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为zhái quàn,注音ㄓㄞˊ ㄑㄨㄢˋ,近义词为房契。相关词语如宅第、宅眷、宅相等。引证解释如《旧五代史·汉书·苏逢吉传》载:“崧弟屿以逢吉占据其第,时出怨言,未几,崧以西京宅券献於逢吉。”清代袁枚《随园随笔》亦载:“邵康节宅券用温公户名,田券用富公户名。”
清 袁枚 《
随园随笔·今人所不为而古之大贤为之》:“余按: 邵康节 宅券用 温公 户名,田券用 富公 户名。此事若在后人,必以为托足权门矣。”
晋朱曼妻薛买地宅券长30厘米、宽17.2厘米、厚8.5厘米,共八行,每行十四字,第八行仅九字,全碑画有格线,石碑断为两截,篆文尚清晰可辨。该券于1896年发现于平阳县宜山乡,1956年由
方介堪购回并捐赠给温州市文管会,现珍藏于
温州博物馆,被鉴定为一级文物,是镇馆之宝。
东汉建宁四年
南阳周世雅买地和瓦宅券性质为土地买卖文书,学术界对
买地券性质有分歧,
罗振玉将买地券分为'买之于人'和'买之于鬼神',此券属于'买之于人',填补了南阳无买地券出土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