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项目指非营利性且具有社会效益的项目,通常具有规模大、投资多、收益面宽、服务年限长、影响深远等特点。实施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公益基金会,广义的公益性项目涵盖政府部门发起的农业、环保、教育、交通等项目,也包括社会组织推动的扶贫、妇女儿童发展等领域;狭义的公益性项目特指民间组织利用自有资源为特定群体服务的项目。
公益性项目评价,是以不断改善
投资环境、优化
产业结构、实现宏观经济持续增长为目标,从
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采用效益费用等分析方法,考察公益性项目给社会公众带来的效益是否大于项目投入的费用,为公益性项目的选优
决策提供依据。
公益性项目的经济评价包括反映微观经济效应的
财务评价和宏观经济效应的
国民经济评价。财务评价是指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
价格体系的条件下,从项目财务角度出发,计算公益性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和
清偿能力,据此判断项目的可行性。财务评价可从财务数据基础估算、财务效益评估两方面着手。
财务基础数据估算是进行财务评价和开展经济评价的前提和基础,财务基础数据估算的结果是否可靠直接影响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的结论。财务基础数据估算分析的主要对象是成本和收益,通过两者的比较说明项目效益的好坏,其主要包括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与筹措、总成本费用估算、销售收入估算、
税金及附加估算、利润与分配估算等。
财务效益评估是项目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分析计算项目直接发生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
财务报表、计算
评价指标、考察项目
赢利能力、
清偿能力以及外汇平衡等财务状况,据以判断项目的财务可行性以便于项目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般财务基础数据估算为财务效益评估提供客观准确的基础数据,而财务效益评估是在此基础上评估项目是否具有可行性。
国民经济评价是按照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国家整个角度出发分析,采用
影子价格、
影子汇率、
影子工资、
社会折现率等经济评价参数,计算公益性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据以判断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公益性
项目经济评价以国民经济评价为主,
财务评价为辅。
我国公益性项目社会评价方法以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理论基础,参照
社会费用效益分析原理、社会影响评价与社会分析的理论方法,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我国已有经验基础上吸取经验,建立适合中国特色的项目社会评价的理论方法。
(1)要符合并反映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此评价要正确反映各类公益项目最主要、最基本的功能,既要兼顾项目对国民经济整体的影响,要要体现项目直接服务对象的居民利益;
(5)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公益性项目的社会效益十分广泛,涉及面广阔,因此制定的通用的评价方法要注意广泛的适用性,并对各行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政府及
非营利组织兴建项目是为了保护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满意便捷的服务,公众享受服务有时免费,有时仅按准成本或成本付费,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兴建和维持公益性事业的的经济来源主要是财政收入,即
纳税人的上缴
税金。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采用盈利最大化指标来评价拟建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计算
财务评价指标时,现金流入和流出针对的是一个
投资主体。而在计算公益性项目评价指标B/C时,效益主要是社会公众享受到的好处,费用主要是投资主体对项目的投入。
对竞争性项目进行财务评价时,采用可货币化的、单一的
盈利能力指标就足够了。但公益性项目几乎都有多方面的
无形效果,诸如
收入分配、地区均衡发展、就业、教育、健康、生态平衡、社会安定、国家安全等。由于不存在相应的市场和价格,无形效果一般很难赋予货币价值,必须寻找其他方法对项目的无形效果进行评价。
对竞争性项目进行
财务评价时,各盈利能力指标之间的关系是协调的,尽管各利益主体之间也会出现不一致,但协调起来比较容易,往往不影响大局。但不同的公民对公益性项目的多个指标关注的侧重点往往不同,这可能导致指标相互之间具有显著的冲突,而且协调矛盾的难度也较大,从而增加项目选优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