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仁贵征辽事略》描写
唐太宗在御案展开奏表,明代《
四游记》记述
汉钟离向
玉帝进献宝物时需呈至御案的礼仪规制。宋代何薳《
春渚纪闻》记载
宋徽宗曾用手指向御案上的砚台,而明代经筵礼仪中御案与讲案形成固定方位布局
龙案
明代经筵礼仪中形成空间对应:御案位于
文华殿御座东侧稍南,专门放置《四书》典籍;讲案则位于南侧稍东,用于陈列经史文献。这种陈设规制体现了御案在学术仪式中的特殊地位。
明代黄佐《翰林记·开经筵》详细记载了经筵仪式中御案与
讲案的方位关系:御案设于殿内御座东侧稍南,与南侧稍东的讲案形成约四尺间距。
司礼监需提前将典籍按《
四书》东置、经史西陈的规则摆放,这种方位学规制反映了古代宫廷礼仪的空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