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司徒是中国古代官职,始见于
西周,为《周礼》六卿之一,掌管土地图籍、户口登记、诸侯封邑及人民教化,采用土均之法管理赋税。春秋时期
宋国沿用为执政六卿,
鲁国称
大左司徒,
齐国简称大徒。
西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制为大司徒,位列三公;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改称司徒,后世多沿用,
元朝时为非常设官职。该职亦作为
户部尚书别称存在。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相国、丞相,皆秦官……
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后汉书·百民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掌人民事……
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七年,去‘大’。”
大司徒是官名。其职由《
周礼》地方官司徒演变而来。汉朝置
尚书郎4人,其一人主财帛委输。魏文帝时,置
度支尚书寺,专掌军国支计。到隋朝改为
民部,唐朝为避
李世民讳改称户部尚书。显
庆元年(公元656年)改户部为
度支;
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度支尚书为司元太
常伯;
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为户部尚书。宋、元、明、清沿而未改。户部尚书主管全国户口、
赋役方面的政令。侍郎掌稽核版籍、赋役实征等会计统计工作。
其日常工作有为移民垦荒,招抚安置流民,以
鱼鳞图册、
黄册为根据,抑制豪民兼并;以限田裁异端之民;以树艺
课农官;以草地养马放牧;以电种
召佃尽地利;对多年积欠赔累可根据情况给予蠲免;根据各省收支情况,调剂余缺;差役的减轻免复;对灾区贫老的抚恤救济,对有功人的赏赐;权量
市籴,评估物价;征收
山泽坡池、
关市、坑冶之税;赡军输,督
漕运,赡及转输屯种,开中以实边,和百官俸禄支给;定期编造户口册籍,调整户等,了解人口及土地增减变化;对隐匿户口,侵吞土地等不法行为及时给予制止、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