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保险标的物因意外事故导致毁损程度接近整体价值或丧失修复、施救价值的情形,为“局部损失”的对称。根据损失形态可分为
实际全损与
推定全损,其中实际全损指标的物完全灭失或丧失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指为避免实际全损支付的费用与继续运输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或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的状态。
全部损失简称
全损,是指被
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全损有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和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之分。
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
商业价值。
推定全损是指
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
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
保险价值。
推定全损需经
保险人核查后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