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拱(685年正月—688年十二月)是
唐睿宗李旦的年号,因
武则天实际掌控朝政,通常归为其执政时期。该年号源于《
尚书·尧典》“光宅天下”的典故延伸,象征“垂衣拱手”的治国理念,启用时武则天已平定
徐敬业叛乱,通过改元强化政权合法性。
垂拱二年,
武则天下颁《兆人本业记》,作为农业指导规范纳入官吏考核。
垂拱元年(685年),
武则天主持删改格式,加计帐及勾帐式,形成《新格》二卷并亲制序言。另编《垂拱留司格》六卷作为中央官署专用法规。此次立法由
韦方质总领,咸阳尉
王守慎具体编撰,二人凭借丰富司法经验和行政才能,使《垂拱格》《式》以制度详密著称当世。
垂拱立法体系对唐代法制产生深远影响:神龙元年(705年)将制敕对律令式的补充编为《
格后敕》,睿宗朝制定《太极格》,至开元三年(715年)《开元格》形成完整法律行政化体系。神龙元年对《
垂拱格》及垂拱后敕进行整合,形成禁防条例与办事条例并存格局。
垂拱元年(685年),
武则天崇德报功垂拱二年(686年),《兆人本业记》作为农业教科书推行至各地指导生产,并将农业生产状况列为官吏考核依据。
垂拱四年(688年),
武则天下令在巴县西开凿广济陂灌溉农田万余亩,在
涟水开通新奇渠连接
海州等地。武则天执政期间全国户口数从380万户增至615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