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
古代行政区划名
溪州是中国古代设置在湘西地区的行政区划。唐代贞观年间(627年后)设立溪州灵溪郡,治所位于大乡县(今湖南省龙山县),隶属黔中道管辖大乡、三亭两县。五代时期(907-960年),马楚政权将溪州析分为誓下州、上溪州、保静州三个羁縻州,奠定了彭氏土司世袭统治的基础。宋代沿袭羁縻体系,形成包含二十余州的下溪州都誓主统领制度,治所固定于永顺县东南旧司城。元明时期改制为永顺路、永顺宣慰司等军政机构,直至清代雍正七年(1729年)改土归流设立永顺府,溪州建制彻底消亡。
唐代设立
贞观年间设立的溪州灵溪郡,是中原王朝对湘西地区实施行政管理的早期建制。该州以今龙山县境内的古大乡县为治所,辖境范围覆盖现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北部,行政层级为下等州,归黔中道节制。
五代演变
马楚政权统治时期(907-951年),通过析分原溪州辖地形成三大羁縻州:誓下州(永顺县东南古司城)、上溪州(龙山县)、保静州(保靖县北宋初年。
宋代扩展
宋代在溪州地区实行羁縻州制度,行政体系扩展为包含上溪州、中溪州、下溪州
元明演变
元代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改置永顺路,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制为永顺宣慰司,标志着溪州从羁縻州向土司军政体系的转型。此时辖境覆盖永顺、保靖、龙山三县全境及周边地区,治所在今永顺县东南旧司城。
清代终结
雍正七年(1729年)实施的改土归流政策中,清廷废除永顺宣慰司,改设永顺府并置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县,正式终结溪州作为独立行政建制及土司世袭制度。原辖区被纳入流官体系,后逐步演变为当代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主体部分。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2025-05-24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28 13:15
目录
概述
唐代设立
五代演变
宋代扩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