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战俘
1989年杜煜庄执导剧情片
《少年战俘》是由杜煜庄执导,曹义汉、王兴东编剧,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出品,于1989年在中国大陆上映。影片由车悦、杨楠、赵静主演,以1937年红军西路军少年战士被俘的真实历史为背景创作。
故事梗概
1937年初,红军西路军西征途中,被国民党马家军包围,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红军少年先锋营营长欧阳石和战友尕猛、唐宝元西安事变戈壁沙漠中,尕猛牵着战马艰难地行走,他终于来到革命圣地延安,和其他战友一起奔赴抗日的前线。
演职员表
演员表
职员表
制作发行
上映日期:1989年
制作公司: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
附录
战俘定义
战俘是指在战争各方中,敌对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并未处死的,用以作为战争交换条件的人。
同时根据1949年日内瓦第3公约规定,各国不得虐待战俘,通常只有战场上才会出现战俘一词,在后方抓到的应被称为间谍特务,要依先行的法律进行处罚。
法律规定
战争或武装冲突中被交战对方所俘获的合法交战人员。对战俘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详细规定的国际公约有:1929年的《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1977年《关于1949年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等。上述公约中规定合法交战人员包括参战的军人,志愿部队人员,游击队员,民兵,及其他因战争原因而遭受拘留的人员。战俘待遇的主要原则有8条:①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不得虐待和侮辱;不得作为人质,不得损害个人尊严。②不得没收战俘的私人财物。③战俘的住宿、饮食、医疗卫生应得到保障。④不得命令战俘从事危险性和屈辱性的劳动。⑤战俘可以拘禁,但除对违反法令的战俘适用刑事和纪律制裁外,不得监禁。⑥战事停止后,应立即遣返,不得延误。⑦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得放弃公约所赋予的权利的一部或全部。⑧在一人是否具有战俘地位发生疑问时,未经主管法庭作出判决之前,享受本公约的保护。虽然上述公约规定了对战俘的各种物质和人格尊严的保护,但在实际战争状态中,战俘往往享受不到公约所赋予的权利,交战国双方破坏国际法关于战俘待遇的原则的规定是经常发生的。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8 07:55
目录
概述
故事梗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