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色衣是中国封建时代官吏按品级穿着的公服制度,始见于
北周时期侍卫官礼服,形成于
唐代。
隋代正式确立为官吏常服,至唐代形成完整的四色九品分级体系,通过服色与纹饰标识官阶等级:三品以上服紫,四至五品用绯色,六至七品着绿色,八至九品配青色。
宋代将公服与常服合并保留色彩区分,
明代以花纹尺寸细化等级。
白居易江州司马。
品色衣制度萌芽于北周建德年间(572-578年),最初作为侍卫官的特定礼服使用。隋大业六年(610年)确立为官吏常服制度,首次以紫、绯、绿、青四色区分九品官员等级。唐代贞观四年(630年)扩展为四色九品体系,将青色纳入官服序列并细化色阶差异,成为后世品色衣制度的基准。
庶民仅允许穿着未经染色的白色粗布衣,禁止使用官服色系。该制度通过《唐会要·舆服》确立,成为官吏身份的核心视觉标识。
元代延续宋制,但增加织金材质使用。明代恢复唐制基础,将青色划归八至九品,绯色限于四品以上。
该制度存续期间出现'服色僭越'现象,如
唐代宗时期(762-779年)因赏赐过滥导致'满朝朱紫贵'局面,《新唐书·车服志》记载当时'五品以上绯衣银鱼袋,京官皆有之'。至
清代赵翼《
陔余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