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弦》是唐代诗人
白居易于
元和五年(810年)前后在
长安创作的讽喻诗,为《秦中吟十首》组诗第八首,借古乐兴衰批判时俗浮华之风。
这首诗是《
秦中吟十首》组诗的第八首。《秦中吟》是白居易在唐宪宗元和五年(810年)前后创作于长安的一组
讽喻诗。诗前小序曰:“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命为《秦中吟》。”
此诗是欣赏赵叟所弹五弦琴的技艺之美妙,对于当时人不懂得古乐表示惋惜。全诗运用烘托、比喻、反衬等丰富多变的手法描写了赵叟弹琴技艺,描写手法相当高明。“大声粗若散,飒飒风和雨。小声细欲绝,切切鬼神语。又如鹊报喜,转作猿啼苦。”这几句是用比喻表现赵叟技艺高超。“十指无定音,颠倒宫徵羽”是正面描摹,“坐客闻此声,形神若无主。行客闻此声,驻足不能举”是侧面烘托,通过座客和行人的反应来烘托其技艺的高超,同时曲中带情:以听者的感受衬托音乐的声情并茂。虽赵叟弹琴技艺高超,但名贵的“绿窗琴”只能闲置一旁,落满尘土。绿窗琴“日日生尘土”的原因是“嗟嗟俗人耳,好今不好古。”意思应该是现今的人们(也就是俗人)不懂得真正的欣赏,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艺术(不知道绿窗琴的美好),使得绿窗琴得不到发挥,被弃置在一边“日日生尘土”。此诗以音乐喻人,实为作者自况。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今陕西渭南)人。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
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
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有《
白氏长庆集》传世。