
西部及
化州
部分区域。
南巴县:辖今茂南区部分地域。
南汉辖县
延续唐代三县建制,茂名县为治所。
地理范围
东至
阳江
、西抵化州、北达
信宜
、南临吴川海岸。
治所迁移
唐代迁移轨迹:
634年定治茂名县(今高州城区)。
717年短暂迁至高州长坡镇,后回迁。
南汉时期治所随县名改为越裳县(907-971年)。
遗址考证:
唐代州治遗址位于高州市区冼太文化公园内,现存城墙基址。
与周边政区关系
与高州
634年潘州与高州同属
岭南道
,辖县互为交错。
717年高州划入潘州部分属地,两州形成行政隶属关系。
与南巴郡
南巴郡为南朝旧称,潘州南巴县继承其名,但辖区大幅缩小。
与
窦州
窦州(今信宜)与潘州北部接壤,两州共同控制
漠阳江
上游贸易线。
历史影响
军事地位:控扼粤西通往琼州海峡的陆路要冲,唐代设潘州都督府。
文化融合:为�汉文化交融区,现存冼夫人祭祀习俗源于潘州辖境。
地名延续:今高州市“
潘州公园
”、茂南区“
潘州大道
”均得名于唐潘州。
参考资料
2023年茂南区概况
.茂南区人民政府.2024-11-29
南朝隋唐粤西政区历史沿革考
.茂名网.2023-09-14
2022年茂南区概况
.茂南区人民政府.2023-12-13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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