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死(拼音:chǔ sǐ),汉语词语,指通过司法程序裁定并实施的剥夺生命行为,含判处与执行双重含义,近义词包括正法等。该词既可特指死刑执行,如《东周列国志》记载西周私造违禁品者皆处死;亦可泛指杀死行为,如清代《桃花扇》中“就处死这奴才”的表述。现代法律体系中,死刑执行包含立即执行与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方式,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释义
出处
《
东周列国志》第一回:“命上大夫
杜伯专督其事。因繇词又有‘
檿弧箕箙’之语,再命
下大夫左儒,督令司市官巡行
廛肆,不许造卖山桑木弓,箕草箭袋,违者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