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长是中国公务员体系中的正司级领导职务,行政级别对应正厅级,属于
厅局级正职范畴,主要担任国务院部委内设司局的负责人。其级别对应十三级至八级,在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及副省级城市机关中对应十五级至十级。该职务广泛存在于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等部委机构,部分司长还兼任总统计师、总经济师等正厅长级职务。司长岗位涵盖教育督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等领域,涉及统筹规划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等工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该职务属于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中的厅局级正职,与直辖市局长、省级厅级机构负责人行政级别平级,正司局级及以上属于国家高级干部范畴。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的
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与普通司局级副职的十五级至十级形成区分。
司长:本机构级别正司级,
行政级别正厅级,广泛称呼司局级。行政级别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
河北省交通厅厅长,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
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
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
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副厅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
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
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
上海市
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
南京市教育局局长、
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
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