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制
汉代任用子弟为官的制度
任子制是汉代选拔官员的制度,规定俸禄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任职满三年后,可举荐子嗣或兄弟一人担任郎官。该制度源于汉文帝时期,在文景时期广泛实施,包含父任、兄任、宗家任等多样形式。保举的子弟多为皇帝近侍,易于获得晋升机会。
制度定义与起源
。最早见于《汉书》记载,确定形成于汉文帝时期,二千石以上的官吏可以保任自己的兄弟或儿子一人为郎官。汉初统治者为巩固军功阶层利益,沿袭秦代部分制度并改造发展。
实施规则
与秦制关联争议
1973年湖北睡虎地秦简发现'葆子'记载后引发讨论:有学者认为'葆子'即汉代的任子制,产生于秦代。然而,作者从词性、秦代任官条件及'葆子'出现的语言环境三个方面质疑了这一推论。
历史影响
废除与演变
绥和二年(前7年)应劭注解显示任子令正式废除。但其核心理念被后世发展为荫封制度,直至隋唐时期科举制兴起,该制度逐渐被取代。
参考资料
任子制新探.苏州图书馆.2024-10-06
[转] 中国古代的人才选拔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18-07-02
韦春喜:《汉初藩国文学集团形成的深层原因》.中国海洋大学门户网站.2020-08-06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19 14:23
目录
概述
制度定义与起源
实施规则
与秦制关联争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