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8年7月31日,同年8月1日正式办公,2024年内设机构优化为12个部门,包含涉外检察办公室等专业化团队,行政编制实有人员252人。管辖北京市朝阳、丰台、通州、密云四区外国人犯罪案件,年均受理批捕、起诉案件约8000件,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总量的17%,承办全市近70%的外国人犯罪案件。
2025年12月17日,受害犬主就宠物犬投毒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核心焦点为量刑问题;2025年12月18日,检察院经审查出具抗诉请求答复书,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准确、定性正确、量刑适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作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基层联系点,于2025年参与了“涉外刑事案件常用文书英文译本”的初稿翻译工作。翻译团队由一线办案涉外检察人才和高校法学教授、翻译专家组成,由涉外检察办公室主任
张力负责组织。翻译工作聚焦司法办案翻译中的痛点难点,对原有翻译模板中易引起误解的用词和法律文化差异用语进行了专门研究改进。
2025年12月,涵盖《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10种文书的英文译本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正式上线。该院检察官陈莹璐在一起英国籍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案件中使用了新版英文权利义务告知书,精准传递了法律信息,有效消除了因语言和文化差异造成的误解。
2024年该院内设机构优化为12个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及各检察业务部门,并设立涉外检察办公室等专业化团队。截至2024年,行政编制实有人员252人,事业编制21人,聘用人员93人。
2025年,2名个人和1个集体获评
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及模范集体,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务保障人才库,第二检察部获评“
全国巾帼文明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