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代表制是议会选举中分配议席的两种方法之一,指各政党按所得选票占总票数的比例分配议员席位。该制度以
大选区制为基础,通过名单提名方式统计政党总票数,采用海尔限额法(自然限额法)、最大残数法、东特法(最大均数法)等计算方法确定当选基数与席位分配。议席分配与政党得票数成正比,能够减少“死票”并反映政治多样性。
指根据参加竞选的各政党候选人所得选票,按比例分配议席的一种
当选制度。是各政党所得议席与其所得的票数成正比的一种选票计算制度。
一般认为,比例代表制有利
小党发展而且比较客观反映
政治组织的实力,但同时容易滋生激进情绪。因此德国国会选举采取了全国得票数5%的政党门槛限制,而在法国,由于国会政党众多造成的不稳定,则在戴高乐主政时催生出「
半总统制」(相关名词包括
双首长制、
混合制与
总统议会制等)。
经济学的研究发现比例代表制的政府开支比
单一选区制的政府要大,税收要高,而且比较容易成为
福利国家,主要原因是执政同盟内各政党之间需要为自己所代表的相应
利益团体争取更多的开支,而纳税人则没有办法问责执政同盟内的任何一个成员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