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下属决策监督机构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是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心决策机构,成立于1957年,由35个成员国组成,负责审批机构预算、监督核安全标准核不扩散事务,每年进行成员改选。该机构主要审议核能发展、核安全及防扩散议题,近年围绕伊朗核问题、美英澳核潜艇合作(AUKUS)、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等议题展开多轮讨论。
重大议题审议
伊朗核问题决议
2022年6月,理事会通过限制伊朗核活动决议,中国与俄罗斯投反对票,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团首席馆员王昶表示,施压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导致局势升级。2024年6月,针对法德英推动的对伊施压决议,中俄再次联合否决,12个发展中国家弃权,中方强调应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加强技术合作。
2025年6月1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决议,称伊朗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义务。当天的决议由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起草。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的35名成员中,有19票赞成、3票反对、11票弃权,另有两国代表未参加投票,决议通过。中国、俄罗斯和布基纳法索投了反对票。对于这一结果,伊朗方面反应强烈,表示将采取措施进行回应。
美英澳核潜艇合作(AUKUS)
自2022年起,该议题三次被列为理事会正式议程。2024年9月,中方第14次推动设置专题讨论,聚焦核材料转让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影响,俄罗斯及发展中国家支持中方立场,要求三国履行防扩散义务。
福岛核污染水排放
2023年6月,中国代表张克俭在理事会上指出日本排海计划存在放射性风险,强调ALPS系统长期效能存疑,敦促日方接受严格国际监督。李松大使明确反对将福岛核污染水与正常核电站排水混淆。
中国参与贡献
截至2024年,中国连续40年担任理事会成员,在核能安全、技术合作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6月,中方提出深化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推动核能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挑战。针对AUKUS核潜艇合作,中国自2022年起推动14次专题讨论,要求三国履行防扩散义务。2024年9月,中方第14次推动设置专题讨论,聚焦核材料转让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影响。
2025年11月11日,中国俄罗斯伊朗常驻代表共同会见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就即将召开的理事会会议交换看法。同年11月21日,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李松大使在理事会期间指出,日本长期制造、储存远超民用核能实际需求的钚材料,强烈敦促日方恪守“无核三原则”和国际核不扩散义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25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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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议题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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