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时置
五兵尚书,隋唐始设
兵部,成为六部之一,《
新唐书·百官志一》:“兵部。尚书一人,
正三品;侍郎二人,
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
库部。”;尚书在
秦汉时是
少府的属官,初名
尚书台,三国时代,尚书台脱离少府,成为全国政务的总汇。
西魏、
北周废尚书省。隋唐后又恢复
尚书省,
高颎任
尚书左仆射,成为最高
行政首长,自此尚书省成为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之一。兵部尚书主兵籍、器仗,
安史之乱后,中央政权削弱,尚书
诸司成为闲曹,所谓“兵部无戎帐”“一饭而归,竟日无事”。明代
正二品,清代从一品。明代兵部尚书称本兵,既管军政又管战略,威权极大。如景帝时期的
于谦。明王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夫人宋氏行状:“当事知公(
袁可立),加公兵部尚书,赐乘传归。”
兵部尚书制度的渊源可追溯至西周时管理军政要务的司马,春秋战国时期沿置。秦汉时设太尉掌管军政。至魏晋时期,曹丕称帝后,为适应形势需要,对军事领导体制进行改革,在权力逐渐壮大的尚书台下设立五兵尚书主管军政要务,将全国军事行政权力由太尉府转移至尚书台五兵尚书。魏晋南北朝时期基本沿袭五兵尚书制度,名称和内设机构偶有变化,如北魏孝文帝时改为七兵尚书,北齐时复称五兵尚书。这一时期的五兵(或七兵)尚书,“专总兵要”,奠定了后世兵部尚书的基础。
隋朝继承并发展了南北朝逐渐成熟的三省六部制,正式设立兵部尚书,作为六部之一,隶属于尚书省。唐代承袭隋制,进一步完善了三省六部体系。唐初,兵部尚书定为正三品,其下设兵部侍郎(正四品下)为贰官。兵部尚书领导下辖的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后有名稱變更,如驾部改为车驾,库部改为武库),其职权广泛,包括“掌天下军卫武官选授之政令”,并管理军籍、地图、军械甲胄、马政等。唐代兵部是重要的军事行政机构,“大约除军令由君相外,凡军政之权咸属兵部”。然而,在唐代中后期,随着使职制度的发展和非职事官体系武官的兴起,兵部在武官铨选方面的权力有所旁落,兵部尚书也逐渐演变为一种地位尊崇但未必掌握实权的职位,具体事务多由兵部侍郎处理,其统兵、对节度使的实际统辖权亦趋于弱化。
宋代,军事权力主要集中于枢密院,“军师卒戎之政令,悉归于枢密院”。兵部职权受到限制,初期仅掌管仪仗、卤簿等事务。宋神宗元丰改制(1078年-1085年)后,兵部机构得到健全,设立尚书一人、侍郎一人,下设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职掌有所扩大,包括管理兵卫、武选、车马、甲械、牧政等。但兵部依然不掌握实际的领兵、用兵之权,其职能偏重于文书行政,如苏轼所言“武选隶于大官(吏部),兵政总于枢辅,故司马之职,独省文书”。南宋基本沿袭此制,兵部职权无太大变化。
金代,兵部于熙宗时期(1135年-1149年)始置。最初,其长官由吏部侍郎或尚书兼任,之后才设立专职的兵部侍郎,再后置兵部尚书。作为管理国家军务的中央机构,兵部在金代政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明代是兵部尚书职权发展的顶峰时期。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
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兵部的地位随之提升。朱元璋为加强中央对军队的控制,体现“以文驭武”的原则,逐步将原属大都督府的部分兵权(如武官袭替)转移至兵部;在五军都督府设立后,兵部更成为事实上权力高于五军都督府的最高军事行政机构。兵部尚书作为兵部最高长官,总领部务。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明太祖将兵部下属各司统一改称为清吏司,分别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进一步明确了兵部的组织结构。明代兵部尚书负责管理天下武官的选授、训练考核,管理卫所军籍、军需器械,参与边防建设、军务决策(参赞军务),有时还需亲自统兵出征或执行特殊任务。其选任也常要求具备相关的兵部任职经历或地方治理经验。
清朝初期,于天聪五年(1631年)设立兵部,顺治元年(1644年)后逐步完善官员设置,设满、汉尚书各一人及侍郎等官。其内部机构也设武选、车驾、职方、武库四清吏司,大体沿袭明制。然而,清代兵部的权力受到多重制约。在王大臣会议拥有中枢决策权时,兵部仅能执行会议决定。军机处设立后,兵部更需听从军机处号令行事,且各省总督、巡抚可通过军机处直接向皇帝汇报,进一步分散了兵部的权力。在人事权方面,虽然规定武职隶属兵部,由武选司管理选授,但八旗军队的管理权属于八旗都统衙门,兵部无权干涉,其主要管理对象是绿营的兵册、编制、官职、训练、装备等事务。因此,相较于明代,清代兵部尚书的职权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