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自由指学术界自由进行学术活动的权利,源于德语akademische freiheit(源于柏拉图学园传统),现代共识形成于西方大学发展过程中。由于不同文化背景和情境的差异,其具体内涵与实践方式存在多样性,在个别课题上仍存在不同学术观点。1988年《利马宣言》将其定义为学术共同体通过研究、教学等活动追求、传授知识的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规范依据包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7条对科研文化活动自由的保障。
释义与由来
作为大学的核心理念,学术自由是所有一流大学孜孜以求并赖以立足的最为宝贵的根基。
作为一项学术活动的伦理原则,学术自由的形成历经数百年,中世纪中后期学术逐步走出宗教的阴影,1670年斯宾洛莎提出“探讨的自由”,认为人“根据最高的自然法则为其思想的主人”。他的这一主张在启蒙运动中被广泛接受,经
洪堡、施莱尔马赫、
费希特等人的宣扬和诠释,日渐成为十九世纪初以后德国大学的核心大学观之一,其他的三个为“修养、科学、寂寞”。由于德国在当时引领着大学的潮流,美国有大批学生赴德国求学,并按德国模式建立和改造大学,学术自由随之输入。在中国,传播学术自由思想的主将当推蔡元培,他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之交在
北京大学实行“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后被概括成“兼容并包”原则,至今还为人大书特书。
由于学术主要由大学承担,学术自由在十九世纪一是指教授的自由,一是指学习的自由,达尔曼说过:对教师,意味着在其职业范围内有权讲授他所认为正确和好的内容,因为科学的真理非法律所裁决的对象;对大学生,意味着根据自己或得自他人的观点选择课程和教师的权利。 蒙罗的学术自由是指大学教师有发表、讨论学术意见而免于被除识之恐惧的自由。 学术自由是从事学术活动的人的基本精神环境,如同他必备的基本物质工作条件,这是因为大学是一个知识共同体,一个精神家园,学术自由并非学人的什么特权,而是实现其知识创新、光大精神之使命的途径。学术自由的正面意义,常常可从学术不自由的
负面作用来加深体会。
1988年联合国利马宣言指出,“学术自由”是指学术共同体成员,无论个人或集体,通过探查、研究、探讨、记录、生产、创造、教学、讲演以及写作而追求、发展、传授知识的自由。在法治社会中,作为社会成员特别是学者的一种基本权利,学术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任何组织、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能侵犯的。可见,保障学术自由也是基本的法治观念。长期的科学实践证明,在世界各国的社会科学发展中,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发展中,保障学术自由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根本原则。倡导和坚持学术自由的方针,是学术发展的根本保障。
律法发展
在法律上,1158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一世颁布一项法令,以保证学者不因学术活动而招致惩罚,但学术自由首先由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第142条所明确肯定,1966年联合国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载明: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与之紧密相连的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关于
思想自由,第19条关于主张自由和发表自由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7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构成学术自由在中国的宪法基础。据马尔赛文等,至1975年有34部宪法规定了学术自由。
权威解释
一切学术研究或教学机构的学者和教师们,在他们研究的领域内有寻求真理并将其晓之于他人的自由,而无论这可能给当局、教会或该机构的上级带来多么大的不快,都不必为迎合政府、教会或其他正统观念而修改研究结果或观点。
学术自由一般被理解为不受妨碍地追求真理的权利。这一权力既适用于
高等教育机构,也适用于在这些机构里从事学术工作的人员。
学术自由指教师的教学于学生的学习,有不受不合理干扰和限制的权利,包括讲学自由、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
学术自由指教师和学生不受法律、学校各种规定的限制或公众不合理干扰而进行讲课学习、探求知识及研究的自由。
《学术自由原则》,美,胡克,1985
学术自由是指专业上合格的人士在他们所胜任的学科中自由地调查、讨论、发表或教授他们所认为的真理,而不接受宗教或政治的控制和权威的许可,除非这种控制是职业道德标准,除非这种权威是在有关学科中用来证明真理和结论的合理方法。
《学术自由与大学法》,周志宏,1989
学术自由乃是为了对抗宗教、政治、经济等学术意外之势力,对于学术研究与教学之侵害,学术自由之所以能明定于宪法上成为基本权利之一,乃是由于多少大学及大学内之知识分子,持久不懈地奋斗所争取的。——29-30
精神
学术自由是
大学的灵魂,唯有充分享有学术自主权,富有浓厚的学术氛围的大学,才能真正找回大学的“自我”,大学也才能正确地享受其他的权利,主动、自觉地走向社会中心。民国时期,
蔡元培所开创的北大精神,与
陈寅恪所燃起的清华薪火,最后都汇聚为中国现代学术自由之精神。北大最辉煌时期,自由主义的胡适、激进主义的
陈独秀、保守主义的梁漱溟都在北大宣泄自己的观点与思想。蔡元培代表了北大当局的自由办学思想,胡、陈、梁的并在代表了北大学术的自由状态。这是北京大学能够被人以“标新立异”来述说其引领20世纪50年代以前中国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荣耀史的基本根据,而
西南联大的学术传统,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是民国时期大学学术精神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