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
辽东巡抚陈钺挑起边境争端,招来敌人,敌人至,则上奏欺骗朝廷。
巡按御史王崇之弹劾陈钺,陈钺大恐,与
汪直商量,于是诬陷王崇之,将他打入
诏狱,输米赎罪,贬官
延安推官。等到汪直、陈钺用兵,正当论功的时候,敌军大入,
宦官韦朗、
总兵官缑谦等隐匿不报。强珍前往巡按,请求将陈钺治罪。
兵部尚书余子俊等上奏陈钺累犯,应当
重辟,不能宽免。
明宪宗没有听从。不久,
指挥王全等诱杀
朵颜卫人,强珍揭发其罪行,王全等获罪。汪直自认为有大功,闻强珍上疏,非常愤怒。正遇上汪直
巡边而还,陈钺
郊迎五十里,诋毁强珍诬陷自已,汪直愈加愤怒,上奏强珍所弹劾的内容皆是妄言。明宪宗下诏派遣
锦衣卫千户萧聚前往审理,将强珍
械送回京。强珍到京后,汪直首先拷问,然后
奏闻,坐奏事不实,当输赎。下诏特将强珍
谪戍辽东,而追责
兵部及
言官曾经弹劾陈钺的人。三年后,汪直事败,强珍官复原职,
致仕。
弘治初年,起任
山东按察副使,擢
大理寺少卿。次年,升任
右佥都御史、
宣府巡抚。当时,缑谦已经罢官,强珍上奏留任缑谦,认为他才力可用。
给事中进言缑谦数次失机,强珍不应保奏,于是改任南京
右通政。以母年老,
休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