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州是唐代武德四年(621年)设立的行政建制,治所位于今江苏省
涟水县境内,辖涟水、金城二县。其设立与淮河下游盐业经济密切相关,
隋唐时期涟水场为淮北四大盐场之一,盐业集散需求推动行政升级。
贞观元年(627年)被废止建制,复为涟水县划归
泗州。
唐武德四年(621年),朝廷在襄贲县故地设置涟州,此为该地名首次作为州级建制出现。州治设于原
北东海郡治所涟水城,该城址位于今
江苏省涟水县城北15公里处的淮河故道南岸。建制期间辖涟水、金城二县,其中金城县治所在今涟水县浅集金城村遗址。
贞观元年(627年),
唐太宗。原辖金城县并入涟水县,整体建制降为县级,改属泗州管辖。
五代十国时期,
后周显德三年(956年)复置涟州建制。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该建制升格为涟水军。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年),安东州归附元廷后曾短暂改称涟州,但次年即恢复旧称。
州域地处
淮河下游冲积平原,东濒
黄海,西接泗州,境内有涟水(今盐河)纵贯全境。州治所在地位于淮河入海口北侧,兼具河海联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