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船指具备多种货物运输功能的船舶,广义涵盖能运载两类以上货物的船型,狭义特指具备集装箱、散货、重大件货等多用途干货船。该船型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采用双甲板、尾置机舱、舷边舱和大舱口设计。按载货类型分为普通多用途船(自带克令吊)与重吊船(配备大吨位起重设备)两类。
2025年,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在
秦皇岛海关支持下出口新造船11艘,涵盖
散货船、多用途船、
成品油船等多种主流船型,总货值达36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10%,企业提前完成全年交付计划,海关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如企业单元监管、AEO认证和保税监管政策)提供精准帮扶。
20世纪70年代集装箱运输兴起推动多用途船替代传统杂货船,
80年代面临
散货船与
全集装箱船竞争,
2025年新型LNG动力多用途船密集投产,采用单一燃料动力系统,涵盖130米川江标准船等型号,
船舶大型化趋势显著,新型8.5万吨级纸浆运输船创全球最大纪录,中国内河创新开发内河兼海驳多用途船,实现货物联运免过驳,根据《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船龄超20年的多用途船需接受特别检验并限期报废。
2025年4月,
厦门港使用多用途船“AAL MERKUR”轮装载50个储能集装箱(超重危险货物)出口,流程从通常的7天压缩至3天,得益于《厦门港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安全运输指南》的指导。这是
福建省内首次通过多用途船装载新能源货物规模化出口,标志着多用途船在新能源国际物流领域的突破性实践。
2025年,作为我国船舶工业重要集聚区的
江苏,前11个月船舶出口1305.9亿元,同比增长37%。当地主要造船企业订单饱满,生产计划已排至2027-2029年。绿色动力技术如LNG动力、
双燃料系统以及船舶大型化设计得到广泛应用。海关等部门通过“一企一策”、预约查验等创新监管与便利化措施支持产业发展。
多用途船是进入60年代以后世界各主要造船国家竞相发展起来的。多用途船力求向广泛多用性方向发展,按其对货类的载运能力来分析,建造的多用途船主要可划分成四类: (1)以载运集装箱为主的多用途船。
多用途船的最基本要求是如何高效率地载运多种货类。由此,构成多用途船相应的一些特点。 (1)大多数多用途船从载运多种类型货物的方便性出发,设置两层甲板。有的船为适应装运汽车和不宜重压货物的需要,设置多层甲板或活动甲板。多用造船的机舱绝大多数在尾部,对于机舱布置在尾部确有困难的船舶,才将机舱适当前移。
(2)多用途船的型宽常比普通货船要大,因多用途船常装运甲板集装箱或甲板货以提高载货能力,故从稳性要求需取较大的船宽。型深主要从装运的货物对舱容的要求出发,大多数从装运集装箱所需的层数出发确定,亦即考虑集装箱的高度、层数、必要的间隙及舱口围板高度等来确定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