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科给事中是
明代创设的军事监察职官,隶属于
六科给事中系统,负责稽查
兵部事务并参与军事决策监督。初设于
洪武六年(1373年),
建文至
永乐年间品秩经历调整后固定为正七品,通过封驳诏令、稽核奏章、弹劾官员等方式强化皇权对军事系统的控制。其职能涵盖监察武官选拔、边防军政、军饷调拨等事项,与
都察院。
清代延续该职官设置,但职权逐渐弱化。
明洪武六年(1373年)初设六科给事中,
兵科建制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确立员额为十人,品秩初定为正九品。
建文帝时期曾短暂提升品级,至永乐年间恢复原制并最终固定为正七品。清代沿袭该职官设置,但伴随皇权集中化趋势,其封驳职能逐渐被弱化。
蒋性中案:宣德二年(1427年)任兵科给事中的蒋性中,曾上疏弹劾专权太监
王振,并主导清理
锦衣卫冗员四百余人,改任骁勇养马以强化军备。
王竑事件:正统十四年(1449年),兵科给事中王竑在朝堂击杀权宦王振党羽
马顺,成为明代科道官行使监察权的标志性事件。
龚鼎孳任职:崇祯十七年(1644年),龚鼎孳任兵科给事中期间,多次弹劾内阁重臣误国,后降清改任
吏科给事中,反映明清鼎革之际该职官的职能变迁。
给事中副署。据《
明会典》记载,嘉靖朝兵科年均处理弹劾案涉及卫所腐败、军饷侵占等典型问题。其制度设计为清代都察院六科给事中体系的建立提供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