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钺
汉语词语
斧钺,汉语词语,为斧与钺的合称,泛指古代兵器与刑具,兼具军权与国家统治权的象征意义。其名初见于《左传》《国语》等先秦典籍。
释义
亦作“斧戉”。 斧与钺。泛指兵器。亦泛指杀戮。斧作为劳动工具,是人类最初的文化史料之一;作为精神物化形态,涵盖中国人特有的精神文明的历史轨迹。
历史背景
斧作为劳动工具,它和人类一起登上历史舞台,是留存下来的人类最初的文化史料之一。在新石器时代,石钺作为装备军队的一种武器,是短兵相接时用来近身厮杀的利器,但随着权力的集中,玉钺逐渐演变为军事指挥权和王权的象征。
从这段历史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上古时代的斧钺,不仅是用于战阵的白刃兵器及军队指挥权的象征,更通过「黄钺斩纣头」等仪式被赋予代天行罚属性。
从文献记载来看,青铜钺大约最早出现在二里头文化时期,但目前考古发现的确切证据多属商代前期。在新石器时代石钺石斧曾是最主要的手持武器,并演化出具有礼仪性质的玉斧玉钺
三国时,「假黄钺」制度成熟,斧钺的制作受到兵家重视。据说诸葛亮亲自督造战斧100把,质地优良。他还写下一篇《作斧教》告诫诸将,战斧质量好坏,“非小事也,若临敌,败人军事矣!”视斧与刀同等重要。晋代以后,斧钺的形制有了新变化,其刃部加宽,相减短,便于操持,砍杀能力有所提高。依式样不同有长柄斧凤头斧等。唐宋时期,斧钺流行军中,成千的军士持长斧作战。唐天宝年间,大将李嗣业安禄山厮战于香积寺,李嗣业率步卒三千持长柄斧、陌刀阻击敌军,打败了安禄山统率的镖悍的北方骑兵。宋朝军队的主要敌手是西夏契丹女真的骑兵,而宋军在骑战中常处于劣势,主要靠步战取胜。
文化象征
斧钺在创世神话中扮演重要角色,如盘古使用斧钺开天辟地,体现了其在神话中的权力符号象征性。斧钺作为具有宗教神圣性与政治权威象征的特殊礼器,在中国古代形成了法自君出的世俗权力本质。良渚文化墓地出土的神人兽面纹玉钺表明其宗教神圣性,二里头夏文化遗址出土的玉钺与中山侯钺汉谟拉比法典》石碑顶部的权杖浮雕不同,斧钺通过天子赐钺制度体现君权人授的世俗特征。
作为九锡礼器之一,斧钺与虎贲、弓矢共同构成专征专杀权力体系。九锡制度中的斧钺可代表天子诛杀罪人,斧钺作为刑具和法律象征,体现“法自君出”的权力延伸,如《淮南子》云:“后有斧钺之禁,不可以无罪蒙也。”假黄钺中山侯钺棨戟
类型
斧、钺(yuè)通常被联称,二者的形制相似都是用来劈砍的长兵器。区别在于钺是一种大斧,刃部宽阔,呈半月形,更多地用作礼兵器;斧则是一种用途极广的实用工具。据《六韬》记载,周武王军中有大柄斧,刃宽八寸,重八斤,柄长五尺以上,名曰“天钺”。 钺是由原始社会的劳动工具——石斧演化而来的。石斧的历史大约可追溯到几十万年以前。那时人们用磨制粗糙的石斧,砍斫器物、捕猎禽兽,是不可缺少的劳动工具之一。古汉字中“斤”就是砍木头的斧字,所以后来从斤字旁的汉字多有斩截、折取的意思。在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曾发现过一种磨制非常精细的石钺,钺体扁平,刃部宽阔,弧曲度大,两角微微上翘。这种精心制作的石钺显然不适宜砍伐林木或用于农作。据推测很可能是古人专门制造的原始兵器
出处
《左传·昭公四年》:“王弗听,负之斧钺,以徇于诸侯。”
“假黄钺”
商朝出现了用青铜铸造的。这时的青铜钺仍保留了石钺的特点:刃部弧曲宽阔,两角略微上翘,但钺身较薄、青铜钺的装柄方式为内安柲。钺身多饰有雷纹,并且花纹非常精致美观。商周时代斧钺类型很多,且质料优良。如《考工记》所载的同代青铜斧内含锡量约20%。周代有一种空头斧,大多是管形銎,上有孔,以安装斧柄。斧头中含有天然铜、铅、铁、锡、金等多种金属,质地坚韧,做工精良。但由于斧钺形体笨重,杀伤力远不如戈、刀、矛,所以渐渐脱离战场,成为一种礼兵器。曾在河南安阳殷墟发现的妇好墓中,出土了两件大型青铜钺。其刃部宽约375~385毫米,重8. 5~9公斤,上面铸有铭文:“妇好”。妇好是殷王武丁的妻子,她生前是一位骁勇善战的著名女统帅,曾多次率兵出征。这两件大钺正是她权威的象征。斧钺作为礼兵器在商周时有着重要的地位。在古代,大将接受斧钺就等于被授予军权帅印。这在历史上称为“假黄钺”。“假黄钺”制度起源于古代,表示君主授予重臣最高军事权力,允许其代行君命,专征专伐。该制度与“加九锡”礼仪相关,斧钺作为九锡之一,可代表天子诛杀罪人。历史上,斧钺在汉魏时期用于授节仪式,唐代以后逐渐被其他仪仗取代,但在宋代一度复兴。
此外,斧钺还被用作刑具。据《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攻克商王王宫后,用黄钺斩了纣王的头颅,悬于太白旗上。直到汉代仍以斧钺为斩首的刑具。斧钺作为刑具与“斧钺之诛”概念相关,如《淮南子》云:“前有轩冕之赏,不可以无功取也;后有斧钺之禁,不可以无罪蒙也。”由于斧钺是一种斩杀罪人的刑器,所以历史上有“斧钺之诛”的说法。
例句
《国语.鲁语》:「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
汉书·天文志》:“梁王恐惧,布车入 关,伏斧戉谢罪,然后得免。”
胡铨 《戊午上高宗封事》:“小臣狂妄,冒渎天威,甘俟斧钺,不胜陨越之至。”
岳飞 《乞褒赠张所札子》:“张所 以忠许国,义不顾身,虽斧钺在前,凛然不易其色。”
沈受宏衢州书事》诗:“已见降王归斧钺,徒闻战鬼逐弓刀。”
魏源 《拟进呈序》:“古圣人以绂冕当天之喜,斧钺当天之怒。”
谢觉哉 《哭凌波同志》:“劳苦、饥饿、金钱、斧钺,在他看来,若无其事。”
简介
在《苏武牧羊》中提到“今得杀身自效,虽蒙斧钺汤镬,诚甘乐之”。长柄的武器,头部沉重,自有一股威猛刚烈之势,力量与霸主的最好象征。
它出现于春秋时期,在战国时期大量使用。至于斧钺,由于其杀伤力不如戈矛,在春秋时期实战中的地位已大大降低,已多用于仪仗、装饰之需,以作为军权和国家统治权的象征。
钺的形成与斧的形成属相同的时代,钺的式样与斧相同,惟较斧为大。钺比斧头大三分之一,杆长一尺半。钺杆末端有钻。钺在斧头之上加有突出之短矛,长约六寸。使钺之法合斧、矛、枪三者为一体。其用法除有斧、矛和枪之外,还有刺、拨、点、追四法。钺有长杆之钺和短杆之钺,如八卦掌拳派所用的子午鸳鸯钺,就是一种短双器械。
銊为斧之由来,以时代论则为同时,以形式论亦正仿佛;书曰:「王左杖为銊,注銊大斧也。」按此可见斧銊本无甚巨大之分当,惟銊与斧,如完全相同,何不径名之曰大斧,而必名之为銊,此显见其相似而不能相混也。銊头较斧大三之一,杆端比斧多一矛头,长约一尺六寸,故銊杆长于斧杆者亦尺六七寸;斧杆末端无钻,故三十六法中无点逗各法也;銊则亦如枪杆,末端有三尖之钻,以备匆忙时作点格之用;至其余之搆造,则完全与斧相同,重量亦仿佛。斧之与銊,亦犹枪之与矛,箭之与弩,形式之不同者,仅毫厘问耳;至其功能,亦不甚判别,故能得三十六法之精髓者,銊斧可并用也。
参考资料
斧钺.汉典.
斧钺.百度汉语.
青铜兵器之钺.衡阳生活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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